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制下可持续供应链协调研究
2020-12-14叶威刘晶金
叶威 刘晶金
摘要:文章建立了在政府规制下以制造商为主导,以零售商为追随的二级供应链模型,并在建模中同时考虑可持续性三个维度。研究表明,在政府规制下零售商基于收益共享契约进行运作可以促进制造商企业社会责任水平、消费者剩余和双方效益的增加;政府效用函数中的社会维度的提高对生产者剩余、消费者剩余以及产品绿色度有積极显著影响,政府更加注重社会维度,有利于企业绿色生产率提升以及制造商和零售商经济收益的增加。
关键词:政府规制;可持续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产品绿色度;供应链协调
一、引言
由于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国资委从2008年就要求央企率先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央企已经启动社会责任实践并延伸到供应链。在“一带一路”战略中,中国企业的环境和社会形象受到关注乃至质疑,企业必须承担环境和社会责任,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2019年中国发布了1993份社会责任报告,其中近三年,名称为“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占比大幅增加,从2017年的2.02%增长到2019年的16.58%,发布企业均为港交所上市公司。说明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注重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致力于可持续供应链管理,但这些企业如何有效管理和影响上下游企业,还存在困难。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这类企业的生存并促进其发展,但这类企业仍面临供应链不确定带来的困难。由于全球竞争和日益严格的法规要求,国内外领先企业都开展了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相关实践。
从短期看来,在可持续供应链管理中社会目标与经济绩效可能存在冲突,但是众多学者研究发现从长远角度看来,企业的社会目标在一定条件下有利于经济利润的增加,可以实现企业社会责任和盈利能力的双赢。在当今的全球市场中,企业逐渐认识到可持续性问题的重要性。在可持续供应链的理论研究中,部分学者强调应同时考虑可持续性的三个维度。Chen等提出供应链管理必须考虑改善供应链的社会、环境以及经济因素的影响。Ashby等研究提出供供应链管理中需要重视经济,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整合的优势。朱庆华等提出从不同角度对可持续供应链协同管理驱动、绩效实现机理及运营创新三个方面进行可持续供应链协同管理。然而企业在开展和实施可持续供应链过程中,容易遇到企业成本增加、研发力度不足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阻碍。因此需要政府参与进行引导,促进企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CSR),致力于可持续发展战略。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针对社会责任对供应链协调的影响进行了研究。范建昌等探索制造商CSR对供应链均衡运作结果的影响,回答了企业社会责任是否有助于提高供应链中产品质量的问题。郑本荣等通过考虑闭环供应链四种不同CSR投入方式,分析了供应链成员社会责任投入行为对闭环供应链协调决策的影响。Ma等基于一个信息不对称两阶段供应链,通过供应链契约协调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成本对企业社会责任承诺和利润的影响。Panda等通过考虑利润最大化和产品回收两个领域的社会责任,探讨企业社会责任对剩余利润份额的影响。田刚等根据全球供应链视角,研究了中国供应商实施社会责任以及跨国公司提供协调契约时对供应链均衡运作结果的影响。
针对政府政策对供应链协调决策影响的研究。田一辉和朱庆华基于三阶段演化模型,探究了竞争企业在政府价格补贴下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扩散过程。江世英等在政府对制造商研发补贴环境下,分析政府补贴对社会福利,消费者剩余以及产品绿色度的影响。Giri等基于政府、制造商和零售商双向线性模型,研究了政府补贴对供应链净收入、产品绿色度以及碳排放的影响。莫赞等通过分析无政府补贴和有政府补贴下制造商主导的可持续供应链决策变量变化,对供应链决策的影响。
