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新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
2021-03-02李旎副教授陈钟灵冼迪曦姜海玲
李旎(副教授) 陈钟灵 冼迪曦 姜海玲
(1广州大学管理学院 2广州大学财务处 广东广州 510006)
一、引言
随着国际竞争的日益激烈,提升创新能力已成为我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年来国家十分关注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在创新方面的导向愈发明显。2011年“十二五规划”提出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创新”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与此同时,企业创新也成为了学术界关注的热点话题。一方面,学术界围绕创新活动对微观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宏观经济发展质量的正面影响已经达成一定共识(傅元海等,2014;黎文靖和郑曼妮,2016)。另一方面,创新活动所具有的资金需求量大、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的周期长等特质,加大了对其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的难度。考虑到信息不对称是妨碍市场对资源进行高效率配置的重要因素,考察创新活动对于企业信息披露行为的影响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鉴于此,本文考察了企业创新与盈余管理的关系,以检验创新活动是否会影响企业的信息披露行为。本文认为,创新作为企业建立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可能会对盈余管理行为产生显著影响。盈余管理是管理层通过“构造”交易事项或作出会计选择来改变财务报告,以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过程(魏明海,2000)。盈余管理会对会计信息的质量产生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误导投资者,从而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正确的估计与经济决策。专利竞争优势理论指出,创新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若创新能够为企业带来核心竞争力与绩效的提升,在考虑到盈余管理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的前提下,创新应该可以削弱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但从现行的会计准则来看,创新活动支出若无法达到资本化条件,会对企业的当期利润造成负面影响。在我国现行的监管环境下,企业亏损会在股票交易与再融资等方面造成各种限制,导致企业产生为避免亏损而进行盈余管理的倾向。由此可见,企业创新对盈余管理的影响需要通过大样本实证研究予以检验。
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和专利竞争优势理论为基础,研究企业创新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提出把创新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心环节,因此本文利用2011—2015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以专利申请量衡量企业创新能力,采用修正的琼斯模型计算得到应计盈余管理。实证分析后发现,企业创新可以有效抑制盈余管理。在分组检验中,本文考虑了法治水平和产权性质的影响,发现企业创新对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只体现在法治水平较高地区的企业和民营企业中。盈余管理的方式除了应计盈余管理、真实盈余管理,还有分类转移盈余管理。在进一步的研究中,本文探讨了企业创新对分类转移盈余管理的影响,发现企业创新同样可以抑制分类转移盈余管理。另外,本文发现过多的企业创新反而会刺激企业进行盈余管理。
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许多学者对盈余管理做了相关研究,认为盈余管理的制约因素相对侧重于公司治理、会计准则和外部审计等方面,较少涉及企业的创新行为与能力。本文立足于企业战略,考察企业创新对于盈余管理的影响,丰富了学术界围绕盈余管理影响因素进行的讨论。(2)本文以盈余管理为切入点,丰富了学术界围绕创新活动经济后果展开的讨论。与本文最为相关的是张璋等(2018)的研究,区别于其考察创新活动对于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的影响,本文直接考察了创新活动与盈余管理的关系,为创新和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讨论提供了更为直接的经验证据。(3)本文检验了法治水平和产权性质对企业创新与盈余管理关系的调节效应,为政府部门针对不同环境下与不同性质的企业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企业创新与盈余管理
盈余管理一直是学术界重点关注的理论问题。部分学者把盈余管理定义为为了保障自身利益而对财务报告进行调整的信息披露管理过程。Goel & Thakor(2003)以财务报告中的盈余信息质量为角度,提出盈余管理是内部人为了自身利益所进行的欺诈性行为。洪荭等(2017)以由于财务舞弊而被惩罚的上市公司为对象,研究了盈余管理与财务舞弊的关系,发现企业以前年度盈余管理程度越高,越有可能发生财务舞弊。这说明盈余管理虽然合乎规定,是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但是其如果不被合理控制与监管,就有演变成财务舞弊的可能性。盈余管理加大了投资者依据会计信息进行有效决策的难度,降低了资本市场通过价格信号进行资源配置的效率,因此,盈余管理一直是监管部门开展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契约摩擦和沟通摩擦,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盈余管理不可能完全被消除,我们无法通过手段或途径做到杜绝盈余管理(魏明海,2000)。因此,研究盈余管理的影响因素具有重要意义。
