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政府部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探索

2021-01-06后宁魏丽周晓光降慧慧

统计科学与实践 2021年12期
关键词:宿迁市政府部门部门

□ 后宁 魏丽 周晓光 降慧慧

在大数据加速发展的当下,基于电子信息系统记录的海量数据已成为决策咨询的重要支撑,社会各界对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的需求越来越高。相关领域也进行了有益尝试,比如金融、司法、征信等信息在全国相关行业共享,有效提升相关条线工作效率和质量。再如,以各级政府为实施主体,专门成立了政府大数据中心,打通了部门信息壁垒,精减了商事审批流程,方便了群众办事。但是以政府部门综合统计信息为基础,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研判为目的的信息共享还没有得到充分应用。

本文以宿迁市近年来推进的政府部门统计信息共享的探索为例,对政府部门综合统计信息共享机制进行研究,旨在通过对宿迁市在实施过程中的有益探索以及推进难点进行总结,寻找出制约政府部门统计信息共享的根本原因,最终为顺应现代化发展大势、打破部门信息孤岛、畅通政府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精准性,更好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服务。

| 政府部门统计信息共享的重要性

作为经济社会运转的综合服务管理部门,政府部门掌握了大量的数据资源,随着信息化的广泛应用和社会整体素质的快速提升,社会各界对政府部门统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多,政府部门间的统计信息共享势在必行,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信息技术加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部门统计信息实现共享成为可能,这是提高信息技术利用效率、打破部门统计数据壁垒,促进政府部门统计资源整合,优化政府服务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电子政务绩效水平、促进信息化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是政府决策科学性的必然要求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因素纷繁复杂,政府的科学决策需要更加全面、准确、客观的数据分析,这对各政府部门的职能发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现部门统计信息共享有利于客观反映行业发展,有利于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行业管理、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是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统计监测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委、政府实施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是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统计现代化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统计事业改革发展的前进方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需要更好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把握国势、制定国策、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但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统计数据的晴雨表、指示器和风向标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统计制度方法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实践的反映还不够全面及时,现代信息技术统计应用仍相对滞后,统一领导、分工合理、高效协同的统计管理体制仍有待健全。在2021年的国家和江苏省统计工作会议上要求协同做好部门统计工作,夯实部门统计工作基础,加强部门间统计信息及时深度共享,这既是为“十四五”统计改革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也是满足新时代发展,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要求。

|宿迁市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的探索

近年来,宿迁市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统计牵头、部门配合”的政府部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

(一)政府高规格推进

宿迁市委、市政府对政府部门统计信息共享的重视已持续多年,从最初的部门资料简单收集,到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统一的部门资料联网直报平台,再到信息查询共享,以及部门运行情况联席会议制度等。从无到有、由简入深,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部门信息共享工作,明确市统计局作为部门统计信息共享的牵头部门,各相关部门必须支持和配合市统计局工作。2017年拨款400 万元用于统计信息化建设,为推进政府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奠定了资金和技术基础。2018年市政府专题组织“全市部门综合一套表”动员部署会,对部门分管领导进行具体安排,各方合力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工作,自2020年起每年组织部门信息交流会。

(二)统计局组织实施

1.建立“点对点”信息交换共享制度。2015年,宿迁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意见》,明确了市统计局、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等40 个涉统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规范部门统计资料报送制度、建立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数据共享机制。在推进部门统计工作开展过程中,部门之间通过电话、邮箱、聊天软件等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开展“点对点”信息交换共享。例如,在综合大型普查或开展常规统计工作过程中,积极与本级编制、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住建、交通等部门沟通联系,搜集相关行政记录数据进行全面比对。

2.建立部门月度快报监测共享制度。为常态化开展信息共享,综合统计部门积极牵头建立了由发改、商务、工信、财政、税务等14 个重点部门组成的月度统计监测网络,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共享指标极大丰富,多达84 项指标;共享内容充实,包含统计综合报告、月度监测指标表、分县区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分行业纳税靠前企业表、工业用电50 强企业表、部门月度发展报告等内容;共享范围为市领导、两办、市级相关部门,共享服务面更广。

