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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变迁及性别角色重构

2021-02-13韬,潘

关键词:性别角色两性角色定位

张 韬,潘 琦

(沈阳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一、女性社会地位变迁影响角色定位

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体制与思想意识的发展变革中,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发生了重大转变。在计划经济时期,“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角色定位使得女性仅仅承担着料理家务、照顾老幼、在家务农等责任与义务。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体制全方位的改革,有很大一部分女性成为进城务工大军中的一员,为城市的经济建设增添了一份力量。与男性一样,女性逐渐成为国家发展不可或缺的助推者,女性问题也逐渐成为关注的焦点。传统文化中不利于女性的因素与社会追求性别平等的目标发生冲突,使得社会发展在性别角色重构上左右摇摆[1]。两性的均衡发展会使国家发展更加强劲,为此,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使得两性均衡平等发展,也成为相关学术研究的重点。在女性社会地位变迁的背景下,女性承担的角色也发生了转变。以往研究关于女性社会地位的含义,学者们有不同的解读。宋秀岩认为,女性社会地位是与男性对比而言的,是其权利、资源、责任和作用被社会认可的程度[2];温蓉认为,女性地位是指女性在家庭、社区以及在社会中对物质资源、社会资源的占有及控制能力[3];石智雷等认为,女性社会地位是指一种选择自我生活方式与决策家庭资源去向的能力[4]。在社会地位衡量维度上,吴壮芳从经济、政治、教育和法律四个维度来分析女性社会地位的提升,并从自然和人为因素两个角度来探究其提高的原因[5];王永洁重点关注女性参与就业情况、就业正规性、工作中的自主权和自我评估等,展现了当今中国女性城市劳动力的生存状况、机遇和挑战[6]。对女性角色定位的研究上,李娟认为,儒家思想中君子之道就是以男性为主导,女性处于从属和卑贱的地位,“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的思想一直延至今日[7];阿依先·肉孜、何虹认为,现代女性,在原有的角色定位上增加了职业女性的角色定位[8];杨菊华、杜声红认为,“干得好”与“嫁得好”同等重要,二者是女性对物质(初级)与精神(高级)的双重追求,女性将希望全部寄托于男性增加了自身的风险[9]。可见,改革开放以后,女性在社会地位与角色定位上均有所转变。

社会地位变迁影响角色定位,角色定位反作用于社会地位的变迁。1922年,中央设立妇女部,目的是加强党对妇女运动的领导,更好地开展妇女运动。1949年3月,中共中央召开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决定成立国家妇女联合会。妇女联合会的诞生,标志着女性终于成为一个能为自己权益发声的主体,女性的话语权逐渐有了提升。女性社会地位与角色定位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一方面,社会地位变迁影响角色定位。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意味着女性从事的行业不再只有低端一种可能,甚至仅限困于家中,做一名家庭主妇。现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众多方面,女性的社会地位变化显著,她们不再是某种低下工作的承担者,更不是所有弱势角色的集合,她们之中也有强大的臂膀,为自己的话语权作出有力的发声。女性社会地位的提升,让人们对其有了一个新的角色定位。另一方面,角色定位反作用于社会地位的变迁。当下,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取决于她为社会所做贡献的大小,贡献力量越大,则越受尊重,社会地位也就越高,而所做贡献的大小正取决于女性所处的位置,取决于她所扮演的角色。当女性有了与男性一样的工作机会,她们从一名家庭主妇形象成长为国家发展的贡献者,甚至在某些领域,已经成为了“领头羊”,她们为国家做出的贡献越来越不可忽视。因此,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也就成为一种必然。

