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假的动机、危害与矫正*
2021-04-14王宏伟
王宏伟
摘 要 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真实性、客观性、可核实性是确保高校招生“有效参考”的底线要求。受制于对新型综合素质评价理念之理解、体认的偏颇与狭隘,部分学生频繁出现作假行为,以致引发高校在招生过程中对其不信任、不认可、不敢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假”,会导致个人诚信信念的坍塌、诱使高校做出专业误判,进而触及高校人才选拔的底线,已成为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最大困扰与隐忧。在新高考改革语境下,对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假行为的矫正应致力于引导学生真实客观记录个人的成长经历、构筑自治自律的荣誉承诺制度、强化对评价实施过程的有效监控、彰显相关制度的规训惩戒力量、在高校招生中加入面试环节等实施路径。
关键词 综合素质档案 记录作假 矫正策略
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真实性、客观性、可核实性是确保高校招生“有效参考”的底线要求,亦是高中学校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进而做好“保真”工作的重要职责所在。对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完善综合素质评价。要客观真实、简洁有效记录学生突出表现,对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造假的,要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然而,受制于对新型综合素质评价理念之理解、体认的偏颇与狭隘,部分学生频繁对自己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假,以致引发高校在招生过程中对其不信任、不认可、不敢用。无疑,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假已成为当下构筑进而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最大困扰与隐忧。2016年8月9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发布了一项针对2000人的问卷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55.6%的受访者认为实施的最大难处是杜绝人情、作假等水分”[1]。基于此,在新高考改革语境下,如何规避、防范,进而矫正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作假行为便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
一、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假的动机分析
依据新高考改革“两依据一参考”的制度设计,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在高校招生中的参考作用逐渐增强,随之,学生及家长对其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但受功利主义思想以及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部分学生有意在档案内容的记录上钻营投机,以致产生了种种作假行为。经研究分析,其动机大致有以下几点。
1.粉饰“全面发展”的自我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随后,《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可见,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成为高校多元录取的重要参考,其“高利害性”特征得到进一步凸显与强化。在此制度设计下,如何让自己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更易博得招生人员的青睐,也就成为了学生除高考成绩之外所“苦心经营”的事情。调研发现,大多数学生更为注重综合素质档案的“全面性”和“完整性”,以便呈现自身的“全面发展”状况,其目的即是想在竞争激烈的高招录取中获得利己因素。在此动机影响之下,有些学生便不惜“粉饰”“美化”自我,以致在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中肆意夸大事实甚至捏造虚假信息,以彰显所谓的自我成长过程中的“成绩”与“亮点”,从而出现了档案作假行为,突破了诚信的底线。
2.投机取巧的心理
长期以来,在我们的思想观念中“达成了”这样一种共识:即钻空子、投机取巧成为了一种时尚,被誉为“能力”的代表,被贴上“有本事”的标签,这种认识的形成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武汉大学周运清教授指出:“长期以来中国人遵循更多的是软性的伦理,而非刚性的规则。再加之中国长期以来都是农耕社会,农民往往自给自足、‘散状居住,没有经过大工业社会的严格训练,缺少纪律性和规范认同。”[2]同时,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人们对个人利益的过分追逐,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社会投机心理的进一步加剧。于是,在此“投机取巧”社会文化心理的驱使下,人性中的劣根性表现得淋漓尽致。一旦涉及到高利害性的事情,就会无所不用其极,想尽一切办法甚至不择手段争取利己因素。而深陷其中的高中学生在耳濡目染的熏陶下难免会受到此种风气的影响,如在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中采取投机取巧的作假行为。且这种影响如若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矫正会逐步演變为学生的处事准则和行为价值取向,特别是在关涉自身利益的高校招生上,学生会“煞费苦心”地争取自我利益的最大化。
3.违规成本低廉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政策的有效贯彻与落实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建设,这是常态化、科学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保障。而从目前的制度建设来看,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尚缺少系统、完整、规范的针对综合素质档案作假行为的问责机制和惩罚措施。正是在此制度建设缺位状态下,由于违规成本低廉,有些学生便不惧“铤而走险”,出现了种种作假行为。正如有学者所言:“走捷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违规成本低甚至没有成本,如果将成本增加到超过回报的高度,就能有效遏制这个趋势。”[3]令人惋惜的是,即便在高一级学校招生时发现了档案材料存有作假成分,随之对学生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惩罚也往往不痛不痒,最终仍是不了了之,这更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学生的作假行为。而反观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做法,在综合评价应用较广的美国,如果发现学生档案材料作假,那么学生本人及相关责任人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甚至会面临指控的风险,其个人诚信记录也会有难以祛除的污点。由于作假的后果极其严重,其威慑力令人望而却步,遂使学生不敢作假和冒险。
