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风险管理政策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水平的影响研究
——基于兴业银行执行赤道原则的准自然实验
2021-03-22姜安印胡宁宁
姜安印 胡宁宁
(兰州大学,甘肃 兰州 730000)
一、引言
2002 年10 月,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等9 家银行在伦敦主持召开会议,讨论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会后起草了一套针对项目融资中有关环境与社会风险的指南(即赤道原则)。2003 年,赤道原则第一版(EP I)正式生效,在经历几次改版之后,2019 年底赤道原则已经修改到第四版(EP IV)。作为一套国际通行的判断标准,赤道原则主要针对项目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进行判断、评估,不具有法律强制属性,是一种非政府组织的行业规范。赤道原则产生的根源在于企业社会责任论。当银行向一些大型项目融资后,由于项目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和引发社会问题而备受争议,并给银行声誉带来损失,包括政府、多边贷款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和社区民众在内的利益相关方认为,银行有责任对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进行审慎性调查并督促项目发起人或借款人采取有效措施来消除或减缓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其信贷决策会影响实体经济的发展,进而影响环境,也因此需承担相应的环境责任(刘锡良和文书洋,2019)。
2020年2月,重庆农业商业银行宣布正式采纳赤道原则,成为继兴业银行(2008 年)、江苏银行(2017年)、湖州银行(2019 年)之后国内第四家“赤道银行”,也是中西部首家“赤道银行”。与国内不同,赤道原则在国外已经投入实践很长时间,被很多大型金融机构所采纳。截至2020年4月1日,采取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达到105 家,涉及38 个国家,而在众多金融机构中,我国采纳赤道原则的银行十分有限,仅占四家。不同于赤道原则的发展缓慢,我国绿色信贷政策发展十分迅速。自2012 年原银监会颁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国的绿色信贷发展十分迅速。2019 年末,我国绿色信贷已超过10 万亿元,存量规模占据世界第一位,境内外累计发行绿色债券1.1万亿元,成为全球三个建立“绿色信贷指标体系”的国家之一。鉴于我国近些年绿色信贷业务的迅速发展,采取赤道原则是否有必要一直困扰银行的选择;而且赤道原则在我国的适用性仍存在疑问,多数金融机构仍处在观望状态(何丹,2020)。在我国整体经济发展还未达到高水平、资本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我国的金融环境管理制度和理念与国际上会存在一定差异(冯岳,2019),因此,需要立足国情和当下实践成果分析赤道原则,做出合理判断。一项规则和制度的推出后续更需要实践来检验其效果,赤道原则在我国的适用性和效果需要通过事实来检验。赤道原则在我国市场还有很大空间,而且赤道原则对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可能与其他西方国家不同,为全面分析赤道原则对于银行机构的影响,本文基于赤道原则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
二、文献综述
自赤道原则正式实行之后,很多国际非政府组织对其持怀疑态度,但不可否认,从国际金融机构实践角度出发,赤道原则长期产生的积极影响已超过负面影响。国际上采取赤道银行原则的商业银行较多,国外学者Scholtens &Dam(2007)对大型跨国银行进行研究,认为相对于未采取赤道原则的银行而言,采取赤道原则利润偏低。也有学者从股价角度衡量赤道原则对商业银行影响,认为短期内赤道原则会刺激股价增长,但这种刺激会随着时间和采取赤道原则的银行数量增多而持续减弱(Eisenbach et al.,2014)。Wright(2012)评估赤道原则对金融机构的影响,发现赤道原则对金融机构的信贷产生一定影响,但对于大型社会环境风险的贷款项目并没有显著影响。国内学者对国际金融机构的研究也证实这一观点。李启明和袁杰辉(2018)选择2015年前实行赤道原则的20家金融机构作为研究对象,探究赤道原则和银行绩效的关系,认为整体上赤道原则有助于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与C 类赤道原则项目呈现倒U 型关系,提出应该适当控制C 类赤道原则项目。李苏等(2017)对国外实施赤道原则的机构进行分析,国际上部分金融机构出现短期成本上升,绩效下降的趋势。
