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和平县公白镇独居老人养老保障状况调查及精准关爱
2020-12-10陆模兴姚镕臻郑蔓纯谭旭
陆模兴 姚镕臻 郑蔓纯 谭旭
摘要:本次调研以广东省省级贫困县和平县下辖的公白镇为研究对象,强化“精准关爱”的理念,从收入保障、医疗保障、服务保障、参与保障、环境保障五个方面了解不同年龄段农村独居老人生活状况,精准筛选独居老人中的重点关爱人群,精准分析不同年龄段的农村独居老人在养老保障中的需求和面临的生活困境和难题,在此基础上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实现对独居老人“精准关爱”。
关键词:独居老人 养老保障 精准关爱
独居老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其养老保障状况日益成为社会热点。落实独居老人关爱,应当强化“精准关爱”的理念,精准筛选农村独居老人中的重点关爱人群,精准确定不同需求农村独居老人的关爱措施,精准推进符合大多数农村独居老人有效需求的机构养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独居老人的实际难题。
一、概念界定与指标选取
(一)年龄的界定
在老年人群体中,进一步划分,可分为低龄老人,中龄老人和高龄老人。世界卫生组织对全球人口年龄分段的最新标准也对老龄人进行划分:60-74岁为年轻的老年人:75-89岁为老年人;90岁以上为长寿的老年人。结合中国老年人身体状况、健康状况等实际情况,本文对于老年人群体的划分为:60-69岁为低龄老年人:70-79岁为中龄老年人;80岁以上为高龄老年人。
(二)独居的概念
独居是一种生活状态,指除去老年人本身无子女或者属于离婚无子女在身边的情况,这是空巢的一种结果。一般是指无子女或有子女,但子女长大后离开家庭自立门户,剩下老人独自居住的老人家庭。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空巢家庭包括了独居这一种。本次调研所采用的独居概念,首先从人数上来说,强调“单独”的意思,即老年人一个人居住生活;其次老年人身边又没子女照料,包括老年人无子女或老年人与子女分开这两种情况。
(三)养老保障指标的选取
玉兰(2015)指出农村独居老人作为老年人群体中最为弱势的群体之一,需要政府、个人、家庭、社区和社会的共同努力解决独居老人的精神慰藉缺失问题;桂世勋(2019)指出独居老人在关爱类别上的迫切需求可细分为不同的特点,通过强化“精准关爱”的理念等一系列精准关爱措施,可实现独居老人的精准帮扶。结合以往研究,我们参考公白镇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失、社会关注度不高等特点,从独居老人的收入保障去考察独居老人的经济状况;从医疗保障考察独居老人的医疗环境、服务保障考察农村独居老人面临的服务“短板”、从参与保障以及环境保障去考察独居老人的精神状态以及日常出行状况;从这五个方面细分不同年龄段、不同家庭状况的独居老人所面临的养老难题,以此做到精准帮扶。
二、和平县公白镇独居老人现状
调研采用问卷访谈和实地考察的方法,对和平县公白镇4个村共1076户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塘角村272人,北联村234人,星星村128人,兴隆村212人,实际回收有效问卷846份。
调查样本中回答6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中,男性占48.2%,女性占51.8%。年龄分布如下:60-64岁的占20%;65-69岁的占17%;70-74岁的占20%;75-79岁的占17%;80-84岁的占11%;85岁以上占比15%。从文化程度考察和平县独居老人,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比38%;小学程度的占比46%;初中程度的占比13%;高中或大学以上的占比3%。与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对比,其受教育程度均低于全国农村60-65岁老人。从育有子女数上看,无子女数占比5%;育有一个子女占9%;育有两个子女占23%;育有三个子女占27%;育有四个子女占21%;育有五个子女及以上占15%。从育有子女数来看,当地独居老人育有4个子女、5个子女的占比均高于全国老人水平。
三、和平县独居老人的养老保障状况
(一)被调查独居老人的收入保障状况
样本中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其中子女给予占比68.5%;其次是务农收入,占比18.06%;次之为退休金占2.94%;救助金为7.81%;积蓄金等为4.69%。公白镇独居老人除了劳动收入、离退休金养老金方面占比低于全国水平,在其他方面均高于全国水平。调查样本生活中担心的经济困难(最多选3项)由高到低依次是:患病自费治疗部分费用(79.1%),日常用品/食品等开销(44.18%),患病子女或孙辈抚养费用(29.67%)。
(二)被调查独居老人的医疗保障状况
