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入世20年:从“破茧”到“领飞”
2021-03-02屠新泉王禹编辑孙艳芳
文/屠新泉 王禹 编辑/孙艳芳
2001年,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上的一声槌响,向全世界宣告了中国入世的捷报。这不仅是中国深度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里程碑,也是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历史事件。20年来,中国始终高举多边贸易旗帜,不断地向世界传递出“开放强音”,并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成就。中国加入WTO后的20年,既是中国经济腾飞的20年,也是多边贸易体制不断完善的20年,更是中国与WTO深度融合、互利共赢的20年。
入世后,中国快速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一大外资吸收国和主要对外投资国。与20年前相比,中国不仅实现了自身经济总量增长近11倍,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超过30%。诚然,WTO给中国带来了发展自己、造福世界的绝佳机遇,但中国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推进开放,为融入世界贸易体系而付出的艰辛努力同样不容忽视。中国为了融入多边贸易体制而“忍痛”进行自我调整的过程犹如“破茧”,全面履行入世承诺后实现“化蝶”并迎来经济的辉煌发展时期;如今中国已经能够在WTO部分新规则的谈判中起到“领飞”作用。“破茧”到“化蝶”再到“领飞”的变化过程描绘了中国与WTO乃至中国与世界贸易体系的关系变迁历程。古语云,“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在入世20年后的今天回顾这段历史,总结中国改变自己、影响世界的成功经验,既有助于深化中国与WTO的互利共赢关系,也能为中国在新阶段确定未来贸易发展方向提供重要参考。
>>> 1999年11月15日,北京,中美签署了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协议,时任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石广生与时任美国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完成了协议的签署。
履行入世承诺 适应多边体制
中国在加入WTO时做出的市场准入和规则调整承诺是广泛、深入乃至苛刻的,履行如此宏大的国际义务对2001年的中国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然而,我国政府从战略高度出发,全力配合入世承诺的履行,成为接受国际规则、融入国际秩序的典范。从结果来看,中国已经全部履行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工作组报告书》两份法律文件中做出的货物贸易开放、服务贸易开放、知识产权保护等多领域的承诺。具体来说,包含以下部分。
修订国内相关法律
WTO是建立在规则基础上的国际组织,其本身更像是一份对全部成员具有约束作用的国际性合同,各成员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自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我国在2001年加入WTO之后,马上对国内相关法律进行了大规模修订、重新立法及清理。从范围上看,修订的法律包括对外贸易法、货物贸易法、服务贸易法、知识产权法等;从数量上看,共清理了2300多件中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19万件地方法规规章。
入世后的这次法律法规调整,是中国在1992年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之后第一次系统性的、自上而下的市场经济制度的建设,其意义绝非简单地履行国际义务,而是为此后中国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尤其是入世后民营经济的飞速发展,更是极大得益于更加公平、透明、非歧视、与国际接轨的市场经济制度体系。
履行货物贸易领域承诺
第一,减让关税与削减非关税壁垒。在关税减让方面,中国在2001年入世时承诺将关税总水平由当时的15.3%下调至9.8%,紧接着在随后的一年里对5300多种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下调;在2005年的另一次针对900多种商品的大规模降税后,关税总水平达到9.9%。2010年,中国总体关税水平已达到入世时承诺的9.8%。在接下来的十年里,中国进一步下调总体关税水平至目前的7.4%,值得注意的是,该数值已经低于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并进一步靠近发达国家水平。在非关税壁垒削减方面,中国已经按要求取消了全部进口配额以及特定招标等非关税措施,使用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数量远远高于非自动进口许可证数量(前者仅具有统计、监管功能而并无限制贸易实质)。从货物入关流程上看,中国也很好地完成了海关程序简化的承诺。根据2020年的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国外商品通过巴西海关时,为实现“单证合规性”需要24小时,而在中国,相应的数字仅为11小时。
第二,放开外贸经营权。为履行放开外贸经营权的承诺,中国于2004年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将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或称为登记制)。此次改革后,小至个体户都有了参加国际贸易活动的机会,仅需走一个申请程序便可获得外贸经营权。这次改革是国内众多民营企业的福音,特别是提振了民营制造业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积极性,也为之后民营企业替代外资企业成为中国外贸主体奠定了基础。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2021年上半年,民营企业进出口额达到8.64万亿元,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再次提升2.8个百分点,达到47.8%。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了我国外贸增长的主要助推器。
