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采薇之怨”与“道耶非耶”
2021-01-20袁帅
袁帅
司马迁《史记》的行文体例往往夹叙夹议,多以述史为主,论赞为辅。然而《伯夷列传》作为“列传”的开山之作,其行文异于他者,最显著的特征表现在其论述篇幅之大。着墨的轻重或许并非取决于待述史实的材料的多寡,更多的是缘于叙述者对文中观点表述的重要性的认定。史书区别于小说等文学体裁的一个重点在于信史的因素。但同是使用语言文字作为媒介,驾驭文字的技巧使得史书的叙写亦具有文学的价值。该文本的布局结构有着精良的“起承转合”的特点,以严整的论述逻辑为纲,将故事娓娓道来,又以夹叙夹议的方式自然带出论述的议题。
一、文本的“起承转合”与问“怨”
文章的第一部分是可看作是全篇的“起”:“夫学者……其文辞不少概见,何哉?”太史公以未能“考信于六艺”的推位让国者许由等德行高尚的人未能流芳,而引发后文对于“怨”与“道”核心故事的铺叙。
文章的第二部分可看作是全文的“承”:“孔子曰……由此观之,怨邪非邪?”承接弃位者许由之后,太史公开始了对另两位弃王位者的故事的铺陈。而与许由相异的是,伯夷、叔齐二人在让位殉节之后得以由孔子之口入列贤者之班。这留名理由是“不念旧恶,怨是用希”。于是,太史公以歌为证,对夷、齐之“怨”提出质疑。“怨耶非耶”看似是问,而引证的歌已然表露了太史公的判断。
文章的第三部分可看作全文的“转”:“或曰:‘天道无亲……是邪非邪?’”从对个体有怨与否的质疑转而指向对群体的福报观,即“天道”的质疑。
文章的第四部分可以看作是全文的“合”:“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非附青云之士,恶能施于后世哉?’”抒发己怀,有引有议。其内容既响应了文章伊始的留名问题,字里行间又浸淫着对“天行之道”的不满,终于发出了“悲夫!”的唏嘘,一唱三叹。
二、“怨”的困顿与儒家价值排序
《论语》中提到伯夷、叔齐的有四处。
子曰:“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
“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其斯之谓与?
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
四处皆可见孔子对夷、齐作为“贤人”的肯定。而《论语》所谓的“怨”与太史公所谓的“怨”有些区别。孔子的一种“怨”是指伯夷、叔齐“不应当有怨”,或“无怨”;另一种“怨”是指民对伯夷、叔齐“无怨”,也是其入列贤班的理由。所以,以孔圣人求仁得仁的价值观来看,其实孔子对于伯夷、叔齐这件事中的价值排序是简单而严整的。然而太史公对儒家学术又极其尊崇,心存异议却不敢越雷池而明言,仅以“倘”“或”等字眼,用问句流露出道家的理论来寻求思路,并转而指向对天道的发问。这种内心不得朗照的痛苦又会使他更加积怨,于是转而怨天。
用太史公对天道不公的质疑来理解他对孔子的“求仁得仁”的误读,则是他认为天道若存,则求仁的同时还可以得生,或最起码得后世名。他的理由则来自于“或曰”(司马迁受腐刑,本缘于为李陵辩护,触怒汉武帝获罪。仗义谏言的行为符合儒家入世的价值观。有趣的是,司马迁的儒家倾向也清晰地体现在他的语用字眼之中。引言孔子之语时,便很清楚地用“子曰”或“孔子曰”,而引道家思想时往往用“或曰”)所谓的“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文中问怨,实则心中有怨;文中问道,实则困惑天道不公。作为列传之首,与其说是由于作者对儒家思想的推崇至极,毋宁说是太史公欲将其当做一篇自序,为全卷奠定“怨刺与论道”的基调。然则,所谓“天道”真的是困惑之源吗?
三、“道邪非邪”“善邪非邪”
怨否?始终是一个问题。司马迁的引文也流露了思维的逻辑顺序。他首先引用了儒家的思想,孔子对伯夷、叔齐的态度就是“不怨”。从儒家的思想来看夷齐之态度,得到这样的结论是合理的—只有一个严整的因果关系,形成一个逻辑闭环:理由是“求仁得仁,又何怨乎?”“仁”是儒家最核心的思想理念,最基本的伦理范畴,居“五常”之首的地位。所以既“得仁”就没什么好怨的,所以不怨。
然而太史公似乎并不满足于这样一个儒家的逻辑环。《说文解字》曰:“怨,恚也。从心夗声。”从心中有恨有记挂便会有“怨”的角度来看,伯夷和叔齐的然未了卻“怨”。且听歌曰:“登比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农、虞、夏,忽焉没兮,我安适归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曲中的一兮一矣,每句平起仄收,声调哀婉,正是“骚体”的形式。曲文一共四句,先言我,再言君,再言古君,又收结于自身,对国事的记挂包裹在对自身命之将亡的怨恨中,浑然一体。
《老子》八十一章中出现的善,有两种意思。一是“善恶”之善,另一是“擅长”之善。前者首次出现在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主张不要生硬区分、标榜善恶高下。类似用法还出现在第二十章,强调善恶之难以分别“善之与恶,相去若何?”等处。而以“擅长”之义使用的情形则更是不少,比如:
八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十五章:“古之善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
二十七章:“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
六十八章:“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
七十三章:“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
八十一章:“善者不辩,辩者不善。”
而太史公做引用的内容取自于《老子》第七十九章。在此前的原文是“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此句中的“善”是善恶之善,同样顺应了第二章等内容中的情形,凡是言善恶之善,必提醒人不能够去“为善”。老子在提醒不要妄自对善恶作高下、是非的判断,更不要去践行、推动所谓的善行。而后文所言的“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中的“善”则是“擅”,只是省略的宾语,“擅长于何”。事实上,这里是指,天道常常和擅应天道之人相与。如果按照太史公理解的“善人”而言,则违背了老子的无为思想。再者,所谓“天道无亲”,不因任何理由而有亲,怎么会因为人的“善恶”之分而有亲疏之别呢?道家的天道,更不会以儒家褒扬的伯齐之“仁、义”作为青睐的原因。第五章言明,“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再看本章的第一句,“和大怨,必有余怨”。老子告诉人们,面对“怨”不要去做“和”的动作。而太史公当初或许正是带着对“怨”的困惑,而关注到了这一章。
太史公为夷齐的鸣怨而吐露出的胸中之惑,并不是缘于儒道之争产生的悖论,而是带着儒家的“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的入世之欲,去道家世界中寻求“天道与善”的庇佑时产生的矛盾。
用道家的思想去反观夷齐之行为,伯夷、叔齐也非道家价值下的“善”人。他们叩马相谏武王伐纣,认为“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没发现自己“以仁非仁,未知其非也!”从老子的思想来看,夷齐去阻止以暴易暴的不仁,恰恰犯了助纣为虐的不仁之错。
在形而下的世界中,自强不息的进取自然是世人面对真实生活的态度,受到挫折时,到道家的思境中寻求清净无为的宽慰,能够得到宽慰的虚无之境又必须是建立在无欲的条件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