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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学前教育师资供求探析
——基于湖北省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2020-11-07丹,赵义,王霞,谭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全面二孩专任教师师资队伍

何 丹,赵 义,王 霞,谭 红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北 武汉 430223)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了明显缓解。然而,由于底子薄欠帐多,学前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和明显短板[1]。“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学前教育事业面临满足已有适龄人口入园需要和新增适龄人口入园需求的双重压力。本文依据2010-2019年10年间《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快报》《湖北省统计年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和调查问卷等数据,对“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湖北省学前教育师资供求进行分析研究,以期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湖北省学前教育师资状况总体趋势向好

国家高度重视发展学前教育事业,2010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并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新时代学前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和道路。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出台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举措,破解学前教育师资队伍难题,幼儿教师规模不断扩大,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学前师资状况总体趋势向好,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分析近10年的数据变化,湖北省学前教育师资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幼儿园教师数量稳步增长 以全国为例,截至2019年,全国幼儿园教职工491.57万人,专任教师276.31万人,与2010年相比,教职工数增加了165.82%,专任教师数增加了141.49%。2010—2019年,湖北省幼儿园教职工数和专任教师数逐年稳步增长,增幅远超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19年,湖北省幼儿园教职工数和专任教师数分别达到200730人和98612人,较2010年分别增加了134528人和60118人,增幅分别达到203.21%和156.18%。(见图1 )幼儿园教师数量的大幅增长为湖北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幼儿园专任教师素质整体提升 2019年湖北省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人数为96275人,较2010年增加了59406人,增幅达161.13%,超过全国同期平均水平;学历合格率达到97.63%,其中1.6%的教师为研究生或以上学历(见图2)。

图1 2010-2019年湖北省幼儿园教职工数(单位:人)

图2 2010-2019年湖北省幼儿园学历合格专任教师数及合格率(单位:人,%)

以学前教育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发展为例,2019年,湖北省幼儿园教师中正高级职称达41人,总人数排名全国第2,仅次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分析中部六省副高以上职称幼儿园教师数,湖北省排名第2;副高以上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数比例,湖北省排名第1,高级职称幼儿园教师居中部六省前列(见表1)。通过10年的发展,湖北省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得到不断提升。

表1 2019年中部六省副高级以上教师统计表(单位:人,%)

(三)幼儿园生师比呈下降态势 “全面二孩”政策下,湖北省入园幼儿数逐年增加,学前教师队伍数量也在同步增长,幼儿园生师比逐年下降。2019年湖北省幼儿园每名教职工和专任教师负责的幼儿数即生师比分别为8.86和18.03,较2010年分别下降了8.03和11.02,下降率分别达到47.54%和37.93%,幼儿园生师比呈总体下降态势(见图3)。生师比下降,说明教师的教学负担和工作强度在逐步减轻,教学质量进一步得到保障和提高。

图3 2010-2019年湖北省幼儿园生师比(单位:人)

(四)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快速增加 截至2018年,湖北省有34所高校(含本科、高职)开设学前教育专业,学前专业毕业生达7483人,其中专科毕业生达6830人,较2014年增加了5238人,增幅高达329.02%(见图4)。

本科毕业生从事幼教工作的相对较少,专科毕业生绝大部分加入了学前教师队伍,不仅弥补了湖北省学前师资短缺问题,也提升了师资专业水平。

二、“全面二孩”政策下学前师资队伍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湖北省学前教师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素质不断提升,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求。同时也反映出湖北省学前师资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与适龄儿童的入园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与“全面二孩”政策的推进落实还不协调。专题调研、分析问卷和访谈的情况表明,湖北省学前教育教师在总体数量、专业素质、分布结构和地位待遇等方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是当前学前教育发展最为突出的矛盾,也是“全面二孩”政策下制约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前教育师资总体数量不足,城乡区域差距明显

1.学前教育师资总量缺口较大。按照教育部2013年发布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规定,2019年湖北省在园幼儿数为1777926人,应配备296321名教职工,教职工实际数量为200730人,缺口达95591人,缺口率为32.26%;应配备118528名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实际数量为98612人,缺口达19916人,缺口率为16.8%(见表2)。

未来几年将渡过生育高峰期,入园幼儿数会略有减少,但由于历史欠帐较多,依然存在较大师资缺口。要采取各种措施,多渠道招聘幼儿教师,增加师资队伍数量,继续降低幼儿园生师比,直至达到国家标准。

2.城乡区域差距明显。以生师比为例,城乡生师比差距很大。2010—2019年,农村地区的生师比由45.49降至24.31,城市地区波动下降至15.22,农村生师比平均是城市的1.6倍(见图5)。农村幼儿园生师比过高,教师负担过重,不仅影响教育质量,更加剧幼儿教师“进不来”和“留不住”的矛盾。

图5 2010-2019年湖北省城乡幼儿园生师比(单位:人)

