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质疏松性胸腰椎压缩骨折经皮骨水泥椎体强化治疗椎体再塌陷情况及相关因素分析
2021-01-12谭云宾
谭云宾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七三一医院,北京 100074)
目前,骨折疏松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十大最严重疾病之一,而骨质疏松性胸腰椎压缩骨折为骨质疏松的并发症之一,该并发症在临床上可采用皮骨水泥椎体强化术进行有效治疗,该治疗方案可快速缓解患者的疼痛感,改善患者生活质量,但是经治疗后易发生椎体再塌陷的不良现象[1]。为了进一步了解发生椎体再塌陷的原因,我院特此进行研究分析,报告如下。
临床资料
1 一般资料:随机选取我院在2015年4月-2015年12月就诊的80例骨质疏松性胸腰椎压缩骨折经皮骨水泥椎体强化术患者的年龄、体质量、胸腰段骨折、手术方式、骨水泥呈团块样分别情况等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所有患者的随访时间为1-4年,平均随访时间(2.64±1.08)年。其中,再塌陷组男3例,女4例;年龄60-84岁,平均年龄(69.02±3.34)岁;未塌陷组男35例,女38例;年龄60-83岁,平均年龄(68.34±2.45)岁。2组患者在年龄、性别等一般资料上不存在显著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1)手术前所有患者均存在腰背痛、胸腰段活动受限症状;(2)所有患者的局部棘突存在叩压痛,经保守治疗后无效;(3)术前经病理学检查确诊为骨质疏松性胸腰椎压缩骨折患者;(4)经双能X线骨密度测量仪器测量腰椎骨密度,T为-2.5SD。排除标准:(1)存在严重的心、肾、肝疾病;(2)≥2个椎体骨折。所有患者及其家属均知情并同意本项研究,同时经我院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
2 方法:所有患者均术前完善相关实验室检查和影像检查,制动患肢,给予消肿、止痛等治疗,合并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患者均稳定病情,控制血压、血糖水平,并请相关科室会诊,待病情控制、骨折部位消肿,能耐受手术后择期行手术治疗。(1)术中:患者采取俯卧过伸体位,局部麻醉,利用C型臂X线机透视正侧位来确定患者的骨折椎体及其位置,后进行双侧椎弓根穿刺,将穿刺针以旋转的方式逐渐推进患者的皮质、椎弓根,直到进入患者体内后1/4处,为患者实施PKP手术时,将球囊导入其椎体内部,扩张球囊后在透视的作用下将骨水泥缓慢且平稳的注入到患者的椎体内。在注入水泥的过程当中,要注意采用C型臂X线机透视进行检测,避免骨水泥在患者的椎体周围渗出。(2)术后:次日患者需佩戴胸腰支具进行下床活动,3-5天后可出院。护理人员在患者手术后的3天、3个月、6个月、12个月进行随访,后每隔1年1次进行随访。
3 观察指标:研究分析骨质疏松性胸腰椎压缩骨折患者经皮骨水泥椎体强化术再塌陷的单因素以及多因素。主要观察患者的年龄、性别、体质量指数、骨密度、椎体内骨坏死、胸腰段骨折、手术方式、骨水泥量、骨水泥团块样、骨折区骨水泥不足。骨水泥团块样分布:骨水泥在患者的椎体内呈现坚实且紧密样团块分布,呈现出1个坚实团块或者是2个坚实团块,团块周围椎体内骨小梁不存在骨水泥填充。骨折区骨水泥分布不足:与手术前后的CT联合判断患者的骨折线周围的骨水泥是否充分填充。
