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浅谈新收入准则对建筑行业的影响
2020-12-23戚利容
【摘 要】新收入准则的制定是我国会计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市场发展中多种经济因素的出现,企业会计制度也应当进行相应调整。本文介绍了新收入准则中对收入确认模式的规定、对收入确认时点的规定等,新收入準则的制定与实施对建筑行业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单项履约情况、建造合同中成本确认问题等的影响,阐述建筑企业在新收入准则实施下的应对措施,要求建筑企业应当能够加强合同管理,加强企业内部供应链存货的协同管理,加强企业内部风险控制,对我国建筑行业下一步的发展计划提出了一定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建筑行业;单项履约;成本确认;合同管理
建筑行业具有较长的建设周期,面临的发展环境较为复杂,发展过程中受到较多的外部因素的影响。新收入准则实施之前,建造合同是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主要依据,随着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建筑行业会计核算不再按照《建造合同准则》《收入准则》进行,建筑企业会计核算以及日常生活受到较多的新收入准则的影响,要求建筑企业能够对此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新收入准则主要的变化与体现
(一)对收入确认模式的规定
新收入准则在对建筑企业会计核算时不再考虑提供劳务、建造合同、销售商品、让渡资产使用权等层面。对建筑企业原有的《建造合同准则》、《收入准则》进行了合并,由此确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方式。
建立了收入确认的五步模型,其中的基础为履行合同义务,首先要求识别客户合同,其次识别客户合同中体现的单项,履约义务,与建筑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第三要求确认交易价格,第四为能够将具体的交易价格分摊至义务履行的各个阶段与过程。最后结合建造合同中单项履约情况而确定最终收入。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建立了较为统一的会计核算方式。
(二)对收入确认时点的规定
原有的会计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过程中,要求能够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以及经营过程中的预期报酬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其转让给买方,在完成之后才能够确认收入。但是在建筑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在具体项目经营风险以及报酬转移的时点上难以充分界定。一般规定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按照一般方式进行确认,则可以在负债表日进行收入确认。
在新收入准则实施的背景下,与报酬转移以及控制风险管理相比,能够更为轻松而容易地判断控制权的转移,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履行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客户已经取得相关产品或者服务的控制权之后再确认收入。基于这一新的规定,要求在某一时段内能够确认收入,针对在建工程项目企业能够按照合同的规定对其进行管理与控制。正在建造实施的项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针对已经完成的部分履约义务有权利收取部分款项。在收入确认过程中要求能够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若难以满足,则应当在控制权转移的特定试点进行,在建造原合同的规定过程中,特定试点一般已经是工程接近完成的试点,此时对收入确认的规定更为严格与具体。可见运用新收入准则具有更大的运用优势。
二、新收入准则对建筑企业管理活动的影响分析
(一)建筑施工企业的单项履约情况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建筑企业应当能够准确识别建造合同中规定的履约义务,建造活动进行过程中具有较强的综合性与全面性,建筑企业在对建造合同中是否执行履约义务要求能够进行较为全面而细致的分析,判断建造合同规定中不同要素之间是否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若各个要素之间联系并不十分密切,则在收入确认过程中可以按照单项履约义务进行。在新收入准则中规定了“增加资产建造”这一项目,若追加的资产建造与原有的合同规定之间联系不大或者没有联系,可判断为单项合同,若追加的资产与原有合同固规定中在技术、设计与功能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也可以判定点为合同。
(二)建造合同中成本确认问题
工程建筑施工合同成本包括增量成本与履约成本两个层面。在建造合同订立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建造合同的规定,将其划入当期费用。在新收入准则下,对建造合同成本中费用与资本的规定更为细致与严格。根据其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在预计能够收回并且其摊销周期超过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情况下进行资本化处理,这一规定对建筑企业的当期利润会产生一定影响。
三、建筑企业在新收入准则实施下的应对措施
建筑企业在新收入准则实施下的应对措施主要体现为建筑企业应当组织人员加强对新收入确认准则细则的理解,加强建造合同管理,加强企业内部供应链存货的协同管理,加强企业内部风险控制。
(一)加强对新收入确认准则细则的理解
