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政企关系演变研究的佳作*——左世元《汉冶萍公司与政府关系研究》读后
2021-01-16陈泽
陈 泽
(湖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湖北 黄石 435002)
作为亚洲最大的煤铁联营企业——“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冶萍公司”)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在汉阳铁厂选址、设备采购、外债、中外合办、体制转变、失败原因分析等传统研究领域均有学术创新,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汉冶萍公司研究的深度和广度[1]。
纵观学界研究成果,在汉冶萍公司与政府关系方面主要有:孙波认为,一方面,由举借日本民间性资本到举借日本政府性资本,从对日本的借款条件抱有戒备之心到接受“聘任日本矿师”的借款条件,汉冶萍公司对日借款逐渐形成,并且走向定期化、复杂化;另一方面,日本对汉冶萍公司的觊觎之心也日渐昭显[2]。李超认为,辛亥革命以后,江西省因地方财政困难而觊觎萍乡煤矿的厂矿产业资源,意欲收归己有[3]。左世元认为,1927—1929 年,国民党政权展开了“整理”汉冶萍公司的活动。其目的是发展国家资本主义,增强自身统治的基础[4]。谢国兴较为详细地探讨了汉冶萍公司与袁世凯政府的“国有”和“官督商办”问题[5],等等。以上成果表现为对汉冶萍公司与政府关系的碎片化的研究,缺乏对汉冶萍公司与各类政府的系统性的研究成果。而左世元的《汉冶萍公司与政府关系研究》一书(以下简称“左书”),一经出版便弥补了学界这一大憾事[6]。该书对汉冶萍公司在不同发展时段与政府关系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探讨,将复杂的近代中国政企关系简单化了。拜读左书之后,我们不仅需要关注其学术价值,更重要的是其现实意义,即企业自身发展环境与政府利益关系处理的经验教训对现代中国企业在跨地区,甚至跨国发展比较普遍的情况下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一、问题意识清晰:左书探求的主旨
左书首先引起我们关注的,就是其问题指向。左世元注意到,不弄清楚汉冶萍公司与政府的关系,则很难搞清楚其借外债的原因、主要目的以及效果等一系列问题。他之所以研究汉冶萍公司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是要弄清彼此的渊源和复杂的利益纠葛[6]1。
那么,左书探讨的核心问题又是什么呢?
从左书的主体结构上看,作者在《前言》部分,将“汉冶萍公司的研究”作了一个简单的研究综述,主要是汉冶萍公司发展历史与汉冶萍发展密切的相关人文、汉冶萍公司失败的原因、汉冶萍与日本的关系、汉冶萍体制变迁问题、汉冶萍与政府关系、关于萍乡煤矿及其他方面[6]1-5。第一章《汉冶萍公司与晚清政府》中,作者论述了清政府对汉阳铁厂的创办、铁厂产品的销售均给予了支持。第二章《汉冶萍公司与日本政府》中,作者认为在与日本建立和发展关系的过程中,表面上汉冶萍是与日本财阀打交道,而实际上真正的幕后操纵者是日本政府,资金基本上来自日本政府。在日本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其内阁各部门(尤其是外务省、大藏省)、驻华使领馆、驻华军队、财阀、汉冶萍日籍矿师等均参与了策划与实施。第三章《汉冶萍公司与南京临时政府》中,作者表明了写作目的:民初中日合办汉冶萍案是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一个重大事件,对汉冶萍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对于这一问题研究,学界已取得了比较丰富的成果,但对事件原委及盛宣怀所起的作用仍存在就事论事的缺陷[6]113。