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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乡风文明建设的价值意蕴、现实困境与实践路径

2020-12-27吴玲玲郑兴明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乡风文明农民

吴玲玲,郑兴明

(福建农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1]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最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谋划了宏伟蓝图。乡村振兴,既要“塑形”,更要“铸魂”。乡风文明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灵魂与基础,不仅凝聚着中华民族传统农耕文明的优秀基因,也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提供了坚实的文化基础。乡风文明建设是助推乡村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根基和力量源泉,也是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一、乡村振兴战略下乡风文明建设的价值意蕴

乡风是指乡民的生活习惯、文化习性和心理特征等在长期积淀下所表现出来的精神风貌。乡风文明既包括乡村整体的道德风尚和良好风气,也包括乡民个体的良好品德状态、文化素养和精神风貌等。深刻认识与准确把握乡风文明建设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价值意蕴,才能真正发挥出乡风文明的积极作用。

(一)乡风文明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保障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乡风文明”被定位于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并渗透在各个方面。首先,乡风文明为产业兴旺提供动力来源。在短期里,政府可以通过制度保障、产业融合、资金投入和人才引进等方式为乡村产业振兴“输血”。但从长远来看,乡村产业真正兴旺不能仅依赖于人才输入,而是要建立内部的稳定的人才培养体系。因此,通过提高乡村建设主体的科学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把他们打造成懂农业、爱农村、有文化、懂技术的新型农民,从而营造良好的尊重科学、重视教育、讲求美德、热爱家乡的文明乡风,才能探索出乡村自主发展道路,形成“自助”造血能力。其次,乡风文明为生态宜居提供良好人文环境。生态宜居不仅包括整洁的村容村貌、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健全的公共服务体系等,同时也包括现代化的生态文明理念以及由其所指导的生产、生活方式。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因。通过乡风文明建设,把乡村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优秀农耕文化用于生态工程建设,在加大农村环境治理的同时,注重生态保护工作和留存乡村传统风貌,从而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再次,乡风文明为治理有效提供有力保障。治理有效就是要达到“善治”,即“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2]。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善治的具体体现,两者通过不同路径达到同一目标。文明的乡风中必然蕴含着淳朴的家风家训、村规民约和道德示范等,这些为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人文规范和合理内核,从而保障乡村治理切实有效。最后,乡风文明是生活富裕的重要内涵。新时代农民的“生活富裕”不仅仅停留在物质生活的提高,而且还表现在精神生活的丰富。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不仅能够赋予农业和农产品更多乡村文化内涵,提升农产品文化品牌效应,从而增加农民收入,而且能够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乡风文明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指引

广大农民群众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力量,其素质高低和精神风貌会直接影响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加强乡风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乡风,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指引。首先乡风文明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智力支持可以包括科学知识和科学技术。科学知识主要是针对农民的科学知识宣传和浸润,科学技术主要是为乡风文明建设创造物质基础。用科学知识教育农民,武装农民的头脑,才能涤荡农民头脑中的封建落后思想,形成崇尚科学、尊重知识、反对迷信的良好风气。而且,用科学知识培养新型农民,帮助其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在掌握基本技能和相应本领的情况下,能够助推乡村经济发展和乡村风貌变化。另外,农业农村现代化事关国家的现代化,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必须通过科学技术的应用,才能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其次,乡风文明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这意味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了变化。人们从基本的物质满足发展到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仅仅代表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且代表着人们开始注重精神上的富足。乡风文明建设作为一种源自精神层面的工程,存在于每个地方和每个村落。加上每个村庄都有自己的资源禀赋,所以形成了独特的精神文化和约定俗成的乡规民约,在这些隐性文化影响下,人们会有共同的发展意愿和积极心态,并由此相互熏陶和影响,从而描绘出一幅乡村振兴的美丽蓝图。因此,优秀文明的乡风,是乡村整体精神面貌的集中反映,它能够补足新时代农民的“精神短板”,让他们在“富口袋”的同时也要“富脑袋”,促进现代、进步和开放的乡村建设氛围的形成,从而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精神指引。

