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环境如何影响互联网微创业绩效?
——基于社会资本的中介作用
2020-12-11潘昱丞赵赫男
赵 西,潘昱丞,殷 辉,赵赫男
(1.合肥学院a.经济与管理学院;b.外国语学院,合肥230601;2.青岛大学商学院,山东青岛266071;3.中南大学商学院,长沙410083)
引 言
2020年的新冠疫情虽然给经济造成重创,却也如同2003年的非典一样,催生了网购市场的火爆,促进了“宅经济”和互联网“微创业”的发展。一方面,受疫情影响,传统实体经济举步维艰,失业率逐步上升;另一方面,直播电商、社群拼团、微商带货、社交副业等互联网微创业活动却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作为自主解决就业问题的创业模式,微创业活动主要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新项目开发,其可复制性和投资少的特点为越来越多人创造了就业机会,不仅有利于抵抗社会公共危机带来的风险,也有利于劳动市场的稳定。正如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强调,疫情后新业态蓬勃发展,政策要能用尽用,让更多的就业岗位成长起来。在后疫情时代,如何通过推动微创业实现充分就业成为了各界关注的焦点。
然而,现有制度环境的不完善与创业资源的匮乏导致微创业模式的普及和持续发展面临一系列问题。首先,微创业参与者以低收入群体和失业者为主,在资金支持、销售渠道、业务拓展等方面主要依靠亲戚朋友等有限的社会资本支持,难以取得比较好的成效[1]。其次,在社会影响方面,仍有一些学者认为以自我雇佣为主、税收贡献较少的微创业属于低质量创业,制度资源应更多向规模大、且创造更多税收的高质量创业倾斜[2]。在这样的背景下,主流的创业研究更多关注大中型企业的发展,缺乏对微创业活动的深入研究[3]。在现实中,政府政策法规、社会规范等制度环境对创业绩效会产生直接影响,那么,制度环境如何影响互联网微创业绩效?如何通过完善制度环境推动互联网微创业发展?
在突发社会公共危机事件面前,这些看似无足轻重的互联网微创业活动以线上服务、线上交付的社交电商形式成为了国家规模经济的有利补充,增强了经济社会的兼容性与适应性,成为了新企业萌芽与社会创新的发动机[1]。中国经济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首先就要稳就业,要从制度层面降低创业风险,提供微创业活动所需的稳定的制度支持。因此,为剖析这一问题,利用1055 个互联网微创业者的问卷调查数据,从社会资本的角度,聚焦于制度环境对微创业绩效的作用机制,并探究社会资本在制度环境与互联网微创业绩效的关系中的中介效应,为完善我国微创业制度环境、实现充分就业提供借鉴。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创业制度环境是创业过程中对创业者产生影响的一系列内外部因素及其组成的有机整体[4]。目前我国互联网微创业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大部分研究仅从单一主体的视角探讨微创业的概念与商业模式,或从大学生创业教育与实践的角度探讨创业政策的优化[5-6],缺乏理论基础与实证分析。本文整合制度理论和社会资本理论,以构建能更全面解释微创业现象的理论模型。
1.1 制度环境对微创业绩效的直接作用
制度理论可以追溯到19 世纪,强调制度环境对人类决策和行为的影响[7]。在创业研究中,良好的制度环境会对创业绩效产生积极影响,这已成为被普遍认可的命题[2,8]。尤其对于依托于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微创业而言,在寻找利基市场并创造新价值的过程中,更加离不开政府这只“有形的大手”。按照Scott[7]、Busenitz[8]等学者提出的一个广受认可的三维度架构来考察制度环境:管制维度、规范维度与认知维度。
管制制度环境主要由法律、规章和政府政策等促进和限制行为的制度构成[9]。在互联网经济背景下,管制制度环境主要包括政府部门扶持微创业活动参与者的各项优惠政策,例如设立投资项目帮助微创业者个人或组织获取资源。如果政府部门制定专项法规确定微创业的合法性,对降低创业门槛提供法律保护和指导,能极大提高微创业意愿与绩效。认知制度环境解释特定现象的广泛共享的社会知识和认知类型。在互联网微创业过程中,认知制度环境反映了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创业者是否知道合法创业并保护其成果、如何识别与处理创业风险,以及是否了解所需的市场信息。面对不确定的制度环境与快速变化的市场条件,如果微创业者能获得更多市场信息,就能提高机会与风险的识别能力,从而提高创业机会利用的效率和效果。规范制度环境反映社会公众对创业活动、价值创造的尊敬程度[9]。此外,公众对创新活动的支持、对微创业者社会地位的尊重、个体对微创业的期望、以及大众媒体对微创业的正面宣传,都会增加微创业者的主观能动性,并提高微创业绩效。