鉴于国内实施赤道原则较早的银行只有兴业银行,国内学者主要围绕兴业银行进行研究讨论,且研究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定性分析,定量研究较少。在赤道原则实施初期,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是定性分析,在借鉴国外研究的基础上,对赤道原则在我国的适用性和推进利弊进行分析,指出我国应该鼓励金融机构承担环境责任(周正一,2009),克服本土化过程中遇到的观念、法律等障碍(陈小梅,2010),完善并落实赤道原则。随着赤道原则实施时间变长,定量研究文献逐渐增多。以兴业银行为例,学者主要考察赤道原则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的影响,但得出的结论尚未统一。杜朝运和马彧菲(2014)利用事件研究法分析A股市场对商业银行的影响,认为短期内兴业银行会出现效益下降,长期看赤道原则对兴业银行产生积极影响。花文苍等(2015)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兴业银行和四家同类银行财务效应进行对比,认为在短期内赤道原则对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造成较小的不利影响,中长期来看兴业银行比同类银行发展更加迅速。徐枫和马佳伟(2019)通过合成控制法选取7 个银行指标构建合成兴业银行进行对比分析,实证检验结果显示,短期来看赤道原则对银行经济绩效发挥正向影响,长期来看赤道原则对兴业银行的经营绩效存在负面影响,且这种负面影响呈现逐渐减弱趋势。也有学者从银行信贷、绿色金融政策等角度考察对银行财务绩效的影响,结论也存在争议。李苏等(2017)从我国的绿色信贷角度出发,发现绿色信贷政策能提高经营绩效并降低银行风险。孙红梅(2020)认为积极实施绿色金融政策能够提升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鉴于我国绿色金融政策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显著性有限。
根据对现有文献的梳理和阅读,可以总结出现有研究的几个特点:一是赤道原则对国外和国内金融机构的影响效果不一,无法以国外的赤道原则直接推测其在中国的适用性和效果;二是国内研究受限于现实数据影响,很多研究属于定性研究,定量研究较少;三是在定性研究中,使用方法较为有限,更多是对银行数据的直接分析与比较,关注点也集中于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未对其他财务指标有较多研究。鉴于以上分析,本文将选取多个方面指标构建新的兴业银行与已实施赤道原则的兴业银行进行对比分析,主要选取资产收益率、不良贷款率、成本收入比来考察赤道原则对兴业银行盈利、信贷以及管理水平的影响。
三、赤道原则对商业银行影响机制分析
赤道原则主要包括序言、适用范围、原则声明和免责声明四部分内容。其中,原则声明是赤道原则的核心部分,列举采取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EPFIs,即赤道银行)做出投资决策时需要依据的特别条款和原则;免责声明部分规定赤道原则的法律效力,即赤道银行自愿独立采用和实施赤道原则。
表1 赤道原则主要条款
商业银行执行赤道原则的过程大致分为四个阶段:首先是项目筛选和环境审查阶段,其次为项目构建相关信息和材料,将项目信息与相关联合企业共享,最后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核实。赤道银行的贷款项目都需要经历上述过程,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很多企业行为,减少项目对环境的破坏。众多国际金融机构实践经验表明,赤道原则对社会的整体贡献具有重要作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商业银行的正收益性。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赤道原则对其影响存在一定争议,故本文从以下几个角度出发,具体探讨分析赤道原则对商业银行经营水平的影响。
图1 商业银行执行赤道原则流程图
(一)赤道原则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