二、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变迁的特征表现

(一)就业拓展:从行业单一到领域多元

一是女性就业行业领域覆盖面更宽。就业是女性参与社会活动的一种形式,可以作为反映女性社会地位的一项指标。改革开放以来,女性在职人口职业分布发生了较大变化,就业层次有了较大提高。改革开放初期,女性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工作,在此类行业中工作的人数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约77%左右[10]。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强,女性就业方向逐渐向商业、饮食、供销业转移。近年来,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机关与事业单位人员的数量有所上升,均在1978年的基础上翻了二三倍。由此可见,女性在改革开放初期在就业上集中在相对低端的行业,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仍有大部分(占全国总人口41.7%[11])女性仍工作在相对低端行业的岗位上,但整体有了大幅度提高,女性参与行业领域逐渐扩展,向高知识、技术性行业渗透,在社会上日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是两性劳动参与率的差距缩小。劳动参与率是指在有劳动能力的人群中,有工作或有工作意愿的人所占总体的百分比,既包含已经就业人口,也涵盖了尚未就业但希望获得工作的人。改革开放以来,女性劳动参与率一直在70%上下波动。除2015年以外,男性的劳动参与率均处于80%以上,女性劳动参与情况位于平均劳动参与水平之下,低于男性劳动参与率10个百分点之多[12]。2015年以后,虽然男女劳动参与率都有所下降,但二者之间的差距在逐渐缩小。总体上看,中国女性的就业状况逐渐向好,呈现出就业领域多元、劳动参与率提高的特征。

(二)政策倾斜:从保障生存到持续发展

一是政治参与度稳中有升。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作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和协商民主的重要机关,既是男女平等的重要体现,也是保障女性人权的风向标。自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以来,在代表组成结构中女代表的比例均有所提升:人大代表中的女性代表比例更是在第十三届中达到了24.9%的历史最高,并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全国政协中女代表比例由第六届的13.8%上升为第十三届的20.5%[13]。第八届的全国政协常委会中,女常委为29人,占比9.2%,至第十三届时,女常委已达41人,占比提升为12.6%。而人大代表中的女常委人数自第八届亦持续上升,占比不断提高,然而自第十一届之后,女性人数和占比均有所下降[14]。

二是政策关注度不断加强。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我国不断增加和改进与女性权益相关的政策制度,以求维护女性政治权利的享有。1992年,国家出台了《女性权益保护法》,使女性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得到了保障;199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完善了《选举法》,充分保证了女性的选举人数占比;2000年以后,国家又出台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妇女权益保障法》《“十三五”规划纲要》,这些文件对男女平等,发挥女性在经济、政治建设中的地位及作用进行了规定。以上文件的出台,使得女性权益有了政策层面的保证。总体上看,政策不再仅仅关注女性的生存,而是呈现出保障其发展的特征。

(三)教育程度:从学历较低到层次提升

一是男女受教育程度差距不断缩小。女性的发展与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息息相关,学历水平越高越可以提高女性的社会参与度,有利于其发展。从1982—2017年,与男性相比,女性文盲率在近40年间不断下降,由28.1%降至5.3%,差距不断缩小;拥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其增长速度几乎每10年上升约10%;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在35年间也提高了2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从35年前的0.4%增加到2017年的13.6%,表明女性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受教育权打破性别壁垒正在变为现实。

二是女性受教育年限的逐年增加。作为衡量教育平等重要指标之一的受教育年限,同样可以看出在社会关系中男女社会地位的差别。改革开放以来,男性与女性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均逐年提升:男性由1982年的5.18年增长到2017年的10.7年;女性由1982年的3.62年增长到2017年的10.5年。与男性相比,女性的受教育年限增长更为显著。在2000—2010年期间,女性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00年的6.1年增长到2010年的8.8年,增幅达到44.26%。而2010年后,增长趋于平缓,近10年内增长值不足2年,直至2017年二者近似相等。可见,人们的教育观念正在改变,女性的教育越来越被重视[15]。总体上看,女性教育程度呈现出学历层次提升的特征。

(四)婚姻获得: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

一是女性婚姻主导地位有所上升。首先,1981年,国家颁布《婚姻法》,打破了中国女性没有婚姻自主权的局面。女性拥有婚姻自主权体现了女性意愿被更多的接受,这反映了中国女性由没有婚姻自主意识到积极争取自由、争取权利的崭新精神面貌转变。其次,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2017年,我国的离婚率分别为 0.25‰、0.25‰、3.34‰、4.83‰及7.61‰,离婚率一直呈不断上涨的趋势,2017年比2000年高了4.27‰。虽然离婚对于个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但由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女性越来越敢于用离婚去追求自己真正的幸福,这也从侧面体现出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女性地位的提高。最后,从2000年、2010年、2017年的女性未婚数据(分别为7.63%、7.76%、8.86%)中可以看出,女性依赖婚姻、依靠家庭的现象也有所减轻。鉴于当今社会离婚率不断增加的现实,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晚结婚和不结婚,“宁愿不结也不愿错付”的思想也体现了女性作为一个鲜明个体的独立意识和自主意识进一步提升。

