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坚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助力转型发展蹚出新路
2020-10-26浮山县纪委监委
□ 浮山县纪委监委
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不敢担当作为的问题,浮山县纪委监委正确把握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要求,通过“五个坚持”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体现到工作的各个方面,以更好地助力全县转型发展蹚出新路。
一是坚持以精准问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浮山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问责利器作用,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特别是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行政审批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问责,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同时,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的能力,既让问责有力又防止问责泛化,真正通过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励担当作为。2019 年来,仅扶贫领域就问责9 名科级以上干部,形成问责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良好效果。同时,对1 名因急于推进工作而无意犯错的乡镇扶贫干部合理容错,有效推动全县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二是坚持以廉政审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实行多部门“联审”,在信访、党风、案管、审理和监督审查调查联合审查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包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综合分析研判廉政审查中发现的反映审查对象的信访举报,对因敢抓敢管、敢闯敢试、业绩突出而受到非议和不实举报的,特别是对考察公示和换届期间收到的信访举报,第一时间研判处置,快查快办得出结论,确保回复意见的时效性。今年以来,共为18 名有信访举报的拟晋升提拔干部明确提出“不影响使用”意见,对9 名有信访举报的拟评先评优干部提出“不影响评定”意见,在全县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
三是坚持以关心关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受到处分的干部,不搞一处了之、不闻不问,特别是对被处分后有消极懈怠情绪的干部,认真进行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对2019 年以来影响期结束的干部进行全面梳理,在充分征求用人单位党委(党组)意见、了解被处分人员的政治表现和现实表现的基础上,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能够汲取教训、及时改正的,适时向组织推荐使用。今年以来,共向组织推荐5 名影响期满、表现良好的干部,让广大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干事创业中。
四是坚持以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坚守政治机关职责定位,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区别对待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工作失误或差错,整体评估当事人一贯表现、社会反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等因素,给迷途知返的党员干部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2019 年以来,浮山县纪委监委在充分征求当事人党委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监督了解的情况,对3 名干部进行合理容错纠错,有效彰显了政治机关属性,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为浮山高质量转型发展蹚出新路做贡献的热情。
五是坚持以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定《浮山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暂行办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有担当作为的干部,为干事创业者提供良好的环境。对2019 年以来的信访举报线索进行大起底,结合举报动机、举报时间节点、区域(单位)政治生态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全面梳理出其中的不实情况,对于因诬告陷害行为获得的不当经济利益,及时追缴或责令退赔;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荣誉、奖励等其他不当利益,及时建议有关部门予以取消、撤销或宣布无效,持续释放“让诬告者付出代价”的信号。对因被诬告陷害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通过召开会议、公开通报等方式,及时澄清正名、消除顾虑。2019 年以来,浮山县纪委监委共为2 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证明,切实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了腰、鼓了劲,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