一方面,执行赤道原则是商业银行主动承担环境责任的表现,能够帮助其快速建立良好形象,提高银行声誉。根据外部性理论,金融机构的信贷导向行为会使得一些污染企业得以发展,从而间接产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使得企业呈现出负外部性。赤道原则能够将环境与社会效益内部化,以项目信贷促使发起人建立和完善环境评估管理体系,减少项目融资过程中的负外部影响(何丹,2020),即采纳赤道原则,能够帮助商业银行减少污染导向信贷,降低环境污染。由此而言,与非赤道银行相比,赤道银行积极主动地进行项目环境风险管理能够很快树立良好形象并得到大众的认可,吸引更多客户,获取利润。同时,执行赤道原则的过程中会排除存在环境风险且收益极低甚至为负的项目。赤道原则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对项目进行审慎性核查,在项目贷前、贷中、贷后阶段均需要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和审查,以此降低因环境风险发生的潜在损失。对于申请项目融资的发起人而言,赤道原则能够帮助企业提升市场价值和信誉,提升该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Eisenbach et al.,2014),这也催生一些项目发起人在不真正需要融资的情况下,向EP⁃FIs(采取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借款,以此增强其行业竞争力。从这个角度而言,赤道银行的盈利会因此类业务增多而增加。
另一方面,执行赤道原则对于金融机构的综合实力要求较高。我国并无类似赤道原则的先例可以仿照、缺乏一定的实践经验。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和管理水平有限,市场投资者会对银行能力存在疑问。赤道原则对项目审核流程相对复杂、严格,对银行的项目管理水平和相关人员能力要求较高。在执行赤道原则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需要花费较多资金成本和人力成本,给银行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同时,信贷标准改变会收缩信贷窗口、削减一些具有盈利性但不符合赤道原则的项目,使得银行业务数量减少。从金融市场看,资本市场发展缓慢,在国际上竞争力不足,与国际上其他赤道银行所处的金融环境相比差距较大,这也会影响我国赤道银行的业务范围和盈利能力。由此提出假设H1a和假设H1b。
假设H1a:赤道原则会损害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
假设H1b:赤道原则会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
(二)赤道原则对商业银行信贷水平的影响
一方面,在执行赤道原则的过程中,银行必然会淘汰掉一部分环境或社会风险较大的项目,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银行的不良贷款。在通用性赤道原则框架内,赤道银行的操作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客户和项目筛选、已筛选项目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的尽调、项目运行与实施监测。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实施赤道原则能够收缩其信贷投放领域与范围,改变其重点投资方向,加大对于低风险、绿色项目的投资,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其信贷质量和水平。同时,赤道银行对项目的监测与审查能够保证项目环境与社会风险的及时识别与管理,降低资产风险,提高赤道银行的信贷质量水平。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也能够提升银行的信贷质量,降低不良贷款率,从这个层面来说,赤道原则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影响相较于实施绿色信贷的银行差别可能会减弱。
另一方面,赤道原则自身存在一定缺陷。自2003 年赤道原则正式提出适用以来,前后经历四次修改,尝试不断完善融资范围以及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估体系。而最新版赤道原则(EP IV)仍没有解决一些标准在特定国家和行业的不一致性,可能会引起规则公平适用与各国不同环境标准之间的矛盾。同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不够完善,对于项目的审核和考察存在漏洞,可能造成一部分贷款质量问题显现。由于基层认识和执行力不足,缺乏专业人员,现有人员不能满足赤道原则的要求等原因,会对我国商业银行机构内部执行赤道原则造成一定的困难。开展赤道原则工作涉及项目融资的各个环节,大量的审核和评估工作均需要专业人员执行。特别是在执行政策初期,商业银行基层对于赤道原则的认识有限,在执行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疏漏。同时,对于一些项目的审查仍然过于简单,仅依靠环境守法等松懈标准作为审查依据,未形成良好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流程和制度。这些可能会造成贷款质量下降,不良贷款率上升。由此提出假设H2a和假设H2b。