二是家庭决策能力稳步提升。数据显示:在家庭事务决策方面,女性在家庭事务上的决策权逐年增加,其中,从事生产方面的决策从1990年的50.1%到2000年的66.9%,女性在买房、盖房和家庭财产投资方面的决策权也保持上升趋势,家庭作决策时由女性或男女共同商议的比重分别从65.6%和50.5%涨到74.4%和74.7%。可以看出,女性在家庭中决策行为日益增多、话语权日益增加[16]。在生育决策方面,从男性主导到夫妻共同商量,甚至开始渐渐呈现出更多关注妻子的意愿来决定是否生孩子或是要二胎的趋势。女性在生育上会付出比男士更多的经济成本和个人发展成本。因此,在生育决策上更多地倾听女性的内在声音有利于女性的身体健康和家庭的和谐幸福。总体上看,女性主导自己的婚姻已成现实,在家庭决策行为中占据一定的地位,婚姻获得也呈现出主动选择的特征。

三、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变迁视角下的社会发展

国家富强需要以人类发展为基础,社会进步需要以两性共进为支撑,促进两性平等是实现国家富强、社会进步的必备条件。因此,构建正确的性别角色,理清两性之间正确的角色关系十分必要。

(一)性别角色转型的认知障碍

一是女性平等获取社会地位机会增加。当下,正处于女性发展的时代,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女性的发展进程逐步减缓。构建一种认同性别差异基础上的男女平等,受到来自平衡“生理差异”和“性别差异”认知的阻碍。早期的性别角色认为,女性依赖于男性,女性的工作就是为男性的发展扫清基础障碍,高层次工作要依靠男性才能实现。因此,女性一直生活在男性的光圈之下。角色分工有两种类型:一类是自然性别分工,另一类是社会性别分工。恩格斯指出,一切人类生活都依赖于劳动,劳动是导致角色分工的重要因素[17]。前者是男女自出生因生理差异而导致的性别分工,这种分工是平等的,两性生理差异属于客观事实。从体力上看,一般男性的体力优于女性,男性具有身体健壮、肌肉发达、力量强大等特征,适合从事力量型工作,女性感受力强、善于表达,较为适合从事力量偏弱型工作。

二是非均衡性社会分工阻碍角色转变。两性虽存在自然差异,但不能将自然性别分工归为性别上的不平等,自然性别分工不应因为工作性质被否定,而应给予不同工作同等的劳动价值。前者属于男女的自然属性,后者是随着真正的分工而产生的。由于人是社会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角色定位从“自然社会分工”过渡到“社会性别分工”,分工是伴随着生产力的进步逐步发展的,在其过程中人们会被分割成不同的等级。换言之,分工导致了人们发展的不平衡,使角色扮演上出现了“内”与“外”、“公”与“私”之分,于是产生了阶级压迫,随之而来的是性别压迫,进而加剧了男女的不平等。因此,社会性别分工是非平等的,阻碍了性别角色转型的进程。

(二)性别角色转型的动力源泉

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发生转型前后,其对应的角色分工发生了明显变化,即从“男主外女主内”到“男女共同承担”的形态质变。在变迁的过程中,平等理念是方向指引,政策法律是有力保证,意识觉醒是变革之魂。这些因素是性别角色重构的基本要素,也是促使性别角色重构的前进动力。

一是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早期,女子出嫁前,自己的命运掌握在父兄的手中,出嫁后,要以夫为首,女性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及观念,长期处于压迫之下。改革开放以后,劳动力的不足使得女性不得不作为劳动者出现在一些基础性工作的岗位上,但正基于此,女性作为独立整体出现并在人们的记忆中越发变得不容忽视。从“男人就是天”到“我也可以独立”,从“女子无才便是德”到“腹有诗书气自华”这些思想意识的变迁,正是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推动了女性社会地位的转变。

