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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忻城土司官族文学的家国情怀及其意义

2021-01-15周佐霖

河池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土司家国文人

周佐霖

(河池学院 图书馆,广西 河池 546300)

土司制度是我国元明清时期封建中央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一种羁縻政治制度和统治政策,土司制度的实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文学也概莫能外。广西土司的历史功过在此不表,就文学层面而言,它对广西壮族文人文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如忻城莫氏土司官族文学,就因其浓厚的家国情怀意识在广西壮族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成为广西古代文人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仅就忻城莫氏土司官族文学的家国情怀意识抒己管见,以求教于方家。

一、忻城土司官族文学家国情怀的主要表现

从明朝弘治九年(1496年)到清朝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忻城莫氏土司统治忻城逾400年。400年间共承袭了20任土司(土官),历任土司服从中央王朝管制,他们秉承儒家的大一统思想观念,提倡忠君爱国,拥有浓厚的家国情怀。由于忻城莫氏土司深明“武定祸乱,文致治平”之道,以尊儒重道为要,尤为重视子弟教育之事,因此一些土司及子弟也能吟诗著文,其文采虽非上乘,但却不乏家国情怀。家国情怀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内涵之一,它是主体对共同体的一种认同,其基本内涵包括家国同构、共同体意识和仁爱之情等。家国情怀也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涵。在封建社会,四海一统、臣服中央、乡土观念、崇尚英雄、行孝尽忠等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忻城莫氏土司的家国情怀大抵上也是表现在这些方面。如何界定忻城土司官族文学?由于广西古代文人文学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发展极其缓慢,与古代中原文学相比,广西古代文学的成就较低。清代诗人苏时学曾以一首诗概括明代以前的广西诗歌创作,他写道:“峤西雅集流传少,唐宋遗音久已沦。一个高僧两名士,二千年内见三人。”[1]这也是广西古代文人文学的真实写照,而广西壮族文人文学发展则更为缓慢,成就更低。忻城莫氏土司是壮族土司,土司官族文学自然是壮族文人文学的范畴。因壮族文人文学成就不高,不宜用传统的文学评判标准加以审视。就忻城莫氏土司官族文学而言,文体上,除了传统的诗文,我们将土司的族谱、家训、条规、楹联也纳入其中;此外,除土司官族文人的作品,作者未明但与土司题材相关的作品也在考察之列。饶是如此,目前也仅发现文人诗词100余首,文赋10余篇,家训条规约10篇,族谱3部,楹联若干。通过分析这些作品,可知忻城土司官族文学的家国情怀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忠君报国思想

广西忻城一地,置县始于唐代贞观年间,宋元时期均由流官治理县事,属庆远路(府)管辖。明朝弘治九年(1496年)十月朝廷裁革忻城县流官,只留土官知县掌印管事,并授准莫氏为世袭土知县,至此,忻城县正式降为土县。然而,研究忻城土司的学者普遍认为,忻城莫氏土司首任应为元代的莫保,因为早在元朝至正年间(1341-1368年)莫保就被授为宜山端简里八仙屯千户职,兼管忻城。明嘉靖版《广西通志》记载:忻城“土官知县莫姓,其先居宜山端简里。元至正间,有莫保者,以壮民授八仙屯土官千户,迨国朝洪武初,罢各屯管兵官籍,其屯兵为民,莫氏遂徙居忻城界上。”[2]21-22清乾隆年间编纂的《庆远府志》和莫氏土司编纂的《忻城莫氏宗谱》也有类似的记载。莫保是颇具忠君思想的土官,他遭遇削官及田产充公之后,并无怨言,举家迁居忻城,以农为生,顺服朝廷。适逢明王朝立朝伊始,根基未牢,忻城一带壮瑶农民起义此起彼伏,而被削官的莫保,虽名利受损,却没有随波逐流加入反抗朝廷的队伍,其忠君之心可见一斑。《忻城莫氏宗谱》记载:“裕定公讳保,协理忻城,始祖也……明洪武初年……当时瑶壮肆害,地方不宁,宰是邑者申请为副理。奉檄之时,矍铄以起,竭意调停,震威布德,人俱慑服。”[2]21-22正史未明载此事,宗谱的述说则难免有夸大溢美之嫌。然主持编纂《忻城莫氏宗谱》的第十六任土司莫景隆在宗谱中提到:“按家谱系图,一脉递承……余世袭斯土,家之乘即县之志。”[2]154-155把“家之乘”当作“县之志”来写,说明其比较注重写史之法。而乾隆十九年(1754年)出版的《庆远府志》中有关忻城县的记载有相当部分以《忻城莫氏宗谱》为蓝本,亦说明其有一定的史料价值[2]154-155。身为布衣未忘国忧,毅然从戎,以残年之躯报效朝廷,由于莫保在忻城历代土司中的地位较高,也就为后世土司树立了忠君报国的榜样。此外,莫氏土司为了维护其对地方的统治而制定了一些成文法规。如第十四任土司莫元相就在《劝官族示》一文中写道:“今为汝示之:第一要读书,则明理……犯上作乱绝其端倪”,明确要求后世土司(官族)要读书明理,不得犯上作乱,忠君之心明于纸上[3]128。又如,土司官族后裔莫震在其《感怀》诗中有云:“谁谓男儿意气深,读书常自负商霖。”[3]61“商霖”的典故出自《书·说命》,该书记载商王武丁赞美宰相傅说:“若岁大旱,用汝作霖雨。”后人用“商霖”作颂赞大臣之辞,莫震在诗中直抒胸臆,仰慕先贤,以明其志,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为君王解忧、为民众效力的“商霖”,报国之心跃然纸上。清代同治年间,广西著名诗人郑献甫为莫氏土司拟了一联:

守斯土莅斯民,十六堡群黎谁非赤子;

辟其疆治其赋,三百里区域尽隶黄封。

由此可见,莫氏土司对黄封的一片赤子之心得到了世人的肯定。莫氏土司历经明清两朝,期间官族内部因争袭而发生过3次自相残杀的内讧,但他们从未反对中央王朝的管辖,说明其忠君思想之根深蒂固。

(二)爱国念家思想

史载明洪武三年(1370年),忻城始办县学。由于“县民稀少,多是瑶童,非但语言不通,不堪训诲,抑且不愿入学,徒有学官,无以施教。”[4]宣德元年(1426年)忻城官办县学终被撤销,直至清宣统元年(1909年)才有官办初等小学堂1所。纵如此,有的土司还是相当有远见,其中又以第五任土司莫廷臣、第七任土司莫镇威、第十五任土司莫振国等最具代表,他们“念祖宗操弓挟矢。绝少文事,日以鄙塞为愧。”认识到身无文墨而难理政事之痛,为此开办义学,带头读书并“延名士,教子侄”,其结果是“诗书之声渐出蛮乡”,崇儒之风渐浓,土司及其子弟教育机会渐多,其中颇有能诗善文之辈,其诗文作品则时时流露爱国念家思想,这在官族文人莫震、莫云卿的作品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莫震(1772-1848),忻城莫氏土司官族后裔,嘉庆24年(1819年)参加乡试并中举,是忻城土司官族第一位举人,他曾3次上京参加会试,均不第。晚年隐居家乡,教馆为业。著有《廉书》一卷,《草草吟》《草草集》三卷,是莫氏土司官族著名的诗人,其诗作仅存31首。莫震的《草草吟》现存28首诗作,从题材上看,以描写祖国大好河山、吟咏家乡田园风光和民族风情、反映劳动人民生活等为主。如莫震在赴京参加会试途中写的《过洞庭湖》《登岳阳楼》《登黄鹤楼》等诗篇,他描写眼前洞庭湖是:“浪翻千顷白,天接一痕青。舟似风中鸟,人如水上萍。”他登上黄鹤楼时感觉到“万里登高阁,山河在眼中……鹦鹉洲边月,梅花笛里风。”这些诗句都体现了莫震对祖国大好河山的无限热爱,深感自己作为一方子民只不过是“水上萍”而已,非常渺小,只有在祖国的“巴陵胜状”之中才能感觉到自身的存在,壮美山河扩大了莫震的眼界,提升了他的爱国情怀。在《登岳阳楼》中他又写道:“岳阳从小慕,今日亦登楼……回首乡关远,徘徊对碧流。”一个“慕”字充分体现了莫震从小就羡慕先贤笔下洞庭湖的不凡景象,一个“亦”字深化了“慕”字深刻内涵,可以看出莫震从小仰慕杜甫的“凭轩涕泗流”和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爱国爱民情怀。莫震因赴京有幸目睹名楼大江,由此抒发其内心的爱国情怀。其他官族文人虽然长居忻城,但其创作也同样表现了爱国情感。如第十四任土司莫元相写的《翠屏山赋》,文中作者尽其所能描绘了忻城名胜翠屏山的秀美风光,赞美翠屏山“维上天之蒙芜,荟千峰之紫翠;相大地之茫窈,罗一方之峻屏。”最后作者在文末写道:“峙一方之雄镇,壮万代之边陲。固坤德之厚载,亦乾维之独奇。”[3]133-136其他作品,如《迎晖楼文》《西山记》《青鸟山赋》等,以“记”“赋”“文”的形式,饱含赞美之情地描绘了家乡的名胜古迹。如莫元相认为黄竹岩“以斯岩天造地设之胜,致之吴越诸邦,名公钜卿、文人墨客,星聚游赏者,不知几千万万。”只可惜“今遁于穷边僻壤,……虽樵夫木竖曾不过问焉。”[3]133-136莫震的《忻城竹枝词二首》(其一)写道:“十月山城灯火明,家家织锦到三更。邻鸡乍唱停梭后,又听砧声杂臼声。”这些作品,无论是在描写还是抒情上都显得朴实、自然,体现了这些官族文人对乡土、家事的热爱,对劳动人民的生产生活状况的关注。描写家乡景致的官族诗歌较为普遍,一定程度上说明这些官族文人对乡土钟情有加、念念在心。作者身为偏居一隅的土司,由领地内一方山水联想到如何为朝廷巩固边陲,想到如何回报皇恩让朝纲长久,体现了土司文人对朝廷的赤胆忠心。纵使在主观上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所想,但他们能够把家事和国事联系在一起,认识到只有国泰才能家安。而在一些家训类的篇什中,土司们则一再告诫后辈不可违背朝廷旨意行事——“爱国”具有阶级和时代特征,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莫氏土司能做到这一点,实属难得。另外,土司官族十分重视宗亲的团结问题,强调亲情的重要性,强调血浓于水,这或许是出于维护其统治的需要,但也体现了土司官族对亲情的珍视。如清末民初官族诗人莫煦南就撰有一联:“六房虽系六支彻底算来远近依然同个祖;一族即如一树从根观去亲疏都是自家人。”这幅对联晓畅明白,其用意是强调宗亲之间要亲如一家,毕竟彼此之间都是同宗同祖,都是自家人,可见忻城土司官族的国家至上、乡情亲情至上的情怀十分浓厚。