假设H2a:赤道原则会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提升信贷水平。
假设H2b:赤道原则会提升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降低信贷水平。
(三)赤道原则对商业银行管理水平的影响
实施赤道原则能够迫使商业银行提升其管理水平。在执行赤道原则前,兴业银行的现有业务管理流程中无环境与社会评审内容,也缺乏相关管理经验。传统授信业务中重点评估和考察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环境与社会风险的评估和管理也仅限于是否取得相应政府批复文件。而根据赤道原则的要求,需要项目融资方面的审贷流程增加相应赤道原则调查、审批和管理环节,这意味着要重构银行的项目融资制度体系,构建符合赤道原则要求的管理流程,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以审慎性审查工作来说,面对项目融资申请,需要对项目进行分类A、B、C(高、中、低环境或社会风险),在根据不同风险等级项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银行还需委派独立团队进行调查核实,最终确定环境和社会风险系数。对于同一项目的贷款主体,各个金融机构不能共享数据和资料,仍需要各自进行独立审核调查。在进行环境风险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涉及的利益主体较多,无形当中也会增加沟通成本。新的政策和规则需要通过实践不断检验和完善,赤道原则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很多不能解决的问题,规则执行初期会存在很多漏洞,需要银行机构自身进行完善和调整经营管理方式。
同时,实施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也加速其走向国际市场的步伐,在与国际机构合作对接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随着时间延长、业务熟练度提升以及赤道原则不断完善,银行管理水平会因内部环境和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而得到进一步提升。由此提出假设H3。
假设H3:实施赤道原则会提升商业银行的管理水平。
四、研究设计
(一)研究方法选择
在评估一项政策时,国内外学者往往会选择使用双重差分法(Difference-in-Difference,DID)作为首要选择进行效果评估。但鉴于双重差分法的前提要求是干预组和参照组在干预之前是可比的,否则地区异质性可能会导致政策评估效果出现偏差。同时,DID方法在参照组的对象和权重选择上面过于主观,影响参照组的对比效果。Abadie &Gardeazabal(2003)提出的合成控制法(Synthetic Control Method,SCM)弥补了DID方法的缺陷。其优点是:合成控制法是一种非参数方法,是对传统双重差分法的一种拓展;能够减少主观判断带来的弊端,避免政策内生性问题;通过对参照组的加权平均构造每个政策干预个体的“反事实”参照组,可以更加真实、直观反映政策对研究个体的影响(刘友金和曾小明,2018)。本文研究的是赤道原则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水平的影响,围绕盈利水平、业务水平以及信贷水平考察赤道原则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故本文采取合成控制法构建参照组,模拟实施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在不实施政策的情况下的差别,以此对比赤道原则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合成控制法基本原理如下:假设观测到N+1 家银行总共T时期的经营状况,第一家银行在T0时期开始执行赤道原则,其他N家银行未实施赤道原则。Y1it表示银行i在t期执行赤道原则的潜在结果,Y0it表示银行i在t期没有执行赤道原则的潜在结果,从而计算出执行赤道原则的影响效果。πit=Y1it-Y0it,其中i=1,…,N+1;t=1,…,T。则银行i在t时期观测到的赤道原则影响如公式(1)所示:
其中,Dit表示银行i在t时期是否执行赤道原则,若银行i在t时期执行赤道原则取值为1,反之则取0。本文假定第一家银行在T0时期采取赤道原则,其他同类银行未执行赤道原则,当t≥T0时,无法直接获取没有执行赤道原则的潜在结果Y0it,为估计第一家银行的反事实组的结果,可以使用模型(Abadie et al.,2010)Y0it=αt+βtZi+γt μi+εt表示,式中∂t是时间固定效应;Zi是可观察到的(K×1)维协变量,表示不受赤道原则影响的控制变量,βt是一个未知参数向量(1×K),γt是无法观测到的公共因子,μi是观测不到的固定效应,εit是均值为0的扰动项。