会计信息在股票定价及评价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时具有重要作用,内部人有动机通过盈余管理来影响公司股价或操纵契约的执行。Park and Park(2004)的研究表明,当管理层计划出售股票时,会通过操纵应计项信息来调高会计盈余,以获取更高的减持价格。当管理层出售股票之后,公司股价下跌,投资者利益会受损。Cheng and Warfield(2005)则以权益薪酬为背景考察了资本市场动机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发现高管所持有的权益型薪酬增加了其通过达到分析师预测盈余的方法进行盈余管理的概率。
然而,盈余管理也具有一定的风险。由于投资者对盈余管理持负面态度,应计盈余管理会对企业的经营绩效产生负面影响(杨彩红,2018),盈余管理如果不被控制,容易演变为财务舞弊(洪荭等,2017)。盈余质量的下滑会增加财务报告重述的概率,这种重述可能是由企业自愿发布的或是在审计师、监管部门的督促下做出的,可能会导致公司市值大幅下滑,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Palmrose et al.,2004)。由于管理层进行应计盈余管理会损害外部相关者的利益,因此管理层进行应计盈余管理后将面临被惩罚如解聘的风险(胥朝阳和刘睿智,2014)。
已有研究表明,创新是企业盈余的重要影响因素。会计盈余体现了企业的经营成果和利润水平,会影响投资者进行的投资决策(刘月和郭诗昆,2011)。相关理论表明创新可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企业价值和盈利能力。创新经济学认为新的专利可以取代陈旧的技术,促进技术革新与产品更新换代,专利可以作为企业垄断的优势,提升企业竞争力。企业基础资源理论指出,企业拥有与控制的资源如果具有不可替代或者难以模仿的属性,则可以为企业创造财富。专利竞争优势理论(Barney,1991)以创新经济学与企业基础资源理论为基础,认为专利可以增加企业价值,提高企业竞争力,为其带来经济效益。Reitzig(2004)认为专利可以提高企业的声誉,在市场中占据先机。周煊等(2012)发现专利可以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销售收入。徐欣等(2012)利用专利数量衡量企业的创新能力,发现企业创新有利于提高会计盈余。钟海富等(2017)研究发现企业创新与核心竞争力呈正相关关系。结合上述理论分析可知,成功的技术创新可以帮助企业铸就核心竞争力,获取竞争优势,提高销售水平和盈利能力;而盈余管理具有风险,也可能使管理层为此付出代价。若企业业绩得到有效上升,内部人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可能会减弱,即创新活动能够显著抑制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
但是,企业创新具有风险大、成本高和不确定性强的特征,这种特征可能会对企业绩效产生其他影响。张璋等(2018)指出,一方面,企业在创新活动中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付出较多的成本,例如研发投入等;另一方面,由于创新的不确定性,企业难以保证创新成果的质量和价值。按照现行会计准则,企业的创新支出大多作为研发支出入账,当研发支出无法达到资本化条件时需进行费用化处理。当企业的创新活动较活跃且将较多的研发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时,会计业绩可能会受到较大冲击,甚至面临亏损的压力。在我国现行的监管环境下,会计业绩亏损会对股票交易与公司融资等造成负面影响。已有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存在为了避免财务报告亏损而进行盈余管理的情况,具体手段包括进行会计选择(陈国辉和汪要文,2009)。因此,企业创新的成本高与风险大等特征可能会在短期内对企业业绩造成较为明显的负面冲击。企业会为了避免亏损或达到市场预期而进行盈余管理。因此,创新活动也可能会刺激企业进行盈余管理。基于上述讨论,本文提出下面一组竞争性假设:
H1a:企业创新能有效抑制盈余管理。
H1b:企业创新会刺激企业进行盈余管理。
(二)法治水平的调节效应
创新环境对于企业创新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正处于转型阶段,市场化进程成为衡量创新环境的重要标准之一。市场化进程越快,企业创新水平越高(戴魁早和刘友金,2013)。法律制度是市场化进程的重要指标之一。创新活动之所以存在技术优势难以转化为市场优势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科学知识作为创新的产出,可能存在典型的溢出效应(于博,2017)。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来界定创新成果的权利和惩罚侵权行为,企业的创新成果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将受到打击。法律制度应当对企业的创新成果起到保障作用。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是制度环境中的一个要素,知识产权制度界定了知识产权的权利,并通过惩罚手段对侵权行为产生威慑作用,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如专利产权,保障企业的技术创新,进而鼓励企业进行创新(李平等,2007)。另一方面,完善的法律制度能够有效扼制其他企业的技术模仿(陈芳等,2011),企业可以保护自身资源的独特性,进而保持竞争力优势。因此,完善的法律制度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和创新带来的竞争优势,鼓励企业进行创新(冯晓青,2012),进一步提升创新绩效水平(Chen &Puttitanun,2005)。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后,可以抑制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由此提出假设2:
H2:与法治水平较低的地区相比,企业创新对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在法治水平较高的地区更加明显。
(三)产权性质的调节作用
已有研究表明,产权性质不同的企业创新水平和创新效率也不同(吴延兵,2014)。国有企业更容易获得创新投入资金,但是国有企业的创新水平未必会得到提升(张璋等,2018)。一方面,国有企业由于面临着政策性负担,需要执行许多与民营企业不同的社会职能。国有企业是我国政府部门的延伸职能机构,需要解决就业等社会问题。这些政策性负担占据了国有企业的资金(黎文靖和李耀淘,2015),制约了国有企业对创新活动的投入。民营企业在进行创新活动时有更大的自主空间,其目标主要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更有利于创新对企业核心竞争力正面提升作用的释放,从而更好地发挥企业创新对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管理层出于职位晋升等考虑,可能会更加注重在短期内可以提升企业业绩的项目,而不是风险高、耗时长的创新活动。原因可能有以下两方面:第一,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主要由政府部门安排,任期和去留具有不确定性,由“经济人”假设理论可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更加注重自身利益最大化,如政绩、职位晋升和经济利益等(曹平和王桂君,2018)。第二,Xin Q.等(2019)认为国有企业经理人激励制度使得经理人倾向于保守和规避风险。而开展创新活动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可能会对管理层的职位造成威胁,增大管理层的在职成本(吴延兵,2014)。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需要提高创新能力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由于民营企业的产权结构更加明晰,权责分明,管理层倾向于实现企业业绩和资源效用最大化,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因此,民营企业的创新效率和水平更高,企业创新对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更强。由此提出假设3:
H3: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创新对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更加明显。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提出把创新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心环节,因此本文以2011—2015年我国全部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并对数据进行了如下筛选:(1)剔除金融类、保险类上市公司。(2)剔除ST类上市公司。(3)剔除当年专利申请总量小于1的上市公司。(4)剔除变量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经过上述筛选和处理后,本文构建了由2 113个上市公司样本组成的8 129个面板数据。本文所使用的专利申请量与财务数据等均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
(二)模型构建与变量定义
为研究企业创新对盈余管理的影响,本文构建如下模型:
企业创新为本文的关键自变量,由于企业专利受到外生因素的影响较大,较少受到管理层控制(David,2001),因此联立性导致的内生性问题影响较小,无需将专利数据滞后一期,本文采用样本公司当年年度专利申请总量作为企业创新指标。为保证数据的严谨性,本文纳入了子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的数据(黎文靖和郑曼妮,2016)。为避免数据非正态分布对回归结果的影响,本文对专利数据进行了取对数处理。在盈余管理的衡量上,本文采用修正的Jones模型计算得到的差额作为应计盈余管理指标,分年度和行业进行回归。具体公式如下:
将模型(2)的估计系数代入模型(3)中,计算得到不可操纵的应计利润:
将不可操纵的应计利润代入模型(4),得到操纵性应计利润:
其中,TAi,t为总应计数,等于经营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之差,Ai,t-1为期末总资产,∆REVi,t是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上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差额,PPEi,t为本期期末固定资产原值,∆RECi,t为应收账款的增量。由于本文主要研究盈余管理的程度,不涉及盈余管理方向,因此对应计盈余管理取绝对值。
在控制变量的选择上,本文参考了杜勇等(2018)、刘玉玉和唐嘉尉(2017)的做法,选取了公司规模(Size)、总资产收益率(Roa)、成长能力(Growth)、资产负债率(Lev)、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First)、CEO持股(CEO)作为控制变量。上市公司在进行盈余管理时存在避亏与配股的动机,因此本文参考了叶青等(2012)的做法,控制了上市年龄(Age)、配股(AOS)和避亏(Avloing)。变量定义如表 1 所示。为了控制极端值对回归结果造成的影响,本文在1%和99%水平上对连续变量进行了Winsorize处理。此外,本文在回归模型中同时控制了异方差和残差时间序列自相关问题。