第四章《汉冶萍公司与袁世凯政府》中,作者认为袁世凯确立在中国的统治后,由于“省有”问题及资金严重短缺,汉冶萍不得不通过申请“国有”“官商合办”和“通惠借款”等方式谋求北洋政府的支持,但同时又有极力摆脱其控制的企图,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第五章《汉冶萍公司与国民党政权》中,作者论述道:1927—1929年,武汉国民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曾企图接收整理汉冶萍公司,后因日本的干预而流产;抗日战争爆发后,为加强国家抗日的工业力量,国民党对汉冶萍公司采取强拆内迁的政策;抗战结束后,国民党接管汉冶萍公司,将其改造为华中钢铁公司。第六章《汉冶萍公司与地方官绅》中,作者重点对“汉冶萍公司与湖北官绅间之矿权案”“汉冶萍公司与湖北官绅间之官款、铁捐和砂捐交涉”“汉冶萍公司与江西地方官绅”进行了探讨。在《结论:政企关系与汉冶萍公司的历史命运》中,总结道:一)稳定的政治环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二 )国家强有力干预经济的政策和手段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三)与政府利益关系的不和谐是汉冶萍失败的重要原因。
如作者在《前言》中所述,晚清民国时期,有关汉冶萍的文章大量出现于当时的报纸杂志上,甚至还有一些专著,如公司自编的《汉冶萍厂矿有限公司图说》,叶景葵的《述汉冶萍产生之历史》,顾琅的《中国十大矿厂调查记》,吴景超的《汉冶萍公司的覆辙》等。诸多文章和报告均算不上专门的学术研究。1949年以后,随着汉冶萍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与出版,中外史学界对汉冶萍的研究有了重大成果;但作者发现,汉冶萍与政府的关系是学界关注不太充分的地方。有鉴于此,作者将不同发展时期的汉冶萍公司与各类政府关系进行了系统地研究,意在阐明:国家强大的经济干预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与政府利益关系的不协调是汉冶萍公司最终走向失败的重要原因;同时也肯定了“企业是在‘政治环境’的‘包围’之下生存发展的。政府的行政管制,法律、政策的规范,政治事件的影响构成了左右企业生存的‘制度体系’”[7]91。
二、中心线索:汉冶萍与各类政府关系
在汉冶萍公司近60年的发展历程中,正值中国政局动荡、军阀混战、政权更替的时代,使得汉冶萍势必和各类政府产生经济利益冲突,如官办时期与晚清政府,官督商办时期与日本政府,完全商办时期与日本政府、南京临时政府、袁世凯政府、国民党政权及地方官绅。左书将其进行了组块式的考察。
(一)与晚清政府
在早期的洋务运动中,出于“安内攘外”的需要,军事工业是当时急需的内容,汉阳铁厂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了。首先,左书考察了清政府对设立汉阳铁厂的政治、资金和政策的支持;认为在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的政治背景下,张之洞由于得到清政府的有意扶持以抗衡李鸿章,这便加速了汉阳铁厂设立的步伐。在资金支持方面,作者查证大量经费收支情况,分析了即使在清政府财政比较困难的前提下,还是对汉阳铁厂给予了资金支持。作者认为,晚清政府除了在政治上极力扶持,在资金上给予汉冶萍主事者支持外,在税厘、矿权、军事等诸多方面也进行了保护。即使在铁厂商办以后,这种支持仍在继续。其次,左书阐述了清政府对汉阳铁厂产品销售与市场开拓的支持。1896年汉阳铁厂因资金困难交由盛宣怀招商承办,其产品销路是盛氏首先要考虑的事情。在招商承办前,盛宣怀即对张之洞说明钢轨必须归厂造的道理:“万一铁路所用钢轨等件,仍取材于外洋,使华铁道路阻塞,商局何能挽回。”[8]113此论与张之洞的想法不谋而合。于是清政府加大了对铁厂产品的推广力度,还委派盛宣怀督办铁路总公司,这就在事实上为汉阳铁厂的钢铁销售打开了方便之门。同时,清政府在盛宣怀开拓日本、美国、东南亚等市场方面更是给予了大量的政策支持。