为计算出Y0it,需要求解一个(N×1)维的权重向量W=(ω2,…,ωN+1),满足ωj≥0,j=2,…,N+1,且满足ω2+…+ωN+1=1。对参照组的变量值进行加权可以得到公式(2):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截至2020年6月,我国实施赤道原则的银行共为4 家,其中兴业银行于2008 年开始实施赤道原则,是我国最早执行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随后,江苏银行、湖州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分别于2017 年、2019 年、2020 年宣布开始执行赤道原则。考虑数据可得性和长久性,本文选择兴业银行作为赤道原则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响的研究对象。同时,筛选与兴业银行类似且具有足够公开年份数据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参照组。参考之前学者研究兴业银行时的参照对象,最终选择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作为样本参照组,数据跨度为2004~2019年。本文数据来源为国泰安数据库以及各商业银行网站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本文以2008年为分界点,将2004~2007 年作为拟合预测变量时间段,将2008~2019年作为政策冲击的时间段进行研究。
本文旨在研究赤道原则对商业银行经营水平的影响,从盈利水平、业务水平、信贷质量三个方面考察政策影响效果,在被解释变量的选取上,以资产回报率(ROA)、不良贷款率(NPL)、营业成本收入比(OCI)分别作为盈利、信贷和管理水平的代理变量。为了更好地反映兴业银行的真实情况,本文选择预测指标时,从资本充足性、业务水平、流动性等多个方面出发,选择以下变量作为预测变量(见表2)。
表2 变量的选取与含义
五、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实证结果
1.盈利水平的合成结果分析。如图2所示,虚线表示兴业银行执行赤道原则的时间(2008 年),虚线左侧是实施政策之前的真实兴业与合成兴业的资产收益率走势,右侧是实施政策之后真实兴业与合成兴业的资产收益率走势。在政策实施以前,真实兴业与合成兴业的走势相似、趋势吻合,即说明合成兴业对真实兴业的经营状况拟合效果较好。在政策实施之后,真实兴业与合成兴业产生较大差别。政策实施后,真实兴业和合成兴业的资产收益率的相对走势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2008~2010年,真实兴业的资产收益率高于合成兴业,2010年后,真实兴业的资产收益率一直低于合成兴业,说明在实施政策后的三年内,兴业银行的收益率有所提升;长期来看,相对于未实施政策的兴业银行来说,实施赤道原则反而损害了兴业银行的收益率。
图2 真实兴业与合成兴业的资产回报率走势
为更直观观察赤道原则对兴业银行的影响,本文计算真实兴业和合成兴业资产回报率的差值,如图3所示,数值为正说明真实兴业的资产回报率大于合成兴业,反之,则说明真实兴业资产回报率小于合成兴业值。2008~2010 年,在兴业银行采取赤道原则的前三年,真实兴业的资产回报率一直高于合成兴业值;2010 年以后,资产回报率差值变为负数,说明真实兴业的资产回报率不如合成兴业的资产回报率。2011 年以后,真实兴业与合成兴业的资产收益率差值曲线由负值逐渐向0值水平线靠近,说明真实兴业正逐渐缩小与合成兴业资产回报率的差距,赤道原则对真实兴业银行的负面作用正在逐渐减弱,即短期来看,实施赤道原则能够提高兴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但长期来看,赤道原则损害其盈利能力,但这种负面影响会随着时间变化而逐渐变小。
图3 真实兴业与合成兴业银行的资产回报率差值
2.信贷水平的合成结果分析。如图4所示,在虚线左侧表示未实施赤道原则前的真实兴业与合成兴业的不良贷款率变化,两者走势相似、趋势吻合,说明合成兴业能够反映真实兴业的经营状况变化。在虚线右侧即实施赤道原则后,真实兴业和合成兴业的走势差别可以大致分为两个阶段:2008~2014年真实兴业和合成兴业差距逐渐缩小,2014 年两者的不良贷款率相等,2015~2019年两者差距呈现先扩散后收缩的状态;但从整体来看,相对于未实施赤道原则的合成兴业,真实兴业的不良贷款率一直处于合成兴业的下方,说明赤道原则可以降低兴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提高其资产质量。
图4 真实兴业与合成兴业的不良贷款率走势
