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诗学视阈下萧观音的诗歌研究
2021-01-31李治甫
李治甫
(青海民族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7)
辽代契丹族女性文学成就较高,以萧观音为代表的女性文人创作,使女性话语在文学史上有了参与表达的机会。从研究现状来看,目前学术界对于萧观音诗歌的研究角度较为全面,如萧观音诗歌的艺术审美风格研究、萧观音创作的政治意识研究、萧观音诗人形象的研究、契丹妇女社会角色及地位研究。此外,还有对萧观音案的探讨、或是从民族民俗融合等多角度对萧观音诗歌进行探析。由此观之,萧观音诗歌的研究角度多样,但是对辽代契丹女性的性别文化关注较少,故而本文从性别诗学视角出发,阐释性别诗学视域下萧观音的诗歌研究。性别诗学是一种文学理论的新形态,亦是一种两性和谐的诗学。我们将“性别诗学”这一研究视阈引入辽代契丹女性诗歌的研究中,可以进一步构建辽代契丹女性诗人的两性观,进而为辽代契丹女性诗歌的文化解读拓宽视野。鉴于此,从性别诗学视阈研究萧观音的诗歌,笔者将展示萧观音诗歌中的两性形象,探讨契丹社会平等和谐的伙伴关系,进而挖掘契丹女性诗歌两性和谐的文化成因。性别诗学视阈的引入必然会引起对辽代契丹女性诗歌的新的审美关照,同时引起对当代女性社会定位的思考。
一、萧观音诗歌中的两性形象
萧观音作为辽代伟大的女性诗人,其诗歌一方面保留了豪放、质朴、刚健的民族风格,呈现出豪健尚武的“大丈夫”形象。同时也吸收了中原细腻婉约的抒情风格,使其诗歌又呈现出婉约柔媚的闺怨女性形象。萧观音诗歌中的两性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性别诗学的文化追求。
(一)豪健尚武的“大丈夫”形象
“男性性征批评”下的批评者认为女性作品只有“女人气”,认为女性作品的风格是狭隘与封闭、非理性与不定型、缺乏深度等,“男性性征批评”显然没有把男性与女性至于平等的两性地位。他们认为男性与女性的定位:
男性:天 阳 雄 理性 精神 宗教 节制 施虐 明确 沉默 粗鲁
女性:地 阴 雌(伏) 直觉 肉体 巫术 色情 受虐 混乱 饶舌 文雅[1]
契丹女性具有豪健尚武的精神气质使其创作的诗歌呈现出“大丈夫”形象,这无疑是对上述女性气质的质疑。“上猎秋山,后率妃从行在所。至伏虎林。”[2]17耶律洪基率群臣在伏虎林射猎完毕,命后赋诗一首,萧观音应声作《伏虎林应制》,诗云:
威风万里压南帮,东去能翻鸭绿江。灵怪大千俱破胆,那教猛虎不投降。[2]17
契丹族本是一个草原游牧民族,可是其占据北方后,契丹的威风之气使中原大宋不得小觑,又使高丽闻风丧胆。一个“压”字具有强烈的民族自豪感,显示出耶律洪基统治下军队声势的浩大。随后通过“灵怪”、“猛虎”野兽意象的描绘,又回到此次狩猎主题。全诗巧妙的迎合了帝心,“上大喜,出示群臣曰:‘皇后可谓女中才子。’”[2]17但是此诗并不是一味的奉承君主,而是从女性视角为自己的君王壮威。萧观音的诗歌体现了北方游牧民族文化特质,诗风刚劲有力,向我们展示了具有“大丈夫”气的巾帼女英雄形象。萧瑟瑟的诗作亦是如此,《咏史》诗云:
丞相来朝兮剑佩鸣,千官侧目兮寂无声。养成外患兮嗟何及,祸尽忠臣兮罚不明!亲戚并居兮蕃屏住,私门潜兮爪牙兵。可怜往代兮秦天子,犹向官中兮望太平。[2]24
萧瑟瑟继承了《诗经》国风的传统,同时兼有屈原《离骚》的骚体风格,读之使人不禁想起昔日屈原对楚王的忠心之辞。前两句借用赵高扶立二世把持朝政,群臣不敢言语的典故以讽谏君王。接下来的外患虽代指秦朝实指当时威胁辽朝的女真,所以这首诗在整体上构建了历史与现实的互文。萧观音与萧瑟瑟虽是女性,但是她们的诗歌呈现出具有阳刚之美的“大丈夫”形象,同时也展现出处于国力上升时期的契丹民族的民族自信心。
(二)婉约柔媚的闺怨女性形象