因此,提出以下假设:
H1:管制制度环境对互联网微创业绩效具有直接显著正向影响。
H2:认知制度环境对互联网微创业绩效具有直接显著正向影响。
H3:规范制度环境对互联网微创业绩效具有直接显著正向影响。
1.2 制度环境对社会资本的直接作用
社会资本是个体或团体之间的关联社会网络、互惠性规范和由此产生的信任,是人们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给他们带来的资源[10-11]。互联网微创业的商业模式大多是通过线上与线下互动的方式进行的,获取信息的渠道相较传统创业模式更加多元。按照微创业者的社会网络构成与功能来区分,其社会资本可以分为制度社会资本、业务社会资本与技术社会资本,分别代表了微创业者与政府的关系、与供应商及顾客的关系,以及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关系[12]。
对于互联网微创业者来说,社会资本是获得异质性资源能力的重要来源,但社会资本所提供的资源能力,并不必然导致创业绩效的提升,还要在制度环境条件下通过微创业者对资源的吸收能力加以转化[12]。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政府掌握了大量的创新性资源,通过制定战略规划或产业政策来引导新兴战略产业的发展方向与发展路径,帮助创新创业参与者获取各种创新创业资源,推动业务社会资本与技术社会资本的积累。近年来,国家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及“草根创业”的支持力度逐步加强。在产业政策引导下,一方面,社交媒体、在线支付、平台经济、智慧物流等领域的发展为微创业提供了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国家对于微创业的监管制度也不断完善。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实施为互联网微创业模式确立了法律规范,个人微商不再是“灰色地带”,由此终结了电子商务行业“野蛮生长”的丛林式发展时代,我国互联网微创业的经营模式进入了法律监管范围。管制、认知和规范制度环境的供给,使微创业者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和网络平台获得更多法规政策利好信息;通过社交网络与顾客、供应商等互动交流,形成价值网络重构的理念与认知;通过高校与科研机构创新体系的改进,获得更便利的技术支持与技能开发。越来越有利的宏观政策语境能使微创业者获得创新价值认知,帮助互联网微创业者建立先动优势,从而促进其制度社会资本、业务社会资本和技术社会资本的积累。
因此,提出以下假设:
H4:管制制度环境对社会资本具有直接显著正向影响。
H5:规范制度环境对社会资本具有直接显著正向影响。
H6:认知制度环境对社会资本具有直接显著正向影响。
1.3 社会资本与互联网微创业绩效的关联性
创业者的社会资本对创业绩效具有正向影响,是被很多学者验证了的结论[13-14]。Simsek 进一步指出,中小企业通过社会资本的中介效应获得企业的知识资本与创业资源,推动企业创新与发展[15]。近年来的实证研究更多的是把研究视野拓展到创业者嵌入的制度环境中。在转型经济体中,由于制度环境的不完善,中小微创业者的社会资本是重要的资源禀赋[16],需要与创业网络中各主要结点建立信任与合作关系,才能从外部获取所需的资源,提升创业绩效[17]。
基于互联网技术发展,互联互通网络的形成让信息和资本可以快速地在社会各个要素间流动,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被无限缩小、信息的流动性空前提升、新事物和新思潮不断涌现,种种始料未及的技术变革、社会变革使创业活动发生了巨大变化,依托于互联网的微创业渐渐摆脱了信息、资金、营销等的限制[18]。社会资本有利于创业者通过与政府、供应商、顾客、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互动获得创业活动所需要的关键信息和资源[19],帮助创业者及时和准确地捕捉商机,获取外部反馈和市场预测[20]。要发挥制度环境的利好作用,微创业者还需要从技术领域、传统行业、互联网平台等方面寻找机会,需要具备更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创业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给创业主体与投资者之间带来“双边信任困境”[21]。市场的快速变化造成微创业者在新兴领域的创新活动超越公众的接受程度和认知水平,从而产生信任危机。社会公众只能依据主观认知和制度规范的一致性判断其可信度。通过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顾客、供应商、高校与科研机构等利益相关者的互动与合作,互联网微创业者才能利用各种不同的制度环境,获取资源并提升绩效。因此,社会资本与互联网微创业绩效呈正相关关系。又由前面假设可知,制度环境正向影响社会资本。这说明微创业者嵌入不同的制度环境中,都是通过获得社会资本间接影响微创业绩效,即制度环境对微创业绩效的影响程度至少部分取决于社会资本。
