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介入社区警务工作的可行性研究
2021-01-02贵州警察学院季晓琼
贵州警察学院 季晓琼
一、社区工作与社区警务比较
(一)定义的比较
社区社会工作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社会工作者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也是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的过程。
社区警务是指社区民警带领、指导、支持社区居民,研究社会问题,开发社区资源,以强化自卫互助,合成防范网络,改造社区环境等多种方式,系统、长效地维护社区公共安全,进而促进居民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发展的警务思想、警务模式和警务方法的总和。
从主体上来看,一个是人民警察和警察带领下的群众,一个是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本质上也是群众,社会工作者和社区民警合作就是人民群众和警察的合作;从客体上来看,双方都是围绕社区群众和社区进行工作;从地域上来看,两者都是在社区内工作,有合作的现实基础;从目标上来看,双方都是为了促进社区良好有序发展,居民生活安居乐业,目标具有一致性。
(二)核心价值观的比较
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观是“助人自助”,第一,可以理解为,“助人”和“自助”两个功能,一方面社工要去帮助他人,另一方面也是对社工自身成长的帮助;第二,“助人自助”可以理解为“帮助他人进行自我救助”,即授予他人自我调节、自我帮助的方法,使其自助。
社区警务的核心价值观是“互助合作”,现代警民关系是一种相互帮助、相互交融的关系。社区的建设不是警察一个人事,是社区居民、社会组织、政府等众多主体共同的责任,民警指导帮助群众进行自卫防御,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群众变成民警的眼睛和四肢,帮助民警突破困境。
社会工作和社区警务的核心价值有内在的一致性,都是强调相互帮助、相互合作。
(三)基本原则的比较
社区社会工作的基本原则—以人为本;以社区发展为主要目标;根据实际条件制订工作计划;强调居民参与;尊重社区自决。社区社会工作强调人的发展是一切发展的基础,充分考虑社区的利益主体—社区居民自身的权利和需要,积极促进社区发展,提高社区福利水平。居民参与既是社区工作的重要目标,也是基本手段。
社区警务的两大基本原则—预防为主,警民合作。犯罪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无法被完全消灭,警察要做的应当是最大限度地遏制犯罪,而警察每次惩治犯罪远不如在源头上预防犯罪更惠民,而群众虽然没有惩治罪犯的权力,但其完全有预防犯罪的能力,所以警民合作是关键。安全不仅是群众的要求,也是警察的期望,警民本一体,合作是必然的。
社区社会工作虽然没有体现出预防的功能,但是也强调以人为本和居民参与,和社区警务的警民合作原则是一致的,而社区社会工作的其他原则,则是更具体地提出了如何进行警民合作,那么警民合作也就水到渠成了,所以双方的基本原则是相辅相成的。
(四)基础理论的联系
社区警务的两大基础理论—社会契约论和破窗效应,本身就源自于社会学理论,而社会工作的基础理论也是源自于社会学心理学,说明社区警务的理论和社会工作的理论在根本上是同根同源的。
但是本文笔者想比较的是社区警务中更具中国特色的“群众路线理论”,专门机关与依靠群众相结合是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民警本就是群众的一员,又服务于群众,工作也要群众相结合,依靠群众才能做好社区警务。社会工作中最为经典的“人本主义理论”,以人为本,以人性和人的利益为主题,强调人具有自助、自我发展的主体性,相信人性本善,人的潜能是无限的,每个人都有自我实现的能力。这种理论下的社区社会工作主张看到社区群众的潜能,将群众作为社区发展的重要资源和巨大推力,本质上“群众路线理论”是一脉相承的。
二、以社会工作破解社区警务困境
(一)警民缺乏合作,群防群治程度低
社区警务的核心理念就是“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难处。而现在社区民警的认识上还存在误区,认为社区警务就“社区的警务工作”,就是将办公室从派出所搬到了社区里面,只在警务工作室里进行办公,官僚主义作风严重,不能沉下去进行社区警务工作,即使下社区,也是作为一名管理者,一个“官”进行监察,无法和群众打成一片。还有大部分社区民警认为警察应该是“办案的”,刑事侦查更有“意义”,更“重要”,没有认识到基层群众工作对整体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维护的重要性,从而对社区警务工作没有热情。从而导致目前社区警务工作室成为摆设,群防群治成了空话。
社会工作以社会组织的形式介入社区警务工作,本质上是主动弥补现在群众工作中的漏洞。社会工作者可以作为民警和群众之间的桥梁,促进双方的互动合作。此外,社会工作服务站作为社区服务的一线场所,经常聚集了众多群众,也是很多社区活动开展的场所,为民警接触群众提供极大的便利,民警可以在接触群众和群众共同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取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反过来群众就能为社区民警提供需要的信息和帮助。
(二)警务范围广泛,警力严重不足
社区民警一般负责各类情报收集、人口管理、宣传教育、消防监督、社区矫正和监管、纠纷调解、还有警情的前期处置等众多本职工作。当前社区警务中,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是占据社区民警日常工作时间最长的工作内容,社区民警每天还有众多的材料汇报,各类报表台账等等,经常承担大量的非警务工作,比如各种大型活动安保抽调警力。非警务工作占据了社区民警大量时间,而民警精力有限,社区警务工作量大,任务超负荷,难以完成本职工作,即使完成,也是应付了事,所以根本无法达到理想的社区群防群治的效果。
