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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基于“现代学徒制”的司法信息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2021-02-25匡慜

客联 2021年12期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匡慜

摘 要:近年来,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在进一步增加,职业教育的规模也处于不断扩大的状态。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在开展相关教育活动的过程中除了要满足教育行业的发展需要之外,还要关注相关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的需求。“现代学徒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引进和发展起来的,它围绕着人才的技能培养,通过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合作来开展了一系列的教育活动,致力于培养专业素质高、道德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在这个过程中,学校要根据司法信息安全专业的特点,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构建起完善的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司法信息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现代学徒制”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教育模式,它的教育主体包含了企业和学校这两个方面,受教育对象也包含了员工和学生这两个方面。对于受教育者来说,就学与就业之间的界线正在变得模糊,他们除了会在学校中参与常规的学习活动之外,还会到企业当中参与实践生产活动,在获得知识与技能的同时还能够领取相应的工资和补助[1]。“现代学徒制”弥补了传统教育模式在实践教育层面的不足,为学生创造了全面化发展的空间。在运用该模式的过程中,学校要对办学定位进行合理把握,与用人单位和企业之间实现畅通的交流与合作,在明确岗位实际需求的情况下对学生展开针对性的教育,帮助学生在毕业之后快速地融入到岗位工作当中去,实现由学生到员工的角色转变。实践证明,这种教学模式在司法信息安全专业教学当中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一、“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分析

(一)学习培训情境比较真实

基于“现代学徒制”,学生可以在真实的工作环境当中开展学习活动,在工作实践当中实现情境化学习的目标,促进实践技能的提高。与其他教育模式相比,“现代學徒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为教学活动的开展创造了一个比较真实的情境。在这样的情况下,知识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它不再是简单的个体心理表征,而是上升到了人与社会、人与真实情境之间相互联系的属性和彼此互动的产物。同时,对于司法信息安全专业的学生来说,学习的过程也不仅仅是了解既有的知识和定理,同时也是为了参加文化实践活动,使知识的作用得到最大化的发挥。由此可见,在该教学制度下,“学徒”除了可以参与学校内部的教学实践活动之外,还可以在企业当中,通过观察、讨论与实践的过程来产生真实的体验,达到情境学习的目标。通过这种方式,学生可以在知识产生的真实情境当中完成知识的建构和掌握。

(二)参与主体的地位关系比较明确

基于“现代学徒制”,企业发挥了主体性的作用,企业当中的教育与学校当中的教育是同等重要的,这也是运用“学徒”这一称谓的原因。具体来说,企业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企业是学徒开展培训和实践活动的主要场所,学生在掌握相关理论知识的情况下,需要在企业的相应岗位当中完成实践技能的训练。第二,企业会根据岗位的标准和行业发展的要求,对司法信息安全专业的学生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形成能力评估体系,这与学校形成的计划和体系存在较大的差异[2]。第三,在整个实践培训活动当中,企业都发挥了主导性的作用,它们需要做好统筹安排,同时需要在其中明确各方的职责。在这个过程中,院校要积极配合,与企业联合开发课程标准,并为课程和教学活动的实施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三)培养对象的身份角色比较复杂

在“现代学徒制”实施的过程当中,培养对象的身份是双重的,复杂程度更高。一方面,他们是职业院校的学生;另一方面,他们也是企业在岗的员工。但具体来说这些身份还可以进一步地被细化。比如对于在校的学生,他们可以使全日制的学生,也可以是在职的学生;而对于企业在岗的员工来说,可以是正式的员工,也可以是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面对这些不同身份角色的培养对象,在实施“现代学徒制”的时候,通常会运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形式来完成课程教学的要求,要求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在特定岗位实习和实践的过程当中,他们在达到岗位技能要求并通过考核之后,可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这对于他们今后的就业是十分有益的。

二、司法信息安全专业人才需求现状

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信息技术已经在各个领域当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虽然为社会生活提供了便利,同时也导致司法行政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在监狱、劳教等领域,行政信息化系统已经全面建立了起来,信息安全问题开始受到了更加广泛的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培养一批高质量的司法信息安全专业人才成为了重要的目标[3]。他们需要展现出较强的综合素质,一方面要掌握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还要具有较强的安全防护技能,能够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安全管理技术等来开展相应的管理活动,可以运用自身的知识做好网络安全监测和设备管理维护等工作,在对信息进行及时有效处理的同时为信息的安全提供保障。但是在当前的背景下,信息安全技术的更新速度是比较快的,行业的发展也比较快。职业院校司法信息安全专业教学展现出了一定的滞后性,教材陈旧、设备短缺以及教学资源不足都是常见的问题。很多教师都没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只能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层面为他们提供指导,这导致学生的实践技能薄弱,无法与社会岗位相互融合。在这样的背景下,“现代学徒制”应运而生,它可以改变培养方向与用人需求无法衔接的问题,帮助学生提高就业对口率,帮助学校提高社会声誉。

