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字重释与文学观念的流转
2020-11-15成玮
文/成玮
文、笔之辨肇自六朝,后人偶或提及,但一直未见其重要。直至清中叶,经阮元浓墨渲染,持以介入骈散之争,方成为文论中一个显著话题。晚清民国以来,引发持续探讨。阮氏之说,关键在怎样解读刘勰《文心雕龙·总术》篇的一节议论:
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诗》《书》,别目两名,自近代耳。颜延年以为∶笔之为体,言之文也;经典则言而非笔,传记则笔而非言。请夺彼矛,还攻其盾矣。何者?《易》之《文言》,岂非言文?若笔果言文,不得云经典非笔矣。将以立论,未见其论立也。予以为发口为言,属笔曰翰,常道曰经,述经曰传。经传之体,出言入笔,笔为言使,可强可弱。六经以典奥为不刊,非以言笔为优劣也。
此处先举当时常谈,将韵之有无,当作文、笔区分标准。刘勰不以为然,称“文”用以完成“言”,本身可“兼有韵与无韵”,有韵文以《诗》为代表,无韵文以《书》为代表。换言之,文、笔之分初无必要。以下混合使用文、笔两概念,不复剖别;并撇开文、笔之辨,另论言、文之辨。“发口为言,属笔曰翰”,可知言指口头语言,笔(即文)指书面文字。“笔为言使,可强可弱”,范文澜注:“强弱,犹言质文。”可知文字源出语言,质朴或文饰皆可。言、文相分,全因口头、书面有别,无关文采优劣。
这段话包含的两个话题——有韵与无韵、口头与书面——阮元皆曾涉足。及至民国,除了骈散之争,进一步同西方传来的纯文学、杂文学之争相勾连。文笔说在晚清民国,主要围绕上列四组对举项展开,四者常交叠扣锁,而以有韵无韵为中心。
前史:阮元从脚韵到平仄的观点变化
阮元标举文、笔之分,是后来的事。起先《四六丛话序》《文言说》《书昭明太子文选序后》《与友人论古文书》等作,仅辨“文”字之义,以偶对、押韵、具文采者当之,但各篇向未区别文、笔。
至《学海堂文笔答问》,他始设文、笔辨一题。其子阮福拟对,取资萧绎《金楼子·立言篇》,以“有情辞声韵者”为文,以“直言无文采者”为笔。表面大同小异,无非在形式、文采而外,新增了情感一项特征。然而阮福广胪文献,却让一个形式问题尖锐突显出来——阮元重新定义“文”,旨在崇骈抑散,而骈文本不押韵,一旦限定文须用韵,反而南辕北辙。这迫使后者在《文韵说》中,赋予“韵”字新解:“所谓韵者,固指押脚韵,亦兼谓章句中之音韵,即古人所言之宫羽,今人所言之平仄也。”或押韵脚,或讲平仄,任居其一便足以名“文”。与之前“文”必押韵相比,定义大为松动,骈文的位置终于稳定下来。
要之,阮元将刘勰基于脚韵的文笔之辨,改造为基于平仄的骈散之辨。这是他成熟期的思考。
清季民初:“韵”字重释与思想分期
清季民初人谈六朝文、笔之别,率多摭拾阮元等人见解,稍作敷陈,新意寥寥。刘师培一开始也如此。1905年发表《文章源始》,引阮氏《文韵说》,谓文较于笔,“大抵皆偶词韵语之文;即间有无韵之文,亦必奇偶相成,抑扬咏叹,八音协唱,默契律吕之深”。此处“韵语”,即《文韵说》之“押脚韵”;“抑扬咏叹”,即《文韵说》之“今人所言之平仄”,两文合若针芥。
阮元以平仄代韵脚,立说实不坚牢。以平仄衡论八代之文,龃龉俯拾皆是。既然执四声以绳古人,失之迂拘,怎么办?刘师培1906年发表《文说》,遂另树新义:“古人之文,其可诵者文也,其不可诵者笔也。”用读来上口与否这样一个弹性标准,取代平仄这样一个刚性标准,立说圆融许多。