5 结果:所有研究对象均顺利完成手术,手术时间35-51分钟,平均时间(41.34±3.23)分钟。在后来的随访过程中,发现有7例患者出现椎体再塌陷情况,再塌陷率为8.75%。
5.1 骨质疏松性胸腰椎压缩骨折经皮骨水泥椎体强化治疗椎体再塌陷的单因素分析:单因素分析结果当中,未塌陷组与再塌陷组在年龄、性别、体质量指数、胸腰段骨折以及手术方式之间的比较不存在显著差异(P>0.05),再塌陷组的骨密度、骨水泥量显著低于未塌陷组(P<0.05),再塌陷组的椎体内骨坏死、骨水泥团块样、骨折区骨水泥不足量显著高于未塌陷组(P<0.05),具体见表1。
表1 骨质疏松性胸腰椎压缩骨折经皮骨水泥椎体强化治疗椎体再塌陷的单因素分析
5.2 骨质疏松性胸腰椎压缩骨折经皮骨水泥椎体强化治疗椎体再塌陷的多因素 Logistic 分析:在多因素Logistic分析当中,发现存在椎体内骨坏死、骨水泥呈现团块样分布以及骨折区骨水泥量不足是造成骨质疏松性胸腰椎压缩骨折经皮骨水泥椎体强化治疗椎体再塌陷的相关因素(P<0.05),具体见表2。
表2 骨质疏松性胸腰椎压缩骨折经皮骨水泥椎体强化治疗椎体再塌陷的多因素分析
讨 论
目前为止,经皮骨水泥椎体强化术是治疗骨质疏松性胸腰椎压缩骨折患者的主要手术方案,但是仍然会出现术后椎体再塌陷的不良反应。目前国内外的相关文献中[2],对经皮骨水泥椎体强化术后出现椎体塌陷的症状并无统一观点。在本项研究中发现,存在椎体内骨坏死、骨水泥呈现团块样分布以及骨折区骨水泥量不足是造成骨质疏松性胸腰椎压缩骨折经皮骨水泥椎体强化治疗椎体再塌陷的相关因素(P<0.05)。相关文献显示[3],患者发生骨质疏松性胸腰椎压缩骨折后,其骨折碎片会损伤其椎旁相对应的节段动脉,患者往往会出现局部供血不足甚至断裂,骨小梁发生严重的缺血性坏死,最终导致患者的伤椎再次出现塌陷的不良症状。
在本项研究当中,同样存在椎体内坏死患者,究其原因可能与骨水泥在其椎体裂隙内部无法进行有效锚定,骨水泥无法与其周围骨小梁进行有效结合,导致骨水泥在患者的椎体内具有较差的稳定性。所以,我院认为对于椎体内坏死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应该使骨水泥充分弥散至裂隙周围的骨小梁内和骨小梁向后延伸直至椎弓根内部,形成鲜明的“拖尾征”,由此来固定椎体内的骨水泥的稳定性,防止出现术后椎体再塌陷的不良反应[4]。单因素分析结果当中,未塌陷组与再塌陷组在年龄、性别、体质量指数、胸腰段骨折以及手术方式之间的比较不存在显著差异(P>0.05),再塌陷组的骨密度、骨水泥量显著低于未塌陷组(P<0.05),再塌陷组的椎体内骨坏死、骨水泥团块样、骨折区骨水泥不足量显著高于未塌陷组(P<0.05)。相关文献显示[5],给予患者椎体强化术后,发现骨水泥呈现结实团块状的患者发生椎体骨折率较高,而PKP手术中所使用的球囊在扩张的过程中会因产生挤推力而使松质骨堆积即在其外周形成较为紧密的壁垒,该种现象进一步阻碍了骨水泥的扩张。当为患者注入的骨水泥在伤椎中的分布集中在中部呈现团块样,不能得到充分弥散,由此可知会存在较多的未被骨水泥加强的区域,从而显著增加了椎体再塌陷的风险。所以,在给予骨质疏松性胸腰椎压缩骨折患者进行椎体强化术的过程当中,要最大可能的使骨水泥在椎体内不充分扩散,填充体积务必超过伤椎体积的75%,防止出现团块样的分布,显著提高骨水泥的固定效果。
综上所述,手术前,患者体内存在椎体内骨坏死、骨水泥呈现团块样分布以及骨折区骨水泥量不足为造成椎体再塌陷的独立危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