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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安徽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思考

2021-04-06周广亮肖世勋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农村与社会科技发展中心

安徽科技 2021年3期
关键词:特派员服务体系社会化

文/周广亮 肖世勋(.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农村与社会科技发展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长期以来一直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和农业科技工作,强调“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农业现代化关键在科技、在人才”。2020 年,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旨在通过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本文通过梳理近年来安徽省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举措,深入分析和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足,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一、 安徽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近年来,安徽省科技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打造安徽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畅通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从“源头”到“田头”转化的通道,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2019 年,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4%,高出全国4.8个百分点。

一是注重源头创新。支持安徽农业大学牵头“大学农业推广体系与技术转移模式”建设,构建“一站一盟一中心”(综合试验站、现代农业产学研联盟、现代农业合作推广服务中心)共建模式。截至2020 年底,全省涉农高校院所32 所,建立农业产学研联盟76 个,转化推广了一大批新技术、新产品,在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中发挥重要创新源头作用。

二是注重龙头创新。修订《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新的若干政策》等相关政策,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对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和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给予奖励。全省拥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18 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27 个。全省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3 年来累计入驻企业超过2000 家。

三是注重支点创新。发挥星创天地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支点作用,聚焦乡村特色产业发展,通过绩效奖补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星创天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搭建线上与线下服务平台,培育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省拥有国家级星创天地89 个、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270 个、各类科技特派员6377名。

四是注重基层创新。积极选任科技特派员进行技术指导,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切实发挥基础创新作用,打通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截至2019 年底,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6 万余家,家庭农场达8 万多个,农民合作社9 万余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400 多个。

二、 安徽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协同机制有待强化。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涉及政产学研推多个部门和机构,部门协同需要进一步加强。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和农业企业等创新主体相对松散,结合还不够紧密。二是评价体系有待健全。农业科技服务贯穿研发、试验示范、推广应用等多个环节,但目前安徽农业科技服务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漏统、统计不全和重复统计等问题,需要建立统一的评价体系。三是人才队伍需要壮大。乡土人才紧缺,全省农村实用人才186.5 万人,仅占农村常住人口的6.6%,分别比江苏、浙江低1.4 个和1 个百分点。部分科技特派员存在“蜻蜓点水式”服务,下沉服务不够。

三、 加强安徽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十四五”时期是安徽省农业农村大变革、大发展、大创新时期,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构建开放竞争、多元互补、部门联动、协同高效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打赢脱贫攻坚战、支撑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健全协同机制

一是部门联动。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部门联动,健全协同机制,在政策制定、项目实施、工作部署、资金投入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各类涉农资金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引导支持政策,将存量和新增资金向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科技服务领域倾斜。二是上下联动。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实现共享,积极加入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100+N”开放协同创新体系,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把县域作为统筹农业科技服务的基本单元,创新农业科技服务资源配置机制,引导科技、人才、信息、资金、管理等创新要素在县域集散。三是内外互动。优化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布局,支持农(林)综合站与农技推广示范基地、“星创天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平台建设,转移转化农村先进适用技术。

2.健全评价机制

一是创新管理机制。积极落实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度,完善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考评体系。加强对农技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农民对服务满意情况和技术水平等的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表彰奖励、职称评定等挂钩。二是激发服务动能。将服务“三农”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成效作为科研考核、人才评价、学科建设等各类评估评价的重要依据。鼓励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面向省内外招聘专职科研推广人员,设置一定比例的推广教授和推广研究员岗位。三是强化平台管理。完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办法和监测评价机制,将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成效作为重要监测和评价内容。加强对涉农科技服务平台的绩效评价,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引导支持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依据。

3.健全激励机制

一是允许兼职取酬。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特派员以科技成果或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支持从高校、科研院所选任的科技特派员,在所在单位同意后,到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兼职从事科研活动,并取得合法报酬。二是支持离岗创业。支持从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中选任的科技特派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报备后,离岗创新创业。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加大优秀科技特派员正向激励力度,相关部门在各级各类评奖评优工作中,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科技特派员给予优先推荐。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科技人才投身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引导更多科技人才扎根基层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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