从类的意义上说,古代女性在男权统治社会的结构中长期处于被封闭、被压抑的状态,使得她们的心理变得自卑、依赖、柔弱。性别诗学的研究对象是作为“类”存在的人,也考察个体的人,因此女性要认识到自己的社会性别。在民族融合的进程中,契丹女诗人受中原文化的影响,她们的内心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契丹女性清晰的认识到在契丹与汉民族融合的进程中,契丹女性应对女性的社会性别高度认同,故而她们的情感表达更加细腻与丰富,不仅保留了契丹女性雄健质朴的气质,也具备了汉族女子温婉柔媚的性格特点,使契丹女性形象更具有立体性。
“后常慕徐贤妃行事”徐贤妃即徐惠,萧观音以徐贤妃为模积极进谏,发出了女性的社会话语。自从萧观音作《谏猎疏》后“上虽嘉纳,心颇厌远,咸雍之末,遂希幸御。”[2]18后作《回心院》,回心院即唐太宗时梅妃的宫院,因其与杨贵妃争宠,梅妃失宠后,故所住宫院为“回心院”。萧观音作《回心院》,以寓望幸之意,其词曰:
扫深殿,闭久金铺暗。游丝络网尘作堆,积岁青苔厚阶面。扫深殿,待君宴。
拂象床,凭梦借高唐。敲坏半边知妾卧,恰当天处少辉光。拂象床,待君王。
换香枕,一半无云锦。为是秋来转展多,更有双双泪痕渗。换香枕,待君寝。
铺翠被,羞杀鸳鸯对。犹忆当时叫合欢,而今独覆相思块。铺翠被,待君睡。
装绣帐,金钩未敢上。解却四角夜光珠,不教照见愁模样。装绣帐,待君贶。
叠锦茵,重重空自陈。只愿身当白玉体,不愿伊当薄命人。叠锦茵,待君临。
展瑶席,花笑三韩碧。笑却新铺玉一床,从来妇欢不终夕。展瑶席,待君息。
剔银灯,须知一样明。偏是君来生彩晕,对妾故作青荧荧。剔银灯,待君行。
爇熏炉,能将孤闷苏。若道妾身多秽贱,自沾御香香彻肤。爇熏炉,待君娱。
张鸣筝,恰恰语娇莺。一从弹作房中曲,常和窗前风雨声。张鸣筝,待君听。[2]18
在男权制社会语境下,男女两性的情感关系是不平等的。而作者精选生活中的“扫殿”“拂床”“换枕”“铺被”“装帐”“叠茵”“展席”“剔灯”“爇炉”“张筝”十个生活意象,倾诉了她失宠之后的“待君”“盼君”之情。这组词通过描写女性心理的体验,从女性共同审美心理的角度构成了蕴藉婉约的意境,从而达到了“怨而不怒”的抒情共性。萧观音的《回心院》不仅是简单的抒发失宠后孤独苦闷的心情以及期盼君王的回心转意,更多的是期盼获得平等和谐的两性关系。
二、契丹社会中的两性伙伴关系
艾斯勒在《圣杯与剑》中称两性关系不仅只有“两性战争”,人类可以选择和谐相处的“两性伙伴关系”。契丹家庭中的经济关系以及契丹社会中的女性婚姻的自由选择等方面都体现了契丹女性与男性在生活中彼此平等、和谐的伙伴关系。
(一)契丹家庭中的平等经济关系
契丹民族作为古老的游牧民族,窜于“松谟之间”,居住于今河北围场县至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西南数百里,以及今多伦西、西北、老哈河与西拉沐伦河交汇处以南,可见契丹族游转于戈壁沙漠,长期生存在林木与大漠之间,因自然条件十分恶劣,故而契丹族“秋冬违寒,春夏避暑”。据《辽史》载:“大漠之间,多寒多风,畜牧畋渔以食,皮毛以衣,转徙随时,车马为家。”[3]373在恶劣的生存条件下的契丹男女为了生存必须合作,同时也极大促进了男女之间的“伙伴关系”的形成。狩猎、畋渔是契丹族经济生产的主要方式,《契丹国志》卷二十三渔猎时候载:“每岁正月上旬,出行涉猎,凡六十日。然后并挞鲁河凿冰钓鱼,冰泮,即纵鹰鹘以捕鹅雁。”[4]226“七月上旬,复入山射鹿,夜半,令猎人吹角效鹿鸣,即集而射之。”[4]226“凿冰钓鱼”、“效鹿鸣以射鹿”是当时主要的物质生产方式。而从事上述的生产方式需要男性与亲眷共同完成,上至上层贵族下至普通百姓都要从事生产,这也为平等的“伙伴关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契丹女性是家庭经济生产活动中的重要角色。契丹女性擅长“畜牧”,“刍牧之事,仰给妻孥。”丈夫征兵或服徭役离开家后,妻子自然承担起放牧的生产劳动。还有一些社会劳动因其性别分工决定由女性承担,如从事农耕的契丹妇女,“路人陇臣谁与问,桑间胡女避人归”,可见契丹女性也会从事田间辛苦的体力劳动。又如“丝蚕”、编织等纺织业,都需要女性作为主要的劳动力,这使得契丹女性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分量,同时也使女性在经济生产中具有重要的话语权。此外,契丹女性的经济地位不容小觑,契丹女性可以和男性一样继承父母的财产,契丹女子的陪嫁物也掌握在女性手中,尤其是男子离开家后,家庭的一切生产劳动都由女性承担。契丹女性通过上述经济角色的实现,向社会展示了自己的社会价值,对于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使男女形成了较为平等的经济“伙伴关系”。