表1 主要变量定义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中Panel A列出了回归模型中的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样本公司盈余管理的均值为0.065,标准差为0.070,说明样本公司盈余管理波动性较小。创新在不同样本公司之间的差异较为明显,说明样本公司创新质量参差不齐,为后续的回归分析提供了较好的基础。在研究期间,样本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均值为0.416,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均值达到35.5%,股权集中度较高,总资产净利率均值为0.045,销售收入年增长率均值为16.1%,只有将近5%—6%的样本公司可能存在为了达到配股要求与避亏而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法治水平的均值为0.812,大部分样本公司处于法治水平较高的地区。表2中Panel B列示了相关性分析结果,企业创新与盈余管理在10%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初步证明了本文的假设。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和相关性分析
(二)回归结果分析
首先,对企业创新与盈余管理的关系进行检验分析。回归结果如下页表3第1列所示,企业创新的估计系数为-0.003,在1%的水平上显著。当样本公司的创新能力从25分位数上升到75分位数时,盈余管理程度下降了0.6%。结果表明企业创新抑制了盈余管理,本文的假设1a得到了支持。
(三)法治水平的调节效应
为了研究法治水平对企业创新与盈余管理关系的调节效应,本文加入了法治水平调节变量。参考杜勇等(2018)的做法,本文以王小鲁等(2016)编制的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评分作为样本公司所在地区法制水平的衡量。考虑到部分年份(如2011年)数据的设置与其他年份不同,本文把各省2008年、2010年、2012年和2014年的评分加总后进行排位。排位在中位数前的省份为法治水平较高的地区,赋值为1,其余省份为法治水平较低的地区,赋值为0。
如表3第2、3列所示,本文把全样本按照法治水平的高低分成两组,进行回归分析后发现,法治水平较高的分组,企业创新的估计系数为-0.004,在1%的水平上显著;而在法治水平较低的分组,企业创新的估计系数为-0.000。Suest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Chi-square值为4.09,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企业创新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在法治水平较高与较低的地区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假设2得到了支持,也就是说,与处于法治水平较低地区的企业相比,企业创新对盈余管理的显著抑制作用只在处于法治水平较高地区的企业中有所体现,结果与预期一致。
表3 回归结果
(四)产权性质的调节效应
表3第4、5列分别列示了将样本公司按照产权性质进行分组回归的检验结果。在民营企业样本中,企业创新的回归系数为-0.006,在1%的水平上显著,而在国有企业样本中,企业创新的回归系数为-0.000,并不显著。在进一步的Suest检验结果中,Chi-square值为12.02,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企业创新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上述回归结果表明,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动对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显著强于国有企业,本文的假设3得到验证。
五、进一步研究
(一)企业创新与分类转移盈余管理
盈余管理除了有调整会计政策的选择所进行的应计盈余管理和改变真实经济业务活动所进行的真实盈余管理这两类外,还有分类转移盈余管理。近年来,分类转移成为了会计领域越来越受到关注的盈余管理方式。魏明海(2000)曾提出非经常性损益是盈余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此后国内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和研究相关话题。分类转移是指通过划分非经常性损益有目的地调整核心盈余,把非经常性收益划分为营业收入、经常性费用划分为非经常性损失的手段(程富和王福胜,2015)。分类转移不会影响企业的净利润,但是会影响企业的核心盈余,粉饰企业的核心盈利能力。企业创新可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而抑制企业的盈余管理,因此本文推断企业创新可以抑制企业进行分类转移盈余管理。
为了检验创新能力对分类转移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本文借鉴McVay(2006)的模型,以非预期的核心盈余水平衡量分类转移盈余管理。模型如下:
上述模型通过分行业年度回归得到残差,残差ε即为非预期核心盈余水平。由于本文只研究分类转移盈余管理的程度,因此在回归中对残差ε取绝对值。模型中加入的变量定义如表4所示。
表4 变量定义表
如表5第1列所示,回归结果表明,企业创新的回归系数为-0.003,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企业创新可以显著抑制分类转移盈余管理。
表5 进一步研究结果
(二)企业创新与盈余管理的非线性关系
考虑到加速化陷阱理论(布朗,1999),本文进一步检验了过多的企业创新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加速化陷阱理论认为一味地追求过多的专利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企业容易陷入过度追求专利数量的恶性循环中,难以保证专利质量。布朗(1999)认为,过多的专利反而会减弱企业的竞争优势和降低企业业绩。张波涛等(2008)研究发现专利与主营业务收入呈“倒U型”关系,即过多的专利会降低企业绩效。企业创新过多的情况下,创新质量良莠不齐,资源过度浪费,进而降低了企业的业绩和减弱了企业的竞争力,迫于避免亏损等压力,企业管理层反而更倾向于进行盈余管理。此外,企业创新支出多作为研发支出入账,当企业创新活动较多时,费用化的研发支出可能会对企业当期利润造成较大冲击。在当前的监管政策下,亏损企业在股票交易与再融资等方面均会受到限制。因此本文推断企业创新与盈余管理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呈“U型”关系,即适度的企业创新可以有效抑制盈余管理,但是过多的企业创新反而会刺激企业进行盈余管理。