样本中享受农村基本医疗保险的占比78%,获医疗救助的占比3.3%,未购买任何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比例高达43%。當地独居老人参保率还有待提高。受访老人,看病时无困难的占13.7%;在有困难的老人中,看病遇到的困难(排序前三)由高到地的次序为:乡村交通不便外出(28.3%),没有足够的钱看病(19.8%)和医疗条件不允许(15.5%)。综合当地独居老人收入保障状况及医疗保障状况来看,在就医时主要是要因为参保意识不强,从而产生自费就医的担忧,也使得医疗开销成为其经济难题。
(三)被调查独居老人的服务保障状况
样本中基本生活能自理的占74.8%,部分能自理的占23.3%,完全不能自理的占1.9%。目前希望在家养老,由自己或亲属照顾的占 66.3%;希望所在村落早日建成养老院并入住的占30.4%。因此,当地独居老人的服务保障状况水平有待提高。当地老年活动中心极少,独居老人生活消遣方式极为单一,在后续的帮扶工作中,应持关注并加以改善。
(四)被调查独居老人的参与保障状况
据调研,半年内参与的社会活动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前三位分别为其他活动占50.78%,参加健身活动占29.69%,从事有收入的工作占18.75%。其他活动的主要体现形式有与他人(主要是同龄邻居)聊天,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活动等。这显示独居老人在个性方面并不孤僻,是愿意与他人聊天,倾诉情感的。选择从事有收入的工作基本为低龄(年龄在60岁-69岁)独居老人。选择参加健身活动的为中、高龄独居老人,但其主要的健身方式为晨起散步,不像城市独居老人一样有丰富的健身器材可以锻炼身体。
(五)被调查独居老人的环境保障状况
在居住环境方面,居住在土砖房且不能遮风挡雨的占6.28%,居住在土砖房能遮蔽风雨的占25%,住在砖瓦平房的占比32.81%,居住在楼房的占比30.78%,其他类型住房占比5.13%。在交通方面,受访老人中认为目前所居住的村落中,交通十分便利的仅占10.1%,认为外出交通不便的占比63.3%。交通不便利主要体现在道路未完全铺设水泥路导致出行不便(37.3%)和缺少便利的交通工具(31.2%)两个方面。
四、提高公白镇独居老人生活质量的思考
提高独居老人的生活质量不仅仅涉及到政府、社会、老人和其家庭等不同层面,同时也需要政府的政策、社会氛围和科学技术等方面做出努力。他们不同于经济困难的老人、身心残疾的老人等等,对于他们的照料和关怀内容较为的广泛,而在专业程度上可能要求会低。这就需要我们独居老人的情况细分,做到精准筛选关爱人群,精准确定关爱措施。
一是从独居老人的收入保障维度看:农村独居老人的收入构成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60岁以上农村老人的比例大不相同。在“六普”时,农村独居老人收入源于自身劳动收入和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占比高。公白镇独居老人的收入基本来自于家庭其他成员,也即赡养老人可能是子女身上的重担。
二是从独居老人的医疗保障维度看:农村独居老人所购买的医疗保险类型单一。除农村基本医疗保险之外,无购买任何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农村独居老人不论哪个年龄段在看病时觉得“没有足够的钱看病”的占比高达55.4%。
三是从独居老人的服务保障维度和参与维度看:公白镇独居老人期望所在村落能早日建成老年活动中心的占比达78.4%;而在年龄段为70-85岁及以上的独居老人中,期望入驻养老院养老的高达43.3%。公白镇各个村落的养老设施设备水平仍有待提高。
对塘角村、兴隆村的独居老人而言,他们在环境保障状况面临着出行困难、所在村落照明设施老旧的难题。从环境保障维度看,认为所在村落中需要改善灯光与照明占33.9%,选择此项的基本是来自塘角村(占比34%)与兴隆村(占比26.3%)的独居老人。
从收入保障、医疗保障、服务保障、参与保障、环境保障考察和平县公白镇独居老人养老保障状况可见:农村独居老人除了在收入维度较为单一,主要由其家庭成员供养,其日常的娱乐消遣、出行方式等也有待丰富。在医疗服务保障方面,城市独居老人所面临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难题,农村独居老人一样存在这些难题。
在养老体系建设的新阶段,如何更具针对性的建设合理养老体系,学术界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上存在一些不足。在研究主体上应更加重视農村独居老人生活质量及养老保障状况;在研究时应引入更多合适的维度佐以参考,以此做到精准辨识、精准帮扶,提高独居老人幸福满意度。
基金项目:2020年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攀登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编号pdjh2020b120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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