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优质均衡”为引领办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2020-12-30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由于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进程各异,我国自1986 年《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分三个阶段对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义务教育评估验收。到目前为止,大部分省份完成了实现“两基”和基本均衡两个阶段的国家验收,一些发达省份正在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我省各县(市、区)在2000 年通过了“两基”国家验收,历时14 年;于2019 年全省整体通过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验收,历时19 年。自此,我省义务教育事业跨入了优质均衡发展的新阶段。
这是辉煌的33 年,我省建立和完善了义务教育保障体系,义务教育投资持续增长,教师队伍水平稳步提升,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方式不断更新;这是奋斗的33 年,我们克服重重困难,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实施义务教育作为最大的民生来抓,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在社会家庭积极参与下,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砥砺奋斗中,实现了人民教育人民办向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向,实现了适龄儿童少年从“有学上”到“上好学”再到“留得住”的目标。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新使命,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新要求,是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体现,对于我国教育事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义务教育领域的全体同仁要提高认识,要明了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现实,要站在新的发展阶段上来研判和决策。要从问题出发,缩小差距,不仅要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核心素养,还要让每一名学生高质量、全方位、均衡化的发展;要加强薄弱学科和非考试学科的教育教学教研,配齐配足配好专任教师,按规定实施教师轮岗、学历提升、培训工程,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充分关注特岗教师,打造“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优质乡村教师队伍,突破制约薄弱地区和薄弱学校质量发展的最大瓶颈;要开齐开足课程,增加音体美、信息等设备设施投资,为学生全面发展创设保障条件;要继续强化政府资源统筹力度,加大对薄弱地区教育支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办好每一所学校,尤其是要办好薄弱学校和农村“两类学校”,要合理规划布局,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师编制、生均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标准统一,推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达到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发展新要求。
站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起点上,我们要认真梳理全省在提升质量和均衡化水平过程中所创造的集团化办学、特色化办学、学区制改革、精准式帮扶、“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等珍贵经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力构建优质、高效、一体化的现代化义务教育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