从真实兴业和合成兴业的不良贷款率差值曲线来看(图5),一直处于0值水平线之下,即真实兴业的不良贷款率一直低于合成兴业的不良贷款率。2008~2013年,差值曲线逐渐向水平线靠近,2014年差值达到0值水平线,2015~2019年又呈现“V”型变动。整体来看,真实兴业与合成兴业的不良贷款率差值处于波动减少状态,合成兴业一直在缩小与真实兴业的差距,即长期来看,未实施赤道原则的兴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会逐渐靠近实施赤道原则的兴业银行,但始终高于真实兴业的不良贷款率,即赤道原则可以提升商业银行的信贷水平,但这种提升程度会逐渐减少。
图5 真实兴业与合成兴业的不良贷款率差值
3.管理水平的合成结果分析。如图6所示,虚线左侧是未实施政策前真实兴业和合成兴业的成本收入比值变化,两者走势基本吻合,可以认为合成兴业能够反映真实兴业的成本收入比变化趋势。虚线右侧即实施赤道原则后,真实兴业和合成兴业的成本收入比值逐渐发生一定的分离。在实施赤道原则后的4 年内(2008~2011 年),真实兴业和合成兴业的差距逐渐扩大;2012~2013 年两者差距逐渐缩小,且2013年合成兴业的成本收入比略低于真实兴业值。此后,两者又拉开差距,并保持合成兴业成本收入比高于真实兴业值的状态。从整体来看,可以基本认为合成兴业的成本收入比高于真实兴业,即赤道原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兴业银行的成本收入比,提升其管理水平,但两者的差距呈现波动减少状态,即赤道原则对兴业银行的影响程度逐渐减弱。
图6 真实兴业与合成兴业的成本收入比走势
如图7所示,真实兴业与合成兴业的成本收入比差值曲线基本处在0值水平线下,即说明真实兴业的成本收入比低于合成兴业值,赤道原则可以提高真实兴业的管理水平。2008~2013年,两者的差值曲线变化波动较大,2013年后,曲线呈现小幅波动收缩,向0值水平线靠近。长期来看,真实兴业和合成兴业的差值逐渐缩小,即赤道原则对兴业银行的影响程度也在减少,其对兴业银行管理水平的提升程度逐渐减弱。
图7 真实兴业与合成兴业的成本收入比差值
(二)稳健性检验
为检验实证结果的有效性,验证实证分析中的变量差异是由赤道原则造成而非其他因素造成,需要进行稳健性检验。鉴于本文参照组数量较少,在选取稳健性检验方法上,本文选择Abadie et al.(2010)提出的安慰剂检验,变换处置组来对本文的实证结果进行验证。检验具体方法为:在参照组中选取一个未执行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假定相同年份此银行采取了兴业银行的做法即采纳赤道原则,利用合成控制法对这家银行进行与兴业银行相同的处理,若该银行的处理结果与兴业银行的合成控制法的结果相似,则认为真实兴业和合成兴业的分析结果不具有稳健性;若该银行与兴业银行的合成控制法的结果存在一定差别,则认为真实兴业和合成兴业的分析结果具有稳健性。鉴于本文选择的参照组研究对象较少,在进行安慰剂检验时会剔除一些在2008年实施政策前时间段拟合效果不好的银行,为避免拟合效果不好导致后续的对比分析出现误差,选取权重不同的两个银行作为检验标准。
1.盈利水平结果的检验。从图8中可以看出,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在2008 年之前拟合情况较好。在实施政策之后,真实民生银行的资产收益率快速上升,在2010年超过合成值并保持一定的差距,2013年后逐渐下降至低于合成值,而真实兴业银行的资产收益率整体来看呈现下降趋势,可以认为民生银行与兴业银行的合成效果存在较大差别。而浦发银行的资产收益率在2009 年出现下降,后又逐渐上升与合成值呈现交替上升趋势,2014年后出现下降趋势,最终真实浦发资产收益曲线保持在合成值上方。浦发银行在2009 年的下降与兴业银行相似,但后期两者的走势幅度、真实值与合成值的关系存在明显差别。由此可以认为,出现类似赤道原则对兴业银行资产收益率走势的概率较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赤道原则对商业银行盈利水平的影响是显著的,实证结果具有稳健性。
2.资产水平结果的检验。从图9中可以看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在2008年之前拟合情况较好,且拟合程度均好于兴业银行。在实施政策之后,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走势与兴业银行类似,均呈现先降后升的“U”型走势,并无明显差别。由此认为上文对兴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分析不具有稳健性。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国原银监会于2012 年颁布的《绿色信贷指引》,逐步构建并完善绿色信贷政策与管理系统,使得其他商业银行通过绿色信贷途径降低不良贷款率;另一方面,包含兴业银行在内的我国赤道银行仍然是以绿色信贷途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对于其他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与研发存在不足,即赤道原则以绿色信贷途径对我国商业银行产生的影响与我国其他执行绿色信贷政策的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并不存在明显差别。