3.建立部门共享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宿迁市根据部门统计常规工作部署和共享需求,实施常态化的联席会议机制,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参会人员为相关部门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及牵头负责人。相关部门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及时交流共享本部门统计工作开展情况、主管行业发展情况、部门数据需求和发布情况。部门统计共享的整体效能得以更充分挖掘。

4.建成部门综合统计数据联网直报平台。为更好地推进全市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宿迁市从2018年开始搭建部门综合统计一套表平台,集部门间数据交换、数据分析、数据存储、数据查询、数据汇总等功能于一体。一套表共涉及40 余个部门,近300 张报表,涵盖了统计月报、统计手册、统计年鉴和各项统计监测所需资料,也将全面建成小康、高质量、妇儿监测等内容纳入制度,还包含了部门相关统计工作,既有总量指标,也有结构指标,大大提高了部门之间统计数据使用效率。同时做到定期开展培训,常态化进行修订完善,部门共享机制更加丰富。

5.健全综合统计数据管理中心。为更好地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近两年宿迁市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在政府内网上搭建了基本涵盖了全市所有部门的大数据管理中心。共享信息包括了公积金、社保、不动产登记、人口、法人单位等领域。为了更好地保证数据安全性,在共享过程中分为无条件共享和有条件共享两种情况。对一些能公开发布的统计信息,可以随时进行查询;对于一些敏感性统计信息,在征求共享单位同意后,可以实现共享。基本形成平台共用、数据融合、业务协同、上下联动的全数据“一盘棋”体系。

(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能够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在统计局统一部署安排下,积极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各部门均明确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的处室和工作人员,由分管领导协调全部门力量,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供统计信息。目前,全市40 家部门已经连续四年完成了全市政府部门综合统计数据中心的资料加载工作。例如,税务局能够做到按月共享一般纳税人相关明细,为企业入库统计审核和企业统计数据比对审核提供便利;供电公司在每月6 日左右共享用电50 强企业名录,为科学研判重点企业发展提供参考;发展改革委每月末共享300 个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为投资数据质量和投资走势提供重要依据等。

|政府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存在的问题

虽然宿迁市政府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工作稳步推进,共享机制灵活有效,但总体来看,与现代化发展要求、技术进步状况、理想的信息共享效果等方面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一)信息共享自主性不强

由于有的部门对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的认识还不到位,不能自主提供相关资料,导致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者在部门信息共享的实际工作中常常处于被动局面。部门共享自主性不足有两种表现:一是有些部门和人员缺乏主动性,认为本部门自身对其他部门信息没有需求,因而也就没有向外提供信息的必要。二是有些部门出于各种顾虑,信息能不给就不给,能晚给就晚给,需要不断催促才能实现及时共享。

(二)信息共享内容不全

目前,宿迁市仅部门综合统计一套表中就涉及258 张报表、数万个指标数据,但信息共享的内容还不全面。例如,宏观指标多、微观或中观指标少,指标细分行业、领域、地区等明显缺失;商务等个别部门只能提供进出口、使用外资等少数指标,其他分品类、分国别、分流向等详细信息没有共享。

(三)信息共享准确性不高

在实践中我们时常发现,部门在共享信息时不够规范,不同部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不同人提供的信息常会不统一。同时,还存在各基层汇总的信息与全市信息不吻合等问题。存在信息采取的方式、口径和标准不一致而造成“打架”现象。另外,信息共享时错报、漏报、缺报等现象依然存在。

(四)资料开发挖掘不够

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只是手段,真正的目的是要实现高效应用,以适应现代化发展的趋势。目前,宿迁市已建立全市政府部门综合统计信息平台,各相关部门定期加载统计信息,已经形成了较为全面的数据库,但是海量数据开发应用还明显不够,大部分信息还停留在存储状态,缺乏有效的挖掘和利用。因为缺乏开发应用,就难以显示出信息共享的优势,进而又可能影响后续信息共享的成效。

|制约信息共享的原因剖析

(一)认识不到位,不愿共享

由于受到行政管理体制的限制以及传统管理理念的约束,一些部门对统计信息共享的重视程度还不够,缺乏主动意识。统计数据作为信息资源,长期以来被信息资源部门所拥有,信息被独占不能转换为生产力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部门把所采集的统计数据作为本部门信息资源独家垄断,缺乏主动共享意愿。