地市州生师比差距也较明显。武汉市由于是湖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教育资源丰富,生师比一直为全省最低。另外,宜昌、鄂州、仙桃等地市州生师比近年也相对较低,荆门、恩施、随州等地市州生师比相对较高。过半数的地市州生师比高于全省平均值,最高与最低之间的差距接近甚至超过两倍之多(见表3)。

表3 2018年湖北省各地市州学前教育生师比(单位:人)

(二)学前教育师资整体质量不高,职称层次偏低

1.整体质量不高。2019年湖北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7.63%,与同期全国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平均合格率98.37%相比还存在差距。调查显示,湖北省幼儿园教师中通过普通全日制教育取得只占40.6%,其他方式占59.4%(见表4)。

表4 湖北省幼儿教师专业基础和持证情况

调查也发现,湖北省幼儿教师中学前教育专业的占比61.4%,与教育相关专业占比24.6%,非教育专业占比14.0%(见表4)。调查还显示,53.9%的教师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有31.3%的教师无证上岗,其他14.8%的教师持有其他学段教师资格证(见表4)。可见,湖北省幼儿园教师队伍依然存在专业基础薄弱,专业对口率不高,无证上岗等问题。

2.职称层次偏低。2019年,湖北省幼儿园专任教师(含园长)高级职称1256人,中级职称8540人,初级职称8681人,未评职称和未定级的92734人。幼儿园专任教师高级、中级、初级、无职称之间比例为1.13∶7.68∶7.81∶83.38。(见图6)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偏低,中级、初级比例也不高,没有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占比过大。这种结构,不仅影响教师个人收入水平,也阻碍了幼儿教育专业技术发展,降低了职业吸引力和在职人员工作热情。

图6 2019年湖北省幼儿教师专业技术结构

(三)幼儿园教师待遇普遍不高,师资队伍不稳定 目前,我国学前教育还没有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工作中各地还存在待遇落实不到位现象,各地又普遍没有专门制定编制外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标准,占据较大比例的编外及民办幼儿教师待遇普遍不高。

调查发现,57.8%的幼儿园教师月工资收入介于1000-3000元,31.3%的教师介于3000-5000元,只有10.9%的教师工资收入超过5000元,远低于其他学段同职级教师工资水平。(见表5)调查同时显示,仅有29.6%的教师对自己的收入“比较满意”,有43%的教师认为自己的“收入水平一般”,还有27.4%的教师“不满意”或“很不满意”。29.7%的教师希望转行从事其他工作,85.9%的教师认为幼儿园师资不稳定的主要原因是身份得不到解决,工资待遇低,没有社会保障。(见表5)

表5 湖北省幼儿教师收入及转行意向调查

可见,由于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低,社会保障差,不能解决教师的生活压力,教师对收入状况不满意,造成教师队伍的流失,特别是高素质人才更容易流失,这种现象在民办园更为突出,使得学前师资队伍稳定性不高。

三、“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学前教育师资供给建议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不断推进,适龄儿童能否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发展学前教育,师资是关键。为了优化学前教育师资供给,提出如下建议。

(一)多种渠道优化学前师资供给,增加教师总量 基于湖北省学前教育师资已经存在较大缺口,“全面二孩”政策下师资缺口有逐渐扩大趋势,即使后期需求量有所下降,仍然难以满足教育需求。快速扩充学前师资队伍尤为紧迫,要打开思路,多种渠道增加教师数量。一是加强学前教育专业建设。在湖北省现有34所开设学前教育专业高校(含本科、高职)的基础上,支持在鄂“双一流”建设高校设立学前教育专业,重点支持师范院校设立并办好学前教育专业,借用湖北省“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项目平台,鼓励师范院校在校生辅修或者转入学前教育专业。二是创新学前师资培养模式,前移培养起点,通过3+2、3+4、本科高校和中职对口招生等,扩大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大力培养幼儿园所需的专业型人才,加快合格幼儿教师的供给与补充力度。三是面向广大的师范毕业生、综合性高校学生,采用湖北省统一招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模式,通过招考、培训的方式招收合格的学前师资。对中小学富余教师中有意愿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老师,加强有针对性的转岗培训,在保留中小学教师岗位身份的前提下,以“派遣制”形式从事一定期限的幼儿园保教工作。四是实行弹性招考制度,面向社会上接受过良好高等教育且有志进入学前教育行业的人群实施招考,根据其专业与相关基础进行适宜性差异化的培训,合格后加入学前师资队伍[2]。五是实行农村幼师免费师范生计划,毕业后回生源地农村幼儿园工作,并规定最低工作年限。六是返聘优秀退休教师,返聘身体健康且愿意继续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优秀退休教师,增加师资力量的同时还可发挥老教师对年轻教师的帮扶作用。