关于美国市场的开拓,李海涛认为:“汉冶萍公司寻求与美商合作,并非简单着眼于产品销路,还希望借此获得美国的资金支持,以解决厂矿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改变对日资过度依赖的局面。但汉冶萍公司的行为逻辑并不合理,对日本政府而言,汉冶萍公司开拓美国市场的活动,暴露出盛宣怀等人急于摆脱日本羁縻的意愿,以及日本在控制汉冶萍公司问题上面临的外部威胁。为此,日本政府对汉冶萍公司展开了更大规模的围猎计划。”[9]
左世元则从李维格的角度进行了考察,认为李氏在考察欧美过程中发现,美国的钢铁和制造业相距甚远,若将汉冶萍的铁货运销至美国,即可开辟一大市场。
相比较而言,李海涛的论述更为详细,左书只是浅浅而谈。
(二)与日本政府
由于中国的原料和日本的燃料可以形成优势互补,汉冶萍与日本政府逐渐建立了利益关系。
学界不乏汉冶萍与日本政府关系的研究成果:朱佩禧从资本的角度,考察了日本对汉冶萍公司的控制问题,认为日本利用借款,逐步获得了汉冶萍矿产购买权和生产经营权[10];张实则论述了大冶铁矿总办解茂承在任职的6年中,在向日本运销铁矿石的过程中,在要不要对日本出售铁矿石及其含量、数量、价格等问题上,一再提出不同意见,与盛宣怀和日方代表西泽公雄之间的矛盾[11];朱英、许龙生通过大量的日文史料对汉冶萍公司与日本债务关系做了双向考察[12];叶磊仍然对日本借款问题进行了探讨[13];张后铨在《汉冶萍公司史》中,阐述了日本贷款于汉冶萍的直接目的是“想长期、稳定地获得大冶铁矿石,最终把整个公司变为自己的附庸”,盛宣怀等人明知是圈套,但“为筹借公司发展所需的巨额资金”,不得不往里钻[14]172。这些成果,主要集中考察了汉冶萍公司的日本债务问题。
左书该部分主要从“煤铁互售”“三次关键性的大借款”和“中日合办汉冶萍”三个角度,对汉冶萍公司与日本政府的关系进行了详细的考察。他认为,在与日本建立和发展关系的过程中,表面上汉冶萍是和日本财阀打交道,而实际上真正的幕后操纵者是日本政府,日本对汉冶萍提供的资金基本上来自日本政府。中日合办汉冶萍虽然在民初和袁世凯时期屡屡受挫,但由于其已经成为日本政府的一项基本国策,因此绝不会放弃,1916—1925年九州制钢厂的合办,便是日本政府长期处心积虑的一个结果。尽管九州制钢厂最终也未获得成功,却体现了日本政府图谋控制汉冶萍公司政策的一贯性[6]57-58。
虽然对外经济交往是有利于发展国家近代化的,但是“不是任何条件下的对外经济交往都会给国家近代化事业带来益处,而是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获得国家独立,摆脱殖民地半殖民地地位,即是这种对外经济交往的必要的政治前提条件”[15]。
(三)与南京临时政府
汉冶萍公司与南京临时政府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民初中日合办汉冶萍一案。在左书推出之前,关于中日合办汉冶萍案,学界对此也进行了探讨。张后铨认为,由于辛亥革命的爆发,盛宣怀被革职并出逃日本,这对日本来说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插手汉冶萍的机会,积极鼓动“中日合办”;最后在国人一片反对声中黯然收场[14]185-198。在书中,张后铨详细论述了汉冶萍与日本的复杂关系,这也是左书所不及之处。