第三,履行补贴通报义务并及时纠错。政府补贴是政府应对市场失灵和扶持产业发展的常用工具。为履行入世承诺,中国在入世后立即取消了包括外贸发展基金和外贸贴息贷款等出口补贴措施。同时,中国认真履行补贴通报义务,自觉接受其他成员监督,并对其他成员的问询与质疑逐一进行细致的回复和辩驳。对于被其他成员起诉,乃至进入上诉机构裁决阶段的补贴政策,中国都认真依照上诉机构做出的裁决进行修改。目前,中国尚无一例因不遵守裁决而受到惩罚的案例发生。
>>>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图为1971年11月15日,中国代表团首次出席第26届联大全体会议。(图片来源:商务部)
>>> 1985年11月,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开业。这是对外开放在金融领域内的一大突破。图为厦门国际银行。(图片来源:商务部)
履行服务贸易领域承诺
中国在2001年加入WTO时作出了远远高于其他发展中成员的服务业开放承诺。随后,中国大力推动服务部门开放,截至2007年已经将入世时的全部服务业开放承诺履行完毕,总计开放了WTO分类下的九大类100个分部门,并按期取消了服务业的地域和数量限制。中国的服务业开放举措还远不止这些,自加入WTO后,中国在认真履行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的基础上,还实施了许多超越WTO水平的自主开放,如主动引入先进的服务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度。随着对服务业外资管制程度的日益放宽,中国服务业外资的发展极为迅速:2011年,服务业外资取代制造业外资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第一大领域;2020年,中国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7767.7亿元,增长13.9%,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的77.7%。
履行知识产权保护承诺
>>> 1988年2月,时任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郑拓彬与时任美国贸易代表克莱顿·尤特签署中美纺织品双边贸易协议。图为签署协议现场。(图片来源:商务部)
中国加入WTO后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上取得了显著进步。首先是构建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中国在入世前后相继对《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国内法规的部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全面对接WTO下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在版权及相关权、商标、地域标识、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公开的信息七个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要求。入世后的20年里,中国还不断从制度层面提高国内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对《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内法规进行了大规模的重新修订,持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其次是严查各类侵权假冒案件。中国重新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并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和专门的审判机构,以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执法力度和惩罚力度,为知识产权提供了有效保障。根据2020 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2020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0.71万件假冒专利案件以及3.13万件商标违法案件;在海关执法保护上,共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6.53万次,查扣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6.19万次。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效得到了创新主体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根据2020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已经达到历史新高的80.05分。同时,中国美国商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商务环境调查报告》以及中国欧盟商会发布的《商业信心调查2020》分别显示,69%的受访美国在华企业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有所改善,67%的受访欧盟在华企业将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评价为“出色”或“充分”。
发挥大国作用 影响多边体制
中国既是多边贸易体制的最大受益方之一,也是多边贸易体制的最大贡献者之一。过去的20年里,世界货物贸易总额翻了近一番,其中中国的出口总额增长了7倍多,进口总额也增长了接近6倍。这是中国对世界贸易做出的直接贡献。作为拥有庞大人口基数与广阔市场潜力的大国,中国加入WTO显著提高了WTO的影响力以及覆盖的人口量和贸易量。
