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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整体活化”理路分析

2020-12-15陈兴贵

关键词:活化村落整体

王 美,陈兴贵

(1.广西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广西 南宁,530006;2.重庆三峡学院 民族学系,重庆 万州,404100)

现阶段,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忽略了村落作为生产生活空间所具有的整体性、系统性、综合性等特点。一些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往往局限于某一方面、某一要素或某一产业,甚至简化为民居建筑和自然空间的修复,导致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成效不明显。基于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理念,有人提出了村落活化概念。村落活化是村落古迹、传统习俗被延续、再利用的过程,(1)郭凯莹,李美云:《村落活化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应用分析——以香港荔枝窝村为例》,载《旅游世界·旅游发展研究》2016年第5期。包括物质活化、精神活化、产业活化和机制活化等内容。(2)宰娟:《基于活化理念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研究——以常州市杨桥传统村落为例》,载《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8年第5期。村落活化不仅具有遗产活化的动态性,还具有生活化、日常化、常态化等特点,是传统农耕生活方式与现代生活方式在自然状态下的有机融合。基于村落的综合性、农耕文明的整体性、村落整体保护的特点和问题,传统村落活化应采取整体活化策略。

一、传统村落整体活化的必要性

传统村落应在活态利用中焕发新的活力,需要有生产活动、生活气息、旺盛人气和浓厚的文化氛围,才能保证其可持续发展。整体活化是维持传统村落作为生产生活综合性空间的必然选择,是延续农耕文明整体性和实现村落整体保护的必然要求,是化解村落保护与发展中诸多问题的有效手段。

(一)整体活化是维持传统村落综合性空间的必然选择

传统村落作为人类社会的基础单元,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特殊进程,不同于任何一种形式的物质或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涵盖历史与现实、静态与动态、人与自然、物质与精神等多种要素的综合性生产生活空间,包括自然空间、社会空间、文化空间、公共空间等四类空间。(3)麻国庆:《乡村建设,实非建设乡村》,载《旅游学刊》2019年第6期。这是传统村落存续的必备要素。然而,在现阶段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中,大多数人只关注重构、修复和修缮村落自然空间或传统建筑,忽视村落原有的历史底蕴、社会活动和生活气息。没有文化和社会空间的支持,精致的村落空间和精美的建筑始终只是一种固化的物态遗存。

在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传统村落居住者的社会文化活动极为复杂和多样,且始终处于不断变化中,单一的自然空间或建筑空间活化难以满足现代人的社会文化需求。因此,传统村落人口的外迁也就在所难免。村落作为人类群居生活方式的地理空间,人既是村落的建造者,也是发展的推动力量。没有人的文化创造,村落就失去了魅力和特色。没有人的生产生活活动,村落就没有活力和生命力。没有人居住的民居建筑,修缮得再好也会迅速衰败。因此,如果传统村落活化只关注建筑和自然空间,而忽视人的作用和没有村民的活化,就难以避免村落的“空心化”。在传统村落活化中,如果忽略了农业,没有人从事农业生产,村落将失去经济基础。如果没有旅游、服务业、手工业、商业等经济活动的恢复,就难以满足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需求。如果没有文化的活化,村落将失去魅力和特色。如果没有景观的活化,村落环境将脏乱不堪,无法满足宜居需求。村落作为一种共同体,自有其内在的组织原理和治理机制,历史时期的村落民俗与社会治理之间具有高度重合性,往往通过族规、家规、家训、村规民约、宗教仪式、禁忌等民俗文化发挥作用。因此,村落的活化也不能忽略传统村落治理经验、智慧的汲取和创新利用。

