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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下的税收问题研究

2020-12-14程愉茁陶天阔王小程

锦绣·上旬刊 2020年11期
关键词:数字经济难点税收

程愉茁 陶天阔 王小程

摘要:新世纪之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不断完善,引领了数字经济的到来,使得货币流通更为便捷,但与此同时,也为税收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考验,基于此情,文章将对数字经济下,困扰税收工作开展的问题做出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望在兼顾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确保税收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关键词:数字经济;税收;难点;建议

引言

数字经济是科技高速发展的产物,对于人类文明进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而税收又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在新的数字经济时代下,如何做好税收征管工作,避免国家财政不受损失,同时,推动数字经济全面发展,将是值得我们深思且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数字经济相关概述

数字经济是一个经济系统,其是依靠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通信等建立起来的,在这个系统之中,数字技术被广泛使用,并由此带来了整个经济环境和经济活动的根本变化。另外,数字经济也是一个信息和商务活动都数字化的全新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系统。在数字经济下,社会交易成本降低,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企业、产品、产品附加值等得到提升,因此,其已成为驱动我国经济实现快速增长的新引擎。

二、数字经济下的税收难点

1、数字经济的纳税主体难以确定

以数字经济为基础的商业模式,大部分均通过交易平台实现供需双方的合作,但很多的交易平台没有办理工商登记或只是简单登记,而税务登记更是少之又少,另外,供需双方是依靠交易平台进行的合作,导致双方极易出现利用科技手段隐匿真实姓名、身份等信息,还有,资金也是通过交易平台实现流通,进一步加剧了纳税主体确定的难度。

2、课税对象界限模糊

课税对象设置反映了征税的范围和界限,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企业(或个人)涉及的数字经济交易活动一般不通过实体资产转移即物流过程,若从经济学角度观察,更多涉及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的流转或数据的流动,通常被认为是一种附加值增量经济。从税收角度分析,获取这部分附加值增量的企业(或个人)是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负有纳税义务。相应地,如何确定税目和税率、如何抵扣税款等问题将随之产生。但在数字经济模式下,课税对象界限模糊,不易辨别。

3、有效电子证据获取有难度

数字经济时代下的互联网交易活动,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集为一体,在交易过程中不在使用传统的货币、刷卡等结算方式,这为税务部门的应税资金流动监控增加了难度,另外,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高速发炸,纳税人若拒绝提供密码,相关监察人员是很难在极短时间内将资料解密,进而会因缺乏有效证据而导致偷税漏税的纳税人逃脱制裁。、

税收收入归属确定有难度

三、数字经济下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建议

1、纳税登记普及化

将纳税登记流程嵌入各大互联网平台。所有想要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都需要在平台注册经营账号的同时就进行工商登记。这样就可以从源头上对应纳税所得进行控制。此外,这样的举措也可以使得纳税意识深入人心,起到税收宣传作用。

2、税款征收源头化

由于我国的数字技术发展还不全面,暂时还没有达到可以像西方国家那样实行个人所得税申报制度。在现有条件下,税务机关无法对自然人通过平台交易所获得的所得进行征税。因此,税务机关应该从源头上进行征税,在交易行为发生的同时以流转税的形式征收一定的税款,这样可以防止税务机关后期对个人所得征税的时候因为收入无法跟踪而产生的税收漏洞。比如:税务机关可以将征税系统嵌入各大互联网交易平台,这样可以监测相关纳税人的销售额,判断其纳税人身份,进而合理征税。对于进行交易活动的自然人而言,在取得所得的同时就以相应的征收率征收,可以保证税款的足额征收,确保财政收入的实现。

3、税收优惠模式应从标准认定模式转为发生抵扣模式

我国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时候应该具有针对性,从标准认定模式转变为发生抵扣模式,比如:只要是有数字投资的企业,不论行业领域,均可以享有税收优惠,而税收优惠的方式也可以投资额抵免、加速折旧等方式为主。通过实行以税基优惠方式为主,税率优惠税额减免方式为辅的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优惠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引导激励作用。

4、建立“数字企业”认定标准,更好地发挥税收在数字经济中的引导作用

应该有针对性地对数字经济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将原本的行业认定优惠政策转移到企业认定优惠政策上来。比如:新增“数字企业”认定标准,从数字技术资金投入,数字化模式的百分比,数字化经济量产出等角度定义“数字企业”。对满足“數字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实施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使得一些运用数字技术的制造业工业企业也能享受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优惠,促进数字化和工业化更好地融合发展。通过“数字企业”标准认定,也可以对这些企业进行统一指导和管理。另外,从企业标准角度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可以使得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难以享受到税收优惠,有助于减少政策性税收流失的风险,让税收优惠更好地发挥其引导性作用。

结束语

综上所述,数字经济已然成为了引导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但由于其隐匿性、快捷性等特点,为国家税收征管带来了极大挑战,但笔者坚信,只要相关部门,从税务登记、政策优惠、征管方式等多方面入手处理,不远的未来,以数字经济为基础的新商业经济模式必然会得到更好发展,而因之而产生的税收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参考文献

[1]何杨,陈琍.经济数字化的税收挑战[J].中国财政,2019(18)

[2]刘禹君.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J].商业研究,2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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