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式教学法在行政法教学中的应用
2020-12-17李海华
●李海华
(广西警察学院,广西 南宁530023)
2018年9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发布了《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将“重实践,强化法学教育之要”作为一项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该意见提出,要“将中国法治实践的最新经验和生动案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写进教材,及时转化为教学资源”,要“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1]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法,在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在传统的行政法教学过程中,因授课模式单一、实践教学不足等原因,导致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课堂教学效果不理想。在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目标的大背景下,行政法的教学方法的改革势在必行。
一、行政法的学科特点与体验式教学法的引入
教学方法的改革必须结合学科特点及教学目的,行政法是兼具理论性与应用性、规范性与程序性的学科,对其学科特点的掌握,有助于行政法教学改革的推进。
(一)行政法的学科特点
行政法作为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社会、政府、公民密切相关,其不仅关注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还关注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的时候,与行政相对人及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会发生各种关系,通常把调整这些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为行政法。根据行政法的概念,其内容主要包括: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2]行政法的重心是控权,是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结合学术界的既有学说,笔者认为行政法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涉及领域较广。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政、治安、税收、工商、土地、文教、人事、交通等领域都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并且随着法治政府的建设,这个范围还会不断扩大。但在行政法教学中,往往只涉及行政法基本理论的内容,教学和实践脱节严重。二是内容过于繁杂。行政法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不同方面,这就导致在行政法的内容相对比较繁杂和枯燥。三是法规修改频繁。因为行政法用于政府管理社会,而社会生活是时刻发生变化的,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行政法也会随着变化,因此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这就导致行政法在学习过程中难以理解和把握。四是实施程序严格。行政法除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性规范外,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法律中也规定了严格的实施程序,这就导致如果不熟悉行政行为的实施程序,就难以理解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
(二)引入体验式教学法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正是行政法的上述特点,导致大多数教师在行政法课程的讲授过程中,更偏向于理论知识的输出,用“一言堂”“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完成”相应教学任务。这类教学方法忽视了学生对具体程序的参与、认知和感受,学生通过课程学习不能将理论知识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慢慢地就会觉得行政法的学习十分枯燥,学习积极性也会越来越低。目前,虽然大多数高校对行政法课程都设置了相应的实践教学模块,但因其单一性、程式化、虚拟化的缺陷,使得实践教学的形式大于内容。学生缺少实际操作技能,就不能通过学到的行政法知识解决实际案例,最终导致高校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的严重脱节。鉴于此,传统教学方式已经难以满足现代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有必要也有可能在行政法实践教学中引入体验式教学法,以摆脱行政法“枯燥”的标签,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所谓体验式教学,就是在把握学生对事物的认知规律与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创设或还原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情境和场景,让学生在体验中理解学习内容,并获得更深的理解、更强的记忆。
体验式教学法与现代社会需求相吻合。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法律专业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知晓”还要“能做”。体验式教学法恰能够使行政法的理论知识与现实实践相结合,在体验中激发创新的意识,在体验中加快知识经验的转换,进而获得新的结果和感受。体验式教学法与学生成长规律相适应。当代大学生生活在一个多元的价值认知中,崇尚新知,但思想困惑与行为偏执也更为显著。体验式教学法强化教学角色的转变,注重教学过程的双向性,在课堂上,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只是引导者,通过引导让学生主动参与、体验、思考。这样,不仅可以突出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还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精神。
