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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警的职业倦怠预防对策研究

2020-11-30

森林公安 2020年1期
关键词:职业倦怠派出所民警

钟 聪

职业倦怠是用来描述某一职业的从业人员因工作时间过长、工作量过大、工作强度过高和工作满意度过低而导致的一种身心耗竭、疲惫不堪的状态,包括情绪衰竭、人格解体和成就感低落3个维度。情绪衰竭反映职业倦怠的压力维度,指个人认为自己所有的情绪资源都已经耗尽,感觉特别累,对工作缺乏冲劲和动力;人格解体反映职业倦怠的人际交往维度,指个体以负面的、冷淡的、麻木不仁的态度对待服务对象或工作;成就感低落反映职业倦怠的自我评价维度,指个体对自身持有负面的评价,认为自己无能、工作没有成效。笔者作为一名曾长期在派出所从事执法办案的民警,对日常超负荷工作引起的超常付出与低薪收入的鲜明对比以及健康危机等现状感同身受,并深深感到基层民警的职业倦怠问题日益凸显,认为该问题的解决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职业倦怠不仅对民警的身心健康、工作效率等具有很大的负面作用,而且对民警能否正确、合理、合法行使职权也有很大的影响。在这里,笔者结合自己的观察和经历,对基层民警职业倦怠的表现、原因和预防对策做简要探讨,以期对公安决策者科学用警有所裨益。

一、基层民警职业倦怠的典型表现

(一)身体状况差

基层民警工作任务重,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长期的超负荷工作严重影响着民警的身体健康,大多数民警积劳成疾,或者处于亚健康状态。许多慢性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内分泌失调、神经衰弱、颈椎病、腰椎病以及肠胃方面等疾病正在侵蚀着他们。一些民警不得不请病假休息,而其工作就得由其他人临时接替,无形中又增加了在岗民警的工作量,如此形成恶性循环。以笔者曾供职的派出所为例,全所在编警力27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的民警10人,每年定期不能上班调整身体的4人,2017年以来,所内各种病假人数6人次154天。

(二)情绪控制差

处于职业倦怠状态的民警常常表现出疲劳感强、性急易怒、容忍度低、缺乏热情和活力,有一种衰竭感、无助感。在警民关系上,部分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态度生硬、性急冲动,对待当事人苛刻,引发不必要的警民关系冲突。基层民警还容易将这种工作情绪泛化到生活中去,从而影响个人生活品质。甚至有的民警因压力过大产生忧郁症、精神病等心理健康疾病。

(三)工作成就感差

部分民警由于长期的工作压力产生了负面工作情绪,呈现出一种低强度递增效应,他们对所从事的工作缺乏认同感,牢骚满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干多出错,不干不出错”“能躲就躲,能推就推”的认识比较普遍。部分民警对工作缺乏热情和职业认同感,对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漠然处之,极易出现人际关系冲突。部分民警自我封闭、敏感多疑,与领导和同事关系紧张。

二、基层民警职业倦怠产生的原因

(一)职业根源

1.工作职责太宽泛。目前,派出所工作职责宽泛,除了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之外,还要负责户籍管理,重点人员、精神病人、涉疆人员的管控,重点上访人劝返,养犬注册管理,防火管理,危险化学物品的存放和运输管理,寄递业的管控,情报信息收集等工作。这些作为基层基础工作本无可厚非,但在“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困难找警察”的口号下,派出所工作职责过于泛化,群众对公安工作寄予了许多不合理的期待。居民开锁、房屋漏水、停电等困难,朋友、邻里之间因琐事引起的民事纠纷,甚至连婆媳之间的口角、父亲管教儿子这样的琐事都要拨打110要求民警解决。加之有些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信息不够公开或办事效率不高,民众不愿意诉诸这些机关解决问题。有了纠纷后,民众基于“经济人”立场,不愿花费诉讼费、律师费,去诉诸法院走烦琐的诉讼程序打旷日持久的官司,也不去寻求人民调解,而直接求助民警。在“执法为民”指引下,人民警察被推向了为人民服务的前沿。民众已形成了“有困难就找人民警察”的惯性思维。接到求助后,对于简单情况民警可以帮助解决,遇到一些复杂的无法解决的情况,民警也只能出警后负责联系和转交相关职能部门。由于能力有限,对于民众的求助,民警工作往往难以周全,同时这些工作会占用大量警务资源,导致履行分内职责不力,尤其是打击违法犯罪不力。这样一来,派出所工作两面不讨好,从而使基层公安工作陷入尴尬的局面。