社会工作介入社区警务工作之后,可以将繁琐、机械的、不涉及保密原则和工作条例的日常工作可以转介给社工组织。比如入户访问,当社工组织承担入户访问建档工作后,由社工组织派遣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进行入户访问,并按照公安要求填写档案和访问信息,每日向社区民警汇报入户情况,民警只需要选取有需求有困难或是有异常的住户进行二次访问即可。将入户工作转介给社工机构,并不意味脱离群众,而有选择地进行入户访问,仍然是群众路线,将基本的信息采集工作交由社工组织去完成,可以将民警从繁琐的机械工作中解脱出来,可以更有效率更有重点地解决群众问题。
(三)社区资源相对不足,硬件设施落后
当前我国大部分社区都面临人、财、物三项资源紧张的局面,警力不足以承担整个社区警务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社区民警并没有最大限度地利用社区资源,社区民警应该精准定位自己的角色,不仅是一名社区“服务者”,还是一名资源“链接者”,民警要主动连接政府、公安和社区居民群众、保安、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各方之间的联系,实现资源共享效能最大化。
而在社区资源本身有限的情况,应该学会及时链接和发掘社会资源,社会工作组织的介入就可以极好地动员社会力量,链接社会资源。比如大学生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合理使用大学生实习、兼职的机会建设社区,可以组织群众参与手工义卖等活动,义卖收入作为社区建设基金等,不仅加强警民之间的联系,还加深了社区群众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三、社会工作介入社区警务工作的现实意义
(一)极大程度上解决社区警务面临的困境
当前社区警务面临警民缺乏合作,群防群治程度低;警务范围广泛,警力严重不足;警察综合能力不足,难以承担社区警务工作的要求;社区资源相对不足,硬件设施落后等困境。社会工作作为社会组织向上承接政府职能,向下为居民提供服务,能促进警民关系和谐融洽;将一部分重复机械性工作转移给社工,能解放一部分警力,社工的介入能为社区民警带来一部分人手;社区群众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人民需求日益丰富,将一部分专业性事宜转介给社工,既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也能暂时解决警察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社区警务的队伍中也能出现“新鲜血液”,使社工的知识和警察的知识相互融合碰撞,促进双方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更好更高效地为社区服务;社会工作能为社区嫁接连接社会资源,从一定程度上能缓解资源不足的问题。
社会工作介入社区警务,虽然不能完全解决社区警务面临的困境,但在极大程度上能缓解社区警务当前所面临的困境。
(二)创造了社会组织参与的多元社会治理的格局
社会工作本身是面向群众,解决群众问题,为社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工作和职业;社会工作自身作为社会组织、类型多样;社会工作还能为社区孵化社区自治组织,培养社会自治团队和领导人,社会工作和社区警务工作对接,打造合作互助的工作模式,能为社区创造群众、社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联动的多元社会治理格局打下坚实基础。社会工作者通常扎根于社区,和群众关系十分密切,能非常及时有效的解决处于初期阶段的小矛盾小纠纷,还能及时将一些社区隐患及时上报给社区民警,做到“防患于未然”,防止各类犯罪发生,对社区治安有着重要意义。
(三)为社会工作开辟新的方向
社会工作是一门立足理论发展、面向实践的学科,社会工作与社区警务工作的对接,为社会工作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实践领域,促进了社会工作人才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社会工作就业提供一个新的选择,为社会工作理论积累提供全新的方向和领域,能促进社会工作积极发展。对于以往的社会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社工进行资料收集时,总是遇到非常多的阻碍,因为社会工作只是社会组织,不具备行政权,而民察不仅有行政权还有强制权,社工和社区民警对接合作后,民警的权威性和社工的专业性相结合,能有效解决彼此之间的问题,对于社工开展社区矫正有着积极的作用。
社会工作和社区警务都是“国外舶来品”,在中国经过中国化和地方化后生根发展,其二者的发展路径具有一致性;双方在理论上本是同根同源,都源自社会学、政治学和心理学,在理论结合不存在排斥力;现实工作中,社区社会工作已经承担了社区警务的一部分职能,完全可以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再进行更深入、更密切的合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社区警务目前面临的困境;各地社会工作介入政府工作,已经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为社区工作介入社区警务提供很好的合作模式和经验。所以,社会工作介入社区警务完全具有可能性且具有重大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