(二)整体活化是延续农耕文明整体性的必然要求

农耕文明既是传统村落发展的产物,也是其精神支柱。在当下社会里,传统村落是人类农耕文明存续状况最好的社会单元。农耕文明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状态,汇聚了人类在自然改造、经济发展、社会结构、文化创造等方面的智慧和成果。在自然层面,特有的生物资源、生态环境是村落的生态基础,不同的生态环境造就了不同的村落类型,生存于其中的人凭据特定的自然资源创造了丰富多样的物质和精神产品。在经济层面,围绕农业生产创造的农产品、手工制品、器皿器物、生产工具是村民生产生活的物质资源,并以其独特的制作材料、生产过程、精湛技艺和特殊功能,与城市中的工业产品形成了鲜明对比,赋予了村落浓厚的传统韵味和乡土特质。在社会层面,村落作为一种社会单元,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围绕农业生产衍生出了诸多独特的组织、结构和制度,成为维护村落秩序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并赋予村落高度的人情味和乡土气息。在文化层面,围绕农耕产生的生活观念、风俗习惯、文化心理、价值观、宗教信仰、审美情趣等人文精神,(4)刘士林:《再不保护就悔之莫及了》,载《光明日报》2015年2月27日。赋予了自然物特定的文化内涵和象征意义,是村落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精神支柱,造就了村落与众不同的人文气息。这些农耕文明要素是传统村落本质属性的集中体现。农耕文明作为一种整体形态,各种要素紧密关联,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和作用,诸多要素的相互整合和互为一体,才使传统村落有别于一般村落和城镇社区。在实施传统村落活化时,如果只是村落构成要素的单一活化,势必导致农耕文明要素的大量缺失,从而影响到村落的本质属性。因此,传统村落活化应建立在延续农耕文明整体性的基础上,努力促成多种要素的整体活化,以保证村落的完整性,避免造成村落的完全现代化、彻底城镇化和结构碎片化。

(三)整体活化有助于推动传统村落的区域性整体保护

在传统村落保护的诸多方式中,整体保护被视为最佳选择。整体活化与整体保护相辅相成。保护是活化的前提,活化是保护的目的。活化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保护。只有充满活力的村落才有保护的必要。只有活化才是可持续的保护。现阶段,学界虽然已充分认识到整体保护的重要性,但在实践中,村落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依然被简化为保护“老房子”或“文物古迹”。保护者往往将村落视为一个孤立的社会单元,采取静态的保存、展览或展示。这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村落的动态性、生活性和常态化,使其丧失了应有的综合性功能。此外,在现阶段的保护过程中,由于强调每个地方的发展各成一派,缺乏区域性系统性的保护,(5)麻国庆:《民族村寨的保护与活化》,载《旅游学刊》2017年第2期。割裂了村落与外部的联系,使村落失去了外部支持。从历史发展进程来看,任何村落都不是孤立的社会存在,它们通过婚姻缔结、人口迁移、货物交换、民间信仰,以及国家对村落的治理等,与村落以外的社会发生联系。(6)刘朝晖:《村落社会研究与民族志方法》,载《民族研究》2005年第3期。传统村落与外部社会之间的关系也是传统村落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传统村落整体保护不能只关注村落自身,更不能封闭化、静态化、固态化,必须与当前社会的总体发展趋势相吻合,要注重村落与外部环境的联系,共同形成完整的文化生态,才能使村落“活起来”“用起来”“动起来”,最终实现科学的保护。

(四)整体活化是化解保护与发展诸多问题的有效手段

传统村落整体保护与单一的村落文化要素保护相比,其面临的困难更复杂和多样,难免存在诸多矛盾。作为综合性、整体性的生产生活空间,传统村落不同于一般的文物古迹或文化遗产,其保护与发展不能等同于“遗产保护”“文物保护”“空间保护”,往往交织着人与自然、人与村落、人与人、经济与文化、短期与长远、传统与现代等多种利益和矛盾。整体活化将传统村落各种构成要素视为有机统一体,重视各要素间的关联性,最大限度地规避单一保护或利用造成的“顾此失彼”“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弊端。如果将活化利用视为一种保护手段,那么活化必然是整体性和系统性的。只有通过整体活化才能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中,协调传统与现代、融合文化与旅游、促进经济与文化互动、平衡发展与保护,(7)郭凯莹,李美云:《村落活化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应用分析——以香港荔枝窝村为例》,载《旅游世界·旅游发展研究》2016年第5期。解决遗产保护与当地社区发展之间的矛盾。(8)谢冶凤,郭彦丹,张玉钧:《论旅游导向型古村落活化途径》,载《建筑与文化》2015年第8期。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必须与整体利用、整体活化相结合,方能解决保护的出路问题。如果只有整体保护,没有整体活化利用,势必导致保护失去明确方向。只有在整体保护的基础上,谋求村落的科学利用,才能凸显村落的经济价值,才能使保护变得有意义。同时,传统村落的活化利用也不能损害村落文化的整体性。只有特色鲜明的文化景观,才能吸引大量游客;只有内涵深刻的文化符号,才能转化为文化产业资源,提高村民经济收入,促使各级政府加大对文化的保护力度,培育村民的文化自信,激发村民保护文化的自觉意识。文化保护得越好,其价值就越大,知名度也就越高,旅游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才能得到进一步发展。