2.警力不足。派出所本身工作负荷重,加上警力不足,这使得民警异常繁忙。以本人曾供职的派出所为例,该所现有4个值班组,共有民警27人,除被长期抽调其他部门或其他因病因故请假的人员,实际在岗23人。其中每个值班组治安民警1~2人,巡逻民警1~2人,社区民警1~2人,日常接报110警情平均每日70件,警力明显不足,值班过程中,社区民警甚至不得不暂停社区工作,参与110接处警工作。4个值班组轮流值24时班,每个值班组值完班后第二天还要处理值班当天未处理完的案(事)件。第三天为对班,即值副班,负责上级分派到派出所的勤务或安排的其他任务,如劝访、处突支援、协助前一个值班组消化值班当天遗留下来的工作等。第四天,指标未完成的话,要去经营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手里有未处理完的案件需继续处理。第五天又值班,周而复始。民警又不能得到充分休息,长此以往,身心俱疲。

3.工作环境复杂、单调、负荷重。基层公安工作较之其他工作而言辛苦、劳累、不规律。作为发达城市的基层民警,还要承担各种各样的安保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勤务。比如一些重要的会议、体育赛事、展览、明星的演唱会,以及处置各种访民闹事的突发事件等。这些勤务是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来完成的,而且往往是没有薪酬的,即义务的。不得不指出,有些上级领导科学用警观念不强,存在滥用警力的现象。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往往搞人海战术、疲劳战术、车轮战术,在制定安保或勤务方案时成倍加大警力投放,大幅提前警力投放时间,延后警力撤勤时间。工作负担重、工作时间长是基层民警抱怨的主要方面,长期身心透支必然导致倦怠的产生。

4.工作应激太频繁。基层民警是一个危难时刻显身手的职业。“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是职业的真实写照。民警经常处于高度应激、高度紧张的环境,这很容易产生压力感和疲惫感。有的民警长期从事某项单调、重复的工作,很少有学习进修的机会,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鲜有变化的工作容易浇灭一个人的工作激情,产生乏味心理,从而失去对本职工作的兴趣,甚至还会出现厌恶感。

5.一些执法程序烦琐。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化的不断推进,公安执法越来越讲求程序正义,程序正义的代价是执法程序更加烦琐,手续更加繁多。以行政拘留为例,派出所从接受案件到呈请拘留整个过程积累下来的法律文书、笔录、证据材料等不下20种,使用纸张最少也得40张。从制作询问笔录,输入内网系统、打印各种法律文书、联系嫌疑人原籍地、书写各种工作记录、请示批案、做各种鉴定、阅卷、带嫌疑人体检、直到送拘结束,整个流程下来最少得10小时,如中间哪个环节出了差错,加上补正的时间,24小时很容易就过去了。如果涉案嫌疑人众多的话,由于执法办案平台不人性化,民警更是手忙脚乱,执法中的每项环节都得抓紧,不然就得面临超时的程序违法境地。就连警告、罚款这样的处罚程序,也不比拘留程序简化多少。

(二)社会根源

1.执法环境复杂。执法环境的复杂性使基层民警在工作中经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一方面人民群众对警察化解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犯罪寄予了更高期待;另一方面警察执法权威有所降低,袭警和暴力妨碍民警执法的人与事层出不穷,内部投诉制度与外部舆论监督使民警执法如履薄冰。民警是“弱势群体”已成为业界共识。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民警执法越来越规范,工作中的高压线越来越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也越来越到位,这些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这种进步也会给部分习惯于以往办案模式的民警带来适应障碍,一些民警就会产生怨言、牢骚,甚至产生过大的心理压力。另外,各种各样的办案指标压力和勤务压力使民警不堪重负,不得不牺牲一个个节假日或者夜晚的休息时间,这更加增添了民警的孤寂感。而民警的高付出未必能带来显著的成效,面对犯罪未得到有效预防与遏制,治安状况依旧令人担忧、收入原地徘徊的状况,民警会感到劳而无功,进而可能产生对职业的失望感。长期如此,民警必然会失去工作热情。同时,社会常要求民警要成为“犯罪分子最怕、人民群众最亲”的角色,既严厉又便民,有时候角色要求的混乱以及角色的迅速转换会使基层民警产生一种无所适从的迷茫感。

