论新媒体灾难性报道“速”与“度”的统一
2021-04-29孟亚生
【内容提要】灾难性报道关注度高,新闻价值大,具有负面性和社会性等特征。由于新媒体具有即时性、交互性、超时空性等特点,不仅信息传播速度快,而且公众可以相互转发,完全打破了以往行政区划和地域上的限制,可在地球上任何有网络信号的角落与世界紧密相连,一旦报道不慎,将会造成诸多不利后果。因此,新媒体在灾难性新闻报道中,无论是内容、传播方式,抑或情感色彩等方面,都应既注重“速”的快捷,又要精准把握好“度”的分寸,既能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又能第一时间澄清各种谣言,消除恐慌。
【关键词】灾难性报道 新媒体 新闻伦理
灾难性事件通常是指因自然或人为原因,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意外事件。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可超时空、超地域传播,在对灾难性报道抢得先机的同时,如何在坚持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前提下,又快又好地正确报道好灾难性事件,实现“速”与“度”的统一,是摆在每一个新媒体人员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新媒体灾难性报道种种乱象
随着网络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公众接触网络更加便捷,新媒体不仅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方式,也改变着媒体传播方式,很多人早已摆脱了以往传统的单一信息获取渠道,选择通过新媒体来发送和获取信息。由于新媒体具有即时性、交互性、超时空性等特点,一些新媒体为了抢时间将灾难性新闻信息报道出去,吸引社会关注,在对各种灾难性事件事实未加核实的情况下仓促报道,导致乱象丛生。
(一)求快而罔顾真实
灾难性事件发生后,媒体都希望第一时间将灾难情况报道给公众,新媒体更是想拔得头筹。于是,一些新媒体渐渐形成了一种报道习惯,不问情况是否真实、数据是否准确,先报道出来再说,大不了后期再去澄清。如此为了求快而罔顾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不仅欺骗了公众情感,也伤害了受灾地区人员的感情。
求快而不加核实,有时候还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了骗子的“帮凶”。雅安地震发生后,一条“寻找徐敬回家”的新闻在新媒体微博发出后,短短数小时之内得到网友的疯狂转发,后来发现,那是骗子利用人们的同情心来骗人拨打的高额吸费电话。
求快而不加核实的胡乱报道,还严重扰乱人心,人为造成惊慌。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的第二日下午,河南一家晚报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有害气体预计7小时吹到北京”的新闻,引起民众恐慌。事实上,当天事故现场附近的风向是西南风,爆炸所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向东或东北方向的海面上扩散,压根就影响不了首都。显然,发布如此虚假新闻的新媒体不顾事实,完全是想利用群众对此次爆炸事件的关心,来赚取对其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度。
(二)求真而耽误救援
灾难性事故一旦发生,救援人员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主体,是救援活动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一些新媒体采访人员,为了探求所谓事故的真实性,置救助受灾受害群众为首要原则于不顾,不断挤占救援人员的救援时间、空间,严重妨碍了救援活动的正常展开。如,王家岭矿难事故发生后,一些新媒体记者手里拿着摄像机和照相机,在矿难现场、医院病房来来回回拍摄、照相,并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救援人员、医护人员发问,使得正常的救援活动受到了严重干扰。
北川地震现场,一天夜里,救援人員发现废墟中还有两名幸存者后,立即争分夺秒展开抢救。而闻讯赶来的一些新媒体采访人员却要求救援人员避让,不要遮挡拍摄镜头;幸存者所处的地方面临再次坍塌的危险,就在救援人员准备抓紧排除险情时,一些新媒体采访人员为了拍摄需要,多次大声要求救援人员保持不动;救援人员一再提醒幸存者保持体力,不要说话,但一些新媒体采访者却做起了现场连线,强行采访,向被困人员追问。最终,导致一位年长的被困者在即将被解救之时,不幸去世。
(三)求生动而缺乏伦理
灾难性事故现场,大多惨不忍睹。一些新媒体采访人员为求报道生动,常常耸人听闻地渲染事故的严重性。天津港发生爆炸后,一些新媒体从业者人为过度地渲染恐怖氛围,对爆炸产生的危害不断夸大。如,用人的脾脏、胰腺会发生细微的破裂,来形容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威力之大,等等,让人看后担惊受怕。
一些新媒体为了所谓生动,甚至连别人的隐私都不放过。2015年元旦跨年,上海外滩陈毅广场发生严重拥挤踩踏事故。一些新媒体对事故发生原因、抢救过程不闻不问,而将镜头聚焦在事故中遇难的复旦大学一位20岁的女大学生,不仅公开遇难者个人资料,还报道了她的男友状态,使得死者亲属在承受家人遇难之痛的情况下,仍被持续围观,精神受到严重摧残。
还有一些新媒体为了生动,有意识地诱导受访者一遍遍回忆事件的悲惨与血腥,一次次揭开他们的伤疤,对他们造成多次伤害,甚至有受访者因不堪承受一次次无情的伤害而精神失常。
二、新媒体报道乱象产生的原因
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从业人员门槛较低,许多人几乎没有培训就匆忙上岗。同时,我国有关约束新媒体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也比较滞后,导致新媒体乱象剪不断、理还乱。
(一)新媒体市场化的影响
新媒体大多脱胎于传统媒体,但又不同于传统媒体,是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主体。数字经济时代,各种信息浩瀚如烟,欲想脱颖而出,必须有独家、独特的新闻支撑。一些新媒体为了实现市场利益的最大化,盲目炒作灾难性报道,企望引发公众关注,引爆舆论场,获取点击率,让流量变现。
近年来,新闻娱乐化现象在新媒体市场有所抬头。新闻娱乐化是指在新闻内容上偏向软新闻或尽力使硬新闻软化。为了获得较高的点击量,一些新媒体将严肃的灾难性报道“戏说化”。他们往往并不关心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灾难事件的救援、救助,而是从灾难的废墟中窥视最能吸引眼球的卖点,然后加以“技巧”的包装,并美其名曰满足受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二)新媒体行业法律约束的缺失
目前,我国新闻事业在新闻伦理与法规方面的立法还不成熟,新闻伦理方面,虽然出台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但缺乏强制性,新闻伦理主要靠媒体自我约束。
