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秦在楚地的经营
——以南郡为例
2020-09-27卫丹梅
卫丹梅
战国时期,楚国幅员辽阔,全盛时几乎独占半个天下。然而,随着商鞅变法的成功,秦国国力大增,自秦孝公年间开始,楚地相继并入秦之版图。秦昭王二十九年(前278),白起伐楚,取郢置南郡,楚被迫出走于陈。南郡的设立,是秦楚之争的重大转折点,此后,楚国江汉腹地彻底暴露在秦军铁蹄之下,昔日霸楚再无力与强秦抗衡,与此同时,秦对南郡的治理也充满着风险与挑战。
一、南郡的战略优势
南郡的地理位置则更为关键。谭其骧考证南郡,“北界自今襄阳以北,抵豫鄂省界……东界自邾、鄂以东,……南与长沙、黔中接壤,……西界缘江应包有巫县……辨见巴郡”[5]。可以说,南郡扼长江天险,既可抵御来自北方的入侵,又能利用南面腹地保存实力,向西逆流而上直通巴蜀,往东占据广阔云梦之泽,占据极其优越的地理条件。对于楚国来说,此地不仅曾是其政治和经济中心,更拥有着易守难攻的天然优势,是楚国西进北上的战略要地;在秦国看来,占据南郡,便能顺流而下深入江汉平原,扫荡楚境指日可待,又能利用楚国资源为其东方征战提供补给,乃兼并天下的重要一环。
二、楚、秦势力在南郡的角逐
自秦置南郡以来,秦、楚双方势力在南郡展开了激烈的角逐。败于秦军之后,楚王虽亡走陈地,却仍欲收复南郡。《史记》载“击我南郡”[6],证明楚国曾向南郡用兵。《睡虎地秦简·编年纪》记:“(秦王政)十九年,□□□□南郡备敬(警)。”[7]此次南郡备警,或许是因为南郡内部发生叛乱,又或许是应对某次楚军的侵袭,具体原因已无法知晓,却可反映秦国治理下的南郡地区局势相当紧张。除去楚国不断施加的军事压力,楚文化在此地区的深刻影响更令秦人难安。《睡虎地秦简》甲乙两种《日书》中共记载四种建除,包含秦楚两套建除,其中,甲种以“秦”为名的建除和乙种中以“徐”为名的建除与故秦之地出土且成书时间同《睡虎地秦简》大致相当的《放马滩秦简中》中的建除均以正月寅日为起点,内容上也极其相似,可以认为是秦之建除;而甲种中以“除”为名的建除与乙种中佚名建除则以正月子日为起点,乃是楚之建除。甲种《日书》将楚之建除记作“除”,秦之建除记作“秦除”,在顺序上又都将楚之建除置于秦之建除之前,说明这一《日书》是站在楚人的视角进行编纂。内容上,与《放马滩秦简·日书》相比,睡虎地日书动辄提及鬼怪,如诘一篇:“诘咎,鬼害民罔(妄)行,为民不羊(祥),告如诘之。……鬼之所恶,彼窋(屈)卧箕坐,连行奇(踦)立。”[8]几乎通篇全是神鬼之说,正是重鬼神而轻政治的楚文化风貌的体现。与之对应的则是秦用制度与律法建立起来的一套全新的统治体系。秦人将各行各业应遵守的准则都用律法确立下来,在故楚之地推行,如田律、厩苑律、关市律、工律等,与此同时亦未曾忽视对于执法队伍的建设,正如《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开篇所言:“凡为吏之道,必精絜(洁)正直,慎谨坚固,审悉毋(无)私,微密韱(纤)察,安静毋苛,审当赏罚。”[9]秦对官吏有着极高的要求,不仅有置吏律、军爵律涵盖官员任免、奖赏等方面规定,还作内史杂、效律从执行细则来约束官吏行为。推行秦法、任用秦吏是治理楚地的主要手段,其优势在于能令秦迅速获取对此地的管辖权,但仅凭借冰冷的律法难以维护秦在此地的长远统治,秦人在具体施政过程中采取了一些人性化措施来缓和各方矛盾。如审理具体案件时规定:“能以书从迹其言,毋治(笞)谅(掠)而得人请(情)为上;治(笞)谅(掠)为下;有恐为败。”[10]完全不提倡严刑逼供,草率结案,也基本做到事事有法可依。此外,秦始皇希冀通过巡行加强对南郡的控制。秦统一六国后始皇帝的五次出巡便有一次经过南郡,《史记》记“……上自南郡由武关归”[11]。《史记》用“东南有天子气”[12],道出秦始皇东巡的原因,可仅凭一句毫无根据的谶言便能威胁到秦王朝的统治并震慑住千古一帝?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楚南公曾言“楚虽三户,亡秦必楚”[13],此话或是后人根据既定事实刻意捏造,不过也能反映楚人强烈的反秦情绪,因而东南是否有天子气并不重要,楚地诸多不安定因素才是迫使秦始皇出巡之因。
三、秦治南郡失败的原因
然而,这样的秦律在南郡地区的推行过程却困难重重。《睡虎地秦简·语书》记载,“南郡备警”次年,南郡郡守发布公告,言:“……今法律令已具矣,而吏民莫用……今法令已布,闻吏民犯法为间私者不止,私好、乡俗之心不变。……”[19]此时距秦置南郡已过半世纪,律法虽立,吏民皆未遵守,其因在于秦法与楚俗之间存在巨大差异。田律规定“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酉(酒)”[20],禁止居住在农村的百姓贩酒。此令延续了秦自商鞅变法以来重农抑商的政策,意在将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以保证农业生产效率。楚人好酒,楚辞中也有“娱酒不废,沈日夜些”[21]的词句,对楚人来说,此令极大干涉了其正常生活。法律答问载:“「擅兴奇祠,赀二甲。」可(何)如为「奇」?王室所当祠固有矣……”[22]即不准举行王室规定之外的祭祀,而楚地素来“信巫鬼,重淫祀”[23],楚辞《九歌》也记载了楚人对东皇太一、云中君、河伯、山鬼等极具地域特色的多神信仰,这条规定无疑对楚人的信仰体系造成巨大冲击。正如南郡郡守腾言:“凡法律令者,以教道(导)民,去其淫避(僻),除其恶俗,而使之之于为善殹(也)。”[24]秦人认为楚俗为淫避之恶俗,官吏若放纵百姓遵循楚俗便是“养匿邪避(僻)之民”[25],这完全是对楚俗之轻视与误解。《史记》载:“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赢蛤,不待贾而足,地势饶食,无饥谨之患……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26]这样的自然环境下孕育的人民崇尚个性,极富浪漫色彩,又因远离中原文明,少受礼教约束,在男女之事方面便要开放许多。如楚辞《九歌》湘君、湘夫人两篇描绘了男女相约赴会却相互错过的情景,其中,“望夫君兮未来,吹参差兮谁思”[27]一句更是借神灵之口将对情人的期盼与思念直接表达出来。战国时期的诸侯国,不仅是多个地缘国家,往往也代表着各自的区域文化。秦在治理南郡之时,面对秦楚之间的文化差异,只一味否定楚文化,用行政手段强制故楚之人摒弃旧俗,故秦虽未滥用酷刑,楚人却对秦法苦之益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