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惩戒的名义呵护成长
2020-10-30郭敏
郭敏
摘要:教育惩戒既是教育赋予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无法推卸的义务。教育惩戒权的回归,唤醒的是师道尊严,是民众对教育的敬畏之心。作为一线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让戒尺高高举起,我们责无旁贷;同时,我们应具有理性的思考,职责的界定,让戒尺“在空中停一会儿”,把握好惩戒的尺度、温度、深度、力度;最后,让“戒尺轻轻落下,甚至,让“戒尺”默默封存,实现儿童全面、健康地成长。
关键词:教育;惩戒;成长
2019年11月22日,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是对2019年7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第14条“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的有力回应,明确了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i职权,为广大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实,教育惩戒既是教育赋予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无法推卸的义务。多年来,我们过多地倡导呵护;与鼓励,却在批评与惩罚上畏首畏尾,导致熊孩子'“熊”劲不减,甚至校园霸凌酿变成“病”严重地影响了教育的秩序与生态。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保证教师安'安心心地教书,让他们能够踏踏实实地付出,从从容容地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没有任何心理压力地管理教育学生,是提高教育质量,培养有理想有本领i有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
笔者拟就教育惩戒权实施的若千问题作探讨,从一线教师的视角对教育惩戒权这把“戒尺”如何运用发表自己的看法,以就教于同行。
一、让“戒尺”高高举起.
“惩”是对不合规范学生的处理手段,‘戒”才是教育的目的所在。惩戒通过“负强化”使学生感到痛苦,但又不损害其身心健康,从而促使其认识并改正自身过失。马卡连柯说,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更是必要的。《意见稿》第四条明确了实施教育惩戒的几种情况,并指出,教师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
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说:“赏罚者,整齐一校'规则锐厉一校精神之具也。”他强调严爱相济,赏罚;分明,主张适度的惩戒,使学生懂得分寸和秩序,懂得对自己的错误负责任,并由此学会理性规范自身行;为,其警示作用和规范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五年前,我们班有一位男生,喜欢打架、脾气倔;强。我想如果沿用常规的说服教育等方法,效果肯定不好,于是我一改平时“和风细雨”的教育方法,在他与同学打架后狠狠地予以训斥,并对他做出惩戒决定:写一篇关于打架的千字“论文”,令其反省打架的危害,引导其从惩罚中去悔悟。一个星期后,他偷偷地把文章递给我,还挤眉弄眼地说:“老师,想不到你凶起来还挺吓,人的”。后来他当选为纪律委员,经常为同:学头头是道地讲述打架的种种危害,获得了同学们的交口称赞。
其实,作为班主任,我们更要把握好严格要求的尺度,严爱相济,赏罚分明。惩戒是一种特殊手段的施:爱教育,它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是为了“规训”学生,“劝导”学生。当我们出于对生命不苟且、不将就的态度,高高举起戒尺”时,举起的是对学生生命和未来的责任,也是对国家、对民族未来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种敢于担当的情怀。
二、让“戒尺"悄悄停留
作为教育惩戒权实施的主体——教师在高高举起戒尺时,之下万万不可完全被情绪左右,失理智,而应具有理性的思考,不妨让戒尺“在空中停一会儿”。这个“一会儿”,其实就是我们反思自身举止是否符合教育规律、是否尊重学生成长需要的过程,可以让教育惩戒更趋理性。因此,我们要把握好四个“度”。1.惩戒有尺度,学生心甘情愿这里的“尺度”指的是关于教育惩戒的規则。所有惩戒的实施都必须依“法”而动,按“规”行事。教师不过是按照这些法规的要求进行实施的主体而已,其实,不是老师要惩戒学生,而是规则要惩戒犯错的学生;学生不是向老师低头,而是向规则低头。
当然,在其体实施惩戒前,教师还必须再三思忖:我们是否是在遵守规则约定?当事人是否愿打受罚?如果学生暂有抵触情绪;我们不妨冷处理,让彼此冷净。只有在心平气和以后,学生才会在规则面前心甘情愿地接受责罚,并认认真真地改正。
2.惩戒有温度,学生心悦诚服
在实施惩戒中,要让学生感受到爱的暖意。班主任可以与学生商定是否同意实施惩戒、如何实施惩戒;可以将举起的戒尺轻轻放下;可以抱一抱那些暂时落后的同学,鼓励他们勇往直前……同样是“打板子”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还是狠狠地打?同样是批评,是大庭广众之中训斥,还是私下教育沟通?惩戒的出发点必须是基于对学生的爱,对他的美好期望,而不是考虑影响班级平均分,或是顾及教师本人的权威、身份等。这样功利的、短视的举止,只会让学生心生不满。反之,有温度的教育惩戒不仅会使学生自觉规范自身行为,而且有利于学生加深对责任和义务的理解,进而主动地规范自己的行为,达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3.惩戒有深度,师生心手相连