可惜圆融的另一面,是作为文、笔区划标准,效力降低。1917年至1919年,刘师培在北京大学度过了最后年月。这时期授课讲义,依然强调这点。《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第六节《论文章之音节》专事于此,说“文之音节本由文气而生,与调平仄讲对仗无关”,盛赞蔡邕文“不讲平仄而自然和雅”。音节本乎自然,不必刻意安排抑扬,这一来,文、笔之分也失掉了确凿依据。为二者别求判准的任务,已经无可回避。
主体同作于执教北大期间的《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满足了这一要求。第五课专列“文笔之区别”一子项,观点与前迥不相侔。刘师培彻底摒弃以平仄解“韵”的思路,指出刘勰“有韵”“无韵”之韵,单指脚韵。关键论证是:“更即《雕龙》篇次言之,由第六迄于第十五,……是均有韵之文也;由第十六迄于第二十五,……是均无韵之笔也。此非《雕龙》隐区文、笔二体之验乎?”《文心雕龙》二十篇文体论,前十篇论押韵之文,后十篇论不押韵之文,区划分明。可证刘勰所述剖分文、笔的“韵”,是押韵的“韵”。这条证据诚极有力。他更细勘史料,将六朝文、笔之辨分作两期:一是汉魏西晋,“以有藻韵者为文,无藻韵者为笔”,陆机《文赋》可为例证;二是东晋南朝,“有韵为文,无韵为笔”。刘勰之外,范晔也同此说。萧绎“惟以吟咏风谣,吟咏哀思者为文”,在韵文里单取一部分,在范、刘基础上,进一步缩小定义。是第二期中又区为两派,而以范、刘为主流。萧统《文选》“虽不以有韵为限,实以有藻采者为范围”,则尚袭第一期的旧义。刘师培为文笔说分期,是一新举动,影响后来者匪浅。
以押不押韵为断,界限明晰,奈何旧问题又兜转来:这样骈文便被送出“文”的户外,改入“笔”的门庭。然则骈文地位,何以维系?所幸别有弥补。
首先,刘师培说东晋南朝时论,“虽区分文笔,然笔不该文,文可该笔,故对言则笔与文别,散言则笔亦称文”,提出广义的“文”一词统摄文、笔。骈文至少还留在广义“文”中。其次,他说:“盖晋宋以降,惟以有韵为文,……故当时无韵之文,亦矜尚藻采,迄于唐代不衰。”此处“藻采”含对偶,后文便举有齐梁间“行状易为偶文”之例。正因这一阶段,骈散两体共处于“笔”的概念下,相邻甚迩,反而推动骈体向散文渗透。偶俪的重要性,因是不减反增。
刘师培的观点,在北京大学有一些回声,例如黄侃、王肇祥等。其中黄氏1914至1919年间授课讲义《文心雕龙札记》最值得注意。
就骈散观念言,他折衷章太炎与刘师培之见,谓最广义之“文”,包括一切著于竹帛者;最狭义之“文”,专指韵语偶词。骈俪不是“文”的全部,却不失其核心地位。然而刘勰之分文、笔,“实以押韵脚与否为断”,是否认不掉的。骈文倘置之“笔”中,文体重要性必然减弱。黄氏的办法是——把刘勰边缘化。他说永明以前,文、笔二者“初无严界”,“难于晰言”,直从南朝论起。在南朝,又指萧统《文选》“未尝有文笔之别”,沟而外之。损之又损的结果,有相关论议传世者,但余范晔、刘勰、萧绎三家。其中范、萧两人,都与刘勰看法不一。自范晔起,韵即指平仄。萧绎则“于声律以外,又增情、采二者”,在范晔基础上,对“文”定义更严。他们方是文笔说的主流。经由这一系列论证,黄侃重新将骈文纳入文与笔的前一方,达成了尊体的目标。
