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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

2020-12-24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一级巡视员赵铁桥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20年2期
关键词:试点县联合社农民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一级巡视员 赵铁桥

2018年10月,农业农村部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组织召开了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现场会,正式启动了试点工作。至今,第一批试点已经有1年多时间了,今天召开座谈会,目的是为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和试点成效,部署安排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一、充分肯定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成效

30个试点县(市、区)紧紧围绕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服务能力三大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强化部门协作,初步形成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加强规范化建设,推动合作社从量增向质升转变

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牵扯各方利益,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更离不开合作社的自主创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整体谋划。各试点县都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有的还将试点工作列为党委、政府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内容或乡村振兴年度重点工作,聘请专家团队进行整体谋划、专项规划。浙江省泰顺县将试点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30项重点工作”,建立“红黄蓝”三色预警工作机制,并从部门协调及制度方面予以支持。江苏省吴中区、山东省招远市、陕西省岐山县等地将试点工作列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坚持依法依章,强化规范建设。各试点县都将合作社规范建设贯穿指导发展全程,坚持依法依章办社,探索规范化建设有效路径方法,提高合作社治理能力和发展水平。山东省庆云县严格对照新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示范章程对合作社的现行章程进行重新审核,并对合作社“三会”组织机构建设进行规范,充分发挥成员(代表)大会“议大事定规划”、理事会“定决策抓经营”、监事会“提意见抓监督”的“三会”职能。浙江省泰顺县、安徽省砀山县探索“以图管社”管理新模式,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是拓展业务范围,提升品牌价值。各试点县积极引导合作社从单一业务向产加销多种业务拓展,推动平面农业向立体农业转变。江苏省吴中区深入挖掘农村民间工艺优质资源,引导民间手工艺人自愿联合成立合作社,探索“农产品+文创+科技”发展模式,提高农产品品牌辨识度和附加值。山东省临朐县引导合作社加强品牌培育、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等互联网手段,为合作社发展打通一条“快车道”。

四是丰富出资方式,增强服务功能。各试点县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知识产权等多种资源要素作价出资办社入社,形成交叉型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合作社综合服务功能。广东省连州市积极引导合作社采取成员资金入股、扶贫资金入股、土地入股、技术入股、劳动力入股等多种方式,创新合作模式,紧密利益联结。浙江省瑞安市探索合作社互助金融,成立全国首家农村财险试点的兴民农村保险互助社,既缓解了小农户产业融资需求,又探索了多渠道风险化解方式。

(二)提升合作层次,推动合作社由单体向联合扩展

试点县通过引导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组建多种形式的联合社,增强了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动权。

一是依托主导产业,推进区域性联合。试点县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以增强成员联系、提升发展活力为目标,以当地主导产业为依托,通过资源整合实现区域性联合。浙江省瑞安市坚持“联优培强”双措并举,鼓励“低、小、散”合作社以区域为单位进行合并重组,打造高标准区域合作联盟,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是依靠产业协作,推进行业性联合。试点县以产业链协作为手段,鼓励合作社自愿组建若干家行业性联合社,开展纵向一体化合作。安徽省天长市结合本地粮食生产、畜禽水产等特色产业,引导合作社采取产业链协作等方式扩大经营服务规模,培育发展了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联合社、联合体和产业联盟,促进了产业协作、多业融合、抱团发展。

三是激发自主需求,推进多主体融合。试点县在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的同时,也注重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浙江省秀洲区围绕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的发展需求,组建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的合作社。在合作社组建扩容过程中,开展法律法规的前置辅导,全面系统讲解合作社原则、权利义务,民主选举合作社管理人员,根据成员意愿缴纳股金,从源头上为合作社注入规范基因、合作基因。

(三)强化指导扶持,促进县域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试点县以分类管理为中心,强化指导扶持,着力构建扶持政策体系,提升县域指导服务能力,推动合作社有效运营。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夯实管理基础。多数试点县根据新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了促进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推进县域内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安徽省砀山县制定并完善了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考核认证方案、示范章程、示范社申报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为合作社规范发展确立了标准、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是统筹相关资源,健全扶持体系。试点县从指导服务、金融信贷、人才引进等多方面入手,统筹相关资源,健全合作社支持政策体系。河北省肃宁县积极与中国供销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有限公司对接沟通,引进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项目,建设集农副产品、仓储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商贸服务平台,为合作社提供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专业服务。江苏省泰兴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创新政银担合作服务新模式,联合江苏农担泰州分公司,组织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苏农担”推广活动,以“农牧贷”“惠农快贷”等产品为依托,为合作社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三是加强示范引领,畅通退出机制。试点县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开展示范社评定和动态监测,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支持重点。湖北省夷陵区以农民合作社“五级联创”为手段,对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示范社创建延伸到乡镇一级,形成“五级”联创工作体系,并将示范创建作为合作社申报项目、争取资金的必要条件,倒逼合作社规范创新。浙江省莲都区坚持精准甄别、分类处置,采取引导自愿注销、简易程序注销、加强规范管理、跟踪帮扶解难、转为其他组织等举措,积极委托第三方开展“空壳社”注销上门服务,用市场化的手段推动注销工作。

