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工程采购模式中的风险处理措施分析
2020-11-03王骏
王骏
摘要:目前山西在建工程EPC工程采购模式执行传统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未充分发掘EPC工程采购优势,造成了EPC采购优势无法显示。文章以晋中市龙城大街电力管沟项目为例分析目前山西建筑市场中EPC工程采购中风险处理方式及不足,为后续EPC工程管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EPC工程采购;合同风险;施工风险;设计风险
引言
工程总承包EPC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EPC模式指业主单位委托一家有能力的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部工作或者若干阶段的工作。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全面负责,该模式的核心单位是总承包单位。传统模式是指设计(Design)-招标(Bid)-建造(Build)模式,是业主单位委托不同的承包企业进行设计、施工,该模式是以业主单位为核心。对比两种承包模式,在整个项目建设生命周期中,EPC模式通过将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的工作深度交叉、合理衔接,能最大限度地体现设计主导作用,完成工程项目的进度目标、成本目标、质量目标,在满足合同约定要求情况下,明确建设工程项目质量责任主体。EPC模式就是未来建筑业发展的主要模式,这是根据我国的国情以及EPC所具有的其他模式无法替代的优势所决定的。在建筑行业飞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在日益加剧竞争地国内建筑市场中,拥有更高标准、高质量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的企业才能脱颖而出。
一、项目背景
龙城大街区域电力管沟建设项目包括龙城大街、纵一路南段、纵四路、东环线南延北段、纵八路、新建北路北段、纵十三路及北一路电力管沟建设,设计管沟长度24.07公里。项目总投资69233.05万元,其中勘察费371万元,设计费1080.9万元,建安工程费46374.66万元,施工单位作为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工程结算约定为“待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双方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对该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后的合同工程量清单是计量支付的依据,合同工程量清單中单价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进行调整。竣工审计金额若高于中标价,则以中标价进行结算,若低于中标价,则以审计最终结算金额结算。”相关结算价款约定与固定总价合同条款不同,相关合同价款的特殊约定造成了项目中标单位风险增加,给项目过程管控增加了新的挑战。
二、国内研究现状
根据《ConditionsofContractForEPC/Turnkeyproject》这套合同标准文本包含了合同的条件编写指南、合同协议书标准文本、争端裁决协议书等等,使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也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风险控制提出了必要的条件。郭亮亮(2011)从总承包商的角度运用系统工程理论并结合具体工程,对EPC项目的风险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提出将项目管理与风险管理进行有机结合来达到项目结果的最优化。李明树(2013)研究EPC模式的合同管理,与实例相结合详细分析EPC模式下合同管理的体系建设和具体实施过程,为完善合同管理提供参考。荣世立(2018)回顾了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推行EPC模式的历程,并认为单一责任主体、固定总价合同、设计主导地位、设计采购施工三者深度融合是EPC模式实施的必要条件,但凡有一项缺失,都将无法发挥EPC的优势。