二、传统村落整体活化的内容体系

传统村落作为综合性的生产生活空间,其活化应遵循“整体观”理念,着眼于村民、农业、经济、旅游、景观、文化、机制等七个维度。此七个维度既各自独立,又相互交错渗透,构成整合关联体系。通过整体活化才能培育内生动力,维系“农性”本质,夯实物质基础,突显文化魅力,营建宜居环境,提升经济价值,完善治理机制,全面恢复生产生活活动,实现整体保护与利用。

(一)村民活化:传统村落整体活化的动力源泉

村民是村落的营建者,是推动村落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村落整体活化的核心。只有树立以村民为中心的整体活化理念,才能保证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村落的发展和村民自身的发展是辨证的、历史的统一。村民自身的发展既取决于村落的发展基础,也决定着村落的发展方向。村民作为农业生产者,是农村得以发展的根本动力。只有村落中有人,才能使村落得以存续。村民作为村落的营造者,村落发展的各项事务均需要村民的参与和支持,方能得以顺利实施。传统村落活化必须坚持“活化是为了促进村民更好地发展”这一基本原则。只有村民发展好了,才能更好地推动村落保护。传统村落作为中国广大农村的一部分,农民问题同样是其核心问题,农民问题不解决,传统村落问题最终会成为无解的难题。(9)张富利:《传统古村落保护的困境与应对策略》,载《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因此,任何形式的村落活化首先要考虑的是村民问题,只有将村民视为传统村落整体活化的核心,才能打消村民长期存在的片面认识和狭隘观念,才能使村民在观念上“活”起来、在行为上“动”起来,才能激发村民的创造力、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参与热情,从而为产业、经济、旅游、机制、文化、景观等领域的整体活化提供动力源泉。

(二)农业活化:传统村落整体活化的关键要素

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中必须思考的重要问题是,村落与城市社区的本质区别是什么?笔者认为,相对于城镇而言,村落的本质属性主要表现为以农业为基础的“农性”。农业是村落形成、发展的经济基础,是农民自给自足的重要产业,是村落的主导产业。农业及其衍生出的农耕文化是维系村落“农性”本质属性的精神支柱。然而,在现代化进程中,传统农业因效益不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大量田地被抛荒,农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导致村落失去赖以依存的经济基础。农业经济效益的低下迫使大量青壮年农民走出农村,进入发达城市务工,大量房屋倒塌毁坏或“人去楼空”,公共设施废弃,垃圾无人清理,加剧了农村的“空心化”,与农业衰落之间形成了“连环负效应”。农业日益萎缩,使农民失去了主业,脱离了农业生产的农民不仅丢失了自己的身份,也失去了稳定的生活保障。没有了农业和农民,农村也就不复存在。因此,传统村落整体活化应充分认识到农业的重要性及其面临的危机。在此基础上,通过农业活化破解农业衰退现状。农业的持续、稳定和高效发展,才能吸引更多的年轻人从事农业生产。农业发展不仅能够为传统村落创造丰富的物质产品,夯实传统村落的经济基础,还能以此为基础创造出更加丰富的农耕文化,进而延续农耕文明,维系传统村落的“农性”特征,使传统村落有别于城镇和一般村落。

(三)经济活化:传统村落整体活化的经济基础

传统村落经济活化是历史时期经济功能的恢复、延续和创新。在历史时期,许多村落曾是区域内重要的经济贸易集散地,具有较完备的经济组织体系和较强的自给自足功能,不仅能够生产食物产品,而且可以借助手工技艺提供各种日常生活用品,有效满足村民的正常需求。然而,在城市化进程中,经济重心逐渐向城镇和城市转移使村落的经济功能衰落。经济功能的缺失或不健全是加快村落衰落的重要原因。因此,在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中,应充分意识到“经济发展是传统村寨保护的主轴,只有发展在地经济,才能创造工作机会、留住年轻人,村寨才有持续的生命力。”(10)刘志伟:《传统乡村应守护什么“传统”——从广东番禺沙湾古镇保护开发的遗憾谈起》,载《旅游学刊》2017年第2期。笔者认为,传统村落的经济活化应包括两个维度:一是以农业、旅游为主体的产业发展;二是以满足日常消费需求为主体的服务性产业的发展。传统村落的经济发展不能只关注现代农业、工业、旅游业、文化产业等具有明显经济效应的支柱性产业的发展,也要关注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经济活动需求。在现代市场经济背景下,传统村落的自给自足生产方式和定期的乡村集市难以有效满足年轻人日益现代化的日常消费需求。因此,传统村落活化不能只聚焦于农业、旅游、文化等产业的活化,更需要努力恢复村落的经济生活功能,完善乡村市场体系,重构新型经济关系,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改善交通和服务设施,提高村民经济收入,满足村民的正常生活需求和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