二、乡村振兴战略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困境

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在不断进步的同时,其现实困境也在不断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认识局限:建设主体意识观念淡薄

作为乡村振兴战略主体力量的广大农民群体,其观念正确与否、素质高低都是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所在。马克思曾说:“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3]。改革开放后,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不断扩大,农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青壮年常年外出务工,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孤寡老人的比例逐年攀升。农民在思想意识上留存着“小富即安”的封建小农心理,对于乡村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热情不高。传统乡村社会的集体观念、责任意识以及主人翁精神逐渐淡化。在一些较为贫困的地方,村民有着严重的“等靠要”思想,甚至出现为了低保户、救济粮名额争破头、撕破脸的现象。同时,随着青壮年的外出务工,原本封闭的社会环境被打破,这也使得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巨大变化,存在拜金主义思想,认为有钱就有地位、有身份、有面子,一些乡民认钱不认人,对于国家大事、集体建设漠不关心。在这种情况下,享乐之风和奢靡之风屡禁不止,天价聘礼、高价酒席和夸张丧礼不时出现,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的风气有所抬头。乡村的道德水准滑坡,荣辱观念淡薄,且尊老爱幼、赡养老人、勤俭持家、和睦邻里的传统美德也逐渐淡化。另外,单一的文化生活使得乡民的精神生活空虚,在宗族、家族遍布的乡土社会下,人情大于法律。法律意识淡薄的部分乡民在遇到利益冲突和经济纠纷的情况下,会采取“私了”或者送礼请人帮忙,很少考虑司法途径。

(二)组织局限:基层党组织职能缺失

基层党组织是党和国家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乡风文明建设路线、方针、政策最直接的贯彻执行者。但是,目前部分乡镇政府却对自身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角色定位不清晰、作风不硬朗、遇事“等靠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对党和国家有关乡风文明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效执行[4]。乡村与城市在经济基础和整体风貌上都有一定差异,出于上级工作检查和农民现实生活的需要,许多基层政府把时间和精力都集中在经济发展上,认为乡风文明建设是虚的,只要经济上去,乡风自然就文明了。这种把乡风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对立起来,乡风文明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比较突出。同时,农村地区人员大量流出,留守下来的农户大多文化素质较低且自治能力薄弱,影响到农村基层选举质量的提升,导致难以遴选出高素质的乡风文明建设“领头羊”。另外,在农村经济发展与组织建设转型过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逐渐失去了以往命令式的政治权威,公信力减弱,这直接影响了乡风文明建设的进程与实际成效[5]。自2006年取消农业税后,基层党组织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联逐渐弱化,加上工作性质及其压力,基层政府的工作重心开始上移,对于农民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不能做到及时回应,削弱了服务群众的能力。再者,有些农村基层干部权力使用不当,组织建设不力且处于涣散状态,这大大削弱了其权威和公信力,让村民对基层党组织产生怀疑和疏离,进而减弱了集体依附性和价值认同感。

(三)硬件局限: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是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以及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各要素的总和,它存在于广大农民群众共同的生活空间,是农村经济范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乡风文明建设的坚实基础。然而,就目前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状况来说,建设目的重“送文化”而轻“种文化”,建设模式大多采取由政府到基层的自上而下形式,建设过程较易忽视农民的参与和情感表达,所以时常出现供给和需求错位的现象。另外,在一系列农村建设活动开展后,虽然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供给状况有所改善,但从整体来看,还存在村级文化活动阵地功能不齐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而且,旧的文化基础设施翻新困难,新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加上文化服务专职人员配备不足、文化投资资金链短缺、文化服务内容单一等,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仍然面临着匮乏和滞后的问题。而且,一些乡村在现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下,也存在利用率较低的问题。一些乡镇政府的领导者只注重经济开发,不关心文化建设,把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当作是上级下派的硬性任务,草草应付了事,对于后续的开发、宣传和应用等软性利用视而不见。还有,农家书屋是较为常见的乡村文化基础设施的一种,但是它的利用率也很低,“门上一把锁、桌上一层灰”的现象比比皆是,老人活动中心、青年宫和乡村文化站等用来展览文化作品和进行文艺演出的地方也成了农民群众打麻将、宴客和聊天的首选之地。

