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你的教鞭
2020-12-28张正耀
张正耀
小学四年级时,教了我三年的 Z老师突然对我意见很大,原因是我贴了他的大字报。
年幼无知的我,被 W老师洗脑了,他要我做“反潮流的小闯将”,于是我成了批判 Z老师的“急先锋”。这也是学校有史以来的第一张大字报,无异一枚重磅炸弹狠狠投掷向 Z老师。几十年后,我似乎还能看到 W老师那得意而又阴险的笑脸,还能感受到 Z老师因被最信任学生“出卖”的那份气恼与愤怒的情绪。
惩戒很快降临到我的头上:五年级毕业时,十三个学生中十一个都录取到了初中,只有成绩在片里遥遥领先的我却无缘升学。W老师调走了,是 Z老师做的毕业生材料,他给我写的“升学推荐表”中有这样的话:“该生思想不健康,从小就有资产阶级成名成家的思想。”后来我才知道,这样说我的原因是,一次作文课上,我说了我的理想:“将来要上大学。”而当时这种思想是要受到严重批判的,虽然我根本不懂得什么是“大学”。
我的这份经历,虽然带有时代的痕迹,但也证明了这样的道理:“惩戒之目标,甚于无目标之惩戒。”
Z老师出于一己并不光明正大的情绪,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惩戒一个对江湖险恶几乎懵懂无知、无法自我辩解、也毫无反抗能力的小学生,无情剥夺了一个学生继续学习的机会,这是典型的“泄私愤”。
有人说,老师惩戒学生的初衷是教育学生,是“为学生好”,也就是说“出发点是好的”,这实际上是一种说辞。难道教育学生“学好”,就只有或必须通过体罚、语罚、心罚等粗暴形式才能表现出来,才会达到目的吗?既然是“为学生好”,那就要考虑学生的感受,尊重学生的人格,遵循教育的规律,任何时候,简单粗暴都不是最好的选择,哪怕有时会有较为直接的效果。当老师意气用事地挥舞惩戒的大棒时,其实就主动放弃了与学生和解的机会,而选择了最为无能甚至最为错误的方式,一旦失去了引导和帮助学生的最佳时机,也就宣布了教育的失败,老师的形象就会轰然倒塌。
教育中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惩戒权及其行为一直存在,只不过不同的学校和老师做法有别而已。诚然,惩戒与表扬一样,既是必要的教育形式,也是教育的内容,但绝不是教育的目的,更不是教育的全部。有的老师盲目相信惩戒的作用,不讲原则与策略,惩戒效果适得其反,还破坏了和谐的师生关系;有的老师清醒认识惩戒的正负效应,“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严厉中不乏温情;有的老师讲究技巧,注重“造势”,充满智慧,把惩戒权关进了笼子,惩戒前约法三章,懲戒时规范有度,惩戒后及时疏导。一味强调惩戒权,片面夸大惩戒权的功能,把教育目标的达成只寄希望于惩戒权的落实,好像只要有了惩戒权,教育的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那是一厢情愿,复杂问题简单化。是退回过去、重走老路,是缺少教育自信、没有教育底气,是教育乏术、低能甚至无能的表现。
任何一个孩子都需要积极的教育眼光,需要真诚的微笑和鼓励,那是他们成长的动力和源泉。古阿拉伯人欧麦尔·伊本·赫塔卜曾经说:“唯温和而不软弱、坚强而不严峻者能治人。” 此话虽然是讲给政治家听的,但何尝不是对老师的忠告呢?老师应该把不带怨恨的敬重、不带亲狎的爱戴,种在学生的心里。惟其如此,才能真正拥有学生。
老师,请放下你的教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