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假的危害
在新高考改革语境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假”会导致一系列的不良问题。其不仅会对学生本人的健康成长有很大的危害,而且对高校的人才选拔以及高校自身的内涵发展来说也是贻害无穷。
1.导致个人诚信信念的坍塌
《意见》明确指出:“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可见,综合素质档案是学生自己“书写”自己,学生本人要对其真实性、客观性、可靠性负责。这样,综合素质档案也就成了检验一个人是否具有诚信品质的“试金石”。诚信是每一位社会公民安身立命之所在,亦是外在社会规范对我们的基本要求。教育的本质追求就是让我们每一个人具有健全的人格和成为一个合格公民应具有的资格。综合素质档案记录的根本原则与底线要求即是客观、真实,而档案材料的记录、整理、遴选、确认的过程,就是对学生诚信品质的砥砺和磨练,亦是对其高尚人格的陶冶与升華。对一个人来说,高中阶段正是其道德品质、思想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如果综合素质档案这块“自留地”成为学生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的“主阵地”的话,其所带来的不良后果不仅会导致学生个人诚信信念的崩溃与坍塌,而且会对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2.诱使高校作出专业误判
从目前上海市诸多高校公布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招生中的使用办法可以看出,大多数高校都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录取的重要参考。以华东政法大学为例,“在秋季高考录取环节,学校在严格按照当年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录取的前提下,在遇到同分情况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在专业调剂环节,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依据”[4]。可见,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极大地影响或决定着学生未来的专业发展方向。这样,从学生个人发展的角度来说,如果综合素质档案中有蓄意捏造或有意夸大事实效果的虚假信息,那么,这些信息将给高校招生人员带来种种干扰与冲击,以致形成种种误识或误判,从而对学生入学以后的专业选择、人生规划等带来不利影响。或许,有些学生会作假成功并暂时受益,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受益”很有可能是以牺牲未来的进一步发展为代价的。换言之,这种只重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或许会成为以后专业发展的羁绊与阻碍。
3.触及高校人才选拔的底线
从人才选拔的角度来说,高校对任何形式的作假行为都会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事实上,早在2007年教育部就规定将考生诚信记录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如在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将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而在高校招生时,该诚信记录会作为不予录取(即退档)的重要依据。相较于考生诚信记录的高利害性,综合素质档案信息的作假行为则常常被大家所忽略或忽视。但随着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考生总成绩所占比重的“分值”越来越大,如自2011年以来在浙江省试行的“三位一体”招生中,目前综合评价部分占考生总成绩的30%,其“高利害性”亦随之得到进一步的凸显与提升。假如高校招生所参考或依据的档案材料是虚假的,那么,这种行为则触及了高校人才选拔的红线或底线,必将给招生高校的人才选拔带来种种负面影响。如对该校的社会声誉产生较大影响,降低对优质生源的吸引力,进而影响新一轮招生工作的开展,而且更加糟糕的是,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将会大打折扣,致使学校的发展陷入恶性循环的漩涡。因此,各级各类高校都会高度重视并严格审核学生档案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
三、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假的矫正策略
针对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作假行为及其危害,我们应从多角度、全方位进行有针对性的防范和矫正,以确保综合素质档案的真实客观。
1.引导学生真实客观记录个人的成长经历
综合素质档案是学生本人高中生活的真实、鲜活呈现,是自我成长历程的客观“写真”。真实客观是其最鲜明的特点,亦是其发挥甄别、遴选作用的关键所在。对此,《意见》明确指出:“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为进一步规避、防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作假”行为,对高中学校来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致力于学校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的建设,明确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为确保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真实客观做好制度保障;二是致力于校内外各类活动的开展,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实践平台,丰富学生的社会体验经历,为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真实客观提供条件保障;三是致力于学生的诚信教育,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能力,为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真实客观提供思想保障;四是致力于教师对学生的记录指导,提醒学生及时记录并存留相关事实性材料,确保相关记录可呈现、可查验,为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真实客观提供技术保障。
2.实行自治自律的荣誉承诺制度