因此,提出以下假设:
H7 社会资本对互联网微创业绩效具有直接显著正向影响。
Ha:社会资本在管制维度与互联网微创业绩效间存在中介效应。
Hb:社会资本在认知维度与互联网微创业绩效间存在中介效应。
Hc:社会资本在规范维度与互联网微创业绩效间存在中介效应。
图1 研究模型
2 数据说明与变量测量
2.1 数据说明
以我国互联网微创业个体为调研样本,将调研的选取标准界定为:(1)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界定的零售业小微企业标准,从业人员小于10 人,营业收入平均每个月小于100万元;(2)通过利用互联网微平台或者网络平台进行的创业活动,包括创办电商小微企业、网络平台创业、微商个体经营和兼职经营活动;(3)从事微创业活动三个月以上、年满18周岁的微创业者。由于微创业主体的分散性和移动性,本文主要采用了受访者驱动抽样进行线上和线下问卷调查与访谈的方式,问卷的发放渠道包括直接发放,邮件发放,微信链接发放,委托微商团队、电商平台公司等机构。
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共发放问卷1500份,回收有效问卷1055 份,有效回收率为70%。样本特征概况见表1,由统计结果可知,本次调查的1055 位互联网微创业者的平均年龄为29 岁,学历大多在大专以上。创业的平均时间为25 个月,创业一年以上的人数约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微创业者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角色,约75%的被调查者是全职创业,约四分之一的微创业者是在职雇员兼职创业,此外学生和家庭主妇(夫)兼职创业者也各占5%,部分被调查者同时承担着以上不同的社会角色。在产品经营领域,超过一半的被调查者集中在化妆品、护肤品、服装与箱包等日常消费品领域,其他涉及的领域还有食品、电子产品、办公与学习用品等。被调查者的目标客户群具有重合性,使其同时经营多种品类商品。大部分被调查者对当前的创业制度环境感到满意。
表1 样本特征描述性统计(N=1055)
2.2 变量测量
在变量测量上,采用国内外文献已使用过的成熟量表,基于预调查进行了专家研讨论证,量表均采用李克特5 点量表进行测量。
(1)因变量。互联网微创业绩效。借鉴赵文红[22]、张宝建[23]等学者采用的指标测量互联网微创业绩效,包括“销售的增长”“利润的增长”“个人技能增长”和“个人职业成长”。每个题项均采用5 点李克特量表进行主观评价,1 代表“与行业内的平均水平相比,非常低”,5 代表“与行业内的平均水平相比,非常高”。
(2)自变量。互联网微创业制度环境。参考Busenitz[8]对创业制度环境的研究所采用的成熟量表,把互联网微创业制度环境分为管制、认知和规范制度环境三个维度。管制制度环境包括“政府鼓励大众创业”“政府扶持个体小微创业”“政府扶持再次创业”“创业者社会地位”“创业者媒体关注度”等题项。认知制度环境主要从主观认知的角度来测量,测量题项包括“创业者知道如何进行合法创业、如何识别创业风险、如何处理创业风险,以及知道如何获得所需市场信息”。规范制度环境主要包括“职业选择认同、创新思维认同、社会地位认同”以及“社会尊重”“大众媒体关注度”“社会规范与文化鼓励”等六个题项。每个题项均采用李克特5 点量表测度,计分方式从“完全不同意”到“完全同意”依次计1到5 分。
(3)中介变量。社会资本。借鉴包曾萍等学者[12]的研究,互联网微创业者的社会资本由制度社会资本、业务社会资本和技术社会资本三个方面进行测量。这些作为网络结点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部门、顾客与供应商、教育与科研机构等,采用以上主体“对创业活动的支持程度”9 个题项测量微创业者的社会资本。采用李克特5 点量表测度,1 代表“完全不同意”,5 代表“完全同意”。
3 实证研究
3.1 信度与效度检验
采用Amos 24 对问卷收集的数据进行信度和效度的检验。模型的内在质量检验主要从信度检验、效度检验、验证性因子分析以及结构方程拟合结果几方面综合判断。其一,在各自的测量模型中,非标准化因子载荷全部显著,满足p <0.001 的显著性要求。同时,测量误差均显著为正。而且标准化载荷系数值在0.7 左右,相应地SMC 都接近0.5。整体上看,因子与测量项之间有着良好的对应关系,聚合效度较好(表2)。
其二,在信度检验方面,采用Cronbach’s ɑ 系数来检验变量的信度(表2)。从模型的一致性和稳定性看,各潜变量所在维度的克朗巴哈系数(Cronbach’s ɑ)和组合信度(CR)均大于0.8,因此可以认为变量的内部一致性较好,模型可信可靠。
