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时机的个体化产后盆底康复护理效果对比分析
2020-12-04刘海婷
刘海婷
(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妇产科,山东济南,250000)
产后盆底功能障碍是当前妇产科临床较常见的疾病类型。产后产妇盆底肌肉的功能失调将导致子宫脱垂、二便失禁或发生性功能障碍等[1]。随着当前二胎政策的开放和发展,当前妇产科接收高龄、二胎产妇基数增加,导致产后盆底功能障碍疾病患病率在不断提升,此类疾病患者日常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2]。对此,探讨如何有效改善此类病症具有重要意义。临床发现,针对产后盆底功能障碍产妇采取个体化盆底康复护理干预措施具有一定效果[3]。本研究主要探究不同时机下采取产后个体化盆底康复护理干预措施对产妇的产后效果。
1 资料与方法
1.1 基础资料
选取2018年10月~2019年10月山东省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收治的150例产妇作为研究对象,通过随机数字分配法将产妇分为对照组(n=50)、早期康复组(n=50)及中期康复组(n=50)。对照组产妇年龄范围22~36岁,平均(28.2±4.5)岁;早期康复组产妇年龄范围23~36岁,平均(28.7±4.7)岁;中期康复组产妇年龄范围22~34岁,平均(28.0±5.0)岁。三组产妇基础资料比较未见统计差异(>0.05),可比。产妇在研究开始前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研究经过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批准。
表1 三组产妇干预后各指标情况对比(±s)
注:与对照组护理后相比,*<0.05;与护理前比较,#<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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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方法
对照组产妇接受常规护理方法,包括常规盆底康复宣教及产后基础护理干预。
早期康复组产妇于产后6~8周接受个体化盆底康复护理;中期康复组产妇于产后8~10周接受个体化盆底康复护理:使用USB4/B8型低频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PHENIX公司,法国)对产妇进行盆底康复治疗。治疗前对产妇盆底功能、腹直肌分离状态以及疤痕状态进行评估,依据产妇有无合并会阴侧切口疼痛、张力性尿失禁、盆腔脱垂、疤痕疼痛以及腹直肌分离等症状,协助产妇制定一套个体化的盆腔康复护理方案,内容包括:①盆底低频电刺激干预。探头置于产妇的阴道内并与电极劲端接触,实施脉冲电流刺激以强化盆底肌群。针对Ⅰ类肌纤维控制脉冲电流的刺激频率范围10~35Hz;针对Ⅱ类肌纤维控制刺激频率范围15~70Hz。低频电刺激促进产妇的盆底肌的收缩。进行低频电刺激治疗过程中,刺激的电流强度主要以患者感觉强烈收缩感且无疼痛症状为度。刺激电流选择10~25mA,控制刺激时间20min。②生物反馈护理。于产妇的阴道内置入压力感受器的探头,对其不同盆底肌肉的收缩、舒张能力进行检测,护理人员向产妇讲解各肌肉功能与作用,指导产妇掌握控制不同肌肉以促进盆腔功能的康复。早期康复组、中期康复组均持续干预12周。
1.3 观察指标
对比三组产妇干预后盆底静息压水平、盆底收缩压水平、Ⅰ类肌纤维的持续时间以及Ⅱ类肌纤维的收缩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 20.0统计软件对该次研究数据进行分析与处理,采用(±s)表示计量资料,检验<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干预前三组产妇盆底静息压水平、盆底收缩压水平、Ⅰ类肌纤维的持续时间以及Ⅱ类肌纤维收缩数相比均无明显差异(>0.05);干预后早期康复组、中期康复组产妇与干预前相比盆底静息压水平、盆底收缩压水平、Ⅰ类肌纤维的持续时间以及Ⅱ类肌纤维收缩数均明显升高(<0.05);干预后早期康复组、中期康复组产妇与对照组相比盆底静息压、盆底收缩压以及Ⅱ类肌纤维收缩数均明显更高(<0.05);干预后早期康复组、中期康复组产妇与对照组相比Ⅰ类肌纤维的持续时间更长(<0.05);早期康复组产妇与中期康复组盆底静息压水平、盆底收缩压水平、Ⅰ类肌纤维的持续时间以及Ⅱ类肌纤维收缩数相比均无明显差异(>0.05)。见表 1。
3 讨论
妊娠与分娩是女性的特殊生理阶段,在这一时期,女性体内的激素水平发生较大波动,且女性盆底结缔组织的胶原代谢改变,导致盆底支持功能被削弱,进而提高盆腔器官的脱垂风险。盆底肌由多层的肌肉与筋膜所构成,其内富含大量弹性纤维,盆底肌可为盆底脏器提供弹性与支持[4]。对于妊娠期产妇,由于其宫内胎儿在逐渐长大,导致产妇子宫也在不断变大,导致其盆底肌肉受到长期压迫,在发生损伤时,盆底肌肉被结缔组织所取代,使其弹性降低且导致其肌力降低,进而导致发生盆腔器官脱垂或性功能障碍等不良状况[5]。因此,产妇在产后接受盆底肌功能的康复训练对于促进其盆底功能恢复以及改善身体机能具有重要意义[6]。
产后盆底肌功能训练指通过采用非手术手段进行生理反馈功能强化,是一类恢复性的康复训练项目,产后盆底肌功能训练具有无痛、无创特点,其在产妇产后康复中的应用价值较高。但尽管产后盆底肌功能训练对产妇具有重要作用,但临床对于该项护理措施的实施时间尚未有明确定论。
研究通过对对照组产妇接受常规护理方法,早期康复组产妇于产后6~8周接受个体化盆底康复护理;中期康复组产妇于产后8~10周接受个体化盆底康复护理,结果显示,干预后早期康复组、中期康复组产妇与本组干预前、对照组干预后相比的盆底静息压、盆底收缩压以及Ⅱ类肌纤维收缩数均明显更高(<0.05);干预后早期康复组、中期康复组产妇与本组干预前、对照组干预后相比Ⅰ类肌纤维的持续时间更长(<0.05);干预后早期康复组产妇与中期康复组盆底静息压水平、盆底收缩压水平、Ⅰ类肌纤维的持续时间以及Ⅱ类肌纤维收缩数相比均无明显差异(>0.05)。研究发现,个体化盆底康复护理的实施有助于加速产妇产后盆底功能康复,但对于个体化盆底康复护理实施时机的选择不影响其护理效果。
综上所述,产后个体化盆底功能康复护理措施的实施对产妇盆底功能恢复具有明确效果,但对于个体化盆底康复护理实施时机的选择不影响其护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