(二)契丹社会中的和谐伙伴关系
女性婚姻自主选择的和谐伙伴关系。契丹女性在婚姻上有较大的自主权,如承天皇太后萧绰之姐齐妃在其夫死后,自己主动寻求婚姻。《契丹国志》卷十三《后妃传》载:“常阅马,见番奴挞览阿钵姿貌甚美,因召侍宫中,后闻之,絷挞览阿钵,抶以沙囊四百而离之。逾年,齐妃请于后,愿以为夫,后许之。”[4]142又如圣宗的第二女因婚姻关系不和便“不谐,离之”,圣宗第八女在丈夫死后改嫁,景宗第四女“表请离婚,改适萧韩奴”等等。即便是已婚女性,如果夫妻婚姻出现问题,亦可解除婚约,进行再嫁娶。女性在婚姻上的较为自由的选择权成为了男女平等和谐的基础。
社交自由的和谐伙伴关系。契丹女性不会“养在深闺”,她们享有较为充分的社交自由。她们不会与男子隔帐而谈,也不会与男子吃饭隔席而坐,无论是重大场合亦是平时生活,不会在意男女接触的礼节。“夕,复引公主、驸马及内族大臣入寝殿剧饮。”[3]226女性可自由出入社交场合,没有“男女有别”的观念束缚,并且每每进酒,酒量不俗,与男子无异。契丹女性作为男性的伴侣出席社交场合,是男性得力的社交伙伴。
同受教育的和谐伙伴关系。《辽史》载:“姿容冠绝,工诗,善谈论。自制歌词,尤善琵琶。”[3]1205从萧观音的诗歌中可以看出契丹女性接受了较高程度文化的教育,体现出了契丹女性必须要具有史才、史德等文化素养。契丹的生活环境使契丹女性不仅要接受文史教育,更要学习骑射的生存技能,“辽以鞍马为家,后妃往往长于射御,军旅田猎,未尝不从”[3]1207,可见契丹女性可追随男性沙场骑射,才会形成“儿童能走马,妇女亦腰弓”的社会现象。正是由于契丹女性与男性一样接受平等的骑射教育,才会有像萧绰等的武皇后与君王一起驰骋沙场,“置鞍于道,后过其上”,开拓疆土。此外,契丹妇女也要接受集体听讲的佛教教育。在契丹社会平等和谐的“伙伴关系”的影响下,这种关系深刻影响了契丹女性的价值观念及其文学创作。
三、契丹女性诗歌两性和谐的文化成因
辽代契丹女性诗歌的创作,给予了女性更多的平等地位与权利,使得契丹女性诗歌具有丰富的两性文化内涵。辽代契丹女性诗歌之所以体现了两性和谐的文化观念,其原因可以探寻到契丹女性自我关照的母仪意识以及君臣同志的女性话语表达。
(一)自我关照的母仪意识
辽代女性身份的自觉认同究其原因来自于自我关照的母仪意识,辽代母权制遗风甚浓,“流风遗俗,盖有存者。自其上世,缘情制宜,隐然有尚质之风。”[3]883这也说明契丹社会对孝道与母权极为重视。辽代建国后,契丹的母权制并没有消亡,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成为了契丹人的伦理道德观念,形成了辽代社会的“遵母”风尚。辽代的统治者也践行着“遵母”风尚,如《辽史》载太宗“闻皇太后不豫,上弛入侍,汤药必亲尝。仍告太祖庙,幸菩萨堂,饭僧五万人。七月乃愈。”[3]52统治者的敬母行为极大促进了辽代社会敬母风尚的盛行。此外,辽代从制定法律、表彰与严惩等方面维护敬母风尚,“妇人年逾九十着赐物”体现了对老年妇女的关心与爱护。《辽史》云:“诏医卜、屠贩、奴隶及倍父母或犯事逃亡者,不得举进士。”[3]241辽代对于不孝敬父母的人给予法律的严惩,反之,对孝敬父母遵守孝道的人给予奖励,“前辽州录事张庭美六世同居,仪坤州刘兴胤四世同居,各给復三年。”以此彰显辽代对遵守孝道,孝敬妇女的重视。此外,佛教提倡的孝道教义与儒家思想中的“以孝齐家”思想,使得契丹社会的母仪意识更加强化。
