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退休低龄老年人劳动参与行为及影响因素
2020-12-09程朝阳于凌云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31
程朝阳 于凌云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031)
到2017年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数量占到总人数的17.3%〔1〕,而成都市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数量已占到总人数的21.18%〔2〕,且老年人口抚养比也位居全国前列,这表明成都市已经面临较严峻的人口老龄化状况。研究成都市退休低龄老年人的劳动参与行为,了解成都市退休低龄老年人继续参与劳动的基本情况,探究影响退休低龄老年人劳动参与行为的因素,可以为鼓励退休低龄老年人继续参与劳动、实现“老有所为”,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
1 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采取方便抽样方法,结合调查样本地区实际情况,从成都市金牛区下辖街道中抽取10个街道,每个街道根据调查样本选取规则,随机选取30名退休低龄老年人进行一对一访谈式问卷调查。纳入标准:①退休10年内的低龄老年人,即女性年龄55~64岁、男性年龄60~69岁;②具有成都市金牛区户籍;③一个月内连续或多次参加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工作;④自愿接受本研究调查。
1.2调查工具 采用问卷调查法,共发放《退休低龄老年人劳动参与行为调查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73份,其中男153人,女120人;年龄50~59岁50人,60~64岁169人,65~69岁54人;健康状况:很差4人,较差23人,一般101人,较好119人,很好26人;学历水平:小学及以下68人,初中104人,高中/中专63人,大专32人,大学本科及以上6人;工作技能职称:有61人,没有212人;配偶情况:有配偶263人,无配偶10人;子女数量:无子女2人,1个子女145人,2个子女94人;3个及以上子女32人;居住方式:独居8人,跟配偶一起住165人,跟子女一起住42人,跟配偶、子女一起住49人,其他9人;是否照顾家里小孩:照顾小孩160人,不照顾小孩113人;子女代际经济支持:经济支持较多31人,经济支持不多67人,无经济支持99人,给子女经济支持76人;主要经济来源:退休金207人,储蓄存款14人,子女或其他亲属供给24人,劳动或工作所得28人;原退休单位类型:党政机关11人,事业单位46人,国有企业117人,民营企业47人,其他52人;退休金水平:<2 000元30人,2 000~4 000元168人,4 001~6 000元69人,>6 000元6人;退休金是否够用:不够用10人,勉强够用45人,基本够用165人,够用有余51人,完全够用2人;家庭经济状况:有些困难5人,基本够用151人,够用有余92人,比较富裕25人。
1.3调查方法 因调查对象是退休老年人的特殊性,同时为减少理解上的歧义和保证回收调查问卷的有效性,采用一对一访谈的形式开展问卷调查。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1.0软件进行相关性检验和Logistic回归分析。
2 结 果
2.1退休低龄老年人劳动参与行为分析 在调查的273名退休的低龄老年人中,有约35.9%(98人)的退休低龄老年人有劳动参与行为,有约64.1%(175人)的退休低龄老年人没有劳动参与行为。其中,有约28.9%(79人)的男性退休低龄老年人有劳动参与行为,有约7.0%(19人)的女性退休低龄老年人有劳动参与行为,男性和女性差异显著(P<0.05)。
2.2退休低龄老年人劳动参与行为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将性别、学历水平、工作技能职称、居住方式、子女代际经济支持、原退休单位类型、退休金水平对低龄老年人劳动参与行为有显著影响(P<0.05),见表2。
表2 退休低龄老年人劳动参与行为的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3 讨 论
低龄老年人的劳动参与行为在性别上的差异非常显著,相比女性,男性的劳动参与行为明显更多,Kalwij等〔3〕、张文娟〔4〕、殷俊等〔5〕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这可能与女性承担更多的家务劳动和照顾配偶及家庭未成年小孩等有关;退休低龄老年人的学历水平越高,越可能继续参与劳动,这与Oshio等〔6〕、牛建林〔7〕研究结果一致,学历水平较高的低龄老年人退休后较容易继续参与劳动,他们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专业技能以及知识积累,较容易被单位返聘继续工作;有自身工作上技能职称的退休低龄老年人更有可能继续参与劳动,退休低龄老年人的专业技能对其劳动参与决策有显著的影响〔8〕。
在居住的方式上,自己独居和跟配偶一起住更倾向于继续劳动参与行为,陈贵富等〔9〕、吴敏〔10〕也通过研究得出了类似结论,自己独居的低龄老年人可能由于情感孤独以及为获得经济上的收入而继续参与劳动,跟配偶一起住可能由于有配偶分担家务而能够继续参与劳动,而且跟配偶一起住也可能会继续劳动参与获得经济收入补贴家用。
有子女的代际经济支持和无子女的代际经济支持相较于给子女代际经济支持,退休低龄老年人更有可能继续劳动参与行为,已有研究如叶晗〔11〕、彭青云等〔12〕结果认为获得子女经济上的支持会显著降低退休老年人的经济活动参与率,而对子女经济上提供支持会显著地提高老年人的经济活动参与率。但本研究结果认为,子女提供经济上支持的退休低龄老年人反而有更多的劳动参与行为,而为子女提供经济上支持的退休低龄老年人反而较少继续参与劳动。一方面可能是因为退休低龄老年人群体具有一定的群体特殊性;另一方面,子女提供经济上的支持表明退休低龄老年人可能退休金收入较低,无法满足生活消费需要,存在着一定经济压力或经济紧张状况,而有能力为子女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也许表明退休的老年人退休金收入较高,自身的经济状况较好。
另外,殷俊等〔13〕研究认为单位类型与老年群体的劳动参与行为显著相关,本文也有类似的研究结论。具体讲,从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退休的低龄老年人更有可能继续参与劳动,可能的原因是从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退休的低龄老年人更有可能具有自身的专业技能和职称,相比较而言有条件也有更多的机会继续参与劳动。
