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0-11-24陈硕
文/陈硕
一、存在的问题
(一)残疾儿童融合教育转衔机制不完善
西方国家因为起步早,融合教育与终身教育发展得比较完善,所以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层次之间的衔接问题处理得比较理想。残疾儿童教育和服务体系,最先在家庭开始,主要教育在学校,然后在社区之间共享,最后能够实现残疾人在社会中的平等参与,这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已经贯穿于残疾儿童的整个人生,以确保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的实现。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虽然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已初步形成了从学前教育到义务教育,再到高等教育及职业教育的完整体系,但是我国残疾儿童在教育衔接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并且没有获得大家重视,导致残疾儿童的入学难、升学难等问题经常发生。
(二)融合教育的支持体系亟待完善
推进融合教育的主要方法就是大力推广随班就读,随班就读自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牵一发而动全身。只有更加完善的支持保障体系,才能使残疾儿童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随班就读的良好发展,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残联、医疗、卫生、民政、社区、志愿者的配合。但是,目前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方面,政策太宽泛细化不够,实际执行难度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多部关系到残疾人自身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频繁使用“应当”“适当”等词语,具体指标、监管问责机制难以明确,落地实施存在很大难度。此外,特教学校、教师基本都享有国家给予的特殊教育津贴,而国家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的额外津贴却基本没有规定,不同地区之间也存在一定差距。另一方面,大部分地区都存在不同程度上的财政投入不足、办学条件简陋、特教教师人数短缺、专业技能水平不高、随班就读覆盖率较低等问题。一些有能力随班就读的有听力障碍的儿童,在普校读了几年后,因无法辨别教师口型和无法听清教师的讲话,只能转到特教学校。
(三)师资队伍需要发展壮大
一部分残疾儿童的家长,希望能够把自己的孩子送到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专业的教育,因为在那里,他们的孩子可以接收到量身定制的学习计划,这样的需求也就提高了从事特殊教育行业的教师标准。在当下,有些教师毕业于师范院校的特殊教育专业,他们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有些教师是半路出家,以前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有关特殊儿童教育方面的训练,只是在从事特殊儿童教育方面的工作之后,才学习了有关内容。这就导致不同特教教师间的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尽管最近几年为普通师范生多增加了几门与融合教育和特殊教育有关的课程,但因为其选修课的性质,也就导致了教学内容、实施评价等方面存在很大的灵活性和较高的自由度。因此,现阶段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以及队伍人数规模还有待提高。
二、对策建议
(一)逐步实现特殊教育“零拒绝、全覆盖”的目标
接受特殊教育是帮助残疾人回归社会和正常生活的有效途径,是实现教育公平、保障残疾人合理权利的重要体现。融合教育的重要理念就是“任何人都有权利接受良好的教育”,零拒绝是融合教育的基本原则。我国使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规定,任何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满足入学标准的残疾儿童加入学校学习,通过这种方式来达到“零拒绝”的既定目标。应进一步扩大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覆盖率,基本实现学前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发展高等教育保证达到高考录取条件的考生正常入学。
“全覆盖”一方面意味着融合教育要涵盖所有类型的残疾儿童,而不能局限于常规思路上的智力、视力、听力残疾这三类残疾儿童。达到上述情况,就需要进一步改革当前普通学校的以升学率为主要目标的教育模式。在组织结构、课程设计、学校氛围等方面进行整体改革,扩大随班就读规模,提升质量,形成以融合教育为导向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完整的特殊教育体系[1]。另一方面,意味着完善教育衔接制度,形成残疾人完整的教育体系,覆盖从学前到高等教育一贯制。当下我国特殊教育发展良好,对特殊教育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教育层次正逐步走向细致化、机制化,应该朝着个性化教育和个性化转衔发展,为残疾学生终身学习与良好的生活保障建立支持体系。未来融合教育要向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方面扩展,在从学前到小学、中学、大学和职业学校的过程中,不同程度、不同类型的残疾儿童也按实际需要实行转衔和教育,保证他们在各学段都能接受到良好的教学水平。
(二)进一步推进强化特殊教育支持体系
除了之前提到的融合教育法律保护和支持,还要形成“政府主导、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支持系统,鼓励并带动各机构与组织加入随班就读支持体系中。《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了各级政府在推进融合教育中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进一步说明了其他主体,包括普通学校、社会组织、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残疾人家长在残疾儿童教育中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这一发展中,将进一步推动模式创新,医教结合、教康结合以及学前融合教育保康结合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学科合作模式,将继续探索出具有本土化的理论模式和实践方法,以保障所有特殊儿童的高质量教育。依托当地特教学校成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对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建设资源教室,增加能够辅助教学设备以及图书音像资料等。与此同时,各地区的试点学校还应该努力形成各自随班就读工作的优势。
建立完善的教育评价体系,社会各界要定期或随时能够对随班就读工作进行监督,媒体群众享有知情权,政府具有评估和指导权。
从实际情况中发现并解决问题。不同残疾类型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要采取多样化的实证研究,如课程创新、差别化教学、个性教学、合作教育、评价标准及工具等[2]。总之,需要通过多方面的努力,为残疾儿童提供优质的随班就读教育提供条件支持。
(三)继续建立健全融合教育教师培养体系
为了应对当前融合教育教师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应向普及型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既让普通教师具备应有知识的同时,也要具备一部分特殊教育所需要的技能,并使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也同样具备教育普通学生的能力。要实现上述目标,一方面,要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在融合教师的师资能力培养中,教师的素质、教学实践能力是培养的重中之重,在融合教育的立法中应明确提出对于融合教育教师的素养要求。另一方面,要扩大教师培养的人数,各高等师范院校中师范专业,尤其是特殊教育专业应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以此来顺应当前融合教育发展的趋势,并不断满足现实生活中学生对特教教师的需求。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学生在不同时期教育需要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存在差异,即使是同一类型的残疾儿童也会遇到不同问题。所以,在入职后要定期参加培训交流,从而能够使教师相互交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掌握更加全面的教育理论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