杨华山认为,中日合办汉冶萍是在当时具体环境下的灵活应变的正确的权宜措施,是孙中山高于其他人的地方,也是他的伟大之所在[16]。孙立田认为,孙中山与临时政府取消草约原因有三:其一是全国舆论反对、临时参议院诘难;其二是日本并未完全履行借款约定;其三是临时政府有了新的筹款途径[17]。刘远铮则通过《申报》《时报》分析了中日合办汉冶萍案的舆论风潮[18]。易惠莉详细地论述了中日合办汉冶萍案的经过,指出了孙中山及临时政府与盛宣怀的责任[19]。全汉昇通过民国文献和报刊亦进行了论述[20]219-223。
左书则对事件的原委及盛宣怀所起的作用进行了重新探讨,认为:从根本而言,资金短缺是汉冶萍谋求与洋商合办的主要动因。在创办汉阳铁厂的过程中,张之洞即有招洋商合办或包办的尝试。铁厂招商承办后,盛宣怀仍无法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而日本以贷款为诱饵,通过对汉冶萍公司不断的经济渗透以达到政治控制的目的,以便为八幡制铁所谋求稳定而优质的铁矿石基地。辛亥革命期间、“二十一条”交涉期间的中日合办及九州制钢厂便是这种逻辑发展的结果。九州制钢厂的合办虽获得实现,但并未达到日本所希望的结果。直到1928年确立对汉冶萍的新政策后,合办政策才正式被日本所放弃。中日合办汉冶萍案体现的是汉冶萍公司在日本帝国主义处心积虑侵略政策下的艰辛发展历程。
(四)与袁世凯政府
与袁世凯政府关系的处理亦是汉冶萍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任务。汉冶萍虽然在国家法律层面是一个完全商办企业,但是由于其厂矿地跨湖北、江西等各地,这便要求其必须依赖国家力量的支持才能保证长足的发展。而汉冶萍与袁世凯政府的经济利益关系主要围绕“国有”“官商合办”和“通惠借款”等一系列事件展开的。在该部分,左世元首先交代了辛亥革命后汉冶萍公司面临的困境:一方面,是辛亥革命后湘、鄂、赣三省跃跃欲试地着手接管;另一方面,战争的破坏和严重的资金短缺使得公司无法恢复生产,迫使公司高层不得不借助中央政府谋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6]143,进而详细地论述了汉冶萍公司“国有”和“官商合办”问题。对于“通惠借款”问题,作者运用了大量的史料,揭示出北洋政府沿袭了中国古代传统的以国家为本位、以财政为中心的经济政策思想[21]867-875,意欲借通惠借款控制汉冶萍,表现出强烈的国家资本主义和中央集权主义倾向[22]114。
汉冶萍公司在这种背景下无法得到袁世凯政府的有效帮助,只能迫使其在政治和经济上依赖于日本当局,并逐渐沦为日本制铁所的原料供应基地。
(五)与国民党政权
汉冶萍公司与国民党政权的关系交集主要是体现在:1927—1929年的接管、抗战初期的内迁和抗战胜利后的接收。
关于接管,李柏林从中日关系的角度对其进行了考察,认为1927—1929 年间,中日之间围绕汉冶萍公司的接管问题进行了三次交涉。国民党政府意欲接管汉冶萍公司,但日方通过多种途径,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使得接管问题最终不了了之;并且认为此次中日之间围绕汉冶萍公司接管问题的交涉,表面上是利益之争,实际上更是双方国力的博弈[23]。
张后铨以时间为线索,穿插论述了日本干涉国民政府接管汉冶萍[14]386-396。
与李柏林、张后铨不同的是,左世元通过大量的史料展现了此事件的经纬。关于失败的结果,作者也指出了三个主要原因:其一,政局动荡和国民党的派系斗争;其二,国民党当局对日外交的影响;其三,主管部门及人事的频繁更迭。这便在最大程度上还原了历史。
关于内迁,左书可能在借鉴张后铨著书第七章《烽烟四起》[14]443-509的基础上,进行了必要的补充。
关于接收,左书从1938年10月大冶沦陷后,汉冶萍公司高层投降日本并与之通力合作开始论述,详细阐述了国民政府接收汉冶萍公司的政策依据:《行政院各部会署局派遣收复区接收人员办法》《敌伪处理条例》《敌产处理委员会组织规程》《沦陷区敌国资产处理办法》《敌产处理条例》《沦陷区工矿事业接收整理办法》和《工业建设纲领实施原则案》,等等。