荣誉制度(Honor System)是美国大学生对学校的一种承诺制度,也是一种独特的学生自治制度。其实质是信任学生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感,让学生在考试、课外作业、校园生活等方面进行自我管理[5]。对高中学校来说,也可尝试实行自治自律的荣誉承诺制度,进而来规约学生的作假行为。具体可从以下几点着手:首先,实行自治自律的荣誉承诺制度的前提是相信学生,肯定学生的可塑性,认识到每个学生都是可教育的,并让学生切实地感受到这种被信任感。正如哈佛大学校长艾略特所言:“年轻人非常容易受师长的影响,如果师长认为他还是个孩子,那么他就会按照孩子的规则行事,如果他们把他看作是成年人,那么他就会像一个成年人那样行事”[6]。其次,把自治自律的荣誉承诺制度渗透到学生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使之内化为学生的行为习惯,并成为大家共同追求的价值准则,确保自治自律之风吹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最后,构筑相应的奖惩机制,对学生的作假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与警示,对学生的自治自律行为进行相应的表扬和奖励,在奖惩之间强化学生的自治自律意识。
3.强化对评价实施过程的有效监控
确保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真实性不能仅从实施结果的层面来考量,更重要的是要对其实施过程施以有效的监督或监控,即从源头上预防其作假的可能性。与此同时,要将高中学校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进而形成监督合力共同防范综合素质档案“作假”。对此,上海的改革实践经验值得借鉴。其具体做法为:第一,建立“上海市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电子平台”,对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做如实客观记录。该系统为每一位学生提供了单独的账号,并能把学生实践活动的相关信息直接提供给高校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第二,由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出具有较好资质的企业、社会团体等学生可参与社会实践的单位,学生利用寒暑假或周末时间到这些单位进行社会实践活动,这些单位对学生的实践活动进行记录并导入上海市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电子平台。第三,学生社会实践的过程由学校和实践单位进行双方确认,学生前往实践单位前,由高中学校向实践单位提供学生名单,学生持证件前往实践单位并进行刷卡确认,实践单位核实学生信息并做记录。无疑,由具有一定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进行学生实践活动的记录和信息的上传,并在市级电子平台进行公示,能最大限度地确保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真实可信。
4.彰显相关制度的规训惩戒力量
不可否认,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仍会有一些学生藐视规则,挑战权威,不惧“以身试法”。对此,应进一步彰显相关制度的规训、惩戒力量。学者柳夕浪强调指出:“在制度设计上,除了赋予评价工作各方各自独立的主体地位和对等关系,相互承认并尊重对方的权利外,还要将契约的履行情况与各自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使违约付出的成本大于违约的潜在收益,促使评价双方信守各自的承諾。也就是说,让弄虚作假者得到足够的处罚,以维护法律和规则的尊严,为每一个学生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7]具体而言:第一,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而言,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学校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追回。第二,对于在考生报名、推荐等工作中提供或者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高中教师或者明知虚假材料依然使用的高校招生工作人员而言,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社会机构、高中学校而言,要根据情节依法处理。情节较轻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降低其信誉等级或向高一级学校推荐考生的资格等。如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规定:“对综合素质评价涉及的高中学校校长、社会机构等主体,由相关部门评定信誉等级。信誉等级评定采用等级下调的方式,一年评定一次。下调信誉等级的高中学校校长和社会机构将受到内部通报,连续两年被下调信誉等级的学校校长和社会机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8]
5.高校招生中增加面试环节
近年来,随着高校自主招生范围与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扩大和推广,越来越多的高校在招生选拔过程中大都加入了面试环节。此举对于扭转以往高校招生中“见分不见人”的流弊与不足,进而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意义重大。同时,加入面试环节也有利于考官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之真假做出专业判断。这是因为,不管招生院校采取何种形式的招生策略,考生都要接受招生人员的严格考核,而对档案材料的筛选、去伪存真是其中关键的一环,那些弄虚作假的信息难逃考官的法眼。如考生的档案材料中有阅读较多中华经典书籍的记录,考官就可以针对此记录进行核实。如果考生无法回答考官的问题,考官可让考生自述读过的经典书籍,如果考生还是无法回答,这就可以确定该考生档案材料中阅读较多中华经典书籍的记录是虚假信息。因此,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若是“作假”的话,是经不起考官的探询和追问的,相关材料亦经不起推敲和检验,其结果只会适得其反。
参考文献
[1] 杜园春,王永琳.“综合素质”纳入高招统一评价标准是最大难题[N].中国青年报,2016-08-09(07).
[2][3] 马龙,杨旭.捷径心态为何成风[N].人民日报,2013-01-17(13).
[4]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上海27所高校将这样用![EB/OL].(2016-11-01)[2020-02-10].http://news.sina.com.cn/c/2016-11-
01/doc-ifxxfysn8428469.shtml.
[5] 张爱芳.美国大学学生荣誉承诺制度——内容与意义解读[J].比较教育研究,2008(07):71-75.
[6] Hofstadter,Smith.American Higher Education,A Documentary History[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1:703.
[7] 柳夕浪.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怎么看?怎么办?[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168.
[8]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EB/OL].(2018-11-08)[2020-06-10].https://gaokao.chsi.com.cn/gkxx/zc/ss/201811/20181127/1741507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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