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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译者身份看小说文体风格的翻译
——以《了不起的盖茨比》三个汉译本为例

2021-03-08张思思

文化学刊 2021年11期
关键词:了不起的盖茨比菲茨杰拉德盖茨

张思思

近年来,译者身份的定位由传统的“仆人说”“隐身说”“透明说”跃升为现代的“译者主体性”的彰显。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是“阐释循环的中心”[1],处于中心的枢纽地位,发挥着最积极的作用[2]。译者身份的转变也直接影响着译者的翻译行为。

不同的译者在对外国文学作品的译介中都体现了独特的文体风格。F.S.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 Fitzgerald[3])自1925年的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TheGreatGatsby)问世以来,其被公认为美国20世纪20年代即“爵士时代”的“桂冠诗人”“编年史家”。众多译者相继将其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翻译为汉译本。1970年译者侯皓元首译其中文译本。同年,乔志高的译本《大亨小传》在港台发行,该译本被盖茨书迷们认为是“华语最佳译本”。目前在国内最受欢迎的译本是巫宁坤和姚乃强的两个译本。本文拟从译者身份的角度,以乔译、巫译和姚译三个汉译本的翻译为例,探讨译者身份对翻译文体风格的影响。

一、三位译者独特的译者身份

译者是译作诞生的核心主体。三位译者的译作文体风格和他们的身份,尤其是他们的生活经历、教育背景、工作历练、文化素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也正是因为他们迥异却又相似的身份,才使他们的文体风格各具特色,从而获得国内读者对这部小说的喜爱。

(一)生活经历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汉译本的这三位译者的生活经历使他们易于走上翻译之路。他们恰逢生活在《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的前后时期。乔志高祖籍江苏江宁,父亲是庚款留学美国的学生。1912年乔志高出生在美国密歇根州安阿伯市,1915年回国,他从小不仅学习中国传统的四书五经,也浸染了浓厚的西化的家庭教育,后来因求学和工作在中国北京、美国纽约、旧金山、华盛顿等中美大城市居住生活。巫宁坤1920年生于江苏扬州,从小家境困苦,但他在中学学习优异,后因求学辗转国内武汉、昆明,后来赴美在印第安纳州曼彻斯特学院和芝加哥大学学习生活,1951年又回国在北京的燕京大学开始教学生涯。姚乃强1936年生于上海,少时参军,在北京大学学习毕业后,在洛阳工作生活。他们的生活或有中美两国的生活旅历、或有大城市的居住经历、或有军人的亲身体验,这都有助于翻译相似元素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小说。

(二)教育背景

这三位译者都接受了系统的全面的研究生教育。乔志高毕业于燕京大学,还是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硕士和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硕士。巫宁坤于1939至1941就读于西南联大外文系。1948年,他毕业于美国曼彻斯特学院,毕业后入芝加哥大学研究院攻读英美文学博士学位。姚乃强1951年入军校学习英语,195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西语系。他们都具有深厚卓越的中文和英文语言文化根基。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能娴熟驾驭中英两种语言文化为他们翻译美国文学小说奠定了基础。

(三)工作历练

同时,这三位译者的工作历练也有益于对《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翻译。乔志高辗转任职多家报社,采用英语进行创作或编辑。他曾是香港大学翻译中心的客座高级研究员。在职业生涯中,乔志高也发表了数篇关于美语和美国爱情文化的文章。巫宁坤自1951年归国以来,先后在多所大学英语专业任教,为英语系的教授。自1980年以来,巫宁坤从事关于美国文学文化的研究,发表了《菲茨杰拉德》及《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文章。姚乃强1957年毕业后也是任职于高校,既是教授也是博士生导师。在任教期间主要从事美国文学研究,先后发表《“美国文学史”的变迁及其启示》《曲终人不见 余音犹绕梁——论菲茨杰拉德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成就》等文章。这些科学研究与教学活动均有助于他们对美国文化、美国小说形成独到的见解。

翻译《了不起的盖茨比》不仅需要译者有较高的中英文水平,还需要译者对小说所反映的时代背景有深刻的认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故事发生的时间背景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菲茨杰拉德生于1896年,1940年去世。他所处的时代正是美国传统道德土崩瓦解、享乐主义大行其道的“爵士时代”。正如他自己所说,“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三位译者也成长于这个时期,其中乔志高和巫宁坤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都曾在美国求学,可以说亲身经历作者所处的时代,而姚乃强同作者一样也具有参军的经历,这些都让译者在把握作品的文体风格上占了先机。

二、文体风格

“风格”一词来源于希腊语στ,后该词演化为书体、文体之意,指以文字表达思想的某种特定方式。汉语“风格”最早指人的风度品格,后来移指文章的风范格局。英国当代文体学家利奇(Geoffrey leech)和肖特(Michael Short)提出文本可通过词汇、语法、修辞、句间照应和语境等分析[4]。译者的文体风格因译者身份的差异而各有特色。笔者将从译者对词汇、语法、修辞、句间照应和语境的翻译来分析译者风格。

(一)词汇的选择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把词汇定义为“一种语言里所使用的词和固定词组的总称,如汉语词汇、英语词汇。也指一个人或一部作品所使用的词,如鲁迅的词汇”。词汇是构成语篇的基础。三位译者在词汇的选择上各有千秋。

原文:My family have been prominent,well-to-do people in this middle-western city for three generations. (菲茨杰拉德 2013: 2)

乔志高[5]译:我们卡拉威家祖孙三代住在中西部这个城市,家道富裕……(2013:3)

