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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参与社会治理的强势呈现

2020-09-10熊狮

新闻研究导刊 2020年8期
关键词:社会治理

摘 要:媒介参与社会治理在当今社会屡见不鲜且影响深远,在很多新闻报道中“有图(视频)有真相”的强势呈现占据了舆论制高点和绝对话语权。本文从媒介文化角度分析视觉化转向实例,对其面临的现实困境提出反思和批判。

关键词:媒介功能;社会治理;视觉化转向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0)08-0015-02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西安‘电视问政’传播效果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9X91

媒介参与社会治理作为媒体连接政府与公众的主要方式,能够起到凝聚发展共识、协调解决问题、引导大众正面认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等作用。在今后一个阶段,媒介参与社会治理亟待变革与转型,参与方式和能力需要向更高层次延展,实践应用前景也让人充满期待。

一、媒介功能与社会治理

拉斯韦尔、施拉姆及拉扎斯菲尔德等人提出媒介功能,或多或少都显示出媒介对社会的强大作用力,他们没有把媒介单纯看作是反映现实的“镜子”,而是具备改造社会的“第四种权力”。[1]当前,许多研究早已由媒介功能与社会责任提升到媒介政治参与、社会治理的高度,在中国,媒介治理成效更为突出。中央级媒体的现实作用几乎等同于一个国务院部委,一篇报道产生的“威力”甚至远大于一份正式文件。由此,媒介功能强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被裹挟进媒介治理视野的社会事件,受到舆论压力也陡然增加,对当事人而言,更有着难以承受之“重”。社会治理的主体涵盖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全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概念的提出表明政府顶层设计对此高度关注。[2]当前,除了政府先行、企业发展较为迅速之外,社会组织及公民培育还处于较低层次,政府在这一方面牵引作用明显,媒介参与社会治理还有极大的发挥空间。现实中,政府公务人员的主体地位被突出强调,高度约束和道德压力始终挥之不去。随着传播技术手段完善和手机终端更加便利,短视频的广泛运用也为大众以UGC(用户原创内容)方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极大的可能。

二、视觉化转向

阿尔文·托夫勒说“人类社会孕育三种文盲,文字文化文盲、计算机文化文盲和视觉文化文盲”,预言般地看到视觉文化成为当代全球文化传播形态的主导。[3]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视觉文化是随着传播技术快速演进和公众视觉欲望双重叠加的产物,视觉化转向不是孤立的行为,如抖音、快手、微视等以短视频为载体的新媒体不断涌现,带给受众根深蒂固的“有图(视频)有真相”观念,媒体也第一时间首选生产视觉化新闻产品以抢占话语权。视觉文化严重依赖“看”,如果只单纯地强调“视觉”快感和便利,映入人心的表象与真实的现实很有可能大相径庭,[4]这就是视觉化转向可能面临的困境与质疑。

三、“互跪事件”的视觉化困境分析

笔者列举表1中的3起典型“互相下跪”事件进行分析,它们的共同点在于事实清晰、人物身份明确,相互关系也具有高度相似性。从媒体文本来看,违法事实与执法行为均无争议,其特殊性在于相对弱势的一方当事人出于维护自己利益的实际需求,选择“下跪”,借助视觉化呈现的新闻方式提升话语权,进行一定程度的“道德绑架”。[5]而执法人员瞬间遭遇“媒介陷阱”,一旦不能够及时作出恰当反应,就会直接置身视觉化困境,导致舆情舆论汹涌而来,从而严重影响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形象及切身利益。

媒体立场中立,既没有站在道德高地对执法者和执法行为横加指责,也没有强调法大于一切而忽视底层弱势群体的感受,仅仅通过事实客观呈现给受众加以思考和讨论。新闻本身的“荒诞”让人无奈,但同時展现出中国基层社会法治运行维系之难,道德对法律“地界”的侵占以及公民法律素养与个人利益的冲突,甚至还有社会底层人员生存抗争策略等等。

(一)视觉化困境的原因

下跪极具“中国特色”,视觉化呈现得到执法对象和执法人员的一致认可与采纳,原因有三:一是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利益的无序性和功利思维,表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由“信访”到“信媒体”,就是“不信法”,为达到维权目的不择手段,单纯强调个人利益,只看最终结果。他们对媒体高度依赖和热衷“卖惨”的视觉化呈现,由此产生解决问题的强大舆论压力,甚至造成执法部门丧失原则的妥协。二是执法部门和人员行使正当权力缺乏保障,“示范性”道德约束从更高层面否定了执法行为的正当性。在传播速度之快的当下,一张弱势群体向执法人员下跪的照片马上就会被冠以“冷血”“残忍”“没良心”等标签,政府被动地为维护自身形象,没有“骨气”分辨是非,而是简单地拿具体执行人员“开刀”,导致现实中视觉化作用巨大。三是视觉化转向已成为共识。“互相下跪”事件充分证明了这种平衡的必须性,虽然实际效果良好,能够有效解决问题,但这种荒诞甚至反复上演。执法人员唯有如此才能应对弱势群体,实在是既无奈又悲哀。如果弱势群体在执法人员的“下跪”中获得的仅仅是心里安慰,而逃不脱法定处罚,也许几次之后,这样的场景才会真正消失。

