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蛇打七寸,问责抓“痛点”
2020-09-10
本刊记者
清·王有光《吴下谚联·打蛇打在七寸》说:“蛇有七寸,在头之下,腹之上,觑得清,击得重,制其要害之处,得之矣。”失职问责,怎么办?党的经验,便是从严治党,即对失职者严肃问责时要抓住“痛点”,将惩戒的板子“打到七寸上”。
如今,失职问责成了挽回损失的重要工作方法,有助于“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在新时代,如何“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让问责不缺位也不越位,形成风清气正的官场氛围?
事先训诫,正告“痛点”
中医讲“治未病”,即防患于未然。因此,事先训诫,正告“痛点”,丑话说在前头,招呼提前打,不吝预防针,有助于提前预防失职渎职,有助于提高党员干部的自律性,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把党风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是党员干部自身修为的上等境界。
事先训诫,严正告知“痛点”,既要正向引导,也要提醒其远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良四风。如在处理民生问题时,要将心比心,哀民生之多艰,苦民众之困苦。如何才能知道百姓有哪些忧、哪些难呢?途径之一,便是事先告知正确有效的工作方法,比如走群众路线,沉下去,与群众打成一片,从而减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滋生而失职渎职。因此,失职问责,既不能流于纸上,也不能流于網上,而是要落实到地上,真真切切地为基层、为百姓分忧解难。
2020年9月6日四川凉山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在四川西昌召开。州委书记林书成主持并讲话,强调要更加鲜明问题导向,切实把整改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把整改工作做好。
问责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问责不能忘了初衷,问责也应牢记使命。通过问责,重温中国共产党的初心,让党员干部在缅怀先烈的同时,反省自己的失职失责,让他们知道,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权力背后是沉甸甸的责任。
失职问责,严打“痛点”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但要警惕“泛化问责”背后的形式主义,避免执纪简单化、问责粗线条甚至乱问责、错问责、问错责的现象。如果“问责泛化”严重,不仅无益于问题解决,还会让被问责干部内心有结,其他党员干部和知情群众感到不公。哪些情形必须问责,问责的“板子”打哪里?
被问责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五类:第一类,效能低下,执行不力,包括未完成政府交付的工作任务等;第二类,责任意识淡薄,包括瞒报、虚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等;第三类,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包括随意安排使用财政资金或造成国有资产浪费或资产流失,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等;第四类,不依法行政或治政不严、监督不力,包括机关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生硬等;第五类,在商务活动中损害政府形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失职问责是从严治党的利器,对失职失责者必须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如果问责抓不住关键,打蛇打不到七寸,则事倍功半,无助于整顿吏治,严肃作风。当前,失职问责在个别地方还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呢?
首先,得找准“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才是问责的重点对象;不能让“干老实事,说老实话”的人吃亏,否则有可能形成恶劣的负面示范效应。既要失职问责,也要褒奖敬业;既要杀一儆百,以儆效尤,也要宽大为怀,赏一劝百。如果当事人推诿扯皮,试图逃避责任,则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严肃而及时地问责。这样,我们的队伍才能越来越有战斗力,才会越来越有凝聚力。
失职问责,决不能找“软柿子”捏。从前,一些地方就算出事了,某些当官的总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藏着掖着、捂着盖着,企图保住“乌纱帽”,问责的是那几个不疼不痒的“临时工”,主要领导干部的“官位”稳固如常。这种不对等的权责关系,让这种不倒翁式的官太好当了,难免滋生腐败。因此,擒贼先擒王,问责得抓老虎,别拿苍蝇蚊子来蒙混过关。
其次,得找准“事”。日前,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该省聊城市冠县、东昌府区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共问责46人。2020年3月7日,泉州市鲤城区欣佳酒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及财产重大损失。这是一起主要因违法违规建设、改建和加固施工导致建筑物坍塌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中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49名公职人员,已被严肃追责问责。
第三,“引咎辞职”尚待制度化。2004年颁行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对“引咎辞职”作了严格规范,明确指出:“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引咎辞职若是被弱化,只会让那些“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不倒翁”官员的胆子越来越大,腐败也就越反越腐。所以,不能将问责制失之简单化、扩大化,不管具体情况、不分原因地一味追究责任,给有些明明负有重大责任的人“引咎辞职”的可乘之机,却可能挫伤其他人的积极性,背离问责制的初衷。
总结“痛点”,形成制度
失职问责,最后的工作便是总结“痛点”,让问责制度化。制度化的目的,既要严惩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者、渎职者,也要给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敢于负责、永不气馁的干部能在重要岗位上施展才华。
制度化的最终表现,是形成相关的法律法规,2019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三条提出了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六大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权责一致、错责相当;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集体决定、分清责任。
要建立真正的问责制度,且有效地运转,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同时,也需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让老百姓知政,让他们参与问责。问责需严管,旨在打消问责对象的侥幸心,避免其一朝失足,遗恨千古;事后需厚爱,重在激发问责对象的上进心,促使其振作起来,东山再起。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打“痛点”;同时,要警惕问责的泛滥、任性乃至随意延伸与扩大,防止问责失去本意,沦为形式主义。这一正一反之间,需要制度化、法制化做保障才能长久,有利于形成风清气正的官风。
权力任性则问责随性,权力滥用则问责泛滥,岂可一拍脑袋就问责、一不高兴就给处分?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把权力关进笼子”。什么情况使用问责,使用什么样的问责举措,不能随意而为。如果对“在办公室喝牛奶、自费聚餐、写错标点符号”等无关大局鸡零狗碎的小事也一本正经地问责,那就未免太小题大做、简单粗暴了。如此问责,会损害问责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也给一些激情高涨的干部职工泼了凉水。这种极其随意甚至相当荒唐的问责,如何避免?别无他途,唯有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