左书以《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为主要依据,通过大量图表的形式,论述了国民政府在战后接收清理汉冶萍公司。所有“档案器具租赁房屋等及接收汉冶萍公司上海总事务所内之档案、账册、地契、股票、合同、图表、器具、租赁房屋等,连同上海浦东24堡码头基地一方一并移交资源委员会华中钢铁公司接收”①。清理完毕后,汉冶萍公司名称从历史上正式消亡。
张后铨在其著第八章《残阳如雪》[14]510中,对战后国民政府接收汉冶萍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关于战后接收问题,左书和张著二者各有千秋。
(六)与地方官绅
关于汉冶萍与地方官绅的关系,在左书推出之前,李超从萍乡煤矿初创的角度进行了考察,认为萍乡煤矿创立初期的地方社会冲突实为利益的博弈。萍民为生计,绅商为煤利,地方官府受督宪压力而从中调和、斡旋,萍乡煤矿经营者为汉阳铁厂需煤计,也积极采取各种策略维持和保障萍乡煤矿的顺利开采[24]。张实则从公司高层盛宣怀与萍乡广泰福的角度进行了考察,认为盛宣怀与萍乡广泰福商号的交易,是利用土法生产焦炭以维持汉阳铁厂钢轨生产的权宜之计,是中国钢铁工业创建初期的一种特殊现象[25]。张后铨以“提铁捐”和“改征砂捐”论述了公司与湖北当局的矛盾[14]351-358,等等。
与之不同的是,左世元则集中考察了汉冶萍公司与湖北官绅间之矿权案、官款、铁捐和砂捐交涉及与地方官绅的关系,弥补了学界对汉冶萍公司与湖北官绅关系研究的不足。汉冶萍与湖北官绅围绕大冶象鼻山铁矿和鄂城灵乡铁矿矿权展开激烈的争夺,在此过程中还有日本当局的参与,最终宣告矿权交涉的破产。官款、铁捐和砂捐的交涉也由于矿权、官款、铁捐、债捐的交织,政治环境变迁加剧二者之间的利益矛盾,中央政府的矿厂政策使得其难以解决。
关于江西地方当局与汉冶萍的关系,李超考察了1912年江西省接办萍乡煤矿事件,认为在湖北省与日本势力密切关注下,围绕江西省对萍矿的争夺,形成了一个多方力量利益冲突与权力博弈的格局,反映了民初企业生存的复杂政治生态[3]。同时,他还考察了萍乡煤矿创立初期的地方社会冲突[24]。钱力对萍乡煤矿与地方士绅权力关系格局进行了动态考察[26]。王淼华考察了萍乡煤矿与萍浏醴起义的关系[27]6-15。陈庆发对萍矿不同时期政企关系亦做了研究,等等[28]。
左书虽从“萍乡县保护汉阳铁厂进驻萍乡”“利用官府力量扩张矿权”“江西地方当局在税厘方面的保护”和“军事镇压萍浏醴起义”四个方面展开了论述,但研究的深度尚有扩展的空间。
左书以汉冶萍公司与各类政府的关系为中心线索,使复杂的政企关系进一步“简单化”了,以最大的可能还原了历史。
三、左书的长处与不足
如上所言,左世元的写作动机是研究汉冶萍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是要弄清彼此的渊源和复杂的利益纠葛。如本文综述所言,在汉冶萍与政府关系研究方面,此前基本上是碎片化的研究,没有系统的研究成果,因此,左书一经推出,便弥补了学界在对汉冶萍与政府关系方面研究的不足。
左书的写作角度比较新颖,学界对汉冶萍公司与政府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与日本政府、袁世凯政府或者是汉冶萍公司的分支厂矿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研究;而左书则从宏观层面研究了汉冶萍公司58年发展历程中与各类政府的利益关系。左书几乎在每一个章节都涉及了汉冶萍公司与日本合办的内容[6],这是作者研究政企关系的一个创新点,从通史的角度进行考察,而不是局限于模块化。
左书为我们展现了国家动荡时期寻求发展的汉冶萍公司,揭示了一个钢铁企业历经不同性质的政府砥砺发展的精微深妙,提供了企业发展与政府关系的典型样本[29],这为当今政企关系协调发展提供了经验与教训。