图8 资产收益率处置组变换处理结果对比
3.管理水平结果的检验。从图10 中可以看出,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在2008 年之前拟合情况较好。在实施政策之后,民生银行的真实成本收入比大幅下降并低于合成值,在2013 年之后又呈现波动上升趋势。可见,民生银行与兴业银行的成本收入比走势相差较大。而合成招商银行成本收入比在2008~2013年内后呈现先升后降,2014~2019年同样呈现先升后降走势,整体来看,招商银行的真实成本收入比高于合成招商银行,而兴业银行的真实成本收入比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且整体来看,兴业银行的真实成本收入比低于合成值,可以认为招商银行的合成与兴业银行存在较大差别,即正文研究结论具有稳健性。
六、结论与建议
一项规则和制度的推出后续更需要实践来检验其效果,赤道原则在我国的适用性和效果需要通过事实来检验。本文以兴业银行为例,通过合成控制法研究赤道原则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水平的影响。
(一)结论
第一,通过对兴业银行的资产收益率分析,本文认为,短期内赤道原则对商业银行的盈利性有正向影响,且这种正向影响随着时间变化逐渐减小;长期来看,执行赤道原则的兴业银行资产收益率低于未执行赤道原则的兴业银行,但差值逐渐缩小,即赤道原则损害了商业银行的盈利性,且这种负面影响也会随着时间逐渐减小。
第二,通过对兴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进行分析和检验,认为赤道原则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影响相对于其他未实施赤道原则的银行并不明显。究其原因,可能是兴业银行与我国其他商业银行所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均主要通过绿色信贷途径,赤道原则优势并未凸显。
第三,通过对兴业银行的成本收入比分析发现,赤道原则会降低商业银行的成本收入比,提升银行业务管理水平。从短期来看,影响程度较大;长期来看,影响程度逐渐减弱。
图9 不良贷款率处置组变换处理结果对比
图10 成本收入比处置组变换处理结果对比
本文研究结论表明,实施赤道原则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其业务管理水平,短期内提升银行的盈利水平;但长期来看,赤道原则会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但这种负面影响会随着时间逐渐减少,对管理水平的积极影响程度也会随着时间变化逐渐减小。但从信贷角度来说,赤道原则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与未实施赤道原则的银行差别并不明显。
(二)建议
1.适当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引导与支持,审慎推行赤道原则。鉴于我国赤道原则的发展缓慢,很多金融机构一直处于观望状态,政府应该适当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引导和支持,鼓励银行机构以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加强对赤道原则的了解与认识。在赤道原则面前,一些金融机构不得不面临收益减少、成本上升等难题,特别是一些小型金融机构能够通过赤道原则获取的正向效益较低、花费成本过高等问题不容忽视。同时,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有限、资本市场尚未成熟,在制度和发展理念与其他国家存在一定差异等,推行赤道原则不能操之过急。
2.加快绿色产品创新,推动绿色业务纵深发展。目前我国赤道银行的绿色业务发展仍依赖于绿色贷款途径,与国际赤道银行的绿色信贷产品相比,兴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产品数量不足、产品创新能力较低(张体委,2019)。我国赤道银行应积极提升其绿色创新能力,关注项目识别咨询、环境衍生产业项目以及信贷业务二级市场交易等,研发设计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创新产品。同时,加强银行基层机构人员对于赤道原则的理解与认识,培养专业绿色金融人才。在进行项目审查和评价时,对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较高,需要熟悉和了解金融、法律、环境等方面的人员进行项目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