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征税范围调整问题研究
2021-03-29郭雪蕊
郭雪蕊
一、我国消费税现状及优点
(一)目前我国消费税政策比较完善
消费税15个税目按照其特点可以划分为三大类,分别为污染负外部性及能源类、危害身体健康类、高消费奢侈品类。征收环节方面,我国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批发环节均有涉及。从计税依据的角度看,消费税计税依据包括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及复合计征。因此,我国消费税的政策制定方面还是比较完善的。
(二)目前我国消费税征收政策的主要成效
消费税经多年征缴,其发挥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现行消费税在筹集财政收入、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引导消费方向、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能源节约等方面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好。正因为此,我国对于消费税的征收越发重视。
首先,在筹集财政收入方面,消费税已征收多年,近年来我国消费税在税收收入中占比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近年来我国消费税在税收收入中占比
通过表1可以看出,消费税占总税收比例虽然每年有降低,但大体上仍处于平稳状态,说明对于筹集财政收入而言,其作用还是十分巨大的。
其次,引导消费方向,倡导合理健康的消费产品和方式。消费税对于高尔夫球具及球杆以及游艇等高端消费品征税,有利于调节生产,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消费税通过高税率限制人们消费,也能达到调节国民身体健康的目的。众所周知,吸烟对肺部危害是很大的,过度饮酒对于肝部及记忆力方面都有一定影响。目前我国推出的消费税能够通过对烟、酒等物品的征税,达到限制人们消费此类物品的目的,寓禁于征。
第三,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一直是我国强调的重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既要创造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要提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所需要的优质生态产品。因此对鞭炮、焰火、一次性木质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电池、涂料的消费税征收有利于生态发展,对我国环境污染方面起到了延缓作用。在节约能源方面,对成品油征税也可以说明,我国对于不可再生能源保护的重视程度。
因此可见,征收消费税优点非常多。我国现行的消费税税目已在很大程度上考虑了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极大地调节了社会存在的不合理、不公平现象,但在细节方面仍有不足。如果消费税能够更加完善,对于国家而言,其产生的正面作用是十分可观的。
二、消费税税目范围狭窄需要进一步完善
从现状来看,我国消费税实施进程比较平稳,但每次改革力度不大,对于飞速发展的中国经济而言,消费税征税范围仍有不足之处。我国消费税税目采用列举法,属于有限型消费税,自2006年起税目除增加了电池涂料外,几乎没有变动。然而可纳入却未纳入消费税范围的物品种类却大幅增加,这将导致税目种类的缺失。因此,消费税功能效果不明显。消费税税目数量较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高档消费品包括珠宝玉石、高档化妆品等。随着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消费税范围还应增加新兴的高档消费品。其次,生态环境方面。我国雾霾日益严重,每年全球气候变暖等消息层出不迭。如仅仅对于鞭炮、焰火、成品油等环境污染进行征税,范围较窄。第三,我国在消费税税目中缺少高糖类饮料、甜品。对于影响国人健康水平的物品,应通过消费税进行正确引导,让人们尽量少摄入高糖食品,保持身体的健康状态。第四,消费税征税范围仅限于物品,而对于行为方面没有涉及。目前我国居民消费结构改变,有形商品向无形服务改变情况明显,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享受服务消费,或许未来服务消费将成为主要的消费方向。
因此,我国消费税在范围方面有待扩充,在高档消费品、生态环境保护、寓禁于征方面税目过少,不足以包含绝大部分应征消费税的物品。同时我国对于行为消费税方面的空白也有待弥补。
三、国际上的做法
国际上许多国家在消费税方面都十分重视,也产生了比较好的效果。通过对其他国家消费税的借鉴,可以思考我国消费税的不足之处。
