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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经济思想增强经济运行规律话语权研究

2021-03-25张迎春

关键词:经济运行市场经济常态

张迎春

(辽宁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9)

习近平经济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经济实践和经济方略等的集大成之作,是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基本遵循,吸收和借鉴中外已有经济发展理论成果,深刻结合当代中国改革实践形成的系列理论成就。其中对经济运行规律的揭示和把握,既增强了对市场经济运行一般性规律的解释力,又凸显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特殊性的话语权优势,提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对经济运行规律表达、解释和评价的合理性和说服力,实现了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

一、经济运行规律话语权的提出

中国改革开放四十余年,在持续调整不适应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和不适应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方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根基,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具体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进行了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话语优势和较强解释力,获得普遍共识。但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运行问题,特别是在对经济运行机制和运行规律的揭示和把握上是否有话语优势,在认识上存在分歧,表现为立场模糊和理论不自信。因此,提出经济运行规律话语权问题,不仅是实践发展的需要,也是理论上需要解决的难点,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无法回避也不能回避的问题。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市场配置资源从“基础性作用”上升为“决定性作用”后,遵循市场规律和满足市场要求,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准则。客观而言,市场经济中的具体运行规律既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一部分,也与一般市场经济制度的许多运行规律相吻合,所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必然也要遵循现代市场经济运行同样的规律。这种观点比较普遍,其依据是西方经济思想和经济理论以研究市场经济运行规律见长,各种模型和实证结果百喙如一,并且历经数百年的市场经济运行检验,完全可以为我所用。因此,可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等同于西方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话语权完全交给了西方经济学。而能否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及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发展成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来全面揭示和解释市场经济运行规律,赞者却不多。主要原因是认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不研究市场经济运行规律,而是更专注于诠释经济制度问题,对经济运行内在机理的解释力不强。这也是一种颇具影响力的观点,且已渗透于经济学的教学和研究中。在学术界的理论经济学研究中,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尚能与西方经济学各持话语,平分秋色,但是在应用经济学的研究中,西方经济学几乎被视为唯一的理论基础,很难看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指导作用。[1]

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提出,坚持了马克思语境下的市场经济本源,廓清了市场原教旨主义的鼓噪,破除对市场的迷信,揭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规律。一方面遵循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全面倡导市场配置资源;另一方面深刻认识市场经济的局限性,努力克服市场失灵,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独特道路,也总结提炼出一系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理论成果。这些成果既包括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深入改革实践经验的抽象概括,也蕴含着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和发展实践的理论总结,尤其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某些独特性,已经逐步构建起“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2]。这是习近平对构建中国特色的系统化的经济学说的贡献,是源自成功实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理论自信,增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对于经济运行规律的解释力和话语优势。因此,依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入研究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重要论述,抽象概括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特殊性,是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话语权的当务之急,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客观需要。

二、习近平经济思想对微观经济运行规律的话语权

微观经济运行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微观经济运行规律是对微观经济运行主体内在关系和运动趋势必然性的总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均由市场调节。无论是生产经营者的投资、生产行为,还是居民的消费、储蓄行为等,都借由市场配置资源产生经济联系,通过交换关系实现各自目的。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供求机制、竞争机制、价格机制的作用决定了市场的运行过程,微观经济活动主体既以此为前提,也借此形成经济活动的结果。可以说,微观经济主体的活动与市场运行过程共同构成了微观经济运行过程,两者互为依存、相互影响,微观经济主体的活动依靠完善的市场组织和市场体系的保障,同时,这些完善的市场因素又离不开微观经济主体行为的规范和支撑。所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决定着微观经济主体的一切经济行为,这是自现代市场经济产生以来市场经济规律的最集中体现,也是所有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基本遵循。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同样要遵循微观经济运行机理。中国四十余年市场经济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就是在不断尝试并日臻完善市场经济运行规则中,使社会生产力水平大幅提高,创造了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新的成果,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是“一个全新的定位”,要“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让市场在所有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都充分发挥作用,推动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让企业和个人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间去发展经济、创造财富”。[3]这是习近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一般规律的深刻解读,是经过中国改革开放实践检验并创新发展的理论概括。