表5第2列反映了企业创新与应计盈余管理的回归结果。企业创新的一次项系数为-0.008,在1%的水平上显著,企业创新的二次项系数为0.001,在5%的水平上显著,且根据回归系数计算得到曲线顶点的横坐标(MP值)为5.060,小于表2中专利申请总量对数的最大值7.059,说明企业创新与应计盈余管理存在“U型”关系,在本文的样本数据中,当专利申请总量的对数大于5.060时,企业创新会增加应计盈余管理。
表5第3列反映了企业创新与分类转移盈余管理的回归结果。企业创新的一次项系数为-0.008,在1%的水平上显著,企业创新的二次项系数为0.001,在1%的水平上显著,且MP值为5.208,小于第22页表2中专利申请总量对数的最大值7.059,说明企业创新与分类转移盈余管理存在“U型”关系,在本文的样本数据中,当专利申请总量的对数大于5.208时,企业创新会增加分类转移盈余管理。
综合以上实证结果与分析可知,在本文的样本数据中,企业创新与盈余管理呈“U型”关系:适度的企业创新可以有效抑制盈余管理;当企业创新过多时,不但不能抑制盈余管理,反而会刺激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
六、稳健性检验
第一,企业创新产出的专利质量参差不齐。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黎文靖和郑曼妮(2016)认为发明专利可以作为高质量创新的指标。为了排除低质量创新对回归结果的干扰,本文以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作为指标。
第二,本文对数据进行了固定效应F检验和Hausman检验,相关检验表明固定效应模型优于混合回归与随机效应模型,据此确定使用固定效应模型。面板数据若只考虑个体效应不考虑时间效应,估计结果会有较大偏差,因此本文参考赵心刚等(2012)的研究,使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同时控制行业与年份效应。结果如下页表6所示,主要结果保持稳健。
第三,为了解决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工具变量法对样本数据进行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因此专利权是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可以认为专利与企业的无形资产高度相关。而管考磊和张蕊(2019)提出无形资产与企业盈余管理无显著相关关系。因此本文把取对数后的无形资产作为工具变量,对样本数据进行二阶段回归处理。结果如表6所示:(1)在第一阶段回归中,工具变量对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v工具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回归不显著,但是经过工具变量处理后的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依然显著负相关,说明工具变量具有一定的外生性。(3)弱工具变量检验中最小特征值统计量F值>10,因此不存在弱工具变量。
表6 稳健性检验
七、研究结论与启示
随着国际竞争的日益激烈,国家越来越重视培养和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基于国家需求与战略发展,本文研究了企业创新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结果表明:企业创新对盈余管理有显著抑制作用。在法律制度较为完善的地区,企业的创新成果可以得到有效保护,鼓励了企业进行创新以提升绩效水平,因此企业创新对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更加明显。民营企业由于受到产权更为明晰与激励制度更为市场化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创新对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更为显著。本文在进一步的研究中发现,企业创新可以显著抑制分类转移盈余管理。但企业创新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是非线性的,当创新超过一定程度后,反而会增加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
本文的研究结论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以扶持企业创新提供了证据支持。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当关注企业的创新环境,完善法律制度,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外竞争日益激烈,我国于2009年10月1日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旨在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政府部门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同时,应当加大执行力度,有力地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另一方面,企业在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过程中,应当避免过度追求创新而带来资源浪费、创新质量低下等诸多问题。企业进行适当的创新能够提升企业价值和竞争力,进而抑制盈余管理,有效避免盈余管理带来的诸多风险与成本。考虑到会计信息对于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后续研究可以进一步关注企业创新由于影响企业信息披露所造成的对资源配置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