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京津冀公安教育一体化研究
2021-01-08程洪荣程洪玲
程洪荣,程洪玲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 300382)
引言
公安教育一直以来都是提高公安人员素质和能力的根本方式。各地区因为其发展程度的不同,使得公安教育的程度也存在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公安教育一体化工作的推进。自2015年国家提出了要打造京津冀地区公安教育共同体以来,实现公安教育一体化就成了京津冀地区公安工作的重点。
京津冀地区的公安事业在维护国家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京津冀安全教育一体化就是要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实现工作水平向着多层次、宽领域的方向发展。一体化建设主要分为八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实现公安教育资源的一体化,要明确公安教育对于公安工作的重要作用,结合互联网实现公安教育资源的共享。京津冀地区公安教育一体化能够有效地提升该地区公安队伍的素质,促进工作效率的提升。
一、 公安教育一体化的内涵和特征
(一)公安教育一体化的内涵
公安教育的一体化就是指不同地区公安教育的协调共同发展,其中最重要的概念就是协调。协调是指通过科学地分配资源、调整计划,结合政策扶持以及政府一定程度的指导帮助,形成区域间公共教育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方法互补,从而推动各地区公安教育的共同发展,实现各地区公安教育程度的动态平衡。推行公安教育一体化,就是为了提高公安队伍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公安教育一体化的特征
首先,公安教育一体化是实现共同发展,而不是同步发展。京津冀的公安教育想要做到这一点,最重要的就是保证区域内各地区在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上能够得到公平的分配,不应出现明显的差异,导致公安教育的差距进一步加大。此外,京津冀地区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其包含的区域虽然都是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但是彼此之间公共教育的发展必定不会完全一致,所以所谓的公平应当是相对公平,既要保证发展程度高的地区能够按照正常进度开展工作,也要保证发展程度低的地区能够加快发展速度,减小与其他城市的差距,做到整体发展的统一。总而言之,公安教育一体化不应违背社会发展的规律,使各区域发展程度无差别化,要实现平衡发展。
其次,公安教育一体化是实现特色发展,而不是模式化发展。各地区的社会因素的不同,使得各自最佳的发展方向也不同。在国家宣扬现代化建设要结合国家和民族特点的今天,各地区更应当学会在推进公安教育发展的过程中融入区域性文化政治元素。公安教育一体化能够在最大程度上激发各地区的创新潜力和创造积极性,实现多地区的特色发展。
再次,公安教育一体化不是一个短时间内的目标,而是一个长期推进的工程。一体化是一个反复进行的过程,不同时期的一体化建设内容和政策也不会相同,这是和社会实际的需求相适应的。换言之,一体化就是要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因此它不是一个一定时间范围内为完成某项工作或某个任务的目标而制定的短期计划,而是一个长期发展、持续性推进的项目,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
最后,公安教育一体化可以结合信息技术来实现。公安教育一体化最主要的方面是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互补,这和互联网进行信息交互的特点相符合。因此公共教育一体化不是必须使用传统的工作方式进行相应工作的开展,可以有效结合信息技术来实现高效发展。
二、 京津冀公安教育一体化的现状和问题
(一)京津冀公安教育一体化的现状
京津冀地区的公安教育理论储备和人力资源极为丰富,建立了大量的公安院校、警官学院以及相关的重点高校。大量具备良好专业素养的优秀教师涌入京津冀地区,教育内容包含了我国现阶段公安教育所有方面的知识和技术。可以说京津冀地区拥有我国最顶尖的科研人才,最雄厚的科研资本和最强大的理论基础,最终建立起一整套完备的公安教育体系。
对于京津冀地区的公安院校来说,一方面形成了完整的教育链。从专科、本科到硕士和博士,对应的院校数量众多且质量良好,实现了各个文化层次的教育衔接,从而满足了不同文化程度的民警进行学习和能力提升的要求。另一方面,京津冀地区的公安院校实现了对多个现阶段国家设置的警种的教育培训,完善了公安教学体系。例如武警学院的目的是培养边防、消防人员以及维和警察,而公安大学则注重加大对治安侦查等优秀人才的培养力度,其他警察学校和职业学院则重点开展公安干警的培训工作。专业的教学体系既使得该区域的教育资源分布更加合理,也使得培训出来的优秀人才能够为维护区域稳定甚至是世界和平作出有力贡献。
(二)京津冀公安教育一体化中出现的问题