2.社会舆论的偏差。警察队伍中的个别负面的案件影响和一些媒体的失实报道,会导致社会层面对警察队伍存在认识偏差,使得民警的辛勤劳动和奉献得不到社会各方面的应有理解和支持。上级的压力、社会公众的不理解、媒体对案件失实报道等,都会导致民警工作无意义感和倦怠感。还有诸如民众的攻击、冷漠、不友善、新闻媒体的过度介入、当前社会的物质诱惑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民警的心理压力,造成民警的无奈与心理落差,并使民警逐渐产生心理上的倦怠。

3.薪酬待遇偏低。较低的工资薪酬回报与基层公安民警高负荷的工作现状不成正比,大量琐碎的、重复的机械劳动往往使基层民警时常觉得劳而无功,容易产生消极情绪。作为一种高危职业,警察应该得到更高的经济回报。

4.评价体系不科学。不够完善的评价体系往往造成基层民警的内心矛盾冲突,极大地扼杀民警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使民警自我价值丧失。民警的合理个性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自然而然地会产生对所从事职业的倦怠。

(三)组织根源

1.指标任务重。民警工作环境的好坏直接取决于领导,或者应该说是取决于领导的政绩观。如领导重视体恤民警,则民警工作相对安排宽松合理;如领导不顾民警的疾苦只为自己的仕途,则民警就难有好的工作环境。现在存在一种现象,上级制定一系列的绩效考核指标,为下一年工作打下基础,而下级领导为了取得政绩就在上级任务指标基础上再加量,层层加量的任务最终压到基层派出所,于是基层民警便疲于应付各种膨胀了的指标。社区民警疲于应付上报各种信息表格,无暇下沉到社区走访群众;巡逻民警疲于应付各种督察检查,小心翼翼;治安民警疲于应付每月的拘留指标,加班加点。

以最能体现基层民警工作成绩的拘留指标为例,上级根据前几年完成任务情况制定了今年的一个任务指标或常量标准,经过分局再到派出所,层层加码后一个派出所每月的拘留指标与派出所人数相近甚至更多,为使民警能够完成任务,基层领导更是使出“撒手锏”,完不成任务就加班、停休、扣钱。于是拘留数量可能是凑上来了,可是质量就难以保证了,能拘留的就不调解、能拘留的就不罚款,一些赌资不大的赌博、一些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双方当事人都成了拿来凑数的指标。民警把精力大部分投入到这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上,真正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却无力顾及了。

再以最能体现一个地区治安状况的110接报的治安类、刑事类警情为例,上级根据前几年的平均警情标准制定了常量指标,基层派出所发案高出了常量标准,上级就命令调整加大警力的投放,并且发案高的派出所在年底各项考核中是要扣分的。为了使发案不超出常量指标,各派出所便“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发案后压案、埋案不报,有的与报警人沟通在派出所给予立案,但在110回访时说谎,有的干脆给管界内的单位和外来人口“立下规矩”,有警情直接拨打派出所电话。如此这般,基层派出所110接报的治安类、刑事类警情降下来了,上下各级皆大欢喜。但是真实的情况反映不上去,最后年底再制定常量指标依然采用这些虚假数字,形成了恶性循环。

一直以来,迫于各方压力,公安机关领导的精力大都放在提高工作效率上,对民警遭遇的家庭变故、生活困难等很少过问,对警务工作的安排也往往只从工作的角度出发,很少考虑到民警家庭和人性因素,这使民警觉得组织不能理解其为工作付出的额外努力,造成民警组织支持感的缺失。同时,公安机关作为纪律严明的半军事化管理队伍,必须下级服从上级,必须令行禁止,过多的内部约束和潜规则,容易使民警在工作中处处感到压力,难以适应。其他如组织凝聚力不强、考核机制不完善、领导的偏见和不公、升迁机会的缺乏等,都是影响民警工作积极性、诱发职业倦怠的重要因素。