风险管理作为项目管理九大内容的一个分支,对其理论性研究多于应用型研究。国内有关范围管理的应用研究已逐渐得到重视,但基于建设工程的范围管理研究,基于EPC 模式的范围管理研究都较少。作为一个总承包企业,因为范围管理而导致成本损失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开展时间未协调好,导致延误工期。如果将工作分解结构进行合理安排,就能有效避免类似问题。由此可见,对EPC项目进行风险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它能够直观的为我们项目本身减少损失。
三、晋中市龙城大街电力管廊风险管理现状
1.风险因素分析
晋中市龙城大街电力管廊项目作为市政配套工程地处已建成市政道路周边且项目周边村庄众多,实际施工中既有建筑物及构筑物给项目实施带来众多不可控风险,实际施工中遇到的主要风险有:
(1)征地拆迁引发的工程风险
项目实施中由于周边村庄耕地租借、已有用电设备迁移及拆除、已完建筑的拆除、施工完成后耕地恢复、周边建筑物复原,带来项目工期、成本风险。
(2)项目地址勘查中施工区域地质情况良好多为粘土地质且无地下水干扰,实际施工中部分区域出现砂层且有地下水干扰,不良地质导致施工方案调整为项目实施带来极大质量及安全风险。
(3)固定总价合同引发的工程风险
项目合同约定“工程计价依结算方式据施工图纸、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及现场施工记录确定”,实际项目施工中合同造价需要在总价控制范围内优化设计及方案防范超支。
2.风险因素处理方案
(1)征地拆迁风险处理
实际征拆中为减少对周边耕地及建筑物破坏及恢复费用投入,技术设计及方案采用支撑下挖土的形式,减少开挖影响范围,从而实现减少征地及拆迁数量的目的。EPC项目优势在土方施工及施工路线选择方面为项目提供极大便利,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征地协调及土方工程量,合理的避免了征地困难及土方作业难度。其中不足之处为征地拆迁中,由于耕地拆迁补偿未满足要求导致施工无法施工区域一处,拖延工期87天,造成管理成本增加约17万元,最终耕地补偿增加费用4万元。
涉及征地及施工场地障碍处理中,EPC项目调动了中标单位的自主活力,通过设计方案、施工管控联动避免了征地拆迁带给建设单位额外建设投入及工程管理资源投入,但同时存在承包人对于难以征拆完成施工区域的成本大幅增加。
(2)不良地质及管线障碍風险处理
实际施工中遇到不良地质及既有道路管线障碍,报建设单位进行方案对比论证,最终对项目横穿河道及既有道路段管沟采用暗挖处理工艺施工,增加工程支出2450万元,而且实际施工中变更后施工工艺自身缺陷明显,安全风险巨大,中途发生暗挖土方坍塌一起,且部分方案施工后补充明挖工艺施工造成施工方案反复修改,增加额外资源组织投入。
不良地质处理及管线障碍带来的风险,采用EPC采购模式可以将大部分不良地质及管线障碍因素的质量安全风险转嫁至承包人,减少建设单位对设计及施工管理难度,同时更加考验承包人自身设计及施工能力,若承包人自身管理及施工能力不足,在面对复杂处理方案设计及施工时将会给建设单位及承包人带来不可逆转的质量及安全风险,极有可能导致项目重大风险爆发,影响项目的正常使用。
(3)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处理方案
实际工程施工中由于征地、管线、既有道路等障碍因素为施工图设计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相应的工程造价风险增加,额外增加技术措施、施工工艺调整为工程成本带来了重大风险,尤其是管廊项目中新增暗挖顶管工程增加工程造价2450万元,导致最终结算价款极有可能超越合同额,由于成本风险导致承包人增加投入的意愿不强烈,影响了工程方案变更实施,为工程正常推进带来了阻力。
由于风险因素众多带来的工程造价风险限制了承包人施工中的投入意愿,极有可能造成工程最终成果附加值较低,限制了工程附加值的发挥,导致工程最终成果低于预期。
四、风险处理结果
晋中市龙城大街项目目前仍在施工中,以现有风险管控处理结果来看,项目风险管控效果初步显现,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工期、质量目标,但是在成本管理方面项目管控效果未及预期效果,集中反映在特殊地质处理措施不当、设计方案确定不及时、人员机械闲置时间过长。作为政府工程项目面临征拆等涉及群众利益事件上处理时限较长且多无果而终,变相将项目风险转嫁于施工单位,导致施工单位承担风险过大,无法按照法律条文约定风险承担范围执行,导致项目不可预见风险增加引发风险事件处理难度增加。
五、结语
本文对晋中市龙城大街电力管廊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这一问题进行实施现状及处理方案进行分析。首先对本工程项目的概况、风险管理现状进行介绍,基于目前风险管控解决措施及结果,为今后的EPC项目风险管理提供参考。关于EPC项目风险管控,结合晋中市龙城大街电力管廊项目有所研究,但也有诸多不足,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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