(二)严格幼师准入门槛,有效开展职后培训,确保师资质量 严格实施资格准入制度。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均应取得相应的岗位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一是教育主管部门对新进幼儿教师应严格考核,坚持做到持证上岗,杜绝不合格人员上岗从业,将湖北省已经开始试点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加快扩大到全体学前教育教师群体之中,促进持续改善学前教育师资质量。二是坚持做好幼儿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借用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省级集中统一培训的做法,加大省级统一培训的力度,同时健全省、市、县三级岗前培训体系,切实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三是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与督查,发挥湖北省民办幼儿教育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功能,建立联招联聘机制,规范教师录用。四是现有尚不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幼儿园在岗人员,通过培训和考试解决教师资格证不达标问题。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上岗证的保教人员,逐步调整到其他工作岗位或依法予以解聘。

有效开展幼儿教师职后培训。教师培训是幼儿教师专业素质提高的重要途径,在“国培”引领下,搭建“省/市培”“区/县培”“园培”联动平台和机制[3],按照“全员推进、分类实施、整体提升”的原则,通过分层次、按需要、梯度式的方式,实行教师培训全覆盖。一是加强师德教育。健全学前教育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学前教育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二是打造师资队伍。培训承办单位不仅要精心挑选在学前教育领域具有较高权威的专家进行授课,还应根据参训教师的实际情况,聘请当地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打造实践型培训师资队伍。三是精选培训内容。考虑培训个体、区域、城乡和园际等差异,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强化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系统性,按需施训。充分结合幼儿教师的需求开展培训,有利于激发其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优化培训模式。根据培训目标、参训学员的特点和学习需求等,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依托高校和优质幼儿园,选择灵活多样的培训模式。在加大实践性培训比重,强化示范观摩、实地考察、情景体验、跟岗培训等有效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集中面授+网络研修+现场实践+训后指导”等多要素、多样化的混合式培训,建立教师学习共同体[4]。对于转岗教师可采用岗前培训、跟岗实践、结对帮扶、顶岗支教等模式进行培训。对于培训经费不充足的地区或幼儿园,还可采用送教入园、面对面培训、名师带教、教师走班、网络研讨等培训模式。五是跟进训后指导。集中培训的结束不代表培训工作的终止,要让培训真正达到预期效果,提升参训学员的素质,需要持续发力,形成“学习-实践-研讨-解惑-再实践”的训后指导模式[4]。

(三)明确幼儿教师身份,提高工资待遇,稳定师资队伍 一是妥善解决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保证师资队伍的稳定性。在湖北省现行的以生师比确定幼儿教师编制的基础上,采用“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合理核定幼儿教师编制。建立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动态调整和联动调剂机制,多种形式增加编制总量,努力盘活编制存量,妥善解决编制管理及使用问题,提高非在编教师的工作热情和职业吸引力,保证师资队伍的稳定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不断扩充学前师资力量。二是打开公办、民办教师的上升通道。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岗位管理办法、职称评聘等政策,确保非在编教师与在编教师在聘期内获得同等专业技术晋升机会。可参照公务员考核制度,变原有的“指标评审制”为“条件考核制”,为幼儿教师职称设置相应的晋升合格标准,只要达到标准,考核合格,就可以实行“自然晋升”[5]。适当提高幼儿园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推行乡村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特设岗位试点,乡村幼儿园教师通过此类评审时可不占岗位职数,通过后需继续留任。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审、职务聘任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园教师同等的权利。三是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把提高教师待遇作为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的根本举措,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落实教师福利待遇。针对湖北省现在的实际情况,尤其要落实和提高非在编教师、乡村教师和民办教师待遇,健全幼儿教师工资增长长效联动机制,增强岗位吸引力。其中对于非在编教师的待遇问题,要加快落实在编教师与非在编教师同岗同酬的劳动制度;对于长期在经济落后或农村地区从事幼教事业的教师应给予政策上的倾斜,通过财政拨款或专项补贴等方式切实提高其福利待遇;对于民办园的幼儿教师,加快探索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使其不得低于同级别公办幼儿教师工资标准,严格落实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的发放。

(四)创新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均衡配置教师队伍 一是科学制定规划。明确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中的责任,将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制定可行的规划方案,加大财政投入。省级政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强化对全省学前教育的总体指导。县级政府应结合本县学前教育的合理需求规划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方案,提供地方财政保障。二是进一步理顺部门管理职责。合理划分教育、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学前教育管理职责,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统一管理编制调配、岗位设置、人员招录、聘用交流、考核奖惩等。三是增强幼儿教师队伍整体活力。跟进国家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的步伐,加快探索打破幼儿教师用人单位所有制,探索实行“行业管理”模式,强化对不同性质的学前教育教师实施统一管理,健全制度环境、制度基础。四是均衡配置城乡学前教育师资。借鉴义务教育阶段城乡教师配置的模式,加快施行学前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行教师派出制、定期轮换制,促进城市、县镇和农村幼儿教师的均衡配置。逐步改善农村幼儿教师生存环境,吸引高素质人才从事农村学前教育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着力解决农村幼儿园炊事员、保育员、校医、安保等人员配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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