(二)基础不夯实,不敢共享

近年来,我国统计工作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各级政府部门统计信息质量有了显著提升。但有的部门基础不扎实,信息采集方式较为单一,信息采集渠道不够规范,缺乏严格高效的监管制度,对需要共享的信息不自信,担心会带来负面影响和不利后果,所以不敢把信息共享给其他部门。

(三)上级没要求,不想共享

一般情况下,各项工作推进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上有安排下有落实”。上级有要求,下级执行起来会更加顺畅。宿迁市实施的政府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只限于本市,在省级层面并没有统一安排布置,有的部门因没有明确指令,执行起来会打折扣;有的部门认为该项工作对本部门没有帮助,反而增加其工作负担,因此在部门自身工作繁忙的时候,往往把信息共享任务向后放,影响推进进度和质量。

(四)素养不达标,不会共享

为提升共享便捷性,宿迁市政府部门统计信息共享系统信息化程度较高,但有的部门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统计相关工作人员少,其他工作任务重。而且统计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业务能力差参不齐,有的未经过系统性培训,综合素养没能跟上工作要求。本应很简单的共享内容,由于流程不熟悉,往往要花费不少精力,导致效率不高,进而又影响下次共享。

|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的思考

再好的工作也需要强有力的运行机制的推进,针对当前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的现状,我们认为亟须建立运行高效的共享机制:

(一)提高认识,打破部门利益藩篱

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对全面反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充分满足各项统计监测任务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应认识到,实现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可以减轻部门重复提供相同数据的工作负担,提高数据使用效率。而且部门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其他部门的数据,也有助于支撑和辅助本部门数据分析,实现互惠互利。所以需提高部门对统计信息共享重要性的认识,以打破部门数据孤岛,促进资源整合。

(二)压实责任,强力推进信息共享

找准有力抓手,压实各部门数据报送的责任,提升部门重视程度。一方面要明确各项指标报送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责任追究机制,对数据报送不及时、不真实的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另一方面要将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工作纳入部门的绩效考核,将部门日常数据报送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将部门统计信息共享作为制度来执行,增强强制性,有助于促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和管理。

(三)加大宣传,增强部门法律意识

《统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提供统计所需的行政记录资料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的财务资料、财政资料及其他资料,并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其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取得的有关资料。”通过会议培训、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法律义务告知书发放等方式,增强各部门法律意识,认识到及时、准确报送部门统计信息是法律义务。同时,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制定和完善地方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的落实办法,不断规范部门统计信息收集和共享行为,以促进共享平台顺利建设和有效运行。

(四)友好合作,搭建便捷高效平台

完善数据采集和共享平台建设,规范部门统计信息报送标准,保障平台数据安全。广泛征求部门意见建议,根据数据采集需要,合理设置各部门报表数量和种类,统一口径和标准,提升数据采集质量。同时,根据部门数据共享需求,在得到数据提供部门授权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对部门开放报表查看权限,以提高部门统计信息的有效使用率,减轻部门重复提供信息的工作负担。建设数据采集和共享平台既可以促进部门夯实统计基础,也方便查阅其他部门的数据,增强部门报送数据的积极性。同时,在共享平台中给部门设置独立的口令和密码,促进部门数据扎口管理,有助于提升部门统计人员的业务归属感。

猜你喜欢

宿迁市政府部门部门
宿迁市聚焦“四个全覆盖”织密燃气安全管理一张网
宿迁市打造立体化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102个中央部门公开预算过“紧日子”成关键词
张晓芳作品
网络化治理:政府部门的新形态
我国政府部门员工关系管理策略研究
我国多部门联合行动打击网上造谣传谣行为
89家预算部门向社会公开
年终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