其三,在区分效度的检验中,Fornell 和Larcker建议要验证模型是否具有区分效度,只需验证潜变量AVE 值的均方根大于其与其他潜变量的相关系数即可。如表3 所示,从同质性角度来说,各潜变量的平均方差萃取量(AVE)大于0.5,意味着各潜变量的收敛效度良好。同时,从异质性的角度看,文中所有潜变量的平均方差萃取量AVE 值的正平方根(见下划线)均大于其与其他潜变量的相关系数,说明本文所选取潜变量之间的区分效度效果较好。因此量表设计能够有效度量受访者特质,测量结果较为精确(表3)。综上,模型信度和效度的评估结果总体良好。
表2 变量构成与信度
3.2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各变量的相关性分析结果(表3)表明:管制、认知与规范制度环境、社会资本与互联网微创业绩效均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管制、认知与规范制度环境与社会资本也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比较制度环境的三个维度,规范制度环境的均值达到3.834,意味着微创业者对社会规范所带来的价值认同和尊重表示满意。认知维度的标准差较小,说明政府在法规政策普及、创业风险控制以及信息供给方面给予了微创业者较大的支持。相较而言,社会资本和创业绩效在受访者之间差异均较大,不同的社会资本积累可能导致不同的创业绩效表现。由此初步证实了本文提出的假设。
表3 潜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平均方差萃取量及其相关系数矩阵
3.3 模型的整体拟合度分析
采用了多元统计分析理论中的结构方程模型(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SEM),从三个方面解释模型的拟合指标。其一,绝对适配指标。规范卡方值NC= 2.867 <3;拟合优度GFI = 0.934 >0.9,修正后的AGFI=0.919 仍然满足要求;从残差平方和的均方根来看,RMSEA=0.042 <0.05,其90%置信区间CI 的上限值仍然低于0.05,与之相对应的PCLOSE >0.5,其结果较为理想。其二,相对适配指标。比较拟合指数CFI=0.958 >0.95;规范拟合指数NFI=0.937 >0.9;非规范拟合指数TLI(NNFI)=0.952>0.95;增值拟合指数IFI=0.958 >0.95,结果都是合理可接受的。其三,其他指标。代表模型简约程度的相关指标PGFI=0.766、PNFI=0.825、PCFI=0.844 均大于临界值0.5;同时,模型在95%和99%的置信水平下其临界样本数CN 值(即Hoelter’s Critical N)分别为416 和438,均大于200,表示支撑模型的样本数量是充足的。以上所有指标均在相应标准以上,说明整体模型具有良好的适配度。
3.4 假设检验
(1)一般假设的检验。管制维度对创业绩效和社会资本影响的非标准化路径系数分别为0.305***和0.632***,因此H1、H4 成立,即管制维度对互联网微创业绩效和社会资本具有直接显著正向影响;认知维度对互联网微创业绩效和社会资本影响的非标准化路径系数分别为0.138***和0.308***,因此H2、H5 成立,即认知维度对互联网微创业绩效和社会资本具有直接显著正向影响;规范维度对互联网微创业绩效和社会资本影响的非标准化路径系数分别为0.166**和0.247***,因此H3、H6 成立,即规范维度对互联网微创业绩效和社会资本具有直接显著正向影响;社会资本对互联网微创业绩效影响的非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217***,因此H7 成立,即社会资本对互联网微创业绩效具有直接显著正向 影响(表5)。
表4 中介效应报告
(2)中介假设的检验。主要采用经Mackinnon[24]补充发展得到的以Bootstrap 自抽样为基础的置信区间方法。通过在同一样本资料中进行复置抽样,得到多个同等大小的随机子样本,并对各子样本逐一进行估计检验,最终计算出每一参数值的平均值和标准误,以说明模型结果的稳健性和可靠程度。检验结果显示:在管制维度对互联网微创业绩效的影响路径上,总效应、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的临界值满足:Z >1.96,系数乘积法下三种效应均显著为正。同时Bootstrapping 中三种效应的非参数百分位抽样(Percentile)以及误差修正后的非参数百分位抽样(Bias-Corrected)所得95%置信区间均不包含0。综上,管制维度对互联网微创业绩效的总效应、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均显著,说明管制维度部分地通过微创业者社会资本对互联网微创业绩效产生影响,即社会资本成为部分中介,因而Ha 成立。相应地,社会资本在认知维度和互联网微创业绩效的关系中也同样充当部分中介的角色,因而Hb 成立。同理易得,规范维度、社会资本以及互联网微创业绩效也满足部分中介模型,Hc 也成立(表4)。汇总的假设检验结果见表5。
表5 统计检验结果
