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精细化培养策略研究
2020-12-21黄梁
黄梁
摘 要:精细化培养高校辅导员的职业能力,既是提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细化水平的政策思考,也是造就一支业务精湛的高水平辅导员队伍的现实追问。文章基于新时代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的内涵特征和内容维度分析,结合精细化标准培养辅导员职业能力所遵循的方向性、整体性、创新性和针对性的基本原则,从严格的准入制度、合理的聘任制度、多元的培训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和完善的激励制度五个层面着手进行了分析,致力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核心突出的辅导员职业能力体系,为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提高高校新时代思想政治和学生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提供强有力的专业人才支撑。
关键词:新时代;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精细化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20-09-24 文章编号:1674-120X(2020)30-0109-03
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着重指出,要提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促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细化水平的提高,关键是要强化辅导员职业能力的建设、构建一支业务精湛的辅导员队伍,以精心的教育理念、精准的教育内容、精巧的教育手段,做精、做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一、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精细化培养的原则遵循
(一)方向性原则
坚持方向性原则就是要坚持以思想政治教育能力建设统领道德规范教育引导能力、爱国主义教育引导能力、理想信念教育引导能力等职业能力体系建设,为培养道德高尚、爱国爱家、信念坚定的新时代高素质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体性原则
基于精细化培养的实际需求,我们需要在构建辅导员职业体系时,更加关注结构的严密合理和内容的有机整合,把握各种要素的发展趋向,形成整体优势和最大合力,以整体思维形成教育引导能力、事务管理能力和发展指导能力诸要素有机结合的整体,使高校辅导员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的专业人才。
(三)针对性原则
基于以人为本、以生为本的精细化培养内在要求,以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的变动发展性,决定了辅导员职业能力的精细化培养要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具体要求包括如下几个层面:首先,体现时代性,基于时代变化的新需求、新背景,不断完善职业能力各个要素,促进职业能力体系因时而进;其次,体现社会性,针对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动态、新问题,更新职业能力内容,提高工作的精细化水平;再次,体现信息化,针对信息时代的特点,运用“互联网+”工具,准确把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最后,体现差异性,辅导员、学生个体都存在差异,这就要求辅导员在日常工作中立足现状、尊重差异、因人而异。
(四) 创新性原则
精细化培养决定了辅导员职业能力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唯有如此,才能解决在变化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才能满足精细化培养的时代需求。一方面,要树立创新意识、更新创新理念,基于辅导员职业能力发展诉求、大学生发展期待、社会现实和时代特征,以多样化的理念,在横向拓展和纵深发展方面全面提升辅导员的职业能力;另一方面,要锻造创新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增强敏锐的洞察力、超前的预判力和独特的思维力,以此提升辅导员职业能力体系建设的独创性。
二、新时代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精细化培养路径探索
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科学判断。在这一背景下,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也要积极融入新时代的发展特点,实现与高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综合改革的一体设计、系统推进、整体考虑,以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原则,以精细化培养为目标,促进辅导员职业能力持续提升、体系区域完善。具体来说就是要:
(一)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把好辅导员职业能力源头关
严格的准入制度是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发展的前提,也是培养辅导员精细化职业能力的基础,尤其在当前社会分工更加细化、学生思想动态趋于多元的背景下,应从源头上把好辅导员的心理素质、管理能力以及工作能力等各项职业能力关口,以促进其未来的精细化发展。
1.健全“职业测评—顶岗实习”的选拔体系
按照上述流程,在实际操作中主要分“两步走”,一是借助专业软件对受聘者进行职业测评,主要评价受测对象适宜的职业类型、对职业环境的要求以及性格特征与辅导员工作的匹配度等,本着“人—职”匹配的原则,对受聘对象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下一轮顶岗实习的人员;二是顶岗实习,在个别专业施行“双辅导员制”,应聘者担任副职辅導员,在实习期内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实习期结束后,由正职辅导员和院系评审小组对其突发事件处理、语言表达、待人接物、组织管理、道德水准、工作方法、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定。
2.将对辅导员职业能力的培养与提升贯穿整个选拔过程
高校应强调多学科的培训内容,如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通过培训提升辅导员队伍的就业指导、心理咨询、社会实践、组织领导等多方面能力,持续推进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的专业化发展。
(二)制定合理的聘任制度,打通辅导员职业上升渠道
目前的辅导员聘任制度单一、滞后,辅导员主动提升职业能力的意识和积极性不够,进而导致辅导员职业能力水平不高、体系建设不完善。为解决这一问题,院校应结合实际,探索合理的聘任制度,增强辅导员工作的吸引力,为辅导员职业能力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1.针对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工作的异同,制定聘任工作三条基本原则
