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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下日本保育所传染病防控对我国的启示

2020-10-20朱珠

早期教育(教育教学) 2020年6期
关键词:托育园所传染病

朱珠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威胁着世界各国人民的生命健康。幼儿园、托育机构作为0~6岁儿童集体生活的场所,是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科学精准指导幼儿园、托育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具有重大意义。

笔者正在日本筑波大学人类综合科学学术院攻读博士学位,有感于日本保育所在疫情下的防控工作,对中国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在疫情过后传染病预防的常态化管理提出一点建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日本保育所传染病防控条例的发展沿革

在日本,幼儿保教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健全,内容涉及保育所保教工作的方方面面。早在1948年,日本颁布《儿童福利设施的设置与运营标准》中就明确要求儿童福利机构和保育所必须满足预防传染病、控制传染病蔓延的相关措施要求。例如:常备必要的医疗药物和医疗用品;有特聘医生参与工作等。1958年,日本出台《学校保健安全法》。其中第4节第19条、20条、21条明确了校长作为学校传染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学校除遵守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具体的防控措施服从文部省统筹管理。《学校保健安全法实施规定》的第三章还明确了三类传染病划分,传染病患者休学和复学的时间规定,以及信息报备等细则。2008年,新修订的《保育所保育指针》中明确要求保育所必须具备一定的预防和初期应对传染病的能力,做好与卫生医疗机构、家庭等方面的沟通联络工作,制定相应的卫生保健指南。在此基础上,2009年《保育所传染病防控指导方针》(下文称《指导方针》)正式出台。2012年11月,日本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该指导方针进行修订,并在全国保育所、儿童家庭以及医疗保健机构中广泛使用。至此,日本保育所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有了较为全面的指导要求和有效的实施规范。

二、《指导方针》内容梳理

《指导方针》是目前日本各保育所传染病防控工作遵循的基本规范,全文65页,由以下7个主要部分构成。

第一,传染病的基本常识。包括传染病及其流行的三大要素,保育所常见传染病以及学校传染病防控的基本要求。

第二,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此部分介绍了保育所中五种主要的传播途径:飞沫传播、空气传播、接触传播、食物传播和血液传播。文件详细说明了每种传播途径以及相应的主要病原体。

第三,传染病的预防。保育所中传染病的预防主要从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以及健康教育四个方面进行。这部分内容旨在增加全体保育所工作人员对于传染病早发现、早治疗、防扩散的基本知识与防控意识,有助于保育所工作人员向家长进行说明与沟通。

第四,卫生管理。保育所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卫生管理包括保育所内外设施的卫生清洁、工作人员个人的健康管理以及日常消毒的具体说明。

第五,传染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包括对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安置以及康复后入园的相关要求。

第六,主要传染病的应对策略。保育所常见的传染病包括麻疹、流感、细菌性痢疾等。本部分针对每种传染病分析传播途径、典型症状、一般防治方法详细列举了相应的防控要求。

第七,传染病的防控机制与儿童健康支持。此部分列举了包括特聘医生、护士在内的保育所工作人员在传染病防控以及保障儿童健康方面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特别强调对在园儿童健康状况和体征变化进行实时记录的重要性。

《指导方针》将有关保育所传染病防控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整合,同时补充了儿童常见传染病的基本常识。它不仅是日本保育所处理突发传染病问题的完全工作手册,更是指导保育所日常传染病预防工作的准则,同时对于提高保育工作者的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日本新冠疫情期间保育所的防控困境

今年,随着新冠疫情的逐渐蔓延,日本国公立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自3月2日开始全面停课。但是由于正常上班的家长无法照顾0~6岁还无法独自在家的婴幼儿,日本绝大部分的保育所不得不正常开园。笔者通过检索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26日的日本雅虎新闻,感受到了新冠疫情期间日本保育所进退两难的防控困境。一方面是家长对于保育所正常开园表示肯定。接受采访的家长虽然对于孩子的健康安全有所担心,但是表示没有其他办法,只有保育所能够“收留”孩子。另一方面,保育所工作人员表达出了巨大压力,请求社会支持。具体困难有以下两点:一是送托孩子没有减少,而部分保育老师请假,造成了人手严重不足。加上消毒次数增加、健康管理要求更加严格,工作人员工作量倍增,身体负担过重。二是照顾0~2岁的婴儿时,由于孩子们太小不可能做到减少接触、保持距离等防控要求,保育老师担心自己和孩子的健康,进而产生了较大的心理压力。由此可见,日本保育所在新冠疫情防控方面承担了十分重要的社会责任,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与挑战,亟待政府和社会的支持。

四、对中国幼儿园、托育机构传染病防控的启示

结合中国国情,笔者分析日本保育所在疫情防控上的经验与教训,对中国幼儿园、托育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有以下四点启示。

(一)结合儿童身心特点及园所具体情况,进行充分准备

疫情防控工作应当在严格执行基本要求下,因人而异,因地制宜。托班、小班的儿童年龄较小,只能采取被动防疫,即主要依靠老师和工作人员做好食品安全、用品消毒、教室通风等工作。对于中大班的儿童,在健康教育基础上,可以引导儿童主动做好个人卫生管理,形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园所应当充分考虑本园有无特殊情况,需要特别准备。比如有些园所饲养小动物,就一定要注意给小动物做好清洁,避免寄生在动物身上的一些虫类或者細菌对师生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要求师生在接触小动物后立即清洗双手。

(二)关注园所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做好疫情下的心理疏导

传染病一般具有潜伏期,而且不同人群的症状不尽相同。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工作人员作为成人可能具有较好的免疫力,症状较轻甚至症状不易察觉,但却可能传染给作为易感人群的儿童。因此,园所工作人员应当时刻注意个人卫生习惯,使用正确的保育方法,尤其是在新冠疫情下或者传染病高发的季节,更需要时刻保持警惕。例如教师可以通过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减密度等降低传播风险。传染病防控是一项长期而细致的工作,尤其是在像新冠疫情这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园所工作人员面临着社会责任、家长苛责甚至还可能有来自舆论的关注,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与负面情绪在所难免。园长要关心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可以采取小组互助等适宜方式帮助教师缓解焦虑,释放压力。

(三)合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有效联防联控

新冠疫情期间,从国家政府到地区分管部门都建立了联防联控的有效机制。园所也应当利用网络信息化手段,与分管卫生部门、儿童家庭等保持密切的联系,保证儿童健康信息的实时收集与记录、健康信息的有效传达与沟通。园长要做好园所内各岗位人员的协调工作,发挥教师、保育员、营养师、保健老师等专业人员在传染病防控中的不同作用,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园所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地正常开展。

(四)完善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的规范要求,建立常态化预防机制

关于幼儿园传染病防控问题,我国也有相应的文件要求。2012年《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中明确了8项基本要求,包括要求托幼机构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等。2016年《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第二十条也提到了幼儿园应当建立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疾病防控工作。但是文件大多只是提出上位要求,幼儿园具体实施时基本还是参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缺少针对不同传染病的统一规范文件。新冠疫情期间,我国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了《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以下简称《防控指南》),具体指导幼儿园、托育机构开展科学防控工作。接下来,《防控指南》有待进一步扩展为幼儿园常见传染病的防控指南,以此提高保教人员关于儿童常见传染病的基本知识与防范意识,同时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教育。

此次疫情刚好爆发在寒假期间,使得幼儿园、托育机构得以有较为充分的应急准备时间。新冠疫情下暴露出来的幼儿园、托育机构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上的问题,积累的抗疫经验教训,将是疫情留给我们的课题与挑战。新冠疫情终会过去,而幼儿园、托育机构如何在面对下一个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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