习近平在强调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运行一般规律的同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微观经济运行机理特殊性的概括在理论上更为亮眼,彰显了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独特价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微观经济运行机理的独特性,主要体现在微观经济主体性质特殊以及在运行监管上的独特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意味着不仅有大量的公有制企业,而且有大量的非公有制企业。国有企业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作为市场经济的经营主体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市场竞争中实现保值增值,努力实现企业效率目标,必须接受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制约,这体现了国有企业的一般属性;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还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整体目标,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体现了国有企业的特殊属性。所以,实现国有企业的企业目标和社会目标的有机统一,是正确认识国有企业特殊运行机理的基础和前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有制微观经济主体也具有二重性。一方面,私营企业以私有制为基础,以占有剩余价值为目的,私营企业主与工人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必然会产生劳资冲突,与按劳分配、共同富裕有矛盾;另一方面,私营企业是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环境下产生发展的,其经济活动已被纳入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在提供就业、增加产品、增强市场活力和市场竞争上发挥了重要和积极的作用。

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微观经济主体的双重属性,我国在调节微观经济运行的理念、方式等方面做了系列变革,突出体现了政府主导的微观监管上的优势,形成了社会主义国家调节微观经济运行规律的独特性。在微观监管目标上,一方面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功能,规范市场运行秩序,弥补市场漏洞,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监管的一般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要“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健全要素市场体系,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4]。这是对市场全面配置要素的充分肯定和保护,是对市场运行一般规律的严格遵守。另一方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经济本质要求,以国家整体发展为前提,用制度和政策确保公有制企业实现社会目标,引领非公有制企业价值导向,确保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框架内实现经营目标。这些是单纯依靠市场机制自发运行不可能实现的。我国近几年以政府为主导强力推进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通过有效化解过剩产能,降低企业成本,推动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为市场微观经济主体发展提供了充沛的内生动力。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当今时代,社会化大生产的突出特点,就是供给侧一旦实现了成功的颠覆性创新,市场就会以波澜壮阔的交易生成进行回应。”[5]255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监管适应市场、引领市场的成功范例。

在微观监管功能上,一方面,规范、制约市场微观经济主体,保护和仲裁各种性质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的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5]259。习近平多次强调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着力放开市场准入,从政策上真正解决民营企业遇到的“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等难题。而且在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上,首先提出建立“新型政商关系”,用“亲”和“清”勾勒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两者关系的准则,既强调领导干部要守住底线,又鼓励民营企业家守法经营,体现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有制微观主体监管功能上的创新。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特殊功能,助益改革发展的方向。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不仅接受微观监管,而且许多情况下替代国家扮演微观监管工具的角色,甚至直接担当微观监管的手段,实现经济改革的重点和指向,确保政策落实。例如,在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方面,国有企业不仅是中坚力量,更是领头羊,是非公有制企业不可避免地接受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约束的基础。实践证明,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微观经济运行的特色,也是政府微观监管的优势体现。习近平经济思想对此进行的深刻阐释,增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微观经济运行规律的说服力和话语权。

三、习近平经济思想对宏观经济运行规律和发展阶段的话语权

宏观经济有序运行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顺利发展的重要条件,努力实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是宏观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而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往往是偶然和暂时的,不平衡是常态表现。西方经济学对宏观经济总量矛盾的解释和政策调节主要是需求管理理论和供给学派理论。前者是根据凯恩斯主义,认为短期内资源、技术等要素是不变的,在总供给为既定的前提下,如果总需求与总供给不平衡,只需调节总需求即可,由国家采取宏观政策措施调节总需求,实现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供给学派是20世纪70年代针对西方国家经济出现“滞涨”而诞生的理论,重拾萨伊的供给自动创造需求定律,采用低税率提高人们对工作、储蓄和投资的热情,意图通过刺激供给,推动经济发展,解决“滞涨”难题。供给学派是在需求管理理论失效后产生的,虽有一定效果,但没有解决资本主义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的根本问题。应该说,这两种宏观经济调控理论在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都曾占据主导地位,时至今日依然是西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指导的圭臬。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历经几十年,一方面国家对宏观经济运行的调控借鉴了西方国家宏观调控的理念和政策,在宏观经济调节工具和手段上愈益灵活和有效,努力遵循现代市场经济宏观运行的一般规律;另一方面结合中国国情社情,在总结自身宏观调控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经济调控理念、政策和调控体系。另外,在经济发展阶段论上提出了不同于其他国家阶段发展的新常态论。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对此有深刻阐释,体现了对宏观经济运行规律认识和把握上的独特话语权。