已有研究如Gameren〔14〕、刘瑞平等〔15〕认为退休金领取水平与老年人的劳动参与行为显著相关,本研究认为退休金水平的高低跟低龄老年人的劳动参与行为呈现出较明显的负相关,这主要体现在,自身退休金水平较低的低龄老年人可能由于经济压力或者其他原因,从而更倾向于继续参与劳动,针对这样的情况,应当考虑适当提高退休金待遇水平或者在自愿的基础上适当放宽退休年龄限制,使低龄老年人继续在岗就业获得工资收入。
对策与建议:①做好相关的宣传。一方面要通过广泛的社会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人口老龄化概念、现状和由此可能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的认识,促进全社会正确看待退休老年人的劳动参与行为,给低龄老年人创建有利的社会环境,支持他们继续参与劳动;另一方面是要鼓励社会各主体建言献策,提出针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及由于人口老龄化问题而产生的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案。②加强相关课题科研力度。要全方位支持科研院所申报相关课题,组成专业的科研团队,加强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调查研究,深入探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会经济发展可能会面临的各种问题,讨论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措施,同时对老年人再就业和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等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论证,从多个视角探讨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方案,推动积极老龄化的实现。③支持低龄老年人的劳动参与行为。在低龄老年人适合的劳动行业,政策上应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有关社会主体雇佣低龄老年人。同时,在低龄老年人自身工作能力及身体条件允许的范围之内,尤其是对于有身体条件和有劳动参与意愿的低龄老年人,应为其从事有关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政策支持,鼓励其继续参与劳动,实现“老有所为”。④应加强对空巢老人问题的重视,给予空巢老年人群体更多的关注,在政策制定上应给予关照并向其适当倾斜。对于有继续劳动意愿且有身体条件的空巢老人,应为他们提供有关渠道信息和一对一的相关指导,确保他们能够在自身能力范围之内继续通过劳动获得经济收入;对于经济条件较差而又无足够的劳动能力的空巢老人,应为其提供生活上的政策帮扶。解决空巢老人问题还应重视并强调其子女责任,一是确保子女能够承担空巢老人的赡养责任,二是应特别重视子女对于空巢老人的情感关怀。此外,各居住社区的作用也可以充分发挥,围绕居住社区为中心开展各类社区活动,通过社区工作的努力更多地关注空巢老年人群体。⑤应着力推动老年教育体系的建立和发展,通过开办老年大学、以社区为中心建立社区老年人互助学习小组、鼓励老年人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自主学习等各种方式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对于身体条件较好而又有意愿继续参与劳动的低龄老年人,应为他们提供继续教育机会和相关工作技能的培训,比如说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其进入老年大学。一方面是通过走访调研,掌握其基本情况和需求,了解他们退休后的生活规划,为其退休生活规划提供参考意见,根据其实际为他们介绍一些短期的技能培训;另一方面是要根据调研情况,选择适合低龄老年人群体劳动特点的劳动行业和相关岗位,并结合用工单位的具体要求,与用工单位达成合作协议,开办老年技能培训班,通过技能培训合格之后可以直接上岗。另外,还应鼓励低龄老年人使用互联网平台,为其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帮助。利用互联网平台可以自主搜索和获取想了解的信息,也能够通过网络学习平台自主学习,同时也能够加强低龄老年人与子女、朋友和社区工作者等的沟通和联系。一方面可以通过志愿活动、老年人协会、老年大学及老年活动中心等开展相关学习活动,为低龄老年人简单介绍常见手机电脑软件的使用,指导低龄老年人运用浏览器或应用软件进行信息搜索,通过应用软件自主学习;另一方面可以鼓励多主体参与,调动社会各方力量,为低龄老年人创建有利社会活动环境和支持。⑥建立弹性退休制度:应结合新时代背景下的发展实际调整对退休年龄的规定。目前对退休年龄的规定已与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不相适应,应根据新时代的实际情况开展退休制度的改革,加快研究论证延迟退休年龄的方案,建立一个具有弹性、较为灵活退休制度。退休后的低龄老年人继续参与劳动的动机主要有两个,获得经济收入和实现自我价值。一方面,部分低龄老年人为继续获得经济收入甚至因自身经济状况或为子女减轻负担考虑而继续参与劳动,这也是低龄老年人继续参与劳动最直接最主要的动机;另一方面,也存在部分学历水平较高或具备工作技能职称、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低龄老年人继续参与劳动,他们继续参与劳动可看作是为了实现自身价值。因此,在退休制度的设计上,应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一是要基于各劳动行业的具体实际,允许在退休年龄上具有一定弹性和灵活性,这样可以使低龄老年人能够自主选择,使部分有意愿继续留在自己工作岗位上的低龄老年人可以继续获得工资收入,保障其正常的生活消费水平;二是对于学历水平较高或有工作技能职称的低龄老年人,在结合其自身意愿的前提下,可合理延长其退休年龄或者通过单位返聘使其在工作岗位上继续工作,使其能够运用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知识积累,实现自身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