建筑企业为了能够正确应对新收入准则的影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新收入确认细则的了解与掌握。我国新收入确认方式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对原有的收入准则规定具有较大的调整,对建筑行业以及建筑企业各自的影响均很大,由此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能够加强对新收入确认细则的了解与掌握。企业应当组织财务部门以及财务人员加强对新收入确认准则实施环境与实施条件的了解,加强对新收入确认细则内容的学习,将其与建筑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将其运用于建造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之中,按照新收入确认方式制定相应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及会计计量方法,使得企业能够在旧收入准则与新收入准则之间有效过度。
(二)加强建造合同管理
基于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收入确认过程中必须基于和客户之间的合同规定进行,结合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进行收入确认,这在建筑企业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在合同签订之前,要求财务管理部门能够对合同的签订以及相关细节了解并发表意见,将新收入准则的规定与建筑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以此优化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规定。并且相关法务部门及时审查建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使得建造合同的规定能够符合相关规章管理,以此对合同的可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与判断。由此建筑企业管理过程中应当建立良好的合同管理意识,能够基于新准则以及其他相关准则的制定而优化建造合同管理。
(三)加强企业内部供应链存货的协同管理
基于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建筑企业应当能够不断优化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供应链的有效协同管理,原材料等物料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要基础性材料准备工作。对材料的优化管理是项目进行过程中的重要成本控制方式,应当基于新收入确认的规定,在建筑企业内部建立良好的长效衔接机制,以此充分整合建筑企业的供应链。在建造合同制定初期阶段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充分了解项目建设重点与难点,由此在项目建筑过程中应当加强不同环节之间的沟通,包括采购环节、销售环节、建造环节等,将其与库存管理活动有效结合,结合项目建造的实际情况以及库存情况而制定企业相应的采购计划。制定最佳的项目管理方式与建筑原材料管理方式,在企业内部建立良好的存货智能补充机制,能够结合企业具体项目的推进情况而制定相应的发展对策。
(四)加强企业内部风险控制
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较大且表现为多个层面,其中具有较多的会计估算与判断内容,在合同具有融资性质的情况下应当考虑到合同中项目建设周期的时间价值。
建造合同的时间跨度往往较长,建筑企业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使用客户信用评级,由此企业内部控制与信息管理系统也相当进行相应调整。要求其能够满足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企业应当基于新收入准则的制定优化自身内部管理控制程序,对企业进行必要的风险管理,并结合新收入准则的相应规定调整企业内部的相关规定,重新优化企业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在不符合新收入准则的情况下对相关程序以及制度进行改进,与企业自身建造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相结合。
四、结束语
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主体均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建筑企业的收入确认也产生了相应变化,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也受到收入确认收入与加量方式的影响,这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与决策活动也具有较大影响。由此要求建筑企业能够有效分析新收入准则中的规定细则,能够与建筑企业具体项目的开展有效结合,以此结合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主要体现在建筑企业应当加强合同管理,加强企业内部供应链存货的协同管理,加强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有效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
(四川洲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四川成都 610041)
參考文献:
[1]梁敏思.浅谈新收入准则在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中的应用[J].全国流通经济,2019(12).
[2]谭维.浅析新收入准则对建造合同的影响及对策——基于建筑施工企业视角[J].纳税,2019(11).
[3]尚应斌.浅谈新收入准则对企业收入确认的影响及控制策略[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9(22).
[4]许静燕.浅析新收入准则实施对电信企业的影响——以终端捆绑销售为例[J].中国总会计师,2018(11).
[5]赵梦,李小芹.基于建筑施工企业的视角探讨新收入准则对其产生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财会学习,2018(17).
[6]卢文君.新收入准则下的会计收入确认及其纳税影响[J].时代经贸,2018(33).
作者简介:戚利容(1986—),女,四川泸州人,大学本科,中级职称,现供职于四川洲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研究方向: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