巫宁坤[6]译:我家三代以来都是这个中西部城市家道殷实的头面人物。(2007:7)

姚乃强[7]译:我家祖孙三代在这个中西部城市里一直门第显赫,殷实富裕。(2004:4)

从词汇的选择来看,三位译者中文功底都很深厚,都采用了二至三个四字格,如“祖孙三代”“家道富裕”“家道殷实”“头面人物”“门第显赫”和“殷实富裕”等,使文字文采斐然,使译文读者领略到原作者的诗人气质和语言风采。

(二)语法的贯通

中英文语法差异巨大,尤其在句子层面,原作作者诗兴已发,长句信手拈来,译者在翻译时立足英语语法的特点,呈现给读者的却是地道自然的中文。

原文:It was the kind of voice that the ear follows up and down, as if each speech is an arrangement of notes that will never be played again. (菲茨杰拉德 2013:2)

小说原句中采用了英语的强调句型,明喻的修辞手法和后置的定语从句。乔译和姚译为“她那种声音……好像……”,都化解强调句型,采用归化法;巫译保留英语强调句的特点,为“这是……的声音,……仿佛……”采用异化法;三者同时都把明喻直译出来;乔译保留后置的定语从句的特点,而巫译和姚译都是采用了符合汉语习惯的定语前置的句法。从句子层面来看,英语句子是由两个分句构成。乔译和姚译都拆分为三个分句,巫译与英语原句一致。

(三)修辞的翻译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艺术特点之一就是象征的使用。在小说众多的象征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医生的那双眼晴,它代替了议论,俯瞰着当时的死气沉沉和道德败坏的社会环境。

原文:...you perceive, after a moment, the eyes of Doctor T.J. Eckleburg. The eyes of Doctor T.J. Eckleburg are blue and gigantic- their retinas are one yard high. (菲茨杰拉德 2013: 14)

从对“眼睛”这一意向的翻译来看,乔译“两只大眼,两只庞大无比的蓝眼睛”强调“医学博士艾克尔堡”的眼睛的“大”,“庞大”,暗示大而无神,且采用归化的译法;巫译“眼睛是蓝色的,庞大无比”突出眼睛的色彩、庞大及瞳仁的高大,暗示有眼无珠;姚译“两只眼睛,……一双硕大无比的蓝眼睛”与巫译相似,但省略了破折号,弱化了语气。

(四)照应的相扣

句间照应是句际衔接、连句成篇的重要手段。句间照应即为前有伏笔后有照应。主要表现形式为首尾照应、前后照应和照应标题。在此重点讨论译者翻译中的前后照应。在小说第二章出现医生的那双眼睛,在小说即将结束的第八章医生的那双眼睛再次出现。

原文:...Michaelis saw with a shock that he was looking at the eyes of Doctor T.J. Eckleburg, which had just emerged, pale and enormous, from the dissolving night. (菲茨杰拉德 2013: 100)

从三者的译文可以看出,译者都关照了前后照应,比如乔译的“大眼”“惨淡无光的大眼”巫译姚译的“眼睛”,“暗淡无光,巨大无比”以及姚译的“眼睛”“黯然无光,大而无神”三位译者措辞、句式、文风都与各自前文的译文进行照应。

(五)语境的再现

语境简单来说就是语言环境。语言环境通常被分为情景语境和文化语境。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可以充分体现语言所蕴含的文化环境。文化语境包括传统文化、习俗、宗教、自然环境及典故等。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根据翻译的需要,译文或呈现原文的文化环境、或融入目标语的语言环境。译者在翻译下面歌谣时均注重文化语境的再现。

原文: ‘I’m the Sheik of Araby,

Your love belongs to me.

At night when you’re asleep,

Into your tent I’ll creep—’ (菲茨杰拉德 2013: 48)

这是一首小说中女孩们唱的歌。针对这首歌谣的翻译,乔译采用了“一见倾心”“入幕之宾”等典故。“一见倾心”出自《资治通鉴·晋孝武帝太元九年》:“主上与将军风殊类别,一见倾心,亲如宗戚。”意思是倾心、爱慕。“入幕之宾”这个典故出自《晋书·郗超传》:“谢安与王坦之尝诣温论事,温令超帐中卧听之。风动帐开,安笑曰:‘郗生可谓入幕之宾矣。”比喻关系亲近的人。该译文感情深沉含蓄,符合目标语汉语的文化语境。巫译和乔译所选用的“爱情”“爬进你的帐篷”采用直译的方法,译文情感率真、奔放,符合源语英语的文化环境。

总而言之,在翻译《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过程中,译者们通过选择汉语的四字格词汇、地道自然的汉语长句、象征手法的运用、上下文的前后照应以及关照源语或目的语的语境再现来呈现各自的译文文体风格。

三、结语

三位译者生活经历、教育背景、工作历练、文化素养给他们的译作风格印下独特的烙印。鉴于三位译者翻译作品的时代不同,译者在选词、语法、修辞、照应及语境方面的考量都体现了译者的能动性,译文文字皆具风采,但风格似而不同。国外有句谚语说:“书籍有自己的命运。”译者将原作翻译成译作且它受到译入语读者的喜爱,可以说译作文本使原作文本的生命得以延续,得以焕发新生。在译者的主体作用下,“原作的生命之花在译文中获得了持续的、最新的、最繁盛的绽放”。因此,在分析译者的风格时,译者身份应纳入考量因素,这对客观评价译文和译者及培养优秀的译者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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