二是男性对女性的认同。改革开放以前,男性认为女性是柔弱的,甚至女性就是男性的附属品,女性在婚姻中处于弱势地位。现阶段,女性有自己的事业,不需要依靠男性,不必再为婚姻不幸隐忍度日。在工作中,常有些女领导的身影,她们能力不比男性弱,甚至强过男性。因此,男性对女性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女性群体赢得了男性的尊重。基于这两点,女性社会地位发生了质的转变。

(三)性别角色转型的桥梁纽带

一是差异中寻求发展契合点。促进两性平等是实现国家富强、社会进步的必备条件。角色若要富有生命力,就要在两性之间找到一个点,这个点会使两性各自展现自己的能力与特性,这个点就是一条实现两性平等的共通之路,在这条路上,不会因为一方以强势获胜而挤占另一方的资源,而是双方都找到了适合自己发展的方向。可以看出,男女双方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更为重要,两性倘若不能在适合自己的位置上表现为平等关系,那么这才是一种实际上的不平等。现实中,虽女性地位看似在参政、工作、文化等方面有所提升,但仍困难重重。

二是平等中获取发展突破点。两性平等才是尊重差异的平等,是促进性别角色转型的桥梁纽带。女性社会地位变迁是在社会发展之下进行的,尊重两性差异、自然性别分工效益最大化是促进女性地位提升的最佳选择。在详细梳理中国近40年来女性社会地位变化情况后,我们能够发现,中国女性的发展仍有巨大空间。目前,中国正处于性别角色发展的瓶颈期,在这个阶段,各色职业的兴起会给两性的发展带来机会与挑战。面临复杂的社会环境,认识到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两性平等是关键,理清两性差异与不平等的区别是核心。

四、中国性别社会认同的调整与展望

性别社会认同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互助共进。女性发展作为人类发展的一部分,是衡量社会发展的一杆标尺,女性解放运动不是某一单方的事情,而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努力。女性社会地位变迁并不意味着男女社会地位的互换,两性之间不应以“敌对”的形式存在,而应以“朋友”的身份相互扶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之下,对两性角色进行重新评价,两性发展势必会有新的突破。

(一)尊重两性社会差异

构建承认性别差异基础上的男女平等是必要的,认识、理解两性的差异并不是不平等的来源,而是促进角色调整中重要的一环。正如闵冬潮和刘薇薇所描述,正是因为在特定环境中的个人或群体之间存在着不平等或差异,才要求平等[18]。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对平等的理解与认知不同,但正因为对“差异”不断认识和承认的过程,两性平等才得以实现。例如,较男性而言,女性的信用度较高,因此可适当鼓励企业吸引女性加入金融、保险等商业领域。可以通过学校教育、课外培训等手段,提高女性的受教育年限,培养其金融方面的素养,增强其加入经济领域中的技能。

(二)发挥女性自身优势

杨丹认为,两性平等在实质上为个性自由、人格和机会的平等、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创造机会[19]。两性平等的实现不能忽视女性自身的特点,据调查显示,由于女性一些细致、有耐心的特点,高学历中女性的占比越来越大,使得她们更适合从事研究工作。那么,促使两性平等就可以从促进女性接受更高层次教育入手,女性自身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拥有较高的学历是通往研究的必经途径。家庭成员也应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支持自己的女儿、妻子、母亲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国家和政府也应多为女性提供受教育机会,提供经济支持,减轻女性继续教育压力,鼓励女性接受更高层次的专业教育。

(三)大力提倡社会包容

日常生活中,即使男女双方均有工作,家庭事务也仍主要由女性承担。在家务劳动、儿童照顾、老人照料等多方面,女性承担的事务远大于男性。要想切实解决女性承担过多的家庭事务这一问题,除了男性应给予女性足够的尊重之外,更应该在制度设计上下功夫。例如,在孩子不满一岁时,规定每天多给男性半小时到一小时的休息时间,鼓励男性更多地参与到家务劳动之中。这也会出现另外一种难题,如果男性在这段时间里并未承担分内的家庭劳务,是否会在另一种程度上加剧了男女性别之间的不平等?因此,仅仅制度上的设计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而在观念上提倡性别包容是更必要的。两性应在一定限度内主动承担应有的责任,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以促进性别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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