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财务决算的思考
2020-10-20张焱
张焱
摘要:自2019年1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开始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新的政府会计制度采取“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模式。年度末,行政事业单位2019年度的财务决算就形成了按预算会计核算的“部门决算”和按财务会计核算的“政府财务报告”。在决算编报过程中遇到了一些疑惑和问题,是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行探索和改进的,文章中就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同时提出了相应建议。
关键词:探讨;行政事业单位决算;问题;建议
2017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一直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执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原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因此,到2019年度末,年度财务决算就正式编制了按预算会计核算的“部门决算”和按财务会计核算的“政府财务报告”双报告。各单位的2019年度部门决算在2020年7月份得到了财政部的批复,部门决算也进行了决算公开,政府财务决算报告也在2020年7月底正式上报完成,至此2019年度的财务工作总体结束,回顾2019年的财务制度执行和年度决算编制情况,有收获也有疑问,我将在决算编制过程中的一些收获、思考与大家一起分享,并同大家一起探讨在决算过程中的疑惑。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财务决算与以往的区别
(一)不同核算原则编制不同形式报表
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是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采用“平行记账”方式的基础上,同步进行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会计核算和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核算,构建“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政府会计核算模式。在此前,行政事业单位全部执行收付实现制的财务会计,年度终反映单位财务状况的只有一份年度部门决算。2019年以后,财务决算分为两份,一份是反映政府财政资金收支活动情况并向人大报告的预算会计决算《年度部门决算》,一份是反映国家财政资金和事业单位经营业务资金收支活动方向、执行财经政策情况的年度《政府财务报告》,其区别可以简明如表1所示。
这一重大变化,主要是适应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与国际一体化的客观需求,部门决算更侧重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收支、其他非同级财政资金与运用、资产与负债情况、机构情况、人员、项目经费等支出方面的基本数据,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并满足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监管、审计监督以及宏观经济决策等信息需要。政府财务报告更侧重于宏观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反映宏观经济状况对财政发展趋势的影响,并对政府财政管理的成果及问题进行分析阐述。这次改革实现了两大目标,一是满足政府管理需要;二是充分体现了政府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改革前的重点是实现第一目标,立足于政府管理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反映当年预算执行情况,但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拥有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尤其是无法反映政府目前承担未来负债情况,而改革后能全面系统、完整地反映出政府财务受托责任情况。因此,2019年编制的《政府财务报告》与预算会计编制的《部门决算》是相辅相成的。
(二)报表反映的信息更全面
财务决算报表是日常工作的总结和反映,它渗透在日常管理、经营的每一个步骤,这次改革对于全部为财政预算的行政单位变化不大,而对于事业单位,特别是财政资金相对于自有资金占有比例较少的单位,两种会计制度核算变化较大,主要是会计制度由收付实现制转至权责发生制,加上事业单位涉税收入等因素影响,使日常核算中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产生差异。主要是新政府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设置和原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科目设置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科目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和增加,特别是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折旧、累计摊销、长期投资的损益调整、累计盈余等科目的引入,将行政事业单位的核算进一步规范,使其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内经营状况,并通过更细致的核算,使财务核算(权责发生制)更注重于经济资源价值的改变,除确认涉及现金收支变动的交易事项外,还对那些不涉及现金收支变动,但影响未来经济资源流入流出的交易事项进行确认(如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坏账准备、无形资产摊销、资产重估价值确认等)。因此,按新的制度要求,2019年年末在编制部门决算的基础上同时在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有效的实现了账表一体化,打通了财务报告、部门决算、资产报告等相关报表的数据孤岛。
(三)报表需确认事项增加
为准确反映部门决算和财务报告,按重要性原则,编制决算时需要对有关会计科目进行确认填列,同时,为了准确反映单位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因核算基础和核算范围不同所产生的本年盈余数与本年预算结余数之间的差异,须对本年度发生的所有影响收入(预算收入)和费用(预算支出)的业务进行合理歸并和分析,比如:当期确认为收入但没有确认为预算收入;当期确认为预算支出但没有确认为费用;当期确认为预算收入但没有确认为收入,当期确认为费用但没有确认为预算支出等情况产生的差异。其会计分录如下。