契丹社会“遵母”风尚的盛行,使契丹女性增强了母仪意识的自我关照,也加强了母仪意识的自我规范。契丹女性出于“母仪天下”的身份使命感,在家庭中表现为对子女的规范教育。《辽史》载邢简妻陈氏:“有六子,陈氏亲教以经。后二子抱朴、抱质皆以贤,位宰相……论者谓贞静柔顺,妇道母仪始终无慊云。”[3]1471陈氏最让世人敬重的是使二子“皆以贤,位宰相”。契丹社会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制度,一个家庭自然就会有众多子女,宗嗣继承关系到一个家族的兴衰存亡。但是契丹妇女的母仪意识使其不仅抚育自己的子女,对丈夫及其他妻妾的子女也会视如己出,这种母仪意识的贤德得到契丹社会的极力颂扬。
契丹女性自我关照的母仪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女性的自我意识与修养。为了得到社会的文化认同,她们会不断加强自身的“母性”修养,严于律己。为了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作为母亲的女性会“仪禀姆仪,恭修妇德”,同时“亲教以经”。契丹女性自我关照的母仪意识不仅提高了女性的地位,使女性的社会价值有所体现,而且使女性的社会地位与权利日益上升。
(二)君臣同志的女性话语
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中,参政议政是男性的权利,女性在政治上会处于“失语”地位。与其他朝代相比,辽代女性有着自觉地参政意识,可以直接或者间接地活跃于政治舞台上。辽代女性在参政内容上极为广阔,既可以临朝听政、为皇帝出谋划策,也可以统兵出征,亦或是劝谏皇帝,契丹女性对辽代的内外交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辽代皇帝多会询问皇后的意见并采取,如《契丹国志》卷十三《后妃传》记载刘守光的参军韩廷徽来辽国求援,太祖怒其不拜,留下他牧马。述律皇后谓太祖曰:“廷徽能守节不屈,此今之贤者,奈何辱以牧圉?宜礼用之。”[4]138其结果是太祖听取述律皇后的意见“用为谋主,后为名相。”[4]138又如萧观音对辽道宗“常入深林遂谷,扈从之不得”的荒于畋猎的现象作《谏猎疏》。全文行文简短却寓意丰富,萧观音借爱好游猎的君王西周穆王与夏启子太康,痴于射猎、荒废朝纲的典故,劝谏辽道宗节欲、不要沉迷于射猎而误国政。萧观音站在君王的政治立场,即使面临着失宠以及被奸臣残害的危险,也要规劝道宗不要将国家的安危抛之脑后,表现出忧国忧民的意识以及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以企图唤醒道宗原初的雄心壮志。道宗曾放言:“言修文物,彬彬不异中华,何嫌之有?”萧观音应和之作《君臣同志华夷同风应制》,诗云:
虞廷开盛轨,王会合奇琛。到处承天意,皆同日捧心。文章通谷蠡,声教薄鸡林。大寓看交泰,应知无古今。[2]17
道宗以《君臣同志华夷同风》为题的诗歌虽已失传,但是从萧观音的应和之作中可以看出当初的道宗心有“君臣同志”“华夷同风”的政治理想。“大寓看交泰”不仅表达了打破北方“夷狄”视为外族之民的腐朽偏见,并且提出只有坚持“华夷同风”,才能实现尧舜盛世,实现各族同心的政治观点。
《辽史》云:“国史记载,往往自家而国,以立天下之本。”[3]1179辽代政权的组织机构是家国同构,家庭的组织结构也就是国家的组织结构。在一个契丹家庭中,女性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即在一个国家中,女性也要发出君臣同志的女性话语。女性的政治地位是女性社会地位的核心,契丹女性政治话语的比重在国家的决策上有较重的分量,体现出契丹女性较高的社会地位,同时也表现出契丹社会对女性性别身份的认同。
辽代契丹女性有自我关照的女性意识、自觉地政治意识,使其在辽代社会有较高的话语权,而不是处于女性“失语”的社会地位。因此男女两性在这种和谐的状态中,女性写作需要以一种更全面的情感体验来写作。[5]性别诗学视阈下的辽代萧观音的诗歌研究,可以窥见萧观音诗歌中的两性形象,是以崭新的视角对契丹社会独特的深厚文化内涵的挖掘。性别诗学视阈下的理论评析,必然会反映辽代契丹社会生活的审美方式和审美特征。性别诗学的解读将会对辽代契丹文化阐释更为具体,更为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