京津冀地区公安教育一体化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分为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外部是指行政环境造成的对整体发展的阻碍,内部则是指管理制度对一体化进程的制约。
京津冀地区因为其独特的政治地位,使得它与我国其他城市和地区的行政环境有所不同,国家和政府在为京津冀地区制定发展规划时主张从上到下进行合作交流。近年来京津冀地区虽然多次开展了公安领域的联合执法行动,但是无法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行政环境。结果就是京津冀地区的大多数公安机关没有将信息资源交流作为工作的重点内容,很多合作的方式和措施成了表面功夫,只能够提出,却无法落实。再加上我国现阶段的公安教育体系是公安机关管辖公安院校,上级公安机关不能开展有效合作直接导致下级院校之间也没有注重交流与合作。
公安院校内部的管理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拖慢了公安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进程。因为发展理念和对各警种重视程度的不同,使得院校之间进行有效资源的共享和利用变得更加困难。特别是一些高资质院校没有将高质量教育资源向其他各所院校进行输送和推广,使得高资质院校本应起到的引领和带头作用不但未能体现出来,而且还造成了公安教育资源的浪费。管理制度的不完善造成了各级公安院校对于自身拥有的教育资源的理解不够深入,无法合理地利用这些资源进行教育的深化改革和优秀公安人员的培养,更谈不上对如何进行公安教育一体化这一问题展开深层次的考虑和规划,最终导致了各院校之间缺少常态化的交流互动平台,使公安教育一体化进程缓慢。
三、 推进京津冀公安教育一体化的策略
(一)要重视区域公安事业的协调发展
要明确区域公安事业发展既需要高质量的公安工作,也离不开公安教育的支撑。公安教育涵盖了所有公安工作需要的理论和技术,能够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分析能力。要认识到公安工作可以带动公安教育的发展,公安教育也能够提升公安工作的效率。通过不断的积累,为京津冀地区的公安事业提供坚实的保障。在京津冀地区公安事业协调发展的过程中要实现公安工作和公安教育的有机融合。让两者成为互相辅助、互相提升的整体。各公安院校需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与联系,既要重视教学质量的提升,也要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建立起新型的以公安院校为核心的区域性公安体系,从而进一步强化公安教育,促进公安事业的协调发展。
(二)要构建合理的京津冀地区的行政环境
哲学中认为一个事物功能能否正常发挥取决于其结构是否合理。行政环境一直是制约着京津冀地区公安教育一体化发展的主要因素。要想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在京津冀地区公安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协调好行政管理体系和非行政合作体系的关系。建立起网状的京津冀地区公安工作体系,使各级公安机关和多所公安院校能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联合活动。
首先,构建科学的行政管理体系需要京津冀地区的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规划。要建立起相应的公安教育体系,探索我国京津冀地区公安事务协调发展的有效措施。行政管理体系分为决策者、管理者和执行者,决策者要能够制定科学有效的公安教育合作计划,确定合理的计划目标,在实现京津冀公安一体化的问题上保持意见的统一。管理者要保证公安教育合作工作顺利开展。执行者则应当承担起在实际工作中全方位合理调度资源信息的责任,在工作中积极表现,扩大公安教育工作的效果。
其次要重视非行政合作体系的建立。行政管理体系主要针对公安机关,而非行政合作体系则主要是应用于公安院校当中。通过非行政化的方法或措施,来提高院校之间进行自主合作的能力。各公安院校应当结合自身的专业特点以及发展方向,充分开展合作交流,获取有利于自身发展和扩大教育成果的资源和信息,逐步使公安院校的教育联合常态化。非行政化的管理手段能够给高校提供巨大的探索空间,实现各学校之间的优势互补。合作的形式也多种多样,例如点对点的合作,辐射状由点及面的合作等等。通过实现各公安院校之间的联合,不仅可以大大减少行政管理的资金投入,也可以消除行政管理对院校发展的阻碍,增强院校开展公安教育的能力。
(三)要建设完善的教育体制
实现合作共赢,促进共同发展,是公安教育一体化的目的。而教育离不开教育体制的保障,因此各公安院校要把短期的合作项目转化为长期的合作机制,要加大教育部门对公安教育的重视程度,从而提升公安教育合作的效果和水平。
首先要以科学理论为基础,搭建各公安机构和公安院校进行合作的平台,研究实现京津冀地区公安事务协调发展的措施,将京津冀地区教育资源的优势转化为开展公安教育的保障。
就现阶段我国京津冀地区的实际情况来说,公安类的科研内容主要交由级别较高的公安教育部门进行研究,数量较少再加上各院校更多的是独自展开研究,导致严重缺少合作项目。因此应当积极联系各大公安院校,开展大量有效的合作活动,研发具有公安特色的教育课程,建立起具有行业特点的公安教育训练计划。从而实现对区域内资源的高效利用,满足各公安院校谋求自身发展的需要,促进非行政化合作体系的建立。
