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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传承人群体保护工作的创新思考

2020-10-20郝永群

大观 2020年6期
关键词:保护工作传承人培养机制

郝永群

摘 要:人类在数千年来的发展中创造了璀璨的传统文化,这些文化是人类历史长河中的瑰宝,也是人类智慧结晶的体现,按照是否拥有具体形态可将其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是人,现代化脚步的加快推动社会发展,我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体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文章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传承人的保护进行思考和论述。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机制;保护工作

文化遗产是古代劳动人民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与体现,也是全人类的宝贵财富,为研究历史长河中特定时段人类的生活特征、思想文化面貌及社会形态等提供了充实可靠的依据,因此其保护工作应得到相应的重视[1]。相比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传承及形式的特殊性,在进行保护时往往面临更多问题,首要问题就是相关传承群体的保护。如何制定相应的传承人保护培养机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收获应有的效果,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免于断代,是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解决的问题[2]。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内容受地域、年代、社会背景等众多因素影响而有所不同,但相同点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具有很强的民族性,一个区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反映了该区域在过往某段时间内的实际社会风貌及人民生活状态,对进行相关研究学习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整个社会的责任,需要群策群力,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对其进行保护与传承,使之泽被后世,也是对我国数千年来民族精神的弘扬与发展,有助于我国在当前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保持初心,积极应对经济发展的浪潮[4]。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传承人培养

面临的问题

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体,因此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时需要相关传承人群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合理整合各方资源,全方位提升自身能力,从而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使非遗保护获得应有的效果。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非遗保护工作中传承人群体在进行传承时还面临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保护机制不完善

为使非遗保护工作得到制度及规则的支持,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制定了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申报及评审相关的规章制度,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管理、保障等方面的机制进行了完善,这种做法在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也推动了这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扬。但这些做法仅仅对非遗项目具有代表性的传承人群体有效果,对暂未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群体很难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也无法帮助这部分非遗传承人[5]。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地区及历史因素影响,实际情况往往较复杂,不仅妨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整体进度,也容易导致现有的非遗保护机制出现不完善的情况。由于相应机制仅在行政及法律方面有明文规定,往往没有资金保障,法律法规也无法做到全覆盖,难以调动传承人在保护过程中的积极性。

(二)传承人年龄结构失衡

就形式而言,国家对非遗传承人申报有一定限制,确保传承人具备长年实践经验,且要求在一定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或是领军人物,对传承人的年龄也提出了一定要求。现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年龄普遍较大,非遗传承人在年龄上存在两极分化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保护单位对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全面,未能建立完善的传承人梯队。非遗的传统生产模式导致其生产规模小、生产效率低,在经济水平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无法实现财富的大量累积,传承人为满足生活需求,多要求后代进行大量行业内容的学习,并不能使其全面认识到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因而导致当前社会非遗传承人年龄结构失衡,掌握技藝的传承人多数为老年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碍。

(三)帮扶政策可操作性不足

帮扶政策可操作性不足也是影响非遗传承人培养工作的主要因素之一。从内容上来说,非遗是对过往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是古代劳动人民结合自身智慧与实际生活经验创造出的灿烂文化,因此具有高度的历史文化价值;从本质上来说,非遗的生产规模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而非遗原本出现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劳动人民改善生活,在继承上很难得到相应的经济效益,加上相关帮扶政策可操作性不足,致使非遗传承人的日常生活得不到保障,也就无法激励传承人在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中发挥主动性,受生活所迫,严重情况下还可能放弃对非遗的保护传承,致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受重大损失。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传承人培养的创新思考

(一)调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工作理念

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顺利开展,理应先扫平思想上的障碍,尤其是过往守旧思想的制约,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打下思想基础。因此,应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的思想教育,由各地相关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了解,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及重要性与时代的发展相结合,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意义与其抵御当前外来文化侵袭与文化渗透的重要作用,努力做好社会各界尤其是非遗传承人群体的认识工作,加深社会不同阶层人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于传承者而言,强化其思想认识能使其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性,自发对非遗实际内容进行优化与改良,摒弃不利于非遗保护工作的保守思想,降低非遗传承保护的难度;对其他社会群体而言,强化保护非遗的思想教育能促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自发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的进展,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相关保护传承工作贡献力量,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

(二)完善相应实施细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需要相应政策法規的支持以及相关部门的扶持,尤其是经济上的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技艺或技能诞生时,就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本质上是人类为了改善自身或家庭的生活状况而创造出的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但也极容易因社会的发展导致生产形式与规模的落后,从而失去其原本提升劳动人民生活水平的作用,社会化进程越快这种情况就越明显。因此,政府部门应在立法与政策上强化对非遗保护工作的支持,出台相应法规政策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范围,在相应条例中明确对非遗的认定并记录存档;注重对非遗的传承发展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针对非遗传承人保护传承工作中的困难提供相应的帮助;在法律法规的实施中明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的鼓励政策,建立完善各级非遗保护中心并配备专业工作人员以及完善相应的实施细则,从而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物质上的保障。

(三)提升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可度

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中往往存在一个被忽视的问题,即非遗的认知度仍需提升。认知度不足对于非遗本身而言原本并不是什么重要的问题,甚至不算是问题,但在当前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反而成了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社会快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速度飞快,因此精神文明建设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而非遗则能满足现代人的精神文明建设需求。但问题在于群众对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认知不足。因此应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从而使得更多人认识、了解非遗并对其产生强烈兴趣,传承人转变陈旧的传承思想以及政策与制度的扶持成为非遗传承保护工作的重要因素。

总之,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传承人不足的现象,应对导致问题的原因进行具体分析,先是为非遗保护筑牢群众与传承人认识基础,然后制定相应的帮扶支持政策与措施,鼓励传承人群体主动进行传承工作,最后提升非遗的认可度,打开宣传展示渠道,吸引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自觉投入非遗保护工作中,从而实现对非遗传承群体保护机制的创新。

参考文献:

[1]宋雪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思考[J].戏剧之家,2015(17):274.

[2]张静.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思考[J].中国科技博览,2015(32):294.

[3]赵丽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人才培养研究[J].戏剧之家(上半月),2013(8):68.

[4]林群.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思考[J].文化长廊,2017(9):119.

[5]刘玉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思考[J].文物鉴定与鉴赏,2018(17):130.

作者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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