目前,许多国家注重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对新媒体的发展加以规范,其中,法律是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手段。我国也十分重视相关立法工作,先后制定了《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引导和规范新媒体健康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我们也应当看到,与飞速发展的新媒体形势相比,我国新媒体方面的立法工作还有待完善,规范新媒体传播的法律法规还严重不足,对新媒体运行缺乏硬性约束。
(三)新媒体从业人员职业素养过低
我国传统媒体人员准入的门槛比较高,必须取得新闻职业资格证书和记者证方可独立采访。
而新媒体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却比较低,不少新媒体从业人员几乎没有经过专业的采编训练,缺乏新闻专业素养,缺乏新闻职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缺乏客观、公正、公平、真实的新闻报道态度,很容易为了点击率而注重博人眼球的报道,忽略了新闻报道中本该坚持的价值观和人文关怀。一些新媒体从业人员为了掩饰自己追求眼球经济的目的,打着所谓的满足受众知情权的幌子,搞起了娱乐化、低俗化的煽情式报道,一再突破法律的红线。
三、如何正确处理好“速”与“度”的关系
根治新媒体报道乱象,必须理清各种思路,正确处理好其间各种关系,力求实现“速”与“度”的有机统一。
(一)既要求快更要求真
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来自微博、微信、网站的各种信息铺天盖地,各种社会传言也很多,灾难事件发生后的大量信息难免会泥沙俱下、虚实并存,造成信息传播混乱,滋生谣言,扰乱党和政府以及公众对事件的正确判断,引发诸多社会矛盾。此时,以传播新闻真相为己任的新媒体,必须准确发声,通过正常渠道发布权威信息,用正确的新闻报道和新闻评论加以引导,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灾难性事件的实情,满足社会各方的知情权,使整个事件始终在阳光下规范地传播。
(二)既要注重审美更要抵制审丑
目前,衡量新媒体的价值大小仍然停留在流量考核上,谁拥有的流量大,意味着谁的人气高,谁就拥有名与利的空间大。许多新媒体为了赚流量而不择手段、不顾底线,甚至一再突破底线。扭曲的“流量观”模糊是与非,颠倒美与丑。新媒体灾害性报道,需要的是正面的而不是负面的流量,需要的是审美红利而不是流量红利。新媒体灾难性报道要多做引导工作,调动公众的审美情绪,坚决抵制那种低俗、噱头的审丑倾向。实践证明,新媒体走正道获取的审美流量才是正能量,才会“源远流长”,才能让新媒体沃土广袤、蓬勃发展。那种审丑得来的流量,是负能量,不过是昙花一现,最终沦为道德洼地。
(三)既要生动更要尊重生命
灾难除了带给人们物质上的损失外,也给当事人带来精神上的伤痛。作为新媒体,不能为了吸引眼球而不顾受害者所承受的压力,夸大渲染灾难的负面效果,追求猎奇刺激。应学会在灾难事件中努力发掘其中蕴含着的美好主题,让人们充分体会到人性的温暖、人的崇高与尊严,唤醒人类的良知与道德,从而对残酷、冷漠的人性加以批判,使人类始终面对自己,保持自己人性中“善”的一面。
重视人文主义关怀,这是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从业人员都应该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在灾难性报道中,新媒体记者只要重视人文关怀,就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作出正确的价值选择。人文主义关怀的最高境界是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重视人的生命状态,抚慰人的生命状态,唤起人们珍惜生命、熱爱生活。
(四)既要自律更要他律
报道事实的真相,反映事实的本来面目,这是新闻工作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新媒体也不能例外。针对新媒体从业人员越来越多,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当前亟需制定一部适应新媒体从业人员遵循的行业伦理和规范,使他们能够依靠自我道德修养和职业素质,力所能及避免新闻伦理失范现象的发生。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常务理事会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了《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其中,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明确了语言、表演、字幕、背景中不得出现展现过度的生理痛苦、精神歇斯底里,对普通观看者可能造成强烈感官和精神刺激的内容,从而引发身心惊恐、焦虑、厌恶、恶心等不适感。这为新媒体灾难性网络短视频报道内容立下了规矩,新媒体从业人员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除了一些人性化的约束以外,目前更加急需的是法律的刚性约束。新媒体是一个特殊的领域,为了杜绝“速”与“度”的脱节,以防二次伤害之类的现象再次发生,有关机构要大力加强新闻法制建设,建立合理的规范制度,综合运用有力的法律手段,强制新媒体更加慎重地考虑报道方式和内容,以免给受害人造成更多的身心伤害。
四、结语
灾难性事件的发生,因其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灾难性报道一段时期内无疑成为人们聚焦的中心,对人们情绪有着很大的引导力、影响力。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受众对新媒体灾难性报道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除了要求第一时间发布新闻,追求新闻的时效性,还对新媒体在面对突发灾难性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提出了高要求。新媒体灾难性报道除了需要正确处理好“速”与“度”的关系外,还要大力传播抗灾知识,积极引导舆论抗灾救灾,用人性化、理性化和客观化的角度去正确直视灾难事件的本身,帮助人们重拾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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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孟亚生,新华日报全媒体评论理论部主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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