惩戒的深度,是指学生犯错以后,教师应该清楚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惩戒并不是——“惩”了之,也不是满足于使学生“不敢”再犯,而应更多地在“循循善诱”和“谆谆教海”中让学生确有所悟。只有“明理”才能更好地落实“行”,以达成“戒”的目的。当然,我们不能将“明理”简化为写一份检查,或是让学生当众检讨。“内省”“自悟”的过程,才是学生获得成长的过程。
4.惩戒有力度,学生心怀感恩
惩戒要有力度,并不是说“部位准些”“下手狠些”,这个力度不单指惩戒手段本身,而是指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应针对不同学生的个性特点,根据学生心理承受能力,“拿捏”不同的“力道”,设计不同的教育惩戒情境,让学生在情境中去反思去感悟。
班上的小黄同学特别瘦弱,每袄午餐时总是想偷偷地倒掉,,他被餐盘管理员看到后,接受的惩戒是把餐盘里的蔬菜吃光;小冒同学常常没写完课堂作业就悄悄地看课外书,他接受惩戒——三天内在学校不能看课外书;小承同学浪费餐巾纸,他成为了光荣的餐巾纸管理理;童同学曾喜欢私拿同学的铅笔、尺子占为已有,她被任命为班级的拾捡铅笔管理员,她为小铅笔编写号、制作笔帽……这种种“惩罚”减弱了刚性的力度,也许它没有“鞭打”来得直接有力,但是,学生的尊严被唤醒,积极性被调动,规则意识不断增强。
实施教育惩戒时,让戒尺悄悄停留,把握好尺度、温度力度和深度,其实是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和自律精神,形成积极友善的人际关系,更好地激发学生向上向善的内驱力,落实了《意见稿》中“育人为本、合法合规过罚适当、保障安全”的四大原则。
三、让“戒尺”轻轻落下
在作家魏巍的笔下,老师蔡芸芝先生很疼爱我们,“有一次,她的教鞭好像要落下来,我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石板边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这样“轻轻地敲”的惩戒,已成为师生共同的美好的爱的记忆。实施教育惩戒,除了要处理好师生关系,更要处理好教师与家长的关系。《意见稿》厘清了教师权责和家长责任,旨在保障教师实施惩戒的底气和勇气。如果能处理好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这两组关系,做到让家长放心、让学生甘心,如此美好的教育境界定会催生出最佳的教育效果。
1.从教师和学生的关系看,应该是至仁至爱,彼此尊重
真正意义上的教育,不是始于教师走上讲台的那一刻,而是始于他与学生的交互活动。个热烈的拥抱、一声轻轻的问候,哪怕是一个会心的微笑、一个会意的眼神,都是师生间深具教育意义的交互活动。试想,在这样美好的师生关系中,哪怕是举起了戒尺,哪怕是身心都有足可铭记的“疼痛”,也只是在心底一遍又一遍默默地告诫自己说:不可再犯,不能再惹老师生气啊!
2.从教师和家长的关系看,应该是真诚信任,边界分明
教师应尊重家长,但不能完全听从家长纵容家长,应与家长分明职责,各负其责。身为家长,应与教师真诚沟通,彼此信任。在相处和交往的过程中,更多地身体力行、言传身教,从内心深处尊重老师。如若对老师的工作有自己的想法或建议,可以私下沟通,双方要相互理解和尊重,沟通要注意方式方法,千万不能以冷眼旁观的姿态对学校教育工作评头论足、指手画脚,更不要直接千涉学校、班级的管理或是老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让“戒尺"默默封存
今天,教育惩戒重新回归到教育的应有之义,是社会对广大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认可,为教育亮出一把明晃晃的“尚方宝剑”,让老师能够堂堂正正地实施惩戒权,传递着对教师辛勤育人工作的尊重和支持。虽然我曾非常渴望有一把戒尺来实施惩戒,但如今我'绝不会轻易举起‘戒尺健全的社会法规、淳朴的教育生态、深厚的教育情怀,让我们明晰了自身的责:任与担当,也日渐厘清了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作与界限。试想,当教师拥有了教育惩戒权,就如同孤立无援的孩子有了大人站在身后的默默支持,陡然间腰板挺直了,说话声音也高扬了。积淀了这样一份教书育人的底气,就可以心无旁鹜、游刃有余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了。因此又何必气急败坏地举起那把象征着教育惩戒权的“戒尺”呢?
教育部发布的这份《意见稿》代表了社会有識之士的共识,是广大一线教师在拿到‘戒尺”时附赠的一份使用说明书,详尽规范且易于操作。然而,比实施惩戒更重要的是社会、家长、学校等各方面对教育惩戒要达成共识。
因为,教育的惩戒权说到底不是教师需要,而是:学生需要。用法律的形式来匡正教育惩戒权,看起来:是在保护教师,实,是以“惩戒”的名义为儿童“接受更完整的教育、获得更全面的发展”提供了更有力的保护。
当下,一线教师已拥有举起“戒尺”来的公心,有让“戒尺”停留的耐心,轻轻落下“戒尺”的爱心,更有让“戒尺”封存的信心和底气。在爱之深的“真情”和责之切的“惩戒”交融中与学生执手前行,陪伴且呵护他;们在童年的沃野中自由地、幸福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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