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思考
2021-01-02霍昀泽
霍昀泽
(天津商业大学,天津 300134)
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和履行政府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更好履行职责具有重要作用。
1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近年来纪检、审计发现和曝光的行政事业单位经济问题中可以看出,行政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中还存在不足之处,影响着其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管理职能的实现,主要表现为:私设“小金库”;违规支出,套取资金;利用下属单位资源谋取私利;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不到位;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法律意识不强,业务水平有待提升等。
2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笔者认为,应从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两个角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自我约束,即要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外部监督,即要更好地发挥财会监督的作用。
2.1 进一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以下简称“内控”)体系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也是行政事业单位提高内部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效能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之后,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普遍提高认识,采取行动,尝试加强内控体系建设[1]。但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如何将内控体系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为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健全的内部控制支撑,还需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推动齐抓共管,提高内控工作的影响力。财政部门是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的主要制定者和发布者,审计部门对重大项目和财务收支进行经济监督,纪检监察部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监察工作的主导部门。内控体系建设需要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扩大内控工作的影响力。同时,内控体系建设也是“一把手”工程,只有单位负责人充分认识内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亲自抓,才能保证内控工作顺利推进,提高内控制度执行效果[2]。
2)立足单位实际,设计科学有效的内控体系。一是要力戒形式主义。内控工作的开展不是形象工程,行政事业单位应立足自身实际,从管控单位经济活动风险、预防人员舞弊腐败、确保国家相关规章制度能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等角度出发,梳理本单位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查找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照相关行业部门、兄弟单位的经验教训,形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适应单位管理现状、便于执行的内控制度。同时,要克服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思想,做到依据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改变,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单位内控制度。二是内控并非越严越好。内控规范中有重要性原则,即内控管理要进行重要性和非重要性区分。重要的标准,因单位而异,因业务性质而异。比如,对于资金规模较大的单位,如果将费用支出的审批标准定得太低,一年可能需审核上万笔支出。这样一来,审核流程就显得过于繁琐,容易导致审批走过场,责任流于形式,不仅控制效果难以实现,相反还会带来内控风险。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在设计内控体系时应充分考虑需控制事项的性质、发生频率及单位管理层级等实际,设计契合本单位的、科学合理的制衡体系,而非简单的严格。
3)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内控工作认识误区。一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在现代信息化技术日益发展的条件下,行政事业单位可以通过信息化建设将线下手工控制和线上自动控制结合起来。对能通过优化现有信息系统满足需要的就充分利用现有系统;对不能满足需要的可以新建内控管理信息系统,采用总体规划、分期分步实施信息化管理的方式,将人为因素降到最低,减少内控实施困难,消除有些单位认为内控体系实施过程繁琐、费时费力、不利于开展业务的误区,实现风险可控与运行高效的统一。二是业务部门须深度参与内控工作。有些单位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是由财政部制定颁布的,内控工作就是财务部门的事情,把内控制度设计局限在财务支出、会计核算上,这是错误的。内控工作包含业务活动,本质是服务于业务,仅靠财务部门无法完成,业务部门必须深度参与,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执行过程的可预见性上下功夫,尽可能增强计划的可行性,避免就控制谈控制,造成“因噎废食”的结果[3]。
4)重视人的因素,加强内控工作专项培训。人的因素在内控工作中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内控实施的效率和效果。行政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应每年定期组织内部控制学习交流和专项培训,针对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等不同岗位开展相应培训,提升各类人员素质和能力,实现从“要我控”到“我要控”。同时,将内控工作实施情况纳入人员日常工作考核,奖励对内控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或执行内控制度表现突出的人员,激发全员参与内控工作的积极性。此外,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理论界、会计事务所等社会力量参与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内控理论研究和总结,培育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需要的社会化专业力量。
5)加强监督评价,保障内控制度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是内控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控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是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方法,将二者结合起来,可以发现内控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内控工作。通过自我评价,可以评估内控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内控工作。行政事业单位还应将内部监督、自我评价与干部考核、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将内部监督和自我评价结果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内部公开,强化自我监督的自觉性,促进自我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
2.2 更好地发挥财会监督的作用
财会监督[4]是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据《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对财政、财务、会计行为开展的各种监管活动的统称。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有机构成,是预防和惩治腐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更好地发挥财会监督的作用,可从以下方面推进。
1)健全制度体系。加强财会监督,应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引领下加快完善财税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提升财会监督的法治化水平,修订不适应财会监督新定位、新要求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增强财会监督的威慑力。
2)完善监督架构。一是建立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其他监督相互协调、有机贯通的体制机制。二是充分调动会计主体、社会审计、政府部门等监督主体依法监督的主动性、积极性。三是监督形式多样化,既有日常监督,又有专项监督,既有联合检查,又有结论互认,避免重复检查和资源浪费,形成监督合力。
3)强化科技支撑。建设财会监督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采集、分析、应用、共享,减少监督数据冗余,降低监督成本,减轻被监督单位压力,提高监督效率。
4)提升监督能力。一是加强财会监督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干部;建立财会监督人才库,改善财会监督人才结构。二是创新财会人员继续教育方式,积极推行网络教育,引进符合财会人员需求的课程体系,配置高素质的授课教师,强化对财会人员学习过程的动态监管,提高网络学习的质量[5]。三是开展财会人员诚信建设,强化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的培养。四是重视代理记账等高质量财会业务公司培育。五是落实单位作为会计主体的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财会人员履职激励约束机制。
3 结束语
以自我约束为基础,以外部监督为保障,进一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和更好地发挥财会监督的作用,能够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支行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