一是形成了总供给和总需求辩证统一关系的独特认识视角。针对西方国家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对需求侧和供给侧的非此即彼,习近平评价:“供给学派强调的重点是减税,过分突出税率的作用,并且思想方法比较绝对,只注重供给而忽视需求,只注重市场功能而忽视政府作用。”[5]252习近平认为,从宏观经济运行规律看,“供给和需求是市场经济内在关系的两个基本方面,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两者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相互依存、互为条件。没有需求,供给就无从实现,新的需求可以催生新的供给;没有供给,需求就无法满足,新的供给可以创造新的需求”[5]252。可见,习近平从唯物辩证法出发,坚持两点论,深谙事物发展的对立统一规律,“我们讲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强调供给又关注需求”,[6]这是习近平对供给与需求关系的辩证理解,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运行规律的透彻洞悉。

二是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根基形成宏观经济总量及结构平衡的新理念。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核心和基础,研究总供给和总需求相互关系重点必须从物质资料生产的角度考察,所以,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范式下,生产作为供给始终是供给和需求矛盾运动的主要方面,只有围绕物质资料生产建立起宏观经济总量和结构平衡,宏观经济运行才能有坚实的基础。从国民经济角度看,马克思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就是以供给为核心,分析两大部类之间和两大部类内部实现价值平衡和实物平衡,全面阐述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均衡的经济学说。2015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依据就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而非西方的供给学派。习近平明确指出:“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是使我国供给能力更好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要,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5]252可以说,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理论到实践,是完全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宏观经济运行的全新理念,是对宏观经济运行规律的新认识、新观点,也是对既有的宏观经济理论的新贡献,增强了对宏观经济稳定发展的解释力。

三是新常态的提出对宏观经济发展阶段的洞察力和解释力有独特贡献。西方关于经济发展阶段理论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经济学家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他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将经济发展阶段由低到高分为六大阶段,核心是起飞阶段,后经西方许多学者补充完善,使其在宏观经济发展阶段论上颇有影响,而且也在一些国家得以实施并取得成功。而习近平独辟蹊径,在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论上提出了崭新的观点。2014年习近平考察河南时首次提出经济发展新常态问题,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和周期进行了精准概括,不同于西方宏观经济阶段论,极具中国特色。在同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明确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是我们综合分析世界经济长周期和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及其相互作用作出的重大判断。”[5]239并总结新常态的主要特点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这是习近平对我国经济阶段性发展高瞻远瞩的战略性判断和冷静沉着的深刻洞察,凸显了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具体体现在:

第一,新常态是解释宏观经济阶段发展的新词汇、新表述。恩格斯说过:“一门科学提出的每一种新见解都包含这门科学的术语的革命。”[7]这不仅是恩格斯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术语革命的科学评价,也得到科学史学家的认同,托马斯·库恩认为科学革命就是某些科学术语发生意义变革的事件。习近平提出的“新常态”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阶段论的新概念、新范畴,是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理论的学理基础。第二,新常态是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和特点的合规律性的解释。西方主流经济学认为后起国家初期增长速度很快,但最终会与发达国家发展速度趋同,从长期看趋同后的速度一般不会超过2%,并将其视为“铁律”。[8]对中国而言这一预测已经被实践证明是错的,显然,中国的发展是西方经济理论无法解释的问题。习近平提出的新常态不是简单指经济循环周期的下行区间,而是经济增长阶段的根本性转换。这一速度变化不仅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过程的阶段性特征,也是中国经济向更高发展阶段跃升的必经阶段,完全符合事物发展螺旋式上升的运动规律,是中国经济发展阶段规律的必然结果。对此,习近平特别强调,新常态没有好坏之分,也不是避风港,只是经济发展的客观呈现。这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阶段特征规律的新总结、新概括,构成了习近平的“新常态论”。第三,新常态要求宏观调控政策要契合经济发展新的客观要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的高质量和高效益两个基本点做文章。习近平指出:“我们不再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而是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9]为此,要以新常态为政策依据,转变宏观调控思路,紧盯经济运行中的问题焦点,推进经济结构性调整和改革,使供给体系更加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实现宏观经济总量的动态平衡。

习近平提出的新常态论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同。“各国普遍认同我们提出的新常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明确提出,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球经济发展都已进入新常态。”[5]239这不仅反映了国际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变化,体现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且作为经济新常态的提出者,习近平的新常态论独树一帜,通过对中国新常态下经济发展阶段的必然性、目标、举措等的全面阐述,增强了对大国宏观经济运行的解释力,提升了宏观经济理论上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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