在人际关系与文学立场上,刘师培与黄侃声应气求,却对文、笔含义作出了不同阐释。这些阐释,主要来自对史实与文献的精细审辨。在他们,只要不撼动尊骈意识,分析总是不厌其精。进而言之,由于史料细读,不时对骈偶构成新挑战,须拿出更精致的解说来消弭。因此有时候,尊骈反更促使读解走向细密。
民国中后期之一:“韵”字含义定论
晚清民初,对于文、笔界分时“韵”的含义,脚韵说与平仄说中分天下。进入20世纪20年代,局面逐渐明朗起来,脚韵说优势尽显。
这一时期通论性著述,尚多循他义为说。刘永济《十四朝文学要略》、朱东润《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刘麟生《中国骈文史》等皆然。反倒是“仓卒成书”、公认质量平平的陈钟凡《中国文学批评史》,及时采纳了刘师培晚期的新诠,称《文心雕龙》论文体之部,文与笔“界画终未尝溷淆也”,是“韵”乃脚韵之谓;范晔为其先导,萧绎又益之为“情采声色”。这显然与著者身为刘氏弟子有关。
两相比较,专题研讨六朝文笔论的单篇文章,见解便精核多了。1930年,郭绍虞《文笔与诗笔》点名反驳阮元《文韵说》:“殊不知时人所言之韵,正是指韵脚言,……至于章句中之音韵,则时人称之为‘和’。”下引《文心雕龙·声律》篇,以明“韵”与“和”词义各别。1937年《文笔再辨》,又补充了日本汉籍的新材料。
1948年相关文章纷出,认识发展迅速。逯钦立《说文笔》竭泽而渔网罗史料,将南朝文笔说分作两期:晋宋为一期,以范晔为代表,“文笔以有韵无韵来分,本是初期的文笔义界”,此处“韵”即韵脚。齐梁为二期,传统派与革新派并存。前一派有颜延之、刘勰、萧统,大致沿用范晔的判准而微有变化;后一派惟有萧绎,其“韵”指“合乎声律”,“是从永明声律派得来的”,自然改指平仄,再加之以情感、藻采。稍后范宁《文笔与文气》指出:六朝文学不存在骈散之争,故文、笔分立,端视韵脚而定。唐宋古文与骈文争夺要津,故押韵与否,不再构成文与笔的边界。这从创作角度出发,揭出六朝文、笔定义的时代成因,为脚韵说提供了另一重论证。王利器《文笔新解》引《文镜秘府论》等日本汉籍,说明文押韵脚,笔则不押。郭绍虞固援引在先,但王氏所用资料更丰赡,且他自述十余年前读佛藏,“乃知日本僧侣对此问题颇有所论列,……便以此材料遍告同侪”。此宗文献的发现权,仍当归之王利器。经过资料扩充、背景搜讨,文、笔分界所在,几已题无剩义。刘勰等人之“韵”指脚韵而非声调,足以定论。
民国中后期之二:纯杂文学与言文关系
新文化运动席卷一世以来,滋生出若干新观念,渗入文、笔之辨,为阮元始料所不及。第一个是纯文学与杂文学之辨。1922年,杨鸿烈已然说到,文、笔之分就是纯文学、杂文学之分。几年后,梁绳祎也有此论。他们笔下的纯与杂,区别在内容方面。这与六朝文笔说的实际内涵,距离相当遥远。至郭绍虞出,议论乃一变。他在《文学观念与其含义之变迁》文中首言:范晔、刘勰以押韵与否分剖文、笔,“此等重在形式上的区分,实是文笔区分中前期的见解”;又详引萧绎《金楼子·立言篇》,谓:“如此区分,才着眼在性质的差异。——笔重在知,文重在情;笔重在应用,文重在美感。于是始与近人所云纯文学杂文学之分,其意义有些相近。这才是文笔区分的后期的见解。”文高于笔之处,在情感与美感,前者指涉内容,后者指涉形式、文采,说更周赅深入。阮福以“情辞声韵”为文,根据即在《金楼子》,本身已蕴含形式(声韵)、文采(辞)与内容(情)诸要素;黄侃等从而发挥之。郭绍虞由此生发,自有一定文本与诠释传统支持。