首先,能源方面。日本把对电力能源征收的消费税视为国税。这项国税是根据所售电量对公用事业单位征收的。该税旨在支持能源多样化,以及核电、水电和火力发电厂建设。我国目前电力消费税为空白。爱沙尼亚进口和生产的包装须缴纳消费税,除非规定的包装是循环再造的。这一做法大幅度提升了包装物的循环度,节约了生产包装物资源。
其次,奢侈品方面。在物品方面,韩国对高档家具、皮具、照相机征收消费税。在行为方面,菲律宾包括改善患者外表(非治疗疾病)的侵入性美容程序、手术;美国、老挝、越南等国家将歌舞厅等消费行为加入奢侈品税目。歌舞厅、酒吧、高尔夫球场、商务会所在我国消费占比较大,因此,对于这类消费行为我国可否征收消费税可以借鉴。
第三,危害健康方面。丹麦、爱尔兰这些国家十分重视糖类饮料的消费税,它对于本国人民的身体健康有着重要的考量。丹麦的消费税中包括酒类、茶、咖啡、巧克力、糖、冰淇淋、杏仁和坚果。爱尔兰则从2018年4月起以消费税的形式开始征收“加糖饮料税”。这对于我国消费税在含糖饮食方面有着启示作用。
因此,国际上对于能源方面、奢侈品方面、糖类饮料方面征收消费税,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很多,我国消费税可以重点在这几点方面进行完善和发展。
四、对中国的启示
通过考量国际上消费税的做法,可以对我国消费税需要完善的地方进行补充,使我国消费税发挥出更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首先,应增加生态环境污染品及资源方面的消费税征收。可以考虑在原有一次性木质筷子和实木地板上加入实木家具、实木大件摆设等,以节约木材。
在能源污染方面,可以将煤炭作为消费税的税目。例如日本和美国就将煤炭列为消费税税目,煤在中国更是废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与此同时,高污染产品还包括含磷洗涤剂、臭氧耗损物质等。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在农业上使用农药、化肥等也可征收一定的消费税。同时鼓励使用生物农药,对此适当减免税,以此推动生物用品、清洁农药的使用。
我国在前几年就已推荐使用塑料袋收费方法,在日常生活中外卖包装盒等收费,更说明我国在逐渐重视这一问题。可以考虑扩大一次性用品的范围,对于一次性塑料袋、塑料盒,一次性包装物等降解困难的物品,进行消费税的征缴。
在重污染交通工具方面,可以在现行消费税税目的摩托车、小汽车、游艇和中轻型商用客车的基础上,加入私人飞机及货车等污染更为严重的交通工具,并根据其对生态环境不同的污染程度进行税目划分。
日本将电力资源作为国税,我国仅在税目中加入电池,于环保的重视远远不够,因此可以增加高耗能的家用电器或者高耗能用具作为消费税税目。
其次,调整奢侈物品税目。使高档消费品与国内产业结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相适应,应在保留金银首饰、珠宝玉石的同时,扩大奢侈品的范围,将摄影设备、高档家具、皮具、高档保健品、高档保健仪器纳入奢侈品消费税行列。
第三,可以将消费税税目扩大到行为层面,即高档消费行为。重视高档消费行为,既有利于消费税税基的扩大,也有利于“营改增”的衔接,还可以弥补之前由于营业税中娱乐业从20%税率转为增值税6%时,税率大幅下降导致我国娱乐业征税减少的缺陷。而消费税行为的优点在于避免消费外流:仅对于物品征税,若奢侈品税过高,会导致人们倾向于从国外购买物品,造成税源外流。因此,对于行为征税可以使资源配置不至扭曲。由于我国居民的消费结构从商品型消费逐步转化为服务型消费,人们更倾向于体验,所以可以在奢侈品税目中加入卡拉OK、舞厅、酒吧、SPA馆、高尔夫球场、商务会所,以及改善患者外表(非治疗疾病)的美容程序手术等。
最后,对糖类饮料进行消费税征收。我国目前消费税没有涉及到糖类这一项目。中国是世界上主要的糖类生产及使用国家之一。2018年5月18日首部《中国儿童含糖饮料消费报告》显示,从1982年开始饮料年产量逐年上升,当时销售量为10亿元,2015年突增到16.676亿元。人均消费量2014年时为119千克,约为2003年的10倍。在最近几年中,我国饮料的生产量及消费量不断上升,2018年儿童人均日饮用饮料量高达715毫升。因此,为确保国民健康,尤其是青少年健康,将含高糖饮料纳入消费税范围是很有必要的。除此之外,也可以借鉴丹麦做法,对于冰淇淋、巧克力、坚果等食品进行征税,进一步扩大消费税范围。
五、结语
本文对于消费税范围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目前我国消费税采用的列举法具有一定不足:消费税征税范围狭窄、没有考虑我国逐渐重视高消费服务。通过借鉴国际做法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可以扩大征税范围,增加高消费品、高污染品,以适应飞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同时可将高含糖饮料加入到消费税之中,引导中国人健康的消费方式。相信未来我国会进一步对消费税进行修改,完善税法体系,使消费税更加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