二、忻城土司官族文学家国情怀产生的原因

言为心声,情由心造。忻城土司官族文学中表现的家国情怀说到底就是这些土司官族的情怀,而这些官族文人的忠君报国、爱国念家思想又因何而生?

(一)忻城土司官族具有浓重的“汉裔”情结

莫氏土司分别在清代乾隆九年(1744年)和民国25年(1936年)纂修了《忻城莫氏宗谱》和《莫氏族谱》,在这两本族谱中分别有“裕定公讳保,协理忻城始祖也。原籍江南苏州太仓州人……”,“远祖自吴来粤……”句记载,据此莫氏自认为其祖来自江南吴地,他们是汉人的后裔[5]。甚至有朝廷官员对此予以认同,如清代道光年间广西学政周学浚就为莫氏土司题了一联:“世德肇开元代,将人民社稷是司,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宗祊溯自娄江,忆孝享蒸尝尽礼,忾然有见,愋然有闻。”娄江,即江苏娄江,“宗祊溯自娄江”,这说明了莫氏为汉裔得到了一部分汉族官员的认可。但是随着学者对广西土司族源研究的逐渐深入,大家很容易发现,广西大多数土司的族谱都有其祖先跟随北宋名将狄青到岭南平定侬智高之乱,功成后裂土分封而滞居岭南,拓土开基,最终繁衍发达之类的记载,莫氏土司的族谱也是如此。有专家遍览《宋史》纪传部分后发现,《宋史》对侬智高反宋的记载很详实,但唯独没有裂土分封狄部的记述,而这么重大的历史事件没有记载,这不合常理,所以平定侬智高之乱后裂土分封的事不足信,“汉族后裔说”似有杜撰之嫌[6]。莫氏在编纂族谱时,在这一点上底气也不足。《忻城莫氏宗谱》记载其始祖死后是否归葬江南苏州一事上便语焉不详,语气委婉:因“年远地遥。未获确据,谨载之以望后来之考证。”广西壮族土官热衷在族谱中言之振振其为汉族后裔,先祖来自中原或北方,而非“低人一等”的本土居民,这就是所谓的“汉裔”情结。为何包括忻城莫氏在内的壮族土司对汉裔身份趋之若鹜呢?学者研究发现,由于历代封建王朝在实行民族歧视政策的同时,又辅之以强行同化政策,使得少数民族地位十分低下,根本没有民族平等可言。土司们虽然在领地之内权势很大,但在面见朝廷命官时往往噤若寒蝉。在清代,土官要见知府必须一跪三叩首,官府命其跪着讲话,不给看座。自觉社会地位低于汉官一等的土司们精神上倍感压抑。为了改善这种尴尬的境况,谋求有尊严的生存与发展之道,冒充汉裔就成了“明智”之举。他们假托其先祖乃是汉人,因战事而来岭南,虽与他族杂居,但仍是汉族血脉,等等。经过此番操作,土官们在精神上实现了自我安慰的同时,也逐渐改变了外人对他们的看法,忻城莫氏土司莫不如此。为了更好地融入汉文化圈,土司必须拥护、臣服朝廷,听令景从。莫氏土司的利益与特权来自朝廷封赏,作为利益的既得者,他们明白必须时刻与朝廷同呼吸、共命运。有一副楹联如此写道:“数典无忘入庙仰先型永念三朝勋业;受恩罔替绾符承世泽常留百里河山。”下联明显地告诫人们,莫氏执掌忻城土县的权力来自朝廷恩赐,莫氏永世不忘此恩德,只有拥护朝廷,莫氏的功业才能代代承袭。这是莫氏土司官族文学忠君报国思想的一大渊源。