综上可知,现有供应链研究中,往往考虑政府政策对可持续性的一至两个维度以及影响,或者仅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不同决策的相互影响。本文同时考虑了供应链和政府层面的可持续性的三个主要维度(利润作为经济指标,绿化作为环境指标,消费者剩余作为社会指标)。基于此,本文聚焦于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制造商和零售商组成的二级供应链,考察实施社会责任对供应链均衡运作结果的影响,探讨在政府规制下的供应链协调策略,以及政府不同政策对供应链三个方面的影响。本研究可为可持续供应链协调提供一个新的视角,也可为促进制造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
二、模型建立及假设
本文考虑的可持续供应链由一个制造商和一个零售商组成。制造商以单位成本c(c>0)生产绿色产品。制造商以批发价ω(ω>0)向零售商供应绿色产品。零售商以价格p(p>0)向客户销售产品,假设制造商除了环境因素之外还会考虑社会因素。
政府会在特定情形下会对绿色产品征税。当部分制造商产品的绿色程度可能低于特定值,而其他制造商生产的绿色产品可能会达到额定绿色度时,政府将对产品征收税款以改善环境条件。此外,政府也会根据社会责任(CSR)程度对产品征税(τ>0)或支付补贴(τ<0)。因此,在本文中,假设政府对产品的最终价格征收(支付)税(补贴)。关于这种税(补贴)的需求函数可以写为:q=a-b(p+τ)+λθ,(a>0)为市场总容量,(b>0)为市场对零售价的敏感系数,λ(λ>0)为市场对产品绿色度的敏感系数,θ是产品绿色度。假定制造商产品绿色成本与产品绿色度成二次方关系,设制造商产品绿色成本为ηθ2/2,η为产品绿色成本系数。本文将消费者剩余视为制造商利润函数中的社会福利指数。本文参考Panda和范建昌的做法,将制造商关注消费者剩余(CS)的程度作为其履行CSR水平的反应,也即消费者剩余是制造商目标函数的一部分。制造商是具有一定社会责任感的企业,t越大,社会责任感越强。
五、数值仿真
本节进行数值仿真来验证上述命题结果以及收益共享契约模型的正确性,对于所有选择参数值和变化范围满足需求函数积极性。赋值参数如下:a=100、b=2、λ=1.1、η=2、c=6。
首先,观察收益共享比例对各变量的影响,假设政府关于可持续性三个维度系数ξ1=ξ1=1、ξ3=0.6,制造商CSR程度t=0.4,由式(15)可得:0.12 由表1可看出:一是当可持续供应链应用收益共享契约后,产品绿色度,最终价格以及市场需求有所升高。因此作为供应链核心企业的零售商可提出收益共享契约激励制造商加大研发力度,提高产品绿色度刺激市场需求,以获得更多利润。二是随着共享系数值在一定区间内增加,制造商批发价格不断提升,但始终小于分散决策下的最优批发价ω*d。这是因为随着零售商分享一部分利润收入给制造商,鼓励制造商提高产品绿色度提高产品价值,使得产品批发价格有所上升,两方面因素也进而影响产品最终价格相应上升。三是随着k值增加,契约后可持续供应链系统利润增量先增加后减少。因此制造商与零售商应采取合适的收益共享比例,使得整条可持续供应链利润得到较大提升。 进一步对契约后可持续供应链的系统利润增量关于共享系数k的关系进行分析,当k=k*时,经计算k*=0.195,此时可持续二级供应链的利润增量最大,收益共享契约效率最高。 以上仿真基于假设政府效用函数中环境、经济和社会维度系数为特定值情况。现研究政府政策对供应链社会(消费者剩余),环境(产品的绿色程度)和经济(供应链成员的利润)的影响。 通过图1可以看出,制造商利润πm、零售商利润πr以及消费者剩余随着政府效用函数环境维度系数ξ1的增加而上升。政府效用函数经济维度系数ξ2的增加对企业收益影响微不足道。又从图2可以很直观的看出,政府效用函数社会维度系数ξ3相比较于环境系数ξ1对企业收益以及消费者剩余有更显著的影响。可以解释为:ξ3在一定范围内政府对产品进行补贴,随着政府对社会效用的逐渐重视,政府将会逐步对市场绿色产品进行不同额度补贴,鼓励绿色产品制造商进行绿色研发和生产,进而提高产品销量与企业收益。 由图3可知,产品绿色度θ随着政府效用函数环境维度系数的增加略微增长,随着社会维度系数增加而直线上升。 综合图1、图2以及图3,可以明显看出,政府效用函数环境维度系数ξ1和社会维度系数ξ3分别对供应链收益、产品绿色度与消费者剩余产生积极影响,社会维度系数ξ3的影响更为明显。说明政府应该更加重视社会维度,针对绿色产品进行一定额度的补贴,鼓励企业生产研发绿色度更高的产品,同时增加了企业利润和消费者剩余。 六、结语 现有文献极少在政府规制下从经济、环境和社会三个视角综合研究可持续供应链协调。为了弥补这一不足,本文将可持续性的三个维度纳入模型中。最终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 在一定范围内,制造商的CSR行为和产品绿色度的提升有助于提高市场需求,进而促进消费者剩余的增加,使得制造商整体利润和供应链系统经济利润随之增加。进一步说明制造商制定生产决策和零售商制定销售决策时,需要同时考虑到CSR程度以及产品绿色生产管理效率两方面的影响。 基于收益共享契约,零售商分享利润的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双方获得的利润皆高于分散决策下的利润;进一步证明了零售商适当分享经济收益,会促进制造商CSR程度提高,生产更高绿色度产品,制造商和零售商的收益随之增加。 