(四)旅游活化:传统村落整体活化的外在驱动力

传统村落不是孤立的社会单位。自古以来,村落始终与外部环境保持密切的互动关系。外部的社会交往、经济往来、文化交流、环境变迁、人口流动等均是传统村落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然而,在城市化进程中,村落发展的滞后性与外部社会发展的迅猛态势形成了极大反差,造成村落与外部世界的割裂,外部力量日益退出,导致村落发展缺乏强有力的经济支撑。旅游作为一种具有较强综合性的产业活动,能够有效带动饮食、交通、娱乐、农副产品、住宿等多种产业的整体发展,推动村落与外部的联系,使村落摆脱偏僻环境的限制,快速融入区域经济体系中,为其他要素的活化提供外部环境和经济基础。在文旅融合、全域旅游背景下,传统村落优美的自然风光、良好的生态系统、丰富的文化遗存、悠久的历史底蕴成为发展旅游的重要资源。旅游使一大批符合生态规律、充满人文情怀的传统村落得到了活化,适度、可持续的旅游开发是促进传统村落复兴的有效路径,(11)黄杰,李晓东,谢霞:《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活化与旅游开发的互动性研究》,载《广西民族研究》2018年第5期。是传统村落遗产保护的必由之路,(12)谢冶凤,郭彦丹,张玉钧:《论旅游导向型古村落活化途径》,载《建筑与文化》2015年第8期。是拯救传统村落的最朴素的思想。(13)吴必虎:《基于乡村旅游的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载《社会科学家》2016年第2期。旅游活化就是通过旅游方式对有形或无形遗产进行活态更新、活态融合、活态解说、活态重现或重演的过程,其目的是促使地方发展机制和现代发展动力有机融合,推动传统村落复兴和可持续发展。(14)时少华,梁佳蕊:《传统村落与旅游:乡愁挽留与活化利用》,载《长白学刊》2018年第4期。因此,在现阶段的传统村落整体活化中,旅游虽然不是唯一的村落活化选择,但不失为一种重要的外部推动力量。

(五)文化活化:传统村落整体活化的特色要素

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是传统村落有别于一般村落的重要基础。村落文化是村落居住者在特定历史时期适应特殊生态环境的产物,是彰显传统村落魅力和特色的重要元素。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背景下,文化成为推动村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文化活化就是将已经脱离了原生文化语境和使用场景的文化元素赋予新的意义或功能,重新融入现代生活。就传统村落而言,文化活化就是把那些具有历史价值的文化遗产保留下来,修复文物遗址,适当改造传统民居建筑,通过构建“村落文化+”文化产业模式,发展文化旅游、文化体验、影视产业、演艺产业、文化教育等文化创意产业,激活传统村落文化的现代价值,助推文化保护和传承,实现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发展。(15)张胜冰:《城市化进程中传统村落文化的活化利用与开发——以山东半岛沿海城市村落为例》,载《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在传统村落整体活化中,文化活化能够为其他要素的活化提供独具特色的内涵、价值和意义。文化是由诸多要素构成的复杂整体。对村落文化进行活化利用,必然涉及村落构成要素中的诸多方面,通过把各文化要素视为一个有机整体,深入分析不同文化要素间的关系;将文化要素置于特定村落和区域文化生态中,促进村落与地域文化之间的协同互动;强调物质、精神、制度等方面的协同整合,而不只是简单地修复或复制某一项或几项文化事象;不能只注重有形文化的转化利用,更要有深层的精神文化的弘扬、传播和教育,方能彰显传统村落之深厚传统。

(六)景观活化:传统村落整体活化的生态基础

村落景观是自然与人文资源共同造就的生态与文化系统,是村民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农村不同于城市的外显标志符号之一,主要包括生产景观、建筑景观和自然景观三大类别。村落景观活化的目的是改善生态环境、恢复农业生产景观、维持常态化生活、优化居住条件,共同营建“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农业生产是贯穿于农村生活始终的最重要的生产活动。生产景观活化就是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多种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副产业,恢复农业生产活动,再现耕作情景,营造田园风光。通过活化村落生产景观,可以为发展现代农业、绿色农业、观光农业等奠定基础。建筑景观是村民最重要的居住空间。传统村落的建筑均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和浓郁的区域特色,但大多破损严重,不仅破坏了村落的整体外观形象,也给村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更使许多年轻人不愿意居住于村落中。建筑景观活化的关键是修缮老旧民居建筑,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和环境卫生状况,营建宜居的美好家园。因此,为了能够留住人,使村民能够安居乐业,以及让外来人员愿意住和住得下,传统村落活化应着力于建筑景观的活化,做到内外兼修,外观精美,内部宜居。传统村落大多地处偏远,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是村民生产生活以及实施旅游活化、产业活化的重要资源基础。然而,受封闭交通条件、人口空心化、产业衰退等因素的影响,许多传统村落的自然景观尚未得到整体规划,大多还处于“原生”状态,与现代人的生活方式有诸多不协调之处。因此,在传统村落的整体活化中,应通过科学规划、适当修整、合理利用,营造出别具一格的村落自然景观,为其他村落要素的活化奠定生态基础。

