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 年榆阳区食品中铝元素残留量调查
2021-04-08杜小利
◎ 杜小利
(榆阳区市场抽检快检服务中心,陕西 榆林 719000)
铝在地壳中含量仅次于氧和硅,居第3 位,是地壳中含量最丰富的金属元素。在自然界中,铝主要以铝硅酸盐化合物的形式存在于土壤中。人体中铝来源主要是食物,食物中铝的主要来源是含铝食品添加剂[1]。大量研究表明,铝在人体内蓄积过量会对神经系统造成干扰,如导致记忆力减退以及老年痴呆等[2]。
为了加强食品中铝元素污染的监督和控制管理,了解榆阳区食品中铝的残留量情况,本文根据2018—2020 年榆阳区食品监督抽检数据对食品中铝元素污染情况进行分析。
1 材料与方法
收集2018—2020 年榆林市榆阳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数据。监督抽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食品中铝残留量检测方法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铝的测定》(GB 5009.182—2017)[2],判定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5]、《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 年第1 号)[6]。
2 结果与分析
2.1 2018—2020 年食品中铝残留量不合格总体情况
2018—2020 年铝残留量不合格样品共计58 件,2018 年铝残留量不合格样品是28 件,是当年不合格总数的34.10%,2019 年铝残留量不合格样品是23 件,是当年不合格总数的37.80%,2020 年铝残留量不合格样品7 件,是当年不合格总数的29.20%,具体信息见图1。3 年铝残留量不合格项目占每年总不合格项目的比例变化不大,维持在30%左右,表明近3 年抽检中每3 个不合格项目中有1 个是铝残留量不合格,可见,铝残留量不合格依然是榆阳区高风险项目。
图1 2018—2020 年食品中铝残留量不合格总体情况图
2.2 2018—2020 年各类食品中铝残留量不合格情况
榆阳区铝残留量不合格样品涉及4 大类,分别为淀粉及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类,凉粉)、油炸面制品、其他粮食加工品(包子、馒头类)以及糕点。综合分析3 年数据,发现铝残留量不合格项目中77.6%是粉丝、粉条中超限量添加,8.6%是油炸面制品超限量添加,6.9%是包子、馒头中超范围添加,5.2%是凉粉中超范围添加,1.7%是糕点中超限量添加,见表1。
由表1 可知,榆阳区主要铝残留量不合格食品是粉类制品,超标平均值达到660.0 mg·kg-1,是国家标准限值的3 倍以上。粉类产品是榆林地区主要饮食材料中一种,羊杂碎、拼三鲜、大烩菜等榆林特色美食,都以粉类制品为主要材料。粉类制品的传统制作工艺中普遍添加明矾增强其韧性,减少断条、糊汤。辖区粉类制品主要来源于小作坊,监管部门需要加强粉类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和抽检,用高压监管态势倒逼小作坊改进工艺,改善生产条件,生产合格产品。
油炸面制品和包子、馒头都属于小麦粉及其制品大类,在GB 2760—2011 标准中,规定小麦粉及其制品中铝含量≤100 mg·kg-1为合格,但在GB 2760—2014 中,仅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含量≤100 mg·kg-1为合格,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和煎炸粉外)不得添加。而从监测数据情况来看,油炸面制品超限量平均值达到265.6 mg·kg-1,是国家标准限值的2.6 倍,不法商贩为了使油条达到蓬松效果,降低成本,在油条等油炸制品中滥用含铝食品添加剂。GB 2760—2014 对馒头、包子等面制品规定不得添加含铝添加剂,但在抽检过程发现,依然有部分馒头、包子店超范围添加含铝明矾、泡打粉、发酵粉,平均值达到181.4 mg·kg-1。馒头、包子店经营人员文化程度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对含铝膨松剂的了解与重视程度不高,为了提高面制品口感,在制备各类面制品的过程中随意添加膨化剂,忽视了铝对人体的危害。
表1 2018—2020 年榆阳区监督抽检中铝残留量不合格结果表
3 建议
近几年,榆林粉类产品铝残留量超标状况严重,因此一直是监管部门重视的对象,每年都重点靶向性抽检,但是在传统工艺中,明矾添加过少,生产的粉类产品质量就不好。据粉类生产小作坊主反映,粉类中明矾添加量小于3 g·kg-1,粉类质量较差,而有文献建议明矾使用不超过2.6 g·kg-1,铝残留量可达标[7]。根据榆林人饮食特点,铝暴露风险较高,建议居民减少粉类膳食的摄入,同时,羊杂碎、拼三鲜等特色饮食应寻求粉类产品代替物。建议粉类产品加工作坊在粉类产品加工过程中,①选择铝污染较少的淀粉。②生产加工用水可选净化后的水。③加工过程避免使用铝制材料。④使用的明矾不超过2.6 g·kg-1。⑤改进工艺,选用抽真空或二次挤压法生产口感较好的粉条。
4 结论
为从源头上降低含铝食品安全风险,相关部门应加强粉类、馒头加工小作坊以及包子小餐饮店的监管。辖区小作坊和小餐饮小、散、弱,从业人员一般文化程度不高,人员结构复杂,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抽检过程中发现,部分小作坊主制作粉类过程中,不用量取工具,仅凭经验添加明矾,同时,也没产品出厂合格检验过程。监管部门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应详细向从业人员传达食品法律法规、技术要求、产品标准、生产规范、及安全管理等内容,同时,开展针对性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监管部门可以用“互联网+小作坊”模式,记录小作坊食品添加剂使用全程信息,实现食品小作坊数据导入、查询、统计分析等综合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