通过政府效用函数环境、经济和社会三个维度系数分别对生产者剩余(企业利润、消费者剩余以及产品绿色度的影响进行比较,结果说明社会维度的影响相比较经济和环境维度的影响更为显著,政府应重视社会可持续发展,对绿色产品进行不同额度的补贴,进而鼓励企业提高绿色生产率,消费者能购到更加清洁环保的产品,最终致使企业利润和消费者剩余提升。 本研究结论可为政府相关决策者制定企业可持续发展策略提供参考,以及给供应链企业管理人员提供建议。 参考文献: [1]Ni D, Li K W. A game-theoretic analysis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conduct in two-echelon supply chains[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Economics,2012,138(02):303-313. [2]Hsueh C F. A bilevel programming model fo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ollaboration in sustainable supply chain management[J].Transportation Research Part E:Logistics and Transportation Review,2015, 73:84-95. [3]Koberg E, Longoni A. A systematic review of sustainable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in global supply chains [J].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2019,207:1084-1098. [4]朱慶华.可持续供应链协同管理与创新研究[J].管理学报,2017,14(05):775. [5]周宏春.构建绿色供应链,助力产品生产和消费升级[J].中国商界,2019,316(Z1):58-59. [6]范建昌,倪得兵,唐小我.企业社会责任与供应链产品质量选择及协调契约研究[J].管理学报,2017,14(09):1374. [7]郑本荣,杨超,杨珺.CSR投入对闭环供应链定价与协调决策的影响[J].中国管理科学,2018,26(10):64-78. [8]Ma P,Shang J,Wang H.Enhancing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ontract design under information asymmetry [J].Omega,2017, 67:19-30. [9]Panda S, Modak N M, Cárdenas-Barrón L E.Coordinating a socially responsible closed-loop supply chain with product recycling [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Economics,2017,188:11-21. [10]田剛,刘晶金,叶威.跨国公司能促使中国供应商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吗?[J].系统工程,2019,37(03):52-62. [11]田一辉,朱庆华.政府价格补贴下绿色供应链管理扩散博弈模型[J].系统工程学报,2016,31(04):526-535. [12]江世英,方鹏骞.基于绿色供应链的政府补贴效果研究[J].系统管理学报, 2019,28(03),594-600. [13]Giri R N, Mondal S K, Maiti M.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on a competing supply chain with two green manufacturers and a retailer[J].Computers & Industrial Engineering,2019,128:104-121. [14]莫赞,傅丽红,闻祥,刘洪伟,周青洲.政府补贴政策对可持续供应链决策的影响[J].系统工程,2020,38(01):85-92. [15]朱庆华,窦一杰.基于政府补贴分析的绿色供应链管理博弈模型[J].管理科学学报,2011(06):90-99. [16]Sinayi M , Rasti-Barzoki M. A game theoretic approach for pricing, greening, and social welfare policies in a supply chain with government intervention[J].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2018,196:1443-1458.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