2.错误定位基层派出所为综合性战斗实体。很多人认为,把派出所建成综合性战斗实体,就是把更多的任务下达到派出所,使它承担的任务更具“综合性”。而目前工作实践中也出现一个趋势,就是越来越多的专业工作,如刑侦、治安、人口、国保、消防管理等工作进入了派出所,并针对这些工作设置了考核指标。以至于派出所工作千头万绪,民警苦不堪言。有人称其为“上有千条线,下有一根针”。有关业务工作进入派出所是否有必要?回答是肯定的,这是新时期公安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的重要举措。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明确界定专业工作与派出所工作的分工,要科学处理专业工作与派出所工作的关系。不能说各项公安业务工作落到了派出所,派出所就具有了“综合性”,派出所的内设机构承担了作战功能就是“战斗实体”,如果这样,公安分局或县公安局也都是“综合性战斗实体”,派出所与公安分局、县公安局也就没有区别了。

就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而言,派出所之所以能承担基层公安机关综合性的作战任务,主要在于它作战任务的“前期性”和后续工作的“可移交性”。但就目前而言,基层派出所承担的作战任务不是局限在“前期性”,大量受理的案件都一竿子办到底,就容易出现替代业务部门的工作,把派出所真正建成综合性的战斗实体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而且加大了基层民警的工作负担,引发了基层民警的职业倦怠。

以刑侦工作为例,实际运行中派出所承担许多案件前期性处置任务,但到后期案件很难移交出去,这表现在部分责任区刑警队只受理事实清楚、线索明朗、定性明确的案件;否则就以尚不构成刑事犯罪,属于治安案件为由拒绝接受。再是让派出所超出管辖范围办理刑事案件。按照目前队所协作机制,派出所接受案件并经初步调查,认为可构成刑事案件的,且不属于派出所管辖的,要上报移交责任区刑警队和刑警专业队。但责任区刑警队和专业队对于派出所上报移交的案件并非照单全收,而是有的接受,有的交由派出所办理。将应由派出所管辖的案件交派出所办理无可厚非,但将不应由派出所办理的案件交由派出所办理,却有违法之嫌。责任区刑警队和专业队有时会以“指导办案”为名,交派出所办理故意杀人案、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案、强奸案、抢劫案、贩卖毒品案件,这些案件按照有关法律规范不应由派出所办理。由派出所办理这些案件一方面违反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加重了派出所的工作负担。由于派出所缺乏专业侦查力量、侦查手段,这些案件的侦办质量也难以保证。

三、基层民警职业倦怠的预防对策

对基层民警职业倦怠的预防可以通过改变影响职业倦怠的因素来实现,结合上述对职业倦怠原因的分析,可以从基层民警外部和个人自身两方面入手控制基层民警职业倦怠的产生和发展。

(一)基层民警外部预防对策

1.树立科学用警理念。首先,实行社会应急联动,使警情分流得到落实。110报警服务平台建立30多年来,在打击违法犯罪、参与社会管理、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的提升,基层110接警量大量增加,非紧急警情、非警务求助警情、无效警情甚至骚扰电话不断增多,这严重影响了基层接处警工作的正常运动,增加了基层民警的接处警量。实行社会应急联动,迅速整合如市民服务热线“12345”等非应急类政务服务短号码热线,切实减轻基层民警接警负担,将有限的警力集中用于打击犯罪等主要职责工作上。其次,制定合理的奖惩机制,最大限度地提升有效警力。在我国,囿于编制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每年民警的招录数远远低于警情和工作量的增长数,基层警力严重不足是普遍现象。即便是再繁忙的基层派出所,总会有三两个“无欲则刚”的“老民警”。基层派出所的工作总量是相对稳定的,此消彼长,这部分“老民警”无形中会把工作转移到其他“老黄牛”身上。因此,基层领导要制定适当的奖惩机制,调动基层所有派出所民警的工作热情,盘活基层工作局面。最后,科学务实制定基层考核指标。考核指标的制定是为了督促基层民警更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与维护辖区稳定,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上级部门应该根据前一年的工作情况制定符合基层派出所的各项指标和常量标准,考核指标的制定既要以增强基层民警的工作动力为目标适当提高标准,又要考虑保持基层民警长期的良好工作状态,不宜不切实际主观加大指标常量。