(七)机制活化:传统村落整体活化的制度保障

我国的传统村落保护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政府行为。地方政府在传统村落保护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地方政府对传统村落的态度,决定着一些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村落能否进入传统村落名录,成为重点保护的对象;地方政府对村落多重价值的认识程度,尤其是经济价值的前瞻性认识,将决定着传统村落能否获得投入及投入的力度;地方政府能否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切实履行监督、评估和引导等管理职责,将会影响到村落保护能否按照既定规划去实施,取得显著效果,并防止出现盲目性开发、破坏性建设、开发性破坏等问题;地方政府能否充分发挥组织功能,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将会影响到保护与发展是否具有与众不同的特色,能否使保护回归村落本质和走在科学的道路上。(16)张丽,王福刚,吉燕宁:《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传统村落的保护与活化探究》,载《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然而,在现阶段,以政府为主导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已显现出一些局限性,如地方政府财力有限难以兼顾所有村落的保护,更无法实施整体性保护;在诸多的行政事务和发展任务中,传统村落保护往往被视为可做可不做的额外任务;政府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水平,难以做到科学规划和精细管理;在政绩思维的影响下,急功近利地看待传统村落保护,希望能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效益,等等。因此,在传统村落整体活化中,应在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机制的基础上,搭建开放多元的合作共享平台,建立有利于各方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和体制,才能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传统村落整体活化的路径选择

基于传统村落整体活化的内容体系,其整体活化应以村民活化为出发点,通过满足村民的多样化需求,活化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和创造力;推动传统农业与新型农业形态的融合,提升农业效益,夯实村落经济基础;恢复传统手工业和发展新兴产业满足村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借助旅游发展的经济效益,突显村落的经济价值;以生产景观和建筑景观为重点,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使村民能够安居乐业;以农耕文化为主题,推进传统村落文化的整体活化,突显传统村落的文化魅力和特色;通过构建村民共建共享共治机制,为村落整体活化提供组织保障。

(一)满足村民的多样化心理感知

村民“活化”应重视培育村民的主人翁意识,使其意识到村落是“祖辈的遗产”、每个人都有责任传承和保护这份遗产、保护村落就是在保护自己的家园,进而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村落保护、文化传承、资源利用和生态维护。从“村民本位”原则出发,村民“活化”的关键在于改善村落的物质、经济、文化、制度、教育、环境等条件,使村民有充分的幸福感、获得感、集体感、归属感、安全感、信任感和主人翁意识。通过改善村落环境卫生、生产条件、居住空间、信息通讯、交通设施等,营造宜居环境,使村民能够享受到现代化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品质,增强幸福感;通过振兴传统农业、手工业和服务业,发展新兴产业,增加就业和创业机会,提高村民收入,使村民有获得感;恢复多样化的基层正式和非正式组织,利用社会组织的凝聚、整合和互助等功能,重构新型村落共同体,和睦邻里和亲属关系,增强村民的集体感;改善教育条件,为年轻人解除子女教育的后顾之忧,使村民及其后代能充分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村民文化素质,让村民能够安居村落,增强村民的归属感;改革医疗、养老等福利制度,重构村落集体制,有针对性地采取保障措施,解决村民民生问题,使村民获得安全感;依据相关法律和制度,灵活解决村民住房和土地产权问题,最大限度地使村民获得实惠,增强村民的信任感。最后,通过举办文化和职业培训,组织村民外出考察,增强参与决策能力,提升自我独立发展意识,提高村民综合素质,继续发扬艰苦朴素、自力更生、勤劳苦干的精神,养成自觉服务社会或村落公益事业的行动习惯,有意识地培养本地民间正能量,(17)汤敏,郑捷,刘嘉琪:《社会组织视角下的古村落保护、活化、复兴之路——以古村之友为例》,载《小城镇建设》2016年第7期。逐步培养一批高素质、懂技术、能力强的新型农民,使他们成为村落活化的“领头人”。