一是确认并坚持“辅导员具有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的双重身份”的原则;二是将辅导员的职务聘任、职称评审纳入教师聘任、职称评审总体框架中;三是考虑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在教师聘任、职称评审总框架中独立设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通过上述三条原则,可以从政策层面为辅导员职业能力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针对辅导员工作性质,在辅导员与专任教师聘任中实行“三同三异”的办法
一方面,“三同”,即在聘任时,辅导员与专任教师在岗位序列设置、形式和身份等方面完全相同。具体来说,“岗位序列设置相同”即专任教师与辅导员所属的思政教师序列完全一致,由低至高分设初级、中级、副高、正高等13个等级,明确辅导员技术职称的发展方向;“形式相同”即二者在聘任的流程、程序、聘任年限等方面完全一致,都遵循“公布拟聘岗位信息—个人申报—考察—签订合同”的步骤,保证了聘任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增加了透明度;“身份相同”即本着“同级同待遇”的原则,二者具有完全相同的身份、同级别享受同样待遇,这增强了辅导员的职业归属感,有助于激发他们主动提升、全面进步的能动性。
另一方面,“三异”,即根据工作性质,辅导员与专任教师在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聘任评议机构等方面相异。在实际操作中,“岗位职责相异”即思政教师岗位突出辅导员的工作特色,以学生工作为主,如探索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在做好常规思政教育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理念和方法的创新;完成好大学生的教育、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学生正常的学习、科研、生活秩序,以及思想动态平稳;聘期内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级等。“任职条件相异”即为突出辅导员学生工作的特殊性,单独设立任职条件,在强调德才兼备的前提下,更加注重辅导员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实际效果、工作业绩、实践经历、专业知识等,而在教学、科研方面的要求则相对较低。“聘任评议机构相异”即成立专门的评议组负责辅导员所属的思政教师序列的述职、答辩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判。“三异”体现了对辅导员工作特殊性的尊重,为其职业能力发展创造了条件。
(三)实施多元的培训制度,实现辅导员的个性化发展
尊重个性、多元发展,是新时代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学生的差异化发展离不开辅导员的个性化培养,而这一切的前提都是辅导员自身职业能力实现个性化发展。基于此,院校应针对辅导员这一群体的差异化特征,开展个性化培训,促进其多元发展。
1.科学分级分类,定制培养方式
在实际工作中,高校应以辅导员的入职年限为“经线”,以专业方向为“纬线”,构建起完善的分类体系。根据入职年限,将辅导员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根据专业方向,划分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突发事件应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日常事务管理、学业指导、班级党团建设、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等类别。
通过“经线+纬线”的方式,对每一名辅导员进行精确的分级、分类、定位,并为不同级别、类别的辅导员制订不同的培训计划,开设不同的课程、设定不同的学分等,通过定制化培训模式,提升辅导员职业能力需求与培训内容之间的契合度,提高职业能力培训质量。
2.细化专业分类,强化专业依托
辅导员职业能力的深层次、可持续发展,需要专业支撑,这也是辅导员队伍不断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的关键。为解决辅导员“专职不专”的问题,有条件的院校可以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为基础,开设辅导员专业,以专业建设的正规化促进师资配置、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培养目标的科学化、精准化,为辅导员增强职业能力提供平台,为辅导员提高核心竞争力,使这一群体成为不可替代的人才。
3.推进学科协同,拓展提升范围
辅导员队伍以思政教育为主要学科背景,同时由教育学、社会学、法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提供支撑力。在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过程中,一方面,院校在强化传统学科的基础上,重视新兴交叉学科对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的带动和促进作用,以确保最大限度地发挥各个相关学科的优势,打破“学科孤岛”,促进辅导员职业能力的融合发展;另一方面,在学科建设总体规划中,实现思政教育相关学科的协同科研衔接,通过多方联动,借助“外脑”打破学科束缚,为辅导员提升职业能力汇聚丰富的社会、学术资源。
(四)构建科学的考评制度,疏通辅导员晋升发展渠道
科学合理的考评制度既有助于客观评价辅导员的常规工作,也能够发挥“指挥棒”的引导作用,提高辅导员自我管理、自我改善、自我提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辅导员职业能力稳定有序的提升提供可靠保障。
1.尊重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杜绝“一刀切”
在日常考评中,院校明确出台辅导员职业资格认定的规范性文件,为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提供了文件性依据。同时,在实际考评中应淡化行政级别,基于“德、能、勤、政、廉”的考评要求,突出对辅导员综合业绩实效的考核,如职业道德、创新能力、服务能力、管理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等,坚决杜绝“一刀切”,确保程序公开透明、标准完全一致,更加全面、客观地呈现辅导员的日常工作和漏洞短板,这有助于辅导员群体根據考评结果和自身实际工作现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提升,促进职业能力的持续、全面提升。此外,辅导员的日常工作需要通过一定的工作量表现出来,因此评价的指标应当尽可能量化;当然,在日常工作中还有大量无法定量的隐性工作,因此在评价时除定量分析外,还需要坚持定性分析,将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
2.构建完善的多元、立体评价格局
院校应构建“辅导员+同事+学生+专家”联席评价制度,科学评判辅导员的工作能力,为其职业能力精准提升提供依据和支撑。
具体来说,一是辅导员自评,主要是将自身工作表现与岗位要求逐一对照、客观总结、全面评价。二是同事互评,同院系辅导员主要对工作质量、组织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工作绩效予以评价。由于彼此较为熟悉,也都明白工作标准、流程和要求,因此能够保障效度和专业性。三是学生评议,各院系统一制定“师生评议表”,内容涉及教师的工作创新能力、敬业精神、处理事务能力、对学生的态度等方面,并抽取部分学生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评价,来自服务对象的评价比较具有说服力,可以真正体现辅导员的职业能力水平。四是专家评议,主要由专家针对辅导员的不同分工结合不同标准进行精准测评,如针对负责团学工作、学生就业工作、学生助困工作、学生党建工作等的辅导员,采取差异化的评价方式和标准,更为专业、准确、客观地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