四是发挥社会力量,搭建服务平台。试点县大力推进与中邮、中化、中粮等社会力量对接合作,共同打造多元化服务平台。陕西省岐山县与中化农业紧密合作,建立MAP中心,为合作社提供统供统销、统防统治、统种统收等生产托管服务,服务面积14029亩,带农增收30万元。湖北省洪湖市推动合作社与央企合作,如洪湖华贵水生蔬菜种植联合社与邮政公司达成实质合作,合作社将其资金账户开设于邮储银行,产品推广、电商销售和70%以上的电商包裹寄递服务都交给邮政公司,邮储银行为合作社授信1亿元,缓解合作社贷款难题。安徽省砀山县与邮政分公司开展合作,充分发挥邮政系统管理、技术和人才优势,为合作社提供惠农贷款、惠农保险、销售寄递等服务,助力合作社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浙江省瑞安市采取“政府投资、农合联运作、社会化服务”模式,建成“一站服务型”“三产融合型”等8个为农服务中心,为合作社提供多种服务。

二、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推进试点各项工作

第一批试点时间已过半,目前正处于攻坚克难关键时期。各试点单位要按照试点方案部署安排,着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下一阶段,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抓紧做好“空壳社”专项清理总结工作

“空壳社”专项清理是经国务院同意,由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牵头,11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的一项重点任务。按照清理工作方案部署安排,目前是收尾阶段。各地要全面系统、真实客观梳理总结清理工作情况,在清理工作中形成的前置辅导、强化指导等好做法好经验,要坚持下去,形成制度性成果,确保建一个成一个。

(二)探索建立简易注销程序

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是“空壳社”清理最关键的环节。为畅通退出渠道,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北京市、海南省2个省(市),以及天津市、浙江省等15个省(市)的部分城市和开发区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农民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参照适用,明确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各试点县要充分借鉴简易注销实行地区的做法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本县域简易注销程序,为合作社便利退出市场提供制度保障。

(三)促进联合与合作

促进联合与合作是试点三项重点任务之一,联合社可以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规模经济、区域经济发展,是合作社抱团发展的重要形式,也是合作社质量提升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法治保障,新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赋予了联合社法律地位,明确了联合社法人资格,联合社成员只能是农民合作社。各试点县要切实推进合作社联合与合作,还没有组建联合社的,鼓励同区域、同行业、同产业链上的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提高合作社联合与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已组建的,要依法加强指导服务,引导联合社健全“三会”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分配盈余,提升规范运营水平;引导联合社与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对接,支持合作社与产业链上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利益联合体。不得对新建农民合作社的数量下指标、定任务、纳入绩效考核。

(四)组织社会力量支持发展

组织社会力量支持合作社发展,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合作经济指导系统创新服务职能的一项重点工作。2018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与中化、中邮、中粮等3家央企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1年来,中邮集团充分发挥邮储金融、邮递物流、邮乐电商平台等优势,中化集团充分发挥农资供应、技术服务、加工收储等优势,中粮集团充分发挥种植养殖行业体系和销售平台等优势,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专业服务。在座的试点县是社企对接的先行区,要加强与三方企业对接联系,积极搭建对接平台,把示范社创建和合作社产业发展成果主动推送,组织引导企业与合作社深度合作。下一步,农业农村部还将与阿里、百果园、本来生活等企业沟通协调,聚焦合作社产品销售难题,为合作社提供优质服务。

三、2020年的工作安排

在2019年对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设计、统筹部署的基础上,2020年主要围绕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加强示范引领,优化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促进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七方面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总结和第二批试点工作中期评估,分区域组织试点县围绕规范建设、增强服务带动能力、促进联合与合作、强化县域指导扶持服务等主题开展经验交流,创建一批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县域样板。

二是深入开展示范社创建。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推进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把县级以上示范社和联合社作为扶持重点,支持其加强加工、流通、销售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

三是组织开展全国农民合作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通过对发展农民合作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加强农民合作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宣传推介,激发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做好农民合作社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认真总结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社会力量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及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编印出版农民合作社第二批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推介。

五是深化拓展社企对接。深化与中邮、中化和中粮的合作,指导地方做好对接工作。拓展合作企业范围,择优新增一批营销、物流企业对接农民合作社,分片区开展产销对接和品牌宣传,提升合作社产品影响力和效益。建立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社会力量名单,明确支持服务内容,为企业联手农民合作社搭建对接平台,帮助农民合作社提升发展质量。

六是深入推进联合与合作。推动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各类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实现优势互补,构建利益共同体,培育一批产业竞争力强、区域知名度高的品牌联合社。

七是加强指导服务。制定农民合作社财务制度,研究起草农民合作社会计制度,开展农民合作社普法宣传。开展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基层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培训,加强县乡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合作社强化规范运行,完善章程制度,优化内部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增强服务带动能力。

(此文系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一级巡视员赵铁桥于2019年12月10日在广东省高州市召开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交流座谈会上的讲话,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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