左书亦有不足之处:综观左书的学术前史,关于学界对汉冶萍公司的研究现状仍有进一步扩展的空间②。左书对公司原始档案利用不足,在全书所涉及的“中日合办汉冶萍案”中,所用史料以武汉大学经济系所编《旧中国汉冶萍公司与日本关系史料选辑》[30]为主,缺乏对日文原版史料的整理与翻译;相关章节运用了大量其他学者的专著资料。关于日本在控制汉冶萍公司过程中与列强的竞争,左书所涉相对较少,相关领域尚有深入研究的空间③。汉冶萍公司与湖北省关于“省有问题”,全汉昇在其著《中国经济史研究(二)》中,对此展开了较为详细地论述[20]223-228,左书的研究则相对较少。
四、结语
左世元的著作《汉冶萍公司与政府关系研究》一书,系统地论述了汉冶萍公司58年发展历程中与晚清政府、日本政府、南京临时政府、袁世凯政府、国民党政府、地方官绅之间的利益关系;此书一经推出便弥补了学界对汉冶萍公司与各类政府的利益关系研究的不足。左书的学术贡献不言而喻,其现实意义在于,可为当今中国企业发展与政府利益的协调提供借鉴。
注 释
① 参见黄石市档案馆藏华钢档案《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资产清理委员会公函》,1948年11月,L2-290。
② 左书在《前言》部分,罗列了8个方面的汉冶萍研究现状,与其说是专著的研究综述,倒不如说是论文的学术前史。关于“汉冶萍公司”研究的学术前史,学界代表作有:李江《百年汉冶萍公司研究述评》,刊载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7年第4期;李海涛《近十年国内汉冶萍公司史研究的回顾与反思》,刊载于《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杨洋《改革开放以来国内汉冶萍公司研究的回顾与前瞻》,刊载于《社会科学动态》2020年第1期。杨洋将汉冶萍研究现状分为:1)改革开放以来汉冶萍公司史料整理情况,包括部分近代工业史、经济史研究中涉及汉冶萍公司的史料,专门的汉冶萍公司档案资料集,汉冶萍公司志;2)改革开放以来汉冶萍公司研究涉及的主要领域,包括晚清民国人物与汉冶萍公司关系,公司体制,厂矿选址,中外合办,外债,生产、销售、运输、经营,劳动管理,失败原因,汉冶萍与其他产业的关系,汉冶萍与政府的关系,公司与当时大事件的关系,汉冶萍与国际和区域现代化、城市化的关系,汉冶萍公司工业遗产保护;3)改革开放以来汉冶萍公司研究涉及的主要观点,包括汉阳铁厂的选址,张之洞在汉阳铁厂建厂时期设备采购的失误,“招商承办”与“商办”问题,公司制,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外国债务的起因和作用,汉冶萍公司失败的原因;4)改革开放以来汉冶萍公司研究存在的不足和展望。
③ 相关研究资料可参考:夏东元《盛宣怀年谱长编(下)》,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年;陈旭麓、顾廷龙、汪熙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四(汉冶萍公司(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王尔敏、吴伦霓霞主编《盛宣怀实业朋僚函稿》,“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丛刊,1997年;盛宣怀《盛宣怀日记》,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8年;武汉大学经济系编《旧中国汉冶萍公司与日本关系史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日本亚洲历史资料中心相关史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