(二)推动传统农业与新型农业形态的融合发展

在现代化进程中,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是大势所趋。现代农业的功能更加多样和复杂,除了供给农副产品满足人们的基本物质需求外,还要承担起文化遗产保护、农耕文化传承、休闲娱乐、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等功能。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农业活化的关键是变革农业生产方式,提升农业产业的价值,衍生出更大的产业链,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18)张丽,王福刚,吉燕宁:《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传统村落的保护与活化探究》,载《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具体而言,可采取如下路径:利用传统农耕知识种植有机农作物,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开发特色农副产品,打造绿色农业品牌,搭建农村电商平台,扩展农产品销售市场;构建“农业+”假日、休闲、观光、体验、科普、旅游等新型农业形态,构建融“吃、住、行、游、娱、购、养”等功能于一体的乡村田园综合体,为外来人员提供体验乡村生活、养生养老、休闲度假、观光娱乐、劳作体验、科普教育等多样化服务;采取“农户+基地+公司”的经营模式,构建高效快捷的农产品生产、销售和流通渠道,使农产品顺利走入市场,让农民获得经济收益,增强农业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农耕文化符号附加于相应的农产品中,增强村落的本质属性和历史文化底蕴,丰富农产品的社会文化内涵,使农产品不只是满足生理需求的物质产品,而是超越物质形式本身,转变为具有丰富象征意义和精神内涵的文化产品,进而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打造特色农业品牌奠定基础;借助“农民丰收节”等传统节日庆典,展示农产品、体验农事活动,促进传统生活方式与现代生活方式的有机结合;紧扣文旅融合、旅游扶贫、全域旅游、智慧旅游等热点和趋势,将农作物产品、农副产品、饮食产品转化为手工艺品、文化产品或旅游产品,借助居民与游客的互动进入旅游市场,实现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19)吴必虎,徐小波:《传统村落与旅游活化:学理与法理分析》,载《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三)盘活村落生计经济满足村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传统村落的经济活化既要振兴农业,还要恢复传统服务业,也要发展新兴产业。传统村落经济活化的关键在于,激发传统农副产业、手工业和服务业的活力,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恢复编织、酿酒、制茶、餐饮、食物加工、农具锻造、棉纺织、中药材加工、中西药铺、理发店、陶瓷器制作、木匠、泥瓦匠、零售店、银器加工、流动摊贩等服务业,致力于生产日用产品,满足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需求;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参与市场交换,满足更广阔人群的多样化需求,进而盘活村落的生计经济。

在现代社会里,人的需求极为多样化,不仅有物质需求,还有休闲娱乐、人际交往、访友探亲、医疗教育、通信咨询、旅游探险等方面的社会交往和社会保障需求。因此,传统村落活化应引入现代生活方式和发展理念,在维持村落本质属性和保护文化遗产的前提下,有选择地利用各种自然和文化资源,采用新技术发展新兴产业,为村民提供更多的本地就业机会,引导现代消费模式,让村落恢复经济活力;坚持精准发力的原则,通过实践调研等科学民主的方式,挖掘和选择适宜自身发展的产业;政府要落实乡村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相关的支持保护制度;依托现代科技,不断促进乡村产业实现科技化,(20)蒋利雪,李敏:《以人为本视阈下乡村社会治理精细化研究》,载《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发展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创意经济等新型经济形态,扩大对外开放,催生可持续的产业链条,健全传统村落的经济功能,带动村民脱贫致富,满足村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四)借助旅游的经济效益推进整体活化进程

现阶段,在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中,旅游活化备受关注,相关成果也极为丰富。基于现有成果的分析,笔者认为传统村落的旅游活化应在保持乡村本色,杜绝全体农民“商人化”的前提下,突出村落文化主题,实现差异化发展,构建“研学游”一体化平台,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传统村落旅游活化不能把村民都变成导游或酒店老板,抛弃农业及农副产业,完全去从事与旅游直接关联的职业;绝大多数村民应将重心放在农业及农副产业的发展,生产出更多优质的农产品和农副产品;村民可以通过农产品、劳动力投入、土地资源入股、房屋租赁、餐饮服务、导游服务、旅游演艺等方式参与旅游。旅游发展也不能将农村建成标准化的城镇,以清一色的钢筋混凝土楼房取代传统民居建筑,用现代的生活设施全部取代传统的生活用具,应最大限度地保持乡风民俗、乡土气息和历史韵味。传统村落在自然资源、人文资源、村民素质、基础设施等方面均有较大差异,决定了其旅游发展切忌“一刀切”模式,不能盲目跟风、照搬其他村落的成功模式和模仿城市旅游设施建设,应建立在充分挖掘村落可利用资源的基础上,基于历史积淀和优势文化资源,明确村落的类型和性质,凝练村落主题文化,围绕主题文化设计旅游发展规划,在发展模式、景点打造、经营理念、产品开发、营销手段、服务活动等方面体现出与一般乡村旅游不同的形式和内容,实现错位发展。传统村落旅游活化要加强对外宣传力度,除借助广告、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数据库、微视频、抖音等媒介外,还应构建“研学游”一体化平台,支持区域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和行业协会在村中建立农业科普基地、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非遗传承基地、农耕文化体验馆等平台,充分利用他们的组织动员能力、科研能力、学术人脉、师生群体、人际关系等优势,定期开展文学采风、摄影摄像、书法艺术、戏曲表演、实习实践、社会调查、自愿服务等活动,扩大村落知名度,为旅游发展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五)打造人文与自然相互糅合的立体复合景观