另外,还有其他差异事项,比如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同时确认支出和费用,但金额不一致,像质保金业务,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同时确认为预算收入与收入,但金额不一致;涉及增值税的经营收入业务,取得的增值税税金预算会计全部确认收入,而财务会计作为应缴税金—销项税进行核算;计提的坏账准备、计提的年终奖等所有计提的相关费用均属于“当期确认为费用但没有确认为预算支出”,计提时财务会计记入相关费用科目核算,由于尚未支付,预算会计不作账务处理,就产生了差异。
(四)内部抵销事项的处理
2019年政府财务报告第一次反映了系统内部(或各部委间)各单位间的抵销事项,是对合并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和收入费用分别进行确认和冲抵,避免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相关项目资金简单叠加,形成虚增,使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反映的信息更为真实、准确。但这项工作也因为单位间财务信息不对称、会计科目设置不一致、经济功能分类划分不同、会计核算规范程度不一等情况,使抵消事项形成差异,影响合并数据的准确性,如有的应抵销事项,由于单位之间记账习惯不同,一方记资产,另一方记费用,或者一方记负债,另一方记收入等,相关项目难以匹配,如何进行抵销问题,是需要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逐步探索和完善的,这也是2019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特点和难点。
(五)财务系统软件问题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政府会计核算软件基本是在原会计核算软件的基础上改进设置平行记账,目前,在核算过程中软件系统还无法与资产数据、政府采购数据、国库支付平台等数据进行有效对接,要核实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只能依靠人工一一核对,无法避免出现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难以保证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摊销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平台数据的一致,在编制年度决算报告时,给财务人员带来大量核对工作和确认难度。
二、今后继续做好财务决算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制度准则学习
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已执行一年,但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有些事项还没有彻底明确,还需我们继续加强对新《政府会计制度》学习和探索,并在实际运用中修改完善本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更进一步完善决算报告制度,同时,应以贯彻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政府会计准则为契机,加强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项目绩效考评、资产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的协调,进一步提升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二)夯实财务核算基础
加强会计基础核算,保证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继续全部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资产,未入账的资产负债要及时确认入账,已完工使用的在建工程要及时转固,发现账实不符的,追溯调整财务账面信息,厘清权责关系。同时,还要认真清理往來事项,强化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做好账龄分析,及时处置财务挂账,注重记录系统内单位的内部往来、收支对象等相关信息并及时组织核对账务,认真编好“本期预算结余与本期盈余差异调节表”,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为部门决算、政府财务报告提供完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时做好政府财务报告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部门决算等相关数据共享、衔接。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在党“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建设手段开展工作”。年度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改革也要与时俱进,要多方面运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大数据与财务的融合度,为编制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提供技术支撑和基础保证,并尽快将会计核算系统、会计报表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工资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系统、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绩效考评等形成财务大数据,打破平台之间的壁垒,自动实时对账,实现大数据的共享,降低单位财务成本,将更多的决策指导、内控监督、纳税反馈信息融入到会计软件中,帮助单位提高运作效率,减少人为主观可操作性,提高部门决算和财务报告等相关报告的编报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人员培训
财务决算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而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直接影响着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要多途径,多方面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答疑,并与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相结合,通过再教育的方式向财务人员“植入”财政新的政策、理论知识,让财务人员对新的会计制度、准则有更清晰的认知,为财务核算做好准备工作,也要经常开展与系统内其他相关单位的交流学习,基于相似的业务流程和核算业务等条件,对于普遍存在的重点和难点,积极向其他单位学习并同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三、结语
新的决算方式的改变,进一步实现了财务和预算的全面管理,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编制年度财务决算,也是每个财务人员年度末最紧张、最艰苦的工作,是每个财务人员的年度答卷,会计工作永远在路上,广大财务人员仍需认真不懈的坚持和努力。
(作者单位:国资委轻工机关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