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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测实验室中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探讨

2021-03-30李建鹏李建雅

现代食品 2021年22期
关键词:易制毒化学试剂化学品

◎ 李建鹏,李建雅

(山东中储粮粮油质监中心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100)

食品安全及品质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目前,除了政府监督部门设置的检测中心外,企业及专门从事食品检测的第三方实验室越来越多,而食品检测实验室中脂类、蛋白等检测项目所需试剂涉及的盐酸、硫酸等属于易制毒化学品[1]。易制毒化学品是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配剂等物质[2],其本身不是毒品,但其具有双重性,既是最基础的生产、教学、医药、科研的常用原料,又是生产、制造或合成毒品必不可少的化学品[3]。因此,易制毒化学品由于其自身特点决定了其不能像普通商品一样完全自由生产和贸易,必须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约束。

易制毒化学品在生产生活中扮演着必不可缺的角色,但同时也存在极大的危害性[4]。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要强调坚持厉行禁毒方针,推动禁毒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对易制毒化学品既要做到服务于人,又要保证其安全使用[5],因此在食品检测实验室中对该类化学品必须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管使用,做到不遗漏、不疏忽。

1 食品检测实验室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

1.1 申请

药品试剂管理员预计本年度使用量,并据此提报采购申请计划,技术负责人根据本年度工作核实采购数量,报总经理批准后向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公司实施采购。质量负责人要对采购数量层层把关,采购计划要以满足实验需求量为宜,用多少购多少,不易过多,避免易制毒化学品的过度采购,特别是不易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严禁超量采购和存储,尽量实现“零库存”管理。

1.2 采购

药品管理员负责联系具备资质的供销商,组织签订《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并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要求在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向公安部门办理审批备案等手续。实验室需严格按照购买备案证明上的品种、数量购买,不得将购买备案证明以任何形式转交其他公司或个人使用,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不得以转让、转借等方式交由其他公司或个人使用。采购到货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放置在临时存放地点,采购人应协助试剂管理员及时验收入库,登记造册。

1.3 验收

易制毒化学品送达实验室后,技术负责人组织药品试剂管理员、专管员、质量监督员等对名称、数量、规格、标志、生产厂家、状态等信息与采购计划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存放药品室,同时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等相关记录。验收时如与购销合同中规定的不一致,外包装破损、泄露,或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时,退回供销商,并协商其解决。

1.4 存储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保管、领取、使用等程序进行监控。①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场所要安全可靠,防盗措施到位,药品室应当符合国家环境安全、消防标准,配备安全、消防设施和通讯、报警装置,安装防爆照明灯具、灭火器,药品室内、外安装有监控设备,24 h进行监控等。②药品管理员及相关检验人员要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了解易制毒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及安全保管要求。③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尽量实现“零库存”储存。④易制毒化学品按腐蚀性、易燃性等分类存放在阴凉、通风的专用柜内等,增强化学试剂储藏的安全性,是易制毒化学试剂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⑤易制毒化学品应科学分类存放,易燃品及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试剂分开保存,柜架下层放液态试剂、中层放固体类试剂、上层放小包装试剂、易受光照变质的试剂须放在最阴暗处。⑥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内储存,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化合物不得混放。⑦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应避免阳光直射,不能靠近暖气等热源,需要避光的试剂装于棕色瓶或黑痣或黑布包好存于暗处。药品管理员应定期清点易制毒化学试剂数量,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1.5 出入库管理

①易制毒试剂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和领用制度,出入库时必须核查登记,对有库存的易制毒试剂药应当定期检查。②试剂领用人员根据试验用途及用量填写易制毒化学品领用记录,经领用人、药品试剂管理员、专管员、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按双人收发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种类、数量收发,领用人要当面点清并签字,不可疏忽大意。③当天领用易制毒化学品未用完的应及时归还入库,不得随意丢弃以免引起安全事故。④做好出入库登记台账及领用登记表,以及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出、入库登记工作。⑤药品试剂管理员、专管员负责库存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保管,领用人对已出库易制毒化学品负有保管责任,易制毒化学品进入实验室后,技术负责人对出入库流程进行抽检,质量监督员负责全过程监督,严禁出现监管环节纰漏。⑥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药品室、化检室等。

1.6 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①接触、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和善后处理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防止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②使用易挥发试剂、或是会产生有毒、有害、刺激性物质的化学试剂,禁止用嘴、鼻直接接触试剂,使用易挥发、腐蚀性强、有毒物质必须带防护手套,并在通风橱内进行,中途不许脱岗。③使用时应遵守“只出不回、量用为出”的原则,严禁将用后的余下部分倒回盛装容器内。④严禁在同一种容器内任意混合不同性质的化学试剂。⑤严禁将易制毒化学品的残液残渣、废弃化学试剂及空容器乱倒、乱放、随意抛弃。⑥严禁将有毒或高浓度的试剂随意倒入洗刷池、下水道或其他排水系统,以防不测。⑦使用易燃易爆试剂时,应远离明火或加热源。

1.7 废弃物处置

当易制毒化学品超出使用期限、标识不清、其他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时,药品试剂管理员需提交处置申请,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废弃易制毒化学品、试验残渣残液、空容器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应专管员在场情况下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应集中收集于废液、废渣桶内,由环保局批准的具有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同时做好处置登记记录。

1.8 安全检查

注重日常的安全检查。①药品试剂管理员需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点进行安全巡查,检查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设备和安全、消防、通讯、报警等设施是否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是否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符合安全运行的要求。②检查存放环境是否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污染,双人双锁管理是否规范,锁有无损坏,药品室周围是否有其他安全隐患。③检查近期入库的易制毒试剂存放是否合理,有无禁忌物品同放现象。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的存放期限是否超期,存放中是否吸潮或者变质,及易制毒试剂有无泄漏现象。⑤检查检查试剂瓶标签有无掉落或模糊。⑥检查易制毒领用台账的登记审批是否合规,储存数量与进出库数据是否相符。查出隐患要及时上报本公司相关领导并及时完成整改。

1.9 宣传教育

食品检测实验室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应重视文化宣传教育。食品检测企业可以按照禁毒法要求,将企业禁毒宣传教育纳入禁毒工作总体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做好本企业禁毒宣传工作。可将禁毒宣传教育纳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在新职工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中,将禁毒知识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尤其是青年职工增强禁毒意识,自觉抵制毒品,参与禁毒工作。通过制作宣传卡片上墙及强化警示教育等手段,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知识宣传力度,让检验人员了解各种试剂的理化性质、特点、危害、使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方式,从而提高其使用安全性,提升保管安全防范意识。

1.10 培训和责任考核

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管理人员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综合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质量。食品检测实验室要重视对试剂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积极参加公安禁毒部门组织的易制毒化学品等试剂管理相关的培训,及时更新知识和管理理念。同时,对相关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进行通报批评。通过相关管理人员素质的自我提高与公司的日常监督相结合,使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2 结语

食品检测实验室在使用化学试剂特别是易制毒化学品方面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问题是不断完善,常抓不懈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只有通过长期不断探索、总结,增强安全意识,强化责任,建立健全制度,才能确保各项检测工作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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