生产景观、建筑景观、自然景观是传统村落人文与自然环境的重要表现形式,是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生态基础。上述三种景观是传统村落最具特色的自然与文化景观,其整体活化可以营造乡土田园风光,打造传统村落整体风貌,最终构建人文与自然相互糅合的立体复合景观。

生产景观活化应着眼于土地资源的科学规划、充分利用和创新使用,对现有水田、旱地、荒地、公共用地进行适当改造,通过科学合理的土地流转,因地制宜分片区规模化种植多种农作物、经济果木,建设蔬菜基地、花卉园圃,呈现出层次分明、功能多样、绚丽多姿的田园风光,以通达、整洁、方便、安全为标准,修复田埂、沟渠、田间小路,定期清除田间地里的生产生活垃圾,呈现出井然有序、清洁干净、方便安全的田园景象,吸引城市人利用节假日开展农业观光、农事体验、农业科普等活动,积极参与农业生产活动,营造热闹繁忙的播耕和收获情景,使村落成为休闲娱乐、亲近自然、体验乡愁、追忆童年的理想之地。

建筑景观活化应在保护建筑风貌、整体格局和内部结构的前提下,改造住房功能,消除安全隐患,完善饮水、沐浴、洗漱、厨房、厕所、用电、排水、娱乐等设施,调动村民积极性开展“家园美化”行动,利用好房前院后的空地,种植奇花异草、蔬菜瓜果,打造绿色、舒适、方便、安全的“宜居绿色家园”。部分保存完好、规模较大、设施完备、安全舒适的民居建筑和公共建筑可以适度用来发展民宿,满足外来人员的住宿需求,为建筑主人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新建民居建筑应统一规划和设计,在外观上与传统建筑保持一致,使传统与现代建筑交相辉映,形成与城镇有明显差异的建筑景观效果。建筑景观活化还要关注名人故居的历史和故事,利用名人轶事赋予建筑厚重的人文气息,利用建筑空间展示主人的生命历程、丰功伟绩和趣闻轶事。

自然景观活化应从村落具体地形地貌出发,在维护山地生态格局的基础上,通过水系景观的提升、村落空间格局的彰显,形成山、水、村落一体的复合空间形态;(21)王竹,王丹:《山地河谷型村落的更新与活化——以浙江德清东沈村为例》,载《西部人居环境学刊》2018年第3期。应本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遵循山水特点,修整道路系统,清理生产生活垃圾,配置安全护栏,杜绝过度人为改造,将原生态的生态环境转化为可观赏、可游览的旅游景点;全力发掘特色自然景观,避免出现“千村一面”的同质化现象,着力发掘自然景观隐含的历史渊源、传说故事,赋予其深厚的文化内涵和象征意义;不能孤立地打造自然景观,应突出“山、水、田、村”自然特色与“民风民俗”人文特色的糅合,既要关注景观中“物”的保存,也要关注村落中的“人”(22)陈顺和,余晨炜,陈燕红:《山水型风土景观营造思想在传统村落活化中的应用》,载《建筑设计管理》2016年第9期。,将多种景观要素进行整合,共同打造人文与自然交相辉映的立体式复合景观。(23)孙直法:《美丽乡村建设视域下传统村落景观的保存与活化》,载《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8年第6期。