教师是公安教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提高公安教育质量的保障,京津冀地区的公安教育要实现一体化,就必须提升该地区的教师的素质。大量的教师在这几年不断地涌入京津冀地区,给教师团队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些教师的质量参差不齐,因此要深入开展对优秀教师的选拔,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安院校的教学质量。就目前来说,级别较高的公安院校的教师的教学能力比较强,因为学校教育的体制比较完善,所以该类院校的教师可以经常与其他高校教师进行交流和沟通,并将近期的教育成果推广到低等级的公安院校。相比之下,地方公安院校的教师相对来说工作经验较少,能力不足,因此地方公安院校要加强对学校教育合作机制的完善,让这些教师能够参与到合作项目中,让他们了解到最新教育工作的进展,优化其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最终实现京津冀地区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四)要建立分析优化机制
京津冀地区公安教育一体化的开展,需要制定科学的分析优化机制。分析优化机制能够提供一个进行质量审核的标准,是该区域公安教育事业实现持续高效发展的基础保障。各公安院校需要高度重视对上一阶段教育工作的评估,特别是对一些院校合作项目的成果进行分析,结合实际需求制定优化方案并应用到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当中。就目前来说,京津冀地区各大公安院校可以在充分发扬学校特色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先进的理论体系,建立起满足本校发展要求的分析优化机制。其中内部评价体系包括合作质量保证政策程序、教育资源保障要求、教师任职资格和学员评价等;外部评价体系主要以学员毕业任职情况报告周期性调查跟踪评价、区域整体警务效能等。通过公安院校建立起科学分析优化机制的方法,加深各院校合作的程度。
(五)加强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
网络教育体系的创新同样是京津冀地区进行公安教育改革,实现公安教育一体化的必经之路,对推动各地区公安教育事业协调发展起到巨大的作用。二十一世纪不仅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也是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时代。推动信息化建设是所有公安院校保证自身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开展的工作。公安院校应当创新公安教育理论的传播形式,让公安教育的形式多样化,即利用新媒体将教育理念和网络技术结合起来。
在建设新型公安网络教育体系的问题上,既应该体现出符合公安院校本身的学术广度和深度,而且还应该体现出自身独特的教育理念。公安教育方式不能只局限于常规方式的体现,还应该推动其创新性传播,例如开发相关的微信平台的公众号,建立各高校联合的网站等。各高校可以在这些平台发布信息,实现对教育资源的最大程度的利用;也可以建立学校间的学分互认机制,让学生得到多方面的教育和训练;也可以促进学校教师的交流和沟通,形成院校间的良性竞争。这种结合网络的方式提供了一个当下实现公安教育一体化的全新的途径,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必定会成为促进公安教育进一步发展的新方式。
需要重视的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应适应时代背景下的社会普遍规律以及技术支撑,才能成功发展起来,因此要注意应用互联网技术时不应违背社会的需求和客观规律。
四、 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论述,可以发现目前我国京津冀地区的公安教育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想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行改革。就目前的现实情况而言,公安机关要重视公安教育一体化的作用,优化行政环境,构建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体系以及非行政合作体系。各类公安院校一方面需要彼此之间开展大规模的合作项目,使教师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得到提升;另一方面要建立起合理的分析优化机制,对上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分析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除此以外,公安院校还应加强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通过互联网提高京津冀地区优质资源和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京津冀地区公安教育一体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