(二)忻城土司官好学包容的性格

莫氏土司管治的忻城,仅是西南边陲的弹丸之地,地瘠民贫,与中原或江南富庶之地相比差距甚大。莫氏土司对自身的实力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意识到各方面条件落后的莫氏土司接受朝廷的封赏,主动学习、吸纳外来先进文化。除了冒认汉人后裔,莫氏土司官族十分重视汉文化在地方的传播与教育。第十一任土司莫元相出于和睦宗亲、维持土司政务需要,采取以法谕治的形式,写了一篇《劝官族示》悬挂在土司衙署门前,要求土官族人“第一要读书,则明理……不但犯上作乱绝其端倪,而暴戾凌人之事亦潜而消之。次要耕田……则盗心不萌。”[3]128明确要求官族杜绝犯上作乱的行为并重视耕读,此为莫氏土司“耕读保家”的教育思想。第十二任土司莫振国的眼光更为深远,他深刻认识到儒家正统思想的重要性,认为只有加强儒家思想的灌输才能维持莫氏土司的统治地位。为了改变土司重武轻文的局面,他在任内大力兴办义学,亲自撰写莫氏土司史上著名的教育大纲《教士条规》。《教士条规》开篇首句“道统渊源为纲纪万化之本”,明确提出儒家思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法纪的根本纲领与保证。这些训诫条文的制定和施行,表明莫氏土司安于领地内的世袭罔替。莫氏土司在效仿汉族追叙祖先功德方面做得比较到位。土司官族文人诗词100余首,述祖诗就有22首,其中官族诗人莫伊农有一首写道:“六房少祖本同堂,灵爽今犹质在旁。千百子孙皆血统,仰承先志勿相忘。”权衡利弊之下,莫氏土司主动学习、吸纳中原文化,努力践行儒家思想,以此保证既得利益不受损害。这些策略的长期奉行,也型塑了莫氏土司官族包容外来文化,乐于学习、吸纳先进思想文化的性格。在莫氏土司的统治下,忻城一地400余年未发生过对抗朝廷的重大事件,这与莫氏土司官族内部形成的好学包容的家族文化传统不无关系。

三、忻城土司官族文学家国情怀的意义

首先,忻城莫氏土司官族文学的家国情怀真实地展现了土司官族这一特殊阶层的精神状态,这既是土司文学表现内容的拓宽,也是壮族文人文学表现内容的拓宽。值得一提的是,在清代以前,忻城几乎没有散文创作,而莫氏土司官族文人抒发家国情怀的作品,如莫元相的《翠屏山赋》、莫振国的《迎晖楼文》,等等,则开创了忻城散文创作的先河。其次,莫氏土司官族文学的家国情怀反映了土司阶层的政治取向。莫氏土司统治地方400余年过程中一直在进行“家国同构”的政治实践,为了实现其目的,莫氏土司官族主动拥抱中原汉文化,并将教育视为政治教化的最佳手段,在儒家思想的熏陶中,家国情怀观念逐渐渗入到土司制度和地方文化之中,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感则逐渐加深。莫氏土司作为封建统治集团的一员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其家国情怀的存在却在客观上保证了边疆的稳定,维持了国家的大一统局面,增进了壮、汉、瑶等民族的融合与团结,培育并强化了一定范围内各族民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后,莫氏土司为了培养其子弟的家国情怀而兴办县学,大办教育,土司莫振国制定的《教士条规》可堪称壮族的启蒙教育大纲。虽然莫氏土司推行的学校教育仅仅面向官族子弟,但也在相当程度上壮大了壮族地区的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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