总之,在行政法教学过程中,教师“一言堂”的教学方法应当改变,探索切实有效的体验式教学法更有助于实现课程教学目标的高效达成。
二、体验式教学法在行政法教学中的主要形式
体验式教学可以根据课程教学需要,通过多种手段和方式呈现,在行政法教学中,主要包括案例教学、情景模拟、小组讨论、模拟法庭等形式。每一种形式都通过尽可能创造或还原特定的场景,让学生在体验中获得知识。
(一)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法是目前体验式教学法在行政法教学中运用的主要形式,其优势在于可以通过还原或者虚拟一定的场景,使学生进入其中,从而摆脱直面理论的“无味”,使学生可以在“对号入座”的过程中不断思考,相互启发。案例教学的流程主要包括案例选择、案例学习、案例讲解、交流总结等(见图1)。
图1 案例教学流程
在整个流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案例要选准。在案例选择过程中,一定要要选那些社会关注度较高或者在社会频发,与个人密切关联的案例,如北京的红黄蓝幼儿园事件、学生起诉母校事件等,也可以根据所要教学的内容合理设计一个虚拟案件。其次,案例要讲清。教师要将所选案例的基本情况向学生讲清楚,特别是程序性过程。最后,学生要参与。在现实教学中,由于教师在案例讲解过程中不重视学生的参与,导致案例教学变成了“案例宣读”,变成了讲故事课,学生听完貌似是知道了,但一下课就忘,更不要说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应用到真实案例中去了。因此,在案例讲清楚后,教师可以让学生作为法官,对案件进行“裁判”,然后教师通过提问、回答、反问、再回答的方式引导学生关注证据完整性问题、关注程序合法性问题。
可以说,案例教学法能够让学生将行政法的具体个案与法律规定、理论知识结合起来,提高其分析处理具体案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情景模拟
情境模拟教学法是通过创设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情境并引导学生将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模拟再现出来,让学生从中体验教学内容,进而进行职业技能训练的一种体验式教学方法。通过在课堂上模拟行政法律的实施程序,可以让学生加深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情境模拟教学法的流程主要包括创设情景、自由分组、课堂表演、知识讲解、交流讨论、点评总结等(见图2)。
图2 情景模拟教学流程
在整个流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学生的主体地位。情景模拟的过程是学生自主学习、自我提高的过程,因此,在专业知识的查找、剧情的设计、人员的分工、舞台的布置等方面都应由学生自己完成。二是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教师在上课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对即将表演的各种场景要烂熟于心,对情景模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预案,最大程度保证模拟活动的正常进行。三是进行恰当的点评总结。教师在点评总结时,既要对学生的努力做出肯定和鼓励,以增强表演者的信心,也要对学生表演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知识点运用不恰当的地方要进行纠正,以改变学生自身的片面认识或错误理解。
总之,情景模拟可以较为真实地还原课本中知识发生的背景,通过让学生亲历实景,亲身感受,来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进而掌握知识,并对行政法的应用产生兴趣。
(三)小组讨论
小组讨论也是体验式教学法在课堂教学中具体运用的一种形式,顾名思义,就是针对提出的任务或问题,把学生分成若干人一组的小组,通过相互讨论,共同完成、共同解决行政法问题的一种体验式教学方法。在小组讨论过程中,每个小组成员都可以围绕课本的理论、现象谈自己的体验和感悟,并通过求同存异的方式,汇聚小组成员的不同观点,然后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最终形成共识。小组讨论教学法的流程主要包括自由分组、布置任务、独立思考、组内讨论、小组展示、点评总结等(见图3)。
图3 小组辩论教学流程
具体而言,首先,由本班学生自由组合成若干学习小组,一般每个小组以6-9人为宜。其次,教师根据教学内容、教学条件等选择有讨论价值的内容,并将讨论的内容布置给大家;任务布置后,要留一定的时间让每个小组的成员进行独立思考,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要求每个人将思考的内容写下来。再次,小组内成员之间就布置的任务进行讨论,并尽可能形成一致意见;之后,不同小组之间相互展示答案,并就不同的意见或想法进行讨论。最后,教师在听取各小组的观点后进行点评和总结。需要注意的是,教师在小组讨论过程中应最大限度地保持沉默,不主动肯定任何一个同学的观点,也不轻易否定任何一个同学的看法,在整个过程中,教师只需要做到时间的控制就可以。
总之,通过小组讨论,可以激发每个小组成员的想象力,在大脑风暴中实现成员之间的优势互补,进而促使每个学生都参与到行政法的学习中来。
(四)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教学法是法学教育中常见的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从近年来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来看,其确实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但其具有的亲历性、直观性的优势也仍然无法替代。那么,什么是模拟法庭教学?简单来说,模拟法庭教学是在教师组织和指导下,由班级选定不同的学生扮演庭审过程中的不同诉讼角色,包括法官、检察官、当事人、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等,然后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在虚拟的法庭对真实或者虚拟的行政案件进行模拟审判的一种体验式教学方法。