(二)舆论压力与行为前置

社会治理需要德治,但道德无法代替法律。“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意味着任何人都不能依靠“下跪”来弥补超越道德底线的过失,下跪也不可能成为免除法律责任的手段。媒体报道需要首先明确的是,执法行为是代表国家而非个人,执法人员由国家行政机构赋予权力,必须由国家保证其履行,执法过程中不存在道德约束,也就是说个人不需要为当事人下跪负责,哪怕是视觉化呈现也不应动摇,否则就混淆了私人行为与国家行为的界限,同时也给予抗拒执法的方式和口实。除了“下跪”之外,也经常看到如婴儿、高龄老人、残疾人等人群被作为维权的“筹码”,以弱者形式视觉化呈现更加强烈和“有效”。对于这样的行为和思维,笔者认为非常值得反思和警惕。本身视觉化转向是为了保证事实真相完整,而不应该被弱势群体有意识的前置,作为维权行为的考量,这必然成为媒介参与社会治理的一大困局。

(三)法治环境与政府形象

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维护自身良好媒介形象是题中之意,此类执法新闻报道还肩负着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的作用,承担着相当的舆论压力。[5]这种压力与社会法治环境密切相关,社会法治环境越成熟,各方主体都能够按照法律思维和程序办事,秩序井然;一旦法治环境恶化,舆论压力随之激增,采取“人治”方式,而“人治”恰恰更加符合视觉化呈现和冲突产生的需求,对于媒体而言似乎更有新闻价值,容易引发高度关注。2014年BBC(英国广播公司)出品的纪录片《大同》(又名《中国市长》)中有部分被拆迁市民找到市长哭诉、拉横幅等视觉化呈现,在镜头前市长不得不表态,但最终解决问题仍然要靠程序而非市长承诺,这才是长治久安的根本路径。政府形象应该由一以贯之的法治方式和程序来维护,而不是到处“灭火”的进退失策或者只顾眼前的“绣花功夫”,毕竟政治是管理众人之事,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平衡值得更多考量,而视觉化转向背后被忽略的是全面“正义”,这也是媒介需要严格警惕和避免的。

四、结语

笔者乐见媒介参与社会治理之成效,就西安而言,视觉化范本有《每日聚焦》和《电视问政》等,通过短片让台上或台下有关部门官员直冒冷汗,推动许多长期悬而未决的公共事务“事不过夜、马上就办”,获得公众认可与支持。良性互动无疑才应该是常态,才能保证多方共赢的结局。但媒介专业性和自律性的严格遵守,才对视觉化转向有了充分的“把关”和纠偏,PGC(专业生产内容)在这一方面比UGC有更多天然的优势。

自媒体时代,视觉化呈现往往先有图(视频)而后才有真相,受众看到图(视频)后的反映和心理倾向不可控,在社会治理中,媒介不仅要保证正常执法行为的进行,避免“道德绑架”成为“挡箭牌”,也不能只依靠一图(视频)定真相,成为冤假错案的证伪。视觉化转向极大地降低了受众接收的门槛,以为有了图(视频)就万事大吉而略过当事人的直接表达,很多事件也不全是“眼见为实”,有些反而像魔术一般,欺骗人最多的就是人的眼睛。

媒介参与社会治理牵涉你我他,要把视觉化转向的最大優势发挥出来,极力避免和克服质疑与困境,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和谐共赢。就像公安部门规定:在不影响执法的前提下,允许群众围观、监督拍摄并传播,但必须负责保证完整性和真实性。一切剪辑、删改和修饰可能都会产生无法预知的后果,毕竟媒介文化的视觉化转向是大势所趋,为公众所信任和接受,真实的价值瞬间定格于此,维护真实的客观与尊严是媒介无可辩驳的首要职责。

参考文献:

[1] 田原.从“内容付费”看新媒介功能的转向[J].北京印刷学院学报,2018(9):4-7.

[2] 李诗鹤.新闻媒介社会治理功能的理念和实践探究[J].东南传播,2016(12):89-90.

[3] 齐雪晴.从“叙事”到“景观”——论当代电影中的视觉化转向[D].重庆大学,2010.

[4] 张宗贺.政府与社会共治推进社会治理创新[J].行政论坛,2018(6):29-34.

[5] 易倩.当前我国警察执法的困境与对策[J].卷宗,2015(11):998-999.

作者简介:熊狮(1990—),男,河南西峡人,长安大学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网络与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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