(四)机制局限:传统民俗文化传承创新后继乏力

传统民俗文化中蕴含着社会心理、是非标准、道德情感、风俗习惯、理想追求和行为方式等内涵。它不仅是广大乡民之间情感认同和价值联系的桥梁,也是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文化土壤。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农村“空心化”现象日趋严重、传统村落数量锐减、乡村文化日益凋零且乡村文化集体“失忆”,传统民俗文化传承创新的主体和载体也日渐式微,乡村社会以往的生机和活力也不复存在。另外,用于传统民俗文化保护的经费投入不足,来源单一,缺乏长效的资金供给机制。就目前来看,我国对于传统民俗文化的保护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从国家一级开始逐步下沉到县镇一级,即使各级的财政投入每年都在增加,对于民俗文化的资金保障力度每年都在加大,但依然不能满足现实工作的需要。而且,用于传统民俗文化保护的经费只是一个固定的总量,且有些甚至需要从专项经费中逐项申请,如果有些地区需要被保护的点比较多的话,这些数量的钱仅是杯水车薪了。同时,传统民俗文化的传承创新机制还未健全,专项人员也配备不足。目前,农村地区的文化保护主要依靠县、镇两级,但很多县、镇都没有设立专门的保护机构,具体工作很大程度上依托文旅局和文化馆展开,有时还需要依靠临时抽调人手才能够完成。但在现实中,乡镇文体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农村文化协管人员日常也承担着大量繁杂的基层工作,例如维稳、修缮、拆迁等。一人身兼数职、人员错位和缺失、专业水平不够的现象较为突出,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传统民俗文化的传承创新。

三、乡村振兴战略下乡风文明建设的实践路径

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性工程,不是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完成的,更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需要认识到推进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也需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落实落细乡风文明建设。

(一)以推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提升主体素质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正确的思想会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相反,错误的观念会阻碍乡风文明建设。因此,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观念和文化素养会直接影响到乡风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一是将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当代先进文化的精华嵌入乡风文明之中[6],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先进典型,利用多种渠道如辅导讲座、报告会、文化墙、提示牌、公益广告以及一些农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地方戏曲、民谣、顺口溜等方式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敬老爱幼、和睦邻里、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培养农民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二是积极引导农民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于乡风文明建设。要宣传好、讲解好政策理念,不断增进村民对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共识,利用好当地淳朴的乡规民约、良好的家风家训等具有共同精神认知的价值观与传统乡村文化,引发人们对于乡村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产生自豪感和集体荣誉感,进而增强广大农民的发展理念,最终达成发展共识;三是通过移风易俗活动来遏制陈规陋习,转变农民观念。“求治之道,莫先于正风俗。”要着力改进农民落后的生活方式,倡导农民树立新时代的生活观、人情观、婚嫁观和丧葬观,坚持婚事新办、厚养薄葬和丧事简办,积极开展乡风民主评议活动,如“好邻居、好妯娌、好媳妇、好公婆、最美乡村干部、教师、医生”等特色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好人好事、平凡人物先进事迹公告宣传展览墙,引导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自我评价;四是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各地要善于利用各种媒介载体,广泛宣传讲解法律法规,把法律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公检法部门可以抽出一些人员下乡讲法条、案例和规范,当地基层政府也可以征集普法志愿者帮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法律知识,增强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形成懂法、知法、信法和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夯实组织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干部的分量》中指出:“基层干部离群众最近,群众看我们党,首先看基层干部。”[7]因此,乡风文明建设的关键和希望都在基层党组织。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对乡风文明建设的组织和领导,可以为建设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最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一是要加强基层干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干部是农民群众的精神引领,不仅肩负着发展经济的任务,同时也担负着凝聚乡民、服务群众以及促进乡风文明的职责。基层党组织的廉政文化建设和作风建设直接影响到乡风文明建设的开展和当地村民的整体精神风貌。因此,要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的党风、作风整治力度,抓牢抓实基层干部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廉政文化建设。配强配好“村两委”,让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文明乡风;二是推进基层党员干部选举方式的改革,选出能真正为群众服务的好干部。要注重从青年农民、新乡贤、退伍军人和优秀党员等精英中,选拔有能力、有责任、有觉悟且政治素养高、宗旨意识强、群众基础好和致富本领高的人才到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中去,补充乡村党组织队伍的新鲜血液;三是要让基层党组织自觉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要本着村务、党务公开透明的原则,有效借助村里公告墙和信息栏等平台,及时公布村内各项事务的具体开支和重大决策,虚心接受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干群心连心,有效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四是要建立健全基层党员干部的考评激励机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不断完善乡风文明建设的常规程序,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制定较为完备的考核指标体系,不断探索和完善具体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努力调动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抓好乡风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8]。