4 研究结论与启示
4.1 理论贡献
第一,互联网微创业以自雇型创业为主、税收贡献小,受制度环境影响较小[2],且一直缺少较系统的理论研究,研究方法上也以实务评述、案例分析为主[3,25]。具体而言,吴晓义对微创业的概念界定、作用与扶持机制进行了详细的探讨[3],田军鹏和甘应进等从高校创业教育的角度提出要从微经济视角构建社会创业环境[25]。这些研究都指出了互联网微创业对于我国经济发展与稳就业的积极作用,但理论和方法的局限使其背后的作用机制难以被深刻理解,不利于指导微创业实践[20]。本文从中国情境出发,借助制度理论与社会资本理论,运用结构方程模型聚焦制度环境对互联网微创业绩效的影响机制,丰富了创业领域的研究成果。
第二,已有文献对制度环境驱动创业的作用机制研究多集中在制度环境对创业绩效的直接影响[26-27],或社会资本对创业绩效的直接影响[28],忽略了社会资本在制度环境与创业绩效关系中的中介效应。具体而言,黄胜和周劲波通过层次回归分析模型对制度环境三个维度与国际创业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论证了不同维度的制度环境对国际创业绩效的不同影响[27]。杜建华和田晓明等研究了基于动态能力的企业社会资本与创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强调了社会资本对于创业绩效的显著影响[28]。本文引入了制度环境、社会资本、互联网微创业绩效三个变量,构建了一个社会资本的中介检验模型,使用Bootstrapping 算法,强调了社会资本在制度环境驱动互联网微创业发展中的中介作用。这是现有成熟理论模型与互联网创业新模式相结合的探索,拓展了制度环境和创业绩效关系的研究。
4.2 实践启示
(1)制度环境的优化,需要发挥管制、认知和规范维度的不同驱动作用,不能一概而论。1)政府部门应强化法律法规,进一步保障落实大众创业、草根创业与“互联网+创业”活动。在制度环境的三个维度中,管制维度对微创业绩效的正向作用最大,说明政府强制性的法规政策在税收减免、合法性界定、市场规范等方面发挥作用较大。因此,政府部门应进一步通过管制措施,降低创业门槛、制定专项扶持政策支持个人微创业。2)改善认知制度环境,发挥认知在规制激发互联网微创业过程中的护航作用。人们的知识和技能水平与创业活动之间存在显著的关联性,如果微创业者与创业相关的教育和培训水平较高,那么积极的政府政策对微创业活动的推动作用会较为明显。3)社会规范影响公众对待互联网微创业的态度,大众对微创业的认同度需进一步提高。由于在税收贡献、劳动力雇佣、规模经济等方面微创业逊于传统的规模实体企业创业模式,其创造的新价值目前还不被公众广泛认同。从宏观层面我国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微创业个体的社会地位并不高。经过2003年非典疫情、2020年冠状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人们应该对互联网微创业的本质有更深刻的认识。因为互联网带来的首先是一场社会革命,其次才是商业革命。微创业也不仅仅是一种新的创业活动,更是一次生活方式的巨大进步。
(2)互联网微创业者应加强自身社会资本的积累,克服资源约束困难,重视优化创业网络的结构与质量。社会资本能够显著提高创业资源的可得性,它是影响微创业绩效的重要因素。增加微创业者的制度社会资本、业务社会资本与技术社会资本是实现管制、认知和规范制度的有效载体。由于对微创业者的激励监督强度不同,政府部门、高校与科研机构对微创业的促进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激发。同时,互联网微创业者也应该主动加强与政府、高校、科研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提高自己的创业技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本提高创业绩效。
4.3 结 语
(1)制度环境会直接促进互联网微创业绩效,并通过社会资本中介效应部分作用于微创业绩效。(2)制度环境可以显著正向地促进微创业者社会资本的积累。(3)互联网微创业者的社会资本也会对微创业绩效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研究展望如下:调研对象为互联网微创业者,该群体的流动性与相对隐蔽性增加了调研的难度。未来可以进一步扩大样本数量,进行不同互联网微创业类型之间的比较;研究结果显示,社会资本变量作为部分中介表现良好,但仍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远程中介路径、多因子中介机制以及有调节的中介模型的可能,以进一步深入研究制度环境对互联网微创业绩效的影响机制,为促进我国经济更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充分就业提供有力的实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