2.提高警察的职业声望。第一,要提高警察的社会地位,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从优待警,它不仅指改善警察工作生活条件,提高警察工资福利待遇,而且还包括对警察政治上关心、人格上尊重、精神上鼓励、工作上爱护等方面。第二,要保护警察的合法权益。保护警察的合法权益,既是关心爱护警察的体现,也是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需要。警察的合法权益,既包括普通公民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人身自由、生命健康等权益,还包括警察所特有的正当执法权。第三,要维护警察良好的形象。通过媒体多宣传先进典型,及时实事求是报道舆论有争议的有关警察形象的事件,为被歪曲形象的警察正名,提升基层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激发对警察事业的追求。

3.理顺所队协作机制。当前,上级部门专业队和派出所队衔接配合的关键是将二者有机捆绑在一起,实现“捆绑考核”,真正实现“双轮齐动,两翼齐飞”的工作目标,切实落实派出所与上级部门各专业队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队所联席会议制度,如在执法办案中定期轮流组织队所联席会议,通报地区刑事犯罪情况,分析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发现治安防范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保证基层所队前期办理的重大刑事案件确实可顺利交接,而不仅仅流于形式,一味地将本属于上级专业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强加给基层派出所。

4.加强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给基层民警工作增添动力。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增强基层警察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是提高警察成就感、消除职业倦怠的动力之源。首先,建立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要拓宽选人渠道,实行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适其职、职得其人”。其次,全面推行考核激励机制。将考核与奖惩相结合,不仅让勤劳者获得更多的物质财富,而且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获得对自身价值的肯定、事业发展的欣慰,收获更多的精神财富。最后,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强化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突出专业技能培训,增强基层民警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5.提高警察薪酬待遇。除战时军人外,警察是最具高危性质的职业,而基层人民警察每天的执法环境不可控,风险更高,但其待遇与同级别的其他公务员相差无几。这无疑会挫伤警察的工作积极性。要提高警察待遇,使其劳动报酬与其工作量、工作时间、危险程度相匹配。基层人民警察的待遇要高于地方、与军队持平。

6.营造良好的警营生态环境。和谐的警营生态环境可以让基层民警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各级警务管理部门应采取各种措施营造积极健康的警营文化,使民警对职业要求的价值取向、工作方式等方面获得认同。比如可以定期组织体育竞赛,甚至可以在业务时间组织类似实况足球、王者荣耀等电子竞技大赛,这既能让基层民警劳逸结合,又可以增强组织的凝聚力。

(二)基层民警个人预防对策

1.提高综合素质,为积极工作不断注入新活力。基层民警个体素质的提高主要指两个方面:一是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特别是职业道德信念的加强,能使基层民警抵制身边不良诱惑的影响,正确处理和认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金钱与事业的关系,增强基层民警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基层业务能力的提高,基层民警掌握过硬的警务技能,可以从容不迫地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难题,游刃有余地处理基层工作中的各种人际关系,从警务活动中获得肯定和赞扬,从而降低了引起职业倦怠发生各种因素的敏感性,增强免疫能力,随时保持高昂的精神状态。

2.合理调控情绪,保持永不懈怠的身心状态。派出所是社会的过滤器,基层民警在每天的警务工作中难免会产生不良情绪。如果这种负面情绪长期得不到合理宣泄,会对身心健康产生消极影响,甚至会产生社交恐惧症。基层民警要把接触负面情绪视为常态,当自己感觉身心疲惫、心情恶劣时,要想办法自我解脱,如找人倾吐,宣泄不快,可以尽快达到心理上的平衡,或者参加一些社交活动转移注意力等等。

3.培养兴趣爱好,丰富业余生活。基层派出所需要大量机械地重复劳动,而且具有高强度、长时间、多应激等特点,极易让基层民警产生疲劳、紧张、焦虑等不良的情绪反应。大力提倡基层民警在工作之余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如当下流行的瑜伽、摄影、徒步、钓鱼、组乐队等等,既可以缓解不良情绪,又可以扩大人际交往领域,使基层民警的人格得到更全面的发展,保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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