在中国加入WTO最初的几年里,人们关注的重点通常是WTO将如何影响和改变中国。而近些年来,随着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发生快速而根本性的变化,世界关注的焦点逐渐转向中国对WTO的影响。一方面,中国加入WTO对WTO的包容性和完整性具有天然的积极意义;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实力的提升也导致WTO权力框架发生了改变。
提高WTO的包容性
中国的经济社会制度与西方国家不同,因而在加入WTO时难免会受到其他成员的议论与质疑。然而,中国以实际行动表明了融入世界贸易体系的决心,通过高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对外开放承诺向世界表态。此举不仅使WTO成员对中国的印象发生转变,也为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加入WTO提供了范式。与之相应,WTO也因吸纳中国加入而向世界各国传递出WTO尊重成员发展模式、尊重现存所有制形式的友好信号。可以说,中国的加入提高了WTO在吸纳不同经济制度、不同发展阶段成员时的包容性,使WTO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世界性组织。
平衡WTO的权力结构
作为经济实力最强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加入WTO后彻底改变了WTO内的权力结构。发展中成员在WTO里的地位与影响力不断提升,相比之下,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成员在WTO内的主导作用逐渐下降,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间的力量对比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尽管在WTO体制内,中国的权力水平依然和美国差之甚远,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中国逐步迈进WTO的核心决策圈,WTO已不再是昔日的“发达国家俱乐部”。这也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前所未有地从边缘走向中央,成为多边贸易体系中的重要力量。
携手应对挑战 重塑多边体制
目前,中国与WTO都正面临着重重挑战。中国面临的挑战主要源自美国。美国频繁指责中国存在凭借政府干预以及发展中国家身份进行的“不公平贸易行为”,甚至从民主、人权等荒谬角度诋毁中国形象。这无疑给中国的开放型经济建设平添了许多麻烦。巧合的是,WTO面临的最大挑战同样来自美国。美国对WTO决策机制效率低以及改革进程缓慢等问题诟病已久。特别是在特朗普政府上台后,美国在阻碍WTO上诉机构正常运作的同时,公开发表“WTO是场灾难”的言论,并威胁WTO若不“改头换面”,美国将被迫退出。中国始终与WTO保持良好的互利共赢关系,在单边主义挑战来临时,更需中国和WTO彼此依赖、携手应对。
中国需要WTO提供的多边贸易平台
WTO仍是目前最重要的全球经济合作体制,为全球贸易提供了规则框架和解决贸易冲突的基本机制,对推动全球贸易发展具有中流砥柱的作用。WTO不仅给予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机会,更给予了中国向全世界释放友好开放信号的机会。中国借此机会可充分证明自身恪守国际规则、信守所作承诺和拥抱开放的立场。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其政策主张与WTO的宗旨紧密契合。因此,在WTO提供的多边贸易平台上,中国能够更充分地发挥自身影响力。这不仅为中国驳斥美国的荒谬指控与诋毁提供机会,更为中国在贸易以外的领域与其他国家建立友好关系奠定了基础。此外,WTO规则对中国国内改革的倒逼力量依然存在,特别是在政府采购谈判、电子商务谈判等领域。因此,WTO对中国推进更高水平的开放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WTO改革需要中国的支持与推动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贸易保护主义逐渐抬头,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更是犹如催化剂一般助长了单边主义的嚣张气焰。本就对WTO诟病已久的贸易保护主义者们更是在此风口浪尖跳出,试图将WTO边缘化。而另一边,WTO则处于谈判功能受损、权威性受到质疑,以及最重要的争端解决职能难以履行的窘境。WTO改革迫在眉睫。中国始终对WTO改革采取积极参与、充分支持的态度,维护一个强有力的多边贸易体制是中国一以贯之的做法。中国自加入WTO以来,便将自己视为富有建设性的参与者和维护者。2001年以后WTO取得的全部谈判成果(包括《信息技术协议》扩围谈判、《环境产品协议》、电子商务谈判等)都有中国的贡献。目前,中国在WTO中的角色正在发生从“适应”到“领飞”的转变,中国已经在电子商务、投资便利化等新兴规则领域的改革中发挥了引领作用。可以肯定的是,未来中国将成为WTO体制的核心维护者,并不断地为WTO改革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 参加“复关”“入世”谈判的四任谈判代表。图①前排左三为沈觉人,图②左一为佟志广,图③右二为谷永江,图④中间持文件者为龙永图。(图片来源:商务部)
>>> 2001年11月10日世贸组织第4届部长级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决定时会议主席贾迈勒使用的木槌。(图片来源:商务部)
>>> 2001年11月11日中国政府代表、时任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石广生签署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时使用的签字笔、笔台和吸墨器。(图片来源:商务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批准书和委派签署全权证书。(图片来源: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