(六)以农耕文化为主题推进村落文化的整体活化

在传统村落的诸多文化要素中,农耕文化是最具特色的文化资源,是传统村落的文化根基,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多样性和民族性,是彰显村落历史积淀和文化特色的重要符号。农耕文化包括古代农学思想、精耕细作传统、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技术、治水文化、物候与节气、农业形态、农业文化遗产、节庆文化、茶文化、渔文化、蚕桑文化、饮食文化、酿酒文化、服饰文化、地方民俗、民间艺术、涉农诗词歌赋等等。(24)高万林主编:《中华农耕文化科普读本》“前言”,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第1页。上述农耕文化形式和内容,至今仍然以多种形式或隐或显地存留于日常农事生产和生活中,为传统村落的文化活化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农耕文化活化应注重各种农耕文化资源的收集、整理和阐释。首先,借助文献和田野考察,辑录民歌、舞蹈、谚语、俗语、信仰、节庆等民俗中隐含的农业、种籽、农具等农业起源信息;以“深描民族志”方式阐释选种、灌溉技术、水资源管理、作物收割与存储、虫害防治、土地管理、气候时令、劳动分工、农具制作与使用等技术知识。其次,从主位视角,阐释水稻、玉米、荞、马铃薯、青稞、大豆等农作物分类、营养价值、食用方法、加工储存方式等本土观点。最后,收集整理尚存的古梯田、古栈道、古堰塘、古河道、古水渠、古井等物质文化遗存,阐释其历史故事、制造原理、功能作用,以影像、图画、文本等形式将其记录和保存下来,借助大众媒体和现场展示,延续村落的历史印迹和文化脉络。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农耕文化中蕴含的艰苦朴素、团结互助、勤俭节约、精益求精、物尽其用等观念,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传习生产技术、手工工艺、制造技艺等,创造民居建筑、农田水利、农副产品、生活用具等物质产品,满足日常生产生活需求;利用农耕文化孕育的团结互助、互帮互促、乡规民约等制度文化,组建多样化的村落自组织,提升村民凝聚力,建构村落共同体;把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口头文学、音乐舞蹈、戏曲戏剧、娱乐游戏等进行创新性转化,发展乡村民俗、文化、旅游等演艺产业,调剂人们的生活节奏,协调人际关系,缓解劳动疲劳,服务旅游发展,营造节日庆典氛围,加强文化交流。

(七)构建村民高度参与的共建共享共治机制

中国历史时期的乡村社会形成了完备有效的治理机制。近现代以来,传统乡村治理模式日益退化,村落共同体日趋解体,村民凝聚力下降,削弱了村落自我更新能力。因此,重构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新型治理机制是传统村落活化的重要内容。治理机制活化应立足于村落的历史属性,挖掘传统治理经验和智慧,发挥乡贤名人的精神激励作用,传承优良家风,培育新型农民,利用自组织提升村民凝聚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结合现代乡村治理的新要求,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村落治理机制。

传统村落参与机制的活化应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成立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落保护与发展委员会,明确责任与义务,涉及村落保护与发展的重大规划、方案或设计,应广泛征求村民意见;赋予村民自主发展权力,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发展项目,应由村民参与设计规划,自主制定分配模式和方案,政府和企业只提出参考意见,协助平衡相关利益关系,不能“越俎代庖”“一手包办”;遵循“民间事民间办”的原则,由村民自主组织开展相关民俗文化活动,政府和外来力量不过度干涉;组建村民自查自纠监督组织,强化舆论监督作用,增强自我管理能力;组建村民合作社,集体参与旅游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定期召开村民大会,征求村民意愿;组织村民参与村落环境卫生整治,构建村民共建共享共治模式;村民应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努力贡献地方性知识和人力资源,协同相关主体,共同出谋划策,直接或间接参与村落的保护与发展,获得相应利益;充分发挥村落基层领导、乡土知识分子、新乡贤的引领作用,激发村民参与治理的自发性、自觉性和创新性;发挥村民的民主监督作用,防止出现“不接地气”的形式主义,避免对传统村落造成新一轮的破坏性建设和建设性破坏。

四、结语

综上所述,传统村落的活化一定是整体性的活化,只有整体活化才能维持村落作为生产生活综合性空间的属性,才能保证村落的永续发展。整体活化作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新思路和新策略,强调一种整体的理念和思维方式。整体活化不等于同步活化、同时活化、全部活化,其实施步骤可以有先后、有主次、有缓急,但在实施每一个环节、开展每一项工作时,都应做系统思考、整体考虑、通盘策划和兼顾统筹,将相关要素纳入参照体系,关注各要素之间的内在关联性,不能顾此失彼。整体活化需要在活化规划中体现整体思维,在实践中通过关键要素的活化,带动其他要素的活化,最终实现多种要素的协同发展。传统村落整体活化不仅关注村落本身及其构成要素的整体性,也要兼顾村落与外部环境的互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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