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助推“五良”融合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杨仁斌在全省现代农业“五良”融合暨农业装备转型升级推进会上的讲话整理
2020-12-23杨仁斌
“良制”主要讲生产关系,讲生产经营制度机制,指人与地、人与人的关系。当前,我国农村经营基本制度是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在这种背景下,推动“五良”融合率先在现代农业园区集成落地,“良制”如何推动?如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1 小农户家庭经营在当前和今后长时期存在
据中国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年报分析,四川省90%的农村土地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经营。从城镇化率来看,即使将来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中国城镇化率达到70%~80%,全国也将还有3 亿左右农民。
2 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引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又不忽视普通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
3 落脚点是构建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
发挥农民合作社组织联结作用。坚持小农户在合作社中的主体地位。要发挥合作社通过统一生产资料供给、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过程服务、统一市场销售等生产经营服务,实现标准化生产,降低成本,提高收益。鼓励小农户利用实物、土地经营权等作价出资办社入社,盘活农户资源要素。支持合作社根据小农户生产发展需要,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建设,积极发展“农户+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工厂(公司)”等模式。
发挥家庭农场示范作用。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小农户通过联户经营、联耕联种、组建合伙农场等方式联合开展生产,共同购置农机、农资,接受统耕统收、统防统治、统销统结等服务,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利用土地资源、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提供社会化服务等,引领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
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延长产业链、保障供应链、完善利益链,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鼓励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建立保底分红、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全面推行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形成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和管护,并量化为成员股份参与盈余分配,探索建立农户政策红利分享机制。允许将财政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后,以自愿入股方式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农户共享发展利益。鼓励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有关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审批、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