在模拟法庭教学的整个流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学生才是主体。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学生是主体,教师只是起到引导和辅助作用。学生要自己准备庭审活动的材料,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质证意见等,对于立案、会见、证据搜集以及执行程序则需由学生在课下进行学习。第二,选择合适的案例。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注意把握从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的规律,把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晰,双方争议焦点突出的典型案例放在课程设置之初,以便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更快地入门。第三,尊重学生的意愿。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角色进行体验,而教师在此过程中需要做的只是协调好每一个角色的分工。此外,为了让学生从不同的思维方式和多角度思考问题,教师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进行角色轮换。
总之,模拟法庭教学法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非常重要,通过学生对行政案件控辩审三方的角色扮演,能够使其更真实地体验到法律职业者的实践活动。
三、体验式教学法在行政法教学中的实施策略
体验式教学法在行政法教学中的形式虽然不同,但其实施策略却是一致的,对其实施策略进行分析,有助于体验式教学法在行政法教学中的更好运用。
(一)主动转变教学观念
正如前文所言,传统的教学方法过于注重知识的传授,是一种“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教师是课堂的主角,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久而久之,学生不再愿意思考,由此也就逐渐丧失主动学习的热情。因此,要主动转变教学观念,更加注重教学过程的双向性,让学生由被动参与转变为主动参与,让教师由课堂主角转变为课堂配角。如教师可以将行政法课程内容分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若干专题,由学生自由分组、自行策划,通过情景模拟等方式,在课堂上再现行政执法的场景。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主题的选择上,确保选题既能达到体验效果又不偏离教学目的。此外,教师虽不直接参与学生的讨论和展示,但应及时记录学生的表现及存在的问题,为点评总结做好准备。总之,要在行政法教学中应用体验式教学法,就要主动转变教学观念,做到“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
(二)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为了更好地实施体验式教学,教师要充分做好相关的教学准备工作,熟练把握教学内容以及教学目标。首先,行政法的授课教师要从理论上分析行政法的知识点,并确定相关的可行性教学方案、教学案例或者情景剧教学、模拟法庭的主题,从整体上谋划体验式教学的相关思路,把握体验式教学的相关环节。其次,教师要注重所选择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多样化,尽可能选择具有关联性、探究性、代表性的与教学内容以及教学目标相适应的社会热点问题。如在选择拆除违建的案例时,可以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相关知识点,设计情景剧教学思路,让学生编制一个城管部门现场执法的情景剧。通过体验式教学,学生可以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三种行政行为进行对比、区分,以更好地掌握相关理论知识。最后,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课堂上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案,密切关注体验式教学的进展。
(三)准确控制教学过程
对整个教学过程进行有效控制是体验式教学成功与否的关键。对此,首先要从整体上控制好教学的中心,避免体验式教学的过程偏离主题。其次要从整体上控制好教学的时间,严格按照教学方案预设的时间段进行,避免因为某个流程过短或过长,而对其他流程产生影响。最后要从整体上调节好教学的气氛,积极引导学生表演等活动,让学生在愉悦的氛围中读懂、看懂、学懂,真正使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以小组讨论教学法为例,因为课堂的时间有限,所以可以将自由分组、布置任务、独立思考等环节提前在上课前完成,包括拟定讨论提纲、讨论程序以及对议题相关内容进行查阅等。课堂上则重点进行组内讨论、小组展示、点评总结等环节,通过听、说、辩等方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生自主探究和思辨的能力。
(四)建立互动考核模式
与传统考核方式不同,互动考核模式可以改变平时以学生回答问题为主的教学惯性,更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学习发展。首先,动态的多媒体记录,摆脱了传统文本作业的单一成绩呈现方式,形成互动性多增量的作业载体。其次,学生的自评与互评,有助于进一步巩固课堂所学知识,查缺补漏,调动学生积极性。最后,过程式考核方式,突破了传统单向考核的范式,使学生从为了考试而考试向以问题牵引式的研究型自主学习转变。[3]互动考核模式可以突破以个人表现程度的累加衡量整体教学效果的做法,通过评估学生间与师生间的交互影响效果,从而建立行政法课程教学的长效机制。
四、结语
体验式教学法为行政法教学开拓了一个全新的模式,实现了学生从要我学习到我要学习,教师从“主角”到“配角”的转变。但在这个过程中,体验式教学不能只注重感性体验而忽视理性总结,不能只关注教学形式而淡化教学内容,不能只强调教育实践而排斥教育理论。妥善处理好感性与理性、形式与内容、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提高学生的思考和创新能力,使之成为社会真正需要的法律应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