三、基于“现代学徒制”的司法信息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策略

(一)提高社会对人才质量的认同度

在“现代学徒制”下,人才质量的考核与评定主体更为多样化,学校和企业是两个最为主要的主体。对于学校来说,要开展司法信息安全专业的教学课程,以此来为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提供保障。对于企业来说,也要通过开展培训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形式来使学生具备更强的职业技能,并对他们的能力和素养进行审核和考察。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在全社会的范围内提高对人才质量的认同度,除了职业院校之外,企业等用人单位以及国家教育机构都要共同参与到司法信息安全专业人才的管理与培养活动当中来。尤其是对于国家教育机构来说,要对人才培养活动在学校和在企业当中的开展提供支持,要对教育的质量进行追踪和监督。在校企相互合作的背景下,双方要共同构建人才培养方案,围绕着提高人才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素养来开展教育活动,基于教学管理和知识技能培训等方面来促进培训活动的全面开展,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上获得社会的认可。在这个基础上,还可以运用“双证书”的制度,要求学生在取得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来自企业的职业证书,提高专业岗位技能,这也是提高社会对人才质量认同度的重要途径。

(二)完善专业人才的教学课程设置

对于司法信息安全专业来说,在课程设置的过程当中,学校发挥了主体性的地位,在这个基础上还要使企业单位充分地参与其中,使培养方案能够更好地符合人才市场的发展需要,同时与用人单位的需求更好地对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学校要对现有的课程体系进行创新和完善,使其更好地符合企业的工作环境和当前的社会教育环境。在这个基础上,可以基于企业的工作流程来开展教学活动,使学生更好地感受来企业的工作氛围、熟悉企业的工作流程[4]。针对司法信息安全专业教学的特点,学校还可以与企业共同编写相关的教材,并针对具体的人才培养需要来制定相关的教学内容。比如可以将市场上最新的或者企业使用频率比较高的信息安全技术编入教材,使教学内容保持先进性,同时也使学生所掌握的知识符合时代发展需要。这不仅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同时也可以推动教学改革的进程,使专业的课程结构和教学要求与企业岗位、与行业发展更为相符,促进了专业教学与就业之间的有效对接。

(三)促进师资队伍的建设与壮大

在当前的高职教育体系当中,师资力量短缺仍然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在具备专业技能的同时能够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将这些技能传授给学生的教师数量是比较少的,这已经成为了阻碍高职教育发展的重要阻碍。而在“现代学徒制”的背景下,可以组织司法信息安全专业的教师到企业当中开展实地考察活动,鼓励他们多去企业和社会当中实践,了解行业发展的需要和企业岗位的需要,在这个基础上将专业知识更好地传授给学生,并在教学活动当中为学生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除了学校的教师之外,还可以引进企业的人才来促进师资队伍的建设与壮大,邀请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来学校担任兼职教师,他们可以为学生讲解相关的理论知识,并对学生开展系统化的培训。通过这种方式,学生可以对企业工作的流程和具体的工作内容形成细致化的了解。对于学校来说,也可以使现有的师资力量得到扩充,为教师的专业发展奠定了基础,这有利于司法信息安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

(四)改变单一枯燥的教学模式

当前,很多学校受到教育经费和办学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司法信息安全专业课程教学展现出了教学模式单一、教学活动枯燥的特点。在相关教学活动开展的过程中缺乏实验的条件,同时缺少相应的设施与环境,理论知识的传授仍然是最主要的教学方式。在这样的情况下,学生难以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去,在毕业之后难以适应实际工作环境。在“现代学徒制”的背景下,学校要改变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在与企业进行合作的过程当中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各项教育资源的共享共用。具体来说,企业要为学校提供实验操作平台,学校则要为企业提供理论知识。对于司法信息安全专业的学生来说,一方面可以在学校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可以到企业的实验室当中進行操作,将相关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来。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实现学以致用的效果,同时也可以帮助学生积累工作经验。除此之外,学校也可以与企业一同在校内或者校外的场地建设专门的司法信息安全实训基地,帮助学生实现实验能力的全面提升,同时促进企业与院校之间的和谐共赢,为司法信息安全专业的持续化发展创造条件。

四、结语

总的来说,“现代学徒制”可以营造真实的培训和学习情境,提供更为全面的培训内容。基于该制度,参与主体的地位关系更明确、培训对象的身份角色更复杂,这与司法信息安全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相符。在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的过程中,要提高社会的认同,要完善课程设置,要促进师资力量的建设,同时还要改变单一枯燥的教学模式。

参考文献:

[1]刘纯超,周滢,陈彩霞.“1+X证书制度”导向下现代学徒制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基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背景[J].财会通讯,2020(04):165-168.DOI:10.16144/j.cnki.issn1002-8072.2020.04.032.

[2]刘红明.司法类便捷入警专业未来发展方向探究——以司法信息安全专业为例[J].法制博览,2019(31):222-223.

[3]张明明,孙百鸣,姜湄.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以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成人教育,2018,38(12):72-75.

[4]冯前进.高职院校司法信息安全专业“双主体培养、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探索[J].网信军民融合,2019(09):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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