而其纯文学、杂文学概念,可能源于托马斯·德·昆西(Thomas De Quincey)对“力的文学”与“知的文学”之区分。另一组对立要素——美感与应用——则可能濡染王国维、陈独秀的文学无功利说。两组对立项,皆有“与古为新”意味。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恰当纯文学观念流行,并大举进入中国文学史写作之际。这可以说是“预流”行为。那时戴上纯杂文学眼镜,观看六朝文笔之辨的史家,不无其例,如朱东润、刘麟生等。诸家所议未必佥同,但都超出形式上的韵脚、声调等话题,显非范晔、刘勰之言所能承载,故不约而同地,都将注意力转投向萧绎《金楼子·立言篇》。这是纯文学、杂文学思想漫入文笔之辨的表征。
第二个新观念,是口语与书面之辨。刘勰以言文问题替换文笔问题,把常言所分文、笔,同归入书面文字。阮元前期《文言说》、刘师培前期《文章源始》,多少都涉及语言和文字的关系问题。不过,阮氏当时尚未拈出文笔说,谈论言文关系,自然不曾与之关联。刘师培并提文笔与言文两事,时或将“文”等同于文字,将“笔”等同于口语,是最早将两套概念系统混搭者。这与其文字近骈、语言近散的倾向若合符节。但他也仅早年持此论调,后期脱离骈散,改以押韵与否谈文、笔,便不再涉及言文关系。
郭绍虞同取脚韵说,却始终将文笔关系,理解成某种言文关系。郭氏与刘师培的区别有二:一是他积极投身新文化运动,在言文之中,当然看重言,后者则看重文;二是他较后者分疏更细。刘勰引颜延之语:“笔之为体,言之文也。”笔在书面文章里,更接近口语形态,而比之口语,仍多了一点文饰,成为书面与口头的中间环节。郭绍虞借此,在文字型与语言型文学间,辟出一类过渡型文学,以古文、古诗当之。此说既更切合刘勰语脉,又呼应了新文化运动内部,把古文看作白话文学雏形的时论,可谓左右逢源。
郭绍虞的矛盾是,在这一历史叙述中,文笔之分变成骈散之分,与他一贯的解释——有脚韵无脚韵之分——相左。时段稍稍推后,建国初期,郭氏还坚持韵脚说,晚年忽生变化,做《文笔说考辨》一长文,又接引来平仄说。刘勰之“韵”系脚韵,证据坚确,无从动摇,他转攻其他人物,先是范晔,继为沈约,末是萧绎。他们都隶属平仄说阵营,则刘勰之为特例,彰彰明甚。郭绍虞遂下一结论:“他(刘勰)对文笔的看法,与当时人的看法不同。当时人所谓‘文’,可以指对偶辞藻,更可以讲声律。而刘勰则不如此。”这样,他把文笔说的主流再度扭转过来,与骈散、与言文一脉贯通。郭绍虞此文对范晔、萧绎的诠解,和自己以往大有不同。他的“衰年变法”能否成立,乃另一问题。目前学界通说,是认为六朝文、笔之辨,界线仍在押不押脚韵。可至少,透过这次“变法”,反过来更易体会郭氏构想中,文笔问题与言文问题接合的强烈冲动。
在民国中后期,无论涉及纯杂文学,抑或涉及书面口头,郭绍虞皆是最精详的讨论者。其重要处即此可见。
小结
晚清民国对于六朝文笔说的探索,呈现两条脉络:一条是博观精思,日渐究明此说内涵,有客观的学术进步;另一条是与时兴文学观念交相映发。在清季民初,涉入骈散关系与言文关系;在民国中后期,涉入纯杂文学关系与言文关系。两期言文关系,孰轻孰重又有变更。这两条脉络,每每相互推毂,并非各行其道。扩而言之,大约也反映出,中国文学树立为一门现代学科时的常态现象。就研究者来说,意识到两者交织的复杂状态,尤其给前一条脉络以充分估量,乃是作出完整学术史判断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