(三)以完善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为支撑,筑牢硬件平台

农村文化阵地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物质载体和平台,关乎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落实。一是要加大乡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完善是落实党对人民群众关心和爱护的具体体现。因此,政府部门需要在财政预算和项目资金安排上向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以此补齐民生短板。另外,贫困县的必检项目应包括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与完善,这样政府才会加大阵地建设的资金投入,从而推动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二是要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乡村振兴战略(2018—2022年)》中强调,“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融合发展,增加优秀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为广大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9]。健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当满足农民的文化消费需求,所以要因地制宜健全乡村图书馆、村史馆、文化馆和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推进电视网络户户通,提升农家电影和农家书屋的作用,推动健身设施的全覆盖,从而形成目标明确、设备齐全、网络发达、内容丰富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是要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必须着力扶持和构建乡村文化队伍,保证文化队伍在数量上有所增加,质量上也有所提升。要充分发挥乡镇文化联合会和文化流动站的引导、服务和支持功能,组织安排专业文化人才、文化能人和民间艺人等对乡村文艺团队、文化爱好者、文化骨干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其技能。如此,地方特色戏曲、书法绘画活动、广场舞等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就能丰富多彩起来,富有地方特色和充满乡土气息的文化产品、文艺作品等基层文化才能迸发出活力。四是要做好公共文化组织的纵向对接工作。公共文化组织是公益性文化传播的重要媒介,也是连接各级行政单位文化建设的桥梁。乡村可以借助基层党校以及文化技能培训中心来整合资料室和文化广场等资源,用以建设基层文化综合服务中心,通过加强与县级文化单位的对接联系,充分发挥上级文化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进而从整体上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四)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目的,强化制度保障

乡村传统民俗文化是中华民族独具特色的文化根脉。十九大报告中对乡风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是筑乡村之“魂”,关键是建立健全乡村民俗文化传承创新机制。一是要构建传统民俗文化产业的现代经营体系。除了由财政部门对传统民俗文化加大资金投入和专项拨款外,内源式的资金供给才更长效、稳定。因此,要建立传统民俗文化产业的现代管理机制、生产模式和营销体系,培养专业的研发人才、管理人才和销售人才,增强品牌意识和创新思维,建立产学研联合开发体系和民俗文化产业招商引资体系,从而获取传统民俗文化创新发展的经济原生动力。二是要建立以民间组织为基础、政府倡导推动为辅助的“办节”机制。节庆活动的经济效益决定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发挥出经济带动作用。因此,政府要找准定位,逐渐淡化其主导者角色,扮演好监督者和服务者角色,乡村集体经济也要承担好主办者角色。即传统民俗节庆活动应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情况下展开,把特色节日作为品牌来经营,从而激发其求创新、求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是要完善文化遗产传承人管理和传承机制。除了配齐配好一线的民俗文化保护机构、乡镇文化保护站和农村文化协助管理员外,通过专业培训、认证考核传承人方式也十分重要。因此,加快完善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评定和保护制度,逐步扩大通过业务培训且持证上岗的传承人群体,加大对传承活动的支持力度,在尊重其历史沿袭的传承机制和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传承人的示范作用,从而建立有效的传承机制。四是要通过联动机制、保障跟进机制、激励机制、基